个人看法,要懂得陈寅恪的“原意”,恐怕还得把古典与今典结合来看。
一九三二年,陈寅恪写了一篇可称为“石破天惊”的论文《禅宗六祖传法偈之分析》,载那年六月出版的《清华学报》七卷二期。
六祖传法偈即人所熟知的“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一诗(按:六祖传法偈有多种“版本”,此为最流行的一种,敦煌本坛经则作两偈。有兴趣的读者请参看上述陈寅恪的论文。敦煌本的字句与流行本略有分别,意义则是相同的)。
陈寅恪认为六祖的传法偈:一,比喻不适当。“考印度禅学,其观身之法,往往比人身于芭蕉等易于解剥之植物,以说明阴蕴俱空,肉体可厌之意。”而菩提树则“为永久坚实之宝树,决不能取以比喻变灭无常之肉身,致反乎重心神而轻肉身之教义。”二,意义不完备。“细释经文,其意在身心对举。言身则如树,分析皆空,心则如镜,光明普照。今偈文关于心之一方面,即已将比喻及其本体作用叙述详参,词显而意赅。身之一方面,仅言及比喻。无论其取比不伦,即使比拟适当,亦缺少继续之下文,是仅得文意之一半。”故其结论认为,六祖的传法偈,只是“半通之文”,“其关于身之一半,以文法及文意言,俱不可通。”但我说此事,与胡适之又有何关系呢?这就要涉及另一今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