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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继续吹

[书话] 再说聊斋 (更新《促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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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四、《雷曹》

英国诗人济慈因为牛顿把彩虹还原成了三棱镜下的光谱,认为牛顿完全破坏了彩虹的诗意。

诗人觉得科学家破坏诗意和浪漫。

没有谁对谁错,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思维不一样。

作为理工男,我不觉得科学破坏了诗意和浪漫,科学本身就很诗意和浪漫。

说这些,跟本篇没有太大联系,只是突然想到。

小时候,你有没有幻想过摘下天上的星星?

长大后,有了一定的科学素养之后,你是否就再也没有摘星星的浪漫幻想?

本篇故事就有一段摘星星的浪漫。

先回到现实,故事的开始很现实。

有乐云鹤和夏平子两个人,同乡、发小、同学、挚友。

夏平子是个小天才,很小就在当地有了点名气,乐云鹤就常常向夏平子学习,夏平子也不遗余力地帮助乐云鹤,两个人共同进步,一起成为当地的小名人。

多好的天赋、努力和友谊 ,看上去前途一片光明。

而现实却给了他们上了一课又课。

击败他们的是科举。

在科举上,二人屡战屡败。

多年后,天才夏平子得病死了,留下一妻一子。

因为一直没有出头,夏平子家很穷,后事都是乐云鹤料理的。

乐云鹤主动照顾夏平子的遗孀和儿子。

乐云鹤家也好不到哪里去,也很穷,而每次乐云鹤有一点点收入,都要一分为二,给夏平子妻儿一份。

乐云鹤能做到这样很不容易,这样的友谊要胜过亲兄弟。

人们看到乐云鹤的行为,都很敬重他。

敬重没什么用,都是虚的,乐云鹤因为要照顾两个家庭,以致生活一天不如一天。

其他的都是虚的,生存才是第一要务。

乐云鹤不得不认真思考以后的人生。

{乃叹曰:“文如平子,尚碌碌以没,而况于我!人生富贵须及时,戚戚终岁,恐先狗马填沟壑,负此生矣,不如早自图也。”}

乐云鹤心想,天才如夏平子,都不能高中科举,半生碌碌无为,何况像我这样资质平庸之辈。

不能再浪费时间,蹉跎岁月了,要先想半法挣钱!

先搞钱是对的!

乐云鹤也不书呆子,一想也就通了。

{于是去读而贾。操业半年,家资小泰。}

马上就弃文从商,只用了半年,就过上了小康生活。

人挪活,乐云鹤换了条路,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方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幸福的生活都是相似的,总归要来一点波折或起伏,小说才好继续下去。

有一天,在南京的旅店,乐云鹤看到一个长相奇特的人,坐在那里,忧心忡忡,很不高兴的样子。

乐云鹤就走过去,请那人吃了顿饭。

好家伙,狼吞虎咽,估计十个人都吃不过他一个人。

吃完了,拍拍肚子,说自己三年来都没吃这么饱过。

{乐曰:“君固壮士,何飘泊若此?”}

乐云鹤说,看你是个壮士,为什么会沦落至此?

{曰:“罪婴天谴,不可说也。”}

那人回答,自己有罪遭天谴,至于什么罪,天机不可泄。

这里后文会有解释。

{乐整装欲行,其人相从,恋恋不去。乐辞之。}

乐云鹤也没多想,就整装出发,那人一直跟在他后面,没有走的意思。

乐云鹤天南海北做生意,想必这样的异人见过不少,也怕麻烦,就请跟着他的那个人离开,不要再跟着他。

{告曰:“君有大难,吾不忍忘一饭之德。”乐异之,遂与偕行。}

那人说,我之所以跟着你,不是赖上你了,是要报答你的一饭之恩,因为我看出你马上就会有一个大难。

乐云鹤一听此话,觉得此人有个性,也就让他跟着一起了,无非就是吃的多一点儿。

第二天,大难就来了,在乐云鹤一行人乘船渡江时,起了大风浪,船翻了,人和货都掉到江里了。

那人把乐云鹤从江里救上来,不仅把人救上来,还一次又一次地到江中,把他的货一件件都捞了上来。

没有遗失一件货物。

乐云鹤大喜过望。

{益喜,惊为神人。放舟欲行;其人告退,乐苦留之,遂与共济。}

经此难,乐云鹤发现那人原来是个神人。就要留下他一起,神人这时却不要再跟着他了,因为原来跟着他只是想报他一饭之恩,现在恩报完了,就要离开。

乐云鹤怎么能就这么放他走,苦留他,神人也只好留下。

从后文看,乐云鹤不是贪得无厌之人,他留下神人,不是为了利用神人获取更多利益,大概是觉得神人救了他一命,也是想要多多报答吧。

{乐与归,寝处共之。每十数日始一食,食则啖嚼无算。}

乐云鹤跟神人一起回家,待之如上宾。

{一日,又言别。乐固挽之。}

过了不知多久,一天,神人又跟乐云鹤告别,乐云鹤又强留。

神人要走,也许是觉得无聊了,也许是觉得乐云鹤待他很好,也算是报了他救命之恩了,两不相欠,不能再蹭吃蹭喝了。

赞赏这样人与人这样的相处方式。

都愿意帮助对方,也都不愿意占对方便宜。

乐云鹤看实在是留不住,就还是跟神人提了点要求。

这里要先停下来,我要过度解读一下。

乐云鹤和神人,都想帮助人,都不想占对方便宜,这样的相处模式,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

好在,不想占对方便宜,不好,也在这里,就是既然都想帮助对方,对对方好,那么对方一定会或多或少占点便宜,而占了便宜,又不符合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所以搞来搞去,容易疏离。

所以,神人会想着要离开乐云鹤。

而我在生活中和朋友相处,有时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几年也是搞得有些疏离,不是因为彼此不好,相反,因为太好。

于是,在近几年,我刻意改变和一些朋友的相处方式,有时我会故意占朋友点儿便宜,有时也会故意让朋友占点便宜。

我的目的是,产生一些羁绊,而非怕欠对方,或者怕自己让对方觉得欠你了而不舒服。

实事上,我这两年这样的处理方式,收到的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联系的更多了,感情也更牢固了。

也不知道我说的是否清楚,我想,有人会明白我说的。

这就是因为现实中有感,而对乐云鹤和神人的相处进行了几句过度的解读。

回到小说。

乐云鹤眼见留不住神人,就向神人提了一个要求,相处这么久,第一次提要求。

乐云鹤提的要求,并非世俗的要求,跟神人提要求,怎能世俗。

这要求,说小也小,说大也大。

{适昼晦欲雨,闻雷声。乐曰:“云间不知何状?雷又是何物?安得至天上视之,此疑乃可解。”}

在又一次神人要告别乐云鹤时,恰巧当时天色正暗,雷声已起,眼看就要下雨。

乐云鹤突发奇想,就说,云里面不知是什么样子?雷又是什么东西?要是能到天上去转转,看看其中的奥秘该多好。

这里可见,乐云鹤提这个要求,是临时起意,刚好是打雷下雨而想起要上天看看。

这个临时起意,就证明乐云鹤和神人交往,并没有想要图他什么,而在眼看挽留不住神人时,临时起了个想法,让神人帮他。

这也证明我上面的解读并不一定就是过度,也许乐云鹤也跟我的想法一样,就是想占一点儿朋友的便宜,让自己欠朋友一点儿什么,以便可以后面再有理由报答朋友,以及让朋友觉得他在自己家吃住这么久而终于可以帮自己做一点儿事而不至于觉得欠自己什么。

总之,就是产生一些羁绊。

{其人笑曰:“君欲作云中游耶?”少时,乐倦甚,伏塌假寐。}

神人听到乐云鹤的想法,笑道,你真想做云中游吗?

乐云鹤没有回答,他哪里是认真的,只是临时起意,只不过随便说点儿什么,想留朋友不要走而已。

所以,说完,乐云鹤也没当回事,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接下来,便是极致浪漫的一段。

神人真的把乐云鹤带到了云间,带到了天上。

{仰视星斗,在眉目间。遂疑是梦。细视星嵌天上,如老莲实之在蓬也,大者如瓮,次如瓿,小如盎盂。以手撼之,大者坚不可动,小者动摇,似可摘而下者。遂摘其一,藏袖中。}

恍如梦中,遥远的星斗,如今近在眼前,触手可及,大大小小,大的拿不动,小的一摘就下来。

乐云鹤就摘了一个小星星,藏在袖中。

摘星星的浪漫,在作者笔下实现。

乐云鹤只摘其一,又一次证明了他并不贪心。这一点儿也是他能和神人长久交往的一个很好的品质。

摘了星星,还没有完,浪漫继续。

还有一大段描写。

有兴趣的可以读一下原文,我就不再翻译和解读了。

原文写的那么好,翻译和解读会煞风景。

总之,就是奇幻浪漫。

而神人的确就是个神,他把身份跟乐云鹤说了,他是雷神,因为犯了天条,被贬下凡间三年,今天期限已满,该回天上了,不得不辞别。

临走前,刚好乐云鹤提出想看看天上,就帮他实现了。

雷神也是服务到位,不像有些神一样,光给你展示天上云间有多美好华丽,只给你看一下,不让你参与。

雷神却真实地让乐云鹤参与了:

一、乐云鹤亲手摘了一颗小星星。

二、让乐云鹤拿着法器,向自己正在干旱的老家亲手下了一场雨。

三、结束体验,从天上下来时,不是像有的神一样,让你一闭眼一睁眼就到地上了,而是弄了根绳子从天上垂下,让乐云鹤握着绳子自己滑下去。

总之,服务非常到位,体验也是一流的。

{归探袖中,摘星仍在。出置案上,黯黝如石。入夜,则光明焕发,映照四壁。益宝之,什袭而藏。每有佳客,出以照饮。正视之,则条条射目。}

这一切的浪漫,并非虚幻。回到人间,乐云鹤摘的星星仍在。

乐云鹤自然把它当成宝贝,放在案头。一入夜,星星如同夜明珠,光照一室。

乐云鹤更加珍视,珍藏起来。只有重要的客人来时,才会拿出来。

故事至此,本来可以结束了,到这里结束,也算是一篇奇幻浪漫的好作品。

然而,作者最终还是作了一个升华,使作品变成一部佳作。

有一天夜里,乐云鹤的妻子,正照着小星星梳头。突然,星星变小,变得只有萤火虫那么大,然后在屋里乱飞。

飞来飞去,一下子飞进正惊讶的妻子嘴里,咳也咳不出来,已经进到肚子里了。

妻子很惊骇,赶紧告诉乐云鹤,乐云鹤也觉得奇怪。

{既寝,梦夏平子来,曰:“我少微星也。君之惠好,在中不忘。又蒙自天上携归,可云有缘。今为君嗣,以报大德。”乐三十无子,得梦甚喜。}

乐云鹤带着疑惑睡着了,梦到故去的挚友夏平子来找他,说自己死后成了天上的少微星,一直念念不忘生前你对我的好,以及死后对我妻儿的照顾。我们也真是有缘,前段时间你到云上,恰巧摘了少微星,把我带回家。也给了我报答你的机会,我就投胎做你的儿子吧。

乐云鹤大喜过望,三十无子,而今得子,且是挚友投胎,简直无话可说。

{自是,妻果娠;及临蓐,光耀满室,如星在几上时,因名“星儿”。}

那天后,妻子有妊娠反应,十月怀胎,儿子降生时,光耀满室,如同之前摆在案上的星星,于是取名星儿。

结尾乃点睛之笔。投胎这样平庸俗套的情节,因为开头的铺垫,以及中间的奇幻,而变得不俗。

若无此一笔,此篇仅如一部有惊奇大场面的好莱坞动作或科幻大片,场面大则大矣,爽则爽矣,然终为一时爽,看过就忘。

有此一笔,可称极致之浪漫,击中人心,余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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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3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五、《翩翩》

此篇故事,我并不喜欢。

然网上好多解读,不乏评价颇高的文章。

故事不复杂,简单概括就是男主罗子浮,一个浪荡子,整天寻花问柳,最终染上花柳病,流落街头。

在一个山寺中遇到翩翩,翩翩也许是个仙女,没有理由的就收留罗子浮,帮他治好花柳病,又跟他生了一个儿子。

一起生活好多年,罗子浮留恋人间,和儿子以及儿媳妇(儿媳妇是另一位仙子花城的女儿),回老家,翩翩不跟他们一起回去。

后面罗子浮又想翩翩了,带着儿子回去找,发现找不到了,“黄叶满径,洞口路迷”

就这样一个故事,我不喜欢情节,也没有一个让我喜欢的人物。

我不太喜欢遇到仙人的情节,遇到鬼和狐的还爱看一些,遇到仙的,往往太仙了。

一个仙女就莫名地和一个一无是处且有性病而一身恶臭的浪荡子生活在一起了,这样的情节太仙了。

我不喜欢这样仙的情节。

网上好多解读,我也不喜欢,比如有人解读为这是一个类似世外桃源的故事。

以及,还有人解读为有其他深意,比如处处暗示广东不知有何意义,男主罗子浮的名字暗示广东的“罗浮山”,提到花柳病用的是“广疮”(据说花柳病最先由外国传至 广州 ,故称广疮),以及,另一个角色“花城”,也是广州的一个别称。

如果非要说一点儿,全篇中我唯一有感觉的一段是翩翩扣钗而歌。

因为我太喜欢唐诗《听张立本女吟》,喜欢其营造的氛围,以及喜欢扣钗而歌的形象:
危冠广袖楚宫妆,独步闲庭逐夜凉。自把玉钗敲砌竹,清歌一曲月如霜。


卷三小结


卷三选了十三篇来评。

可称佳作的,只有三篇:《连琐》、《小二》、《雷曹》。

《连琐》自不必说,之前几次读聊斋时,就已列出来,作为佳作之一。

《小二》和《雷曹》是本次的新发现,之前并没有在意到这两篇,本次发现是两篇佳作。

尤其是《小二》,简直让我怀疑自己以前是怎么读的聊斋,竟会忽视这样的佳作。

《小二》在前面已经说了很多,这里还要再补充一点儿。

就是丁生在白莲教起义军徐鸿儒的军营中,点醒赵小二的一段。赵小二很聪慧,所以一点就明,想明白后,试图说服父母,但父母执迷不悟,坚决跟随心中的大神徐鸿儒。

而赵小二也不拖泥带水,不再强求,就和丁生逃离了。

我在评论中有写,这段看上去赵小二似乎有点不孝了,但她实在是太聪明,已经看明白了父母一定是不会回头了,再说什么或做什么,也都无意义了。

我这样说,或者有人也还是不认可赵小二这样的行为,也许该强制把父母一起带走,以后再慢慢说。

也有道理。

而我是基于两点而给赵小二“开脱”的。

一是赵小二绝顶聪明,看得比常人要透彻。

二是即使强制带走父母,父母将来也不见得就醒悟,以及结局也不见得就好。

这也是因为我亲眼见过以及朋友身上发生的事情让我有了这样的评价。

多少年前的一个轮教(为了避免敏感词就这样写,大家应该都明白),多少人执迷不悟,后续邪教被取缔了,头领逃到国外,即使这样,仍有不少人还是偷偷地练功,偷偷地信教。

我的一个亲戚就是,身患严重糖尿病,依然坚持大师讲的不要吃药不要打针,只要信,只要练就能好,所以,没多久就因病去世了。

还有一个朋友的母亲,至今仍然在信,仍然不觉得轮教有问题,这都二十多年过去了,谁说都没有用。

基于这些,我试图对小说中赵小二可能会引起争议的表现,而作了解读。如果赵小二强制带走父母,也许后面也依然是悲剧。

这只是我个人见解,且是外人视角上帝视角而言,倘若让我代入角色,处在赵小二的处境,我想,我也许也不会自己走,而大概率会强制带我的父母离开。

我并不是赵小二,我没有她那样的天才,也许就不会做她那样的选择。

而谁让她是天才呢,天才的思想和行为,也一样不能以常人度之。

《雷曹》也是不明白以前为什么没发现是佳作,最后星星变挚友投胎为子的设定,着实击中了我内心。

其余,并没有可称佳作的篇章,有些是篇幅所限。

《汪士秀》和《商三官》,就是篇幅太短,没有展开,但也都算截取一点一面之精彩,浓墨重彩。

《夜叉国》中的夜叉很可爱,元气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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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四

四六、《青梅》

此篇代表了一部分男作者的意淫。

女主青梅宁死也要嫁给穷书生张生,而后张生发达,青梅又帮助落难的前主家小姐也嫁给张生,两女共事一夫,不争不抢,儿孙满堂,飞黄腾达。

典型的意淫。

而此次再读本篇,也还是读出了一点儿不同的感受。

这要归功于在写《聂小倩》评论时,突然发现的结论:聂小倩对宁采臣没有爱情。(详见《聂小倩》评论)

显然,本篇的青梅对张生也并没有爱情。带着非爱情的因素读本篇,便不至于因男人的意淫而感到特别的不适。

让我们来看看。

青梅的身世坎坷。

自小父母就不在了,寄养于堂叔家里。长大一点儿,堂叔把她卖给王进士家,给王家的小姐阿喜当丫鬟。

阿喜小姐人不错,青梅也是个机灵之人,主仆二人相处融洽,家里其他人也都喜欢青梅。

同邑有个张生,家贫,没有房产,租王进士家的房子住。

青梅有心,留心观察这个房客张生,发现此人对父母很孝顺,品行端正,又勤奋学习。

青梅觉得这个张生是个潜力股,就想把阿喜小姐嫁给张生。

青梅把她观察张生的事儿跟阿喜说了,还说,小姐要嫁一定要嫁张生这样的人,这才是良配。

阿喜显然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青梅一定把她说动了,但她自己也做不了主,跟青梅说,我是没什么意见,就怕父亲嫌弃张生穷,不答应。

青梅就帮阿喜想办法。

她去跟张生的母亲谈,让张生母亲找媒人去房东家提亲。

张生的母亲就找媒人去了。果然王进士夫妻一听就笑了,觉得是个笑话,张生那么穷的家庭居然好意思来提亲,真是笑死个人。

王进士夫妻转身就把这个笑话说给女儿阿喜听,让她也笑一笑。

没想到,阿喜不仅没笑,还不嫌弃张生穷,要嫁给她。

当然,阿喜没什么主见,也没青梅的魄力,她没勇气直接说要嫁给张生,只是不反对,并且说由父母做主。于她而言,这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就是要嫁张生。

王进士夫妻看女儿这样子,气炸了。当然是不可能同意。

青梅撮合阿喜和张生,与爱情无关,只是想报答阿喜对她的好,以及觉得好男人不多,不要轻易放过。

于是,在尽人事之后,知道阿喜父母不会同意之后,青梅果断地——“自谋”——就是要把张生搞到自己手里。

青梅也很大胆直接,一天晚上,她直接到张生房间,张生是个正人君子,觉得青梅夜里前来不妥。

青梅说:“妾良家子,非淫奔者;徒以君贤,故愿自托。
意思是,我不是轻浮的人,我是看你人不错,就想要嫁给你,给自己一个好的出路。

张生还是被青梅的大胆直接给吓着了,说我理解你的心思,但是你这样的行为却不妥,更何况你就这样过来,这事儿也成不了,以后你我二人还怎么有脸见人。

青梅不放弃,说:“万一能成,肯赐援拾否?”
你怎么就知道一定成不了,万一能成呢?你愿意娶我吗?

张生只是正,但不是傻。眼前的青梅,又漂亮,又有主见,谁不爱?

生曰:“得人如卿,又何求?但有不可如何者三,故不敢轻诺耳。”
他说,如果能成,我当然愿意!但因为有三点难处,我们这事儿很难成,所以不敢轻易许诺。

青梅问哪三点。

一是你青梅是个婢女,不能自主。

二就算你能自主,但如果我父母不同意,也还是不行。

三就算我父母同意,而你这么优秀,主家要的身价一定多,我穷,承不不起,也是不行。

青梅心想,有问题就想办法解决问题,就回去想办法了。

青梅回去就原原本本地把事情跟阿喜小姐说了。

女叹曰:“不苟合,礼也; 必告父母,孝也;不轻然诺,信也:有此三德,天必祐之,其无患贫也已。”
阿喜评价张生:礼、孝、信。是个不错的人。

既而曰:“子将若何?”
张生值得托付,然而,你又能怎样?

青梅回答的很干脆:“嫁之。”

女笑曰:“痴婢能自主耶?”
阿喜笑道,说嫁就嫁,你能自主吗?

曰:“不济,则以死继之。”
青梅说,不成,大不了一死。

女曰:“我必如所愿。”
阿喜也许是被青梅的坚决感动到了,也脱口而出,我必如你所愿。

阿喜的脱口而出,显然是上头了,几天后,冷静下来,觉得不对,自己哪有什么能力帮青梅如愿。

青梅一听,我晕,原来小姐也只是说说啊。

眼见自己不能如愿,青梅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哭了。

阿喜对青梅也是真的好,在青梅眼泪的刺激下,她终于想出来一个办法,就是把她自己多年来积蓄的私房钱,全拿给青梅,让她交给张生,作为彩礼。

就这样,在阿喜的帮助下,张生的母亲又借了点钱,凑够了高额的彩礼,将青梅娶了过来。

你看,青梅对张生,显然不是爱情。

但人生又不会只有爱情。

青梅很清楚她的目标是什么,也想办法在努力实现目标,也成功了。

也不能算成功,只是刚开始。

接下来,她还有目标,就是辅助张生,让张生出人头地。

青梅让张生专心读书,剩下的事儿她来处理,包括照顾公婆,做家务,以及赚钱。

赚钱的方式是刺绣,青梅手巧,刺绣颇有市场,久而久之,张家越来越宽裕。

是的,从一个角度看,青梅这就是做牛做马,而从青梅的角度,她是在投资。

人生无常,世事难料。

青梅与阿喜分别之后,阿喜一家前往山西,在山西,阿喜一家很不顺利,阿喜父母先后亡故,家道中落,以至一无所有,只剩阿喜一人,并且没有钱安葬父母。

为了安葬父母,阿喜经过内心斗争,不得不答应做了一个李生的妾。

李生将阿喜父母安葬后,带阿喜回家,结果李生的正妻容不下阿喜,还没进家门就被打了出去。

阿喜不知何以为生,只有哭。

从这里看出来,阿喜除了没有主见,也没有任何生存技能。

跟青梅是一个对比,青梅不用靠别人,也能生存,她会刺绣,有一门手艺。

阿喜不靠别人,饭都吃不上。

还好,有好心人。

一个尼姑收留了阿喜。

尼姑庵里,住进来一个美女,庵里也不安宁了。

好多小混混、浪荡子打阿喜的主意,整天敲门骚扰,甚至翻墙钻洞。

阿喜不堪其辱,一度想自杀了之。

好在,尼姑是个正直且有担当的人,没有让阿喜走极端。

无巧不成书。

一日大雨,有大户人家的夫人一行来庵里避雨。

这个夫人就是青梅。

青梅和阿喜相遇,相拥而泣。

青梅一直念着阿喜当年的好,想要报答她。

报答的方法就是,让张生娶了她!

男作者的意淫在最后一段。

张生娶了阿喜,二女一夫,二女不争不抢不嫉妒,互相谦让。

张生官越做越大,两个女人一共生了六个儿子两个女儿。

青梅和阿喜后来也被封了夫人。

这样的意淫大煞风景。

但却并不太影响青梅的形象,因为她对张生并没有爱情,没有爱情,那她一步步所做之事,也算都能说的通。

她让张生娶阿喜,是她知恩报恩。

她不嫉妒,因为没有爱情,因为无所谓,她知道她最想要的是什么,而且她得到了,就好。

不说古人,就说现代人,又有多少人结婚是因为爱情?

没有爱情的婚姻太多了。

只要各取所需,各自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可以白头到老。

不要轻易提爱情,爱情是稀有且珍贵的。现实中是,小说中也是。

许多人谈聊斋必谈爱情,事实上聊斋中写的好的爱情很少。

青梅对张生,与聂小倩对宁采臣类似,只不过青梅多了一份对阿喜的主仆之情、姐妹之情,以及报答阿喜对她的恩情。

青梅的一生是成功的,青梅的人物刻画也是成功的。

青梅的性格的形成,也许来自于原生家庭。

文章的开头写了青梅的来历,开始时我故意略过了,那么,现在就来看一下。

青梅的母亲不是人,是狐。

是她主动来找的青梅的父亲。

青梅的父亲程生,是个磊落坦荡不拘小节的人。

青梅的母亲看上程生,主动投怀送抱,并生了青梅。

青梅的母亲跟程生说,你娶了我,就不要再娶其他人了,我会给你再生个儿子。

程生答应了。

可是,后来,程生的亲朋好友都嘲笑他,说人家都三妻四妾儿孙满堂的,你就守着一个女人,算什么男子汉。

久之,程生也架不住人言可畏,就又娶了一个妾。

青梅的母亲生气了,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永不回头。

青梅的母亲连女儿都能丢下,自然不值得称道。

但她坚决不接受跟别人共享丈夫,果决地离开,说明什么?

说明有爱情啊!

程生对她有没有爱情,不知道,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对程生一定是有爱情的,爱情就是会有嫉妒,会排他,会自私。

若无爱情,便会像青梅对张生那样。

青梅母亲离开时,青梅还是吃奶的婴儿。

青梅会不会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从别人那里得知了母亲当年的选择和结局,从而影响到了她的成长?以及以后对男人的态度?以及人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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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3-7-25 15:04 编辑

四七、《罗刹海市》

罗刹海市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罗刹,一部分是海市。

罗刹部分被人提的多一些,海市部分少有人提。

原因是大家都看重罗刹部分对现实的讽刺。

讽刺现实,是很多人提聊斋必说的。

而看过我谈聊斋的朋友大概知道,我一直不太重视聊斋中讽刺的部分。

我也不是一直不重视文学作品中的讽刺的,上学的时候,还有刚毕业前几年,经历尚浅时,也特别重视讽刺。

那时也特别喜欢讽刺现实的作品。

后来,渐渐不再喜欢,不再有感觉。

大多数讽刺现实的作品意义并不大,尤其是主题先行的讽刺作品,往往也会影响其艺术性。

为什么说意义不大?因为,好多作品中所讽刺的东西,虽然有好多人有共鸣,但其实都是大家知道的,明白的。

比如你讽刺贪官污吏,官官相护,世态炎凉……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哪个时代不是一样?

不管有没有文化,你看酒桌上的人,喝嗨了,哪个不是一套一套的,谈古论今,庙堂江湖,全都俨然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文学作品中的那点儿讽刺,又算的了什么?

讽刺一些人尽皆知的东西,并没有太多值得讨论的意义。

本篇的讽刺也是比较浅显,就是用罗刹国的美丑颠倒来影射讽刺现实世界。

最后,异史氏总结:“花面逢迎,世情如鬼。”

哪个时代都是这样,皆是如此,人性而已。

所以,《罗刹海市》的罗刹部分,没什么值得特别去说的。

而海市部分呢?

海市部分是作者的一种理想的寄托,在篇末的异史氏曰里,也说了,就是因为“世情如鬼”,所以许多追求,只能在虚无漂渺的“海市蜃楼”中寻找了。

所以海市部分与罗刹部分相反,一个美一个丑,鲜明的对比。

但其实都没有特别值得去说的东西。

不必费这么多的笔墨去洋洋洒洒一大篇,去讽刺,去寄托。

并且,抛开讽刺与寄托,文学性也一般,很普通。

海市部分很一般,没有什么亮点。

海市之中,男主和龙女的结合也并不动人。

首先,男主在去罗刹海市前,家里已有一位妻子。

其次,男主从海市要回家,龙女跟男主说,你回去了,我会为你守贞,不会再找男人,你也要一样,不许再娶(龙女是神仙,已经知道男主几年没回家原来妻子改嫁了)。后面龙女还加一句,如果要觉得没人照顾以及解决生理问题,就纳个妾好了。

古代纳妾,不算娶妻,不算背叛。

所以,你看,即使是想象的寄托理想的海市蜃楼中,作者都没有能写出真正动人美丽的爱情。

那么,此篇当然就没有什么可多说的。

之所以还要拿出来说一点儿,是因为按顺序,这几天读到了《罗刹海市》,刚好看到刀郎新专辑《山歌廖哉》上了新闻热搜。

热议的是专辑中的一首歌《罗刹海市》,说其讽刺现实,以及讽刺了某些人。

昨天下班路上,花时间把这张专辑的所有歌都听了一遍。

包括《罗刹海市》,所有的歌虽然不至于差,但也比较普通,像聊斋志异《罗刹海市》一样普通。

即便是刀郎在歌里真的讽刺了好声音那些导师以及那个节目,又有什么意思?

娱乐节目、娱乐圈的人、娱乐圈的事儿,大家不都是津津乐道,并深知那是一个什么圈,一些什么人,一堆什么 节目吗?

既然都知道,那一首讽刺他们的歌,又有什么值得惊讶和讨论的?

这就是我不太重视聊斋或其他作品中的讽刺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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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八、《田七郎》

我不太喜欢本篇这样主题的故事,但这样的故事很多,尤其是古代。

本次读《田七郎》已经快一个星期了,想要写点评论,却不知怎么下笔。

突然想到一个词“人脉”。

“人脉”这个词是我平时最不喜欢的几个词之一,不喜欢到每每听到周围有人说人脉这个词,就会有点反感。

人脉这个词没问题,我是不喜欢好多人对人脉的理解。

我理解的人脉,关键的不是说要跟什么人混,混什么圈子,交什么朋友。

最关键的还是自己,自己要有能力,要有资本,要有能帮助到别人,或者说白一点儿,能被别人利用到的东西。

否则,所谓的人脉再广,认识的牛人再多,也是假的,不能总是你利用别人,而别人利用不上你吧。

自己要先是别人的人脉,别人才能是你的人脉。

突然想起人脉这个跟本篇无关的词。

看本篇故事。

《田七郎》这样的故事,是地位、能力、资本不对等的两个人交往的故事。

与以往所有的故事类似,处于弱势地位的田七郎没有什么可以回报武承休的大恩,只有以死相报。

以死相报以后,留下一个侠义之名。

这样的故事我不喜欢,不明白为什么千百年来,被人津津乐道?

不喜欢武承休这样的人,好交游,喜欢结交天下奇人。

而且,你还真说不出武承休这样有什么目的。他不像《史记刺客列传》里那些人,那些人结交奇人,有明确目的,就是要让他们做刺客或者其他什么事儿。

所以,武承休看起来就是个人爱好,就是喜欢,就是想对这些人好。

那武承休不是更纯粹?

但我却更不喜欢武承休这样的人。

这种相差悬殊的人相互结交,最好还是直接一点儿,就是直接表明你结交我有什么目的,是想让我做什么或者回报什么,而给我什么样的条件我能接受。

这样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都不累。

反而是武承休这样什么都不求的人,会让田七郎这样的人,压力很大,很累。

所以,遇到武承休这样的人,作为田七郎这样的人,能拒绝就一定要坚定拒绝。

显然,本文中的田七郎,没有那么坚定。

现实中,其实也很难坚定拒绝,毕竟武承休的确是就想结交认识一下自己而已,真的也并没有什么坏心思。

田七郎的母亲是真的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田七郎有犹豫,母亲却很坚决:

{受人知者分人忧,受人恩者急人难。富人报人以财,贫人报人以义。无故而得重赂,不祥,恐将取死报于子矣。}
受人恩惠,有钱的人可以用钱财来回报,我们这种穷人没什么可以回报的,恐怕只能用义来回报,甚至有可能要以死相报。

武承休也是不知道分寸,初次被田七郎母亲坚决拒绝后,也还没死心,继续来骚扰田七郎,也许是他发现,田七郎本人其实并不坚决。

在武承休的死缠乱打之下,田七郎终于还是摆脱不掉纠缠,有来有往地交往上了。

死缠乱打的过程,写的并不好,比较幼稚。

就这样一来一往的简单交往也没什么,没什么大的恩惠,也不用付出多大回报。

然而,后来,田七郎不小心打死人了,被抓到官府。

武承休重金贿赂县令,并陪了很多钱给受害人家属,才让田七郎不用偿命,无罪释放。

这下可麻烦了,这是救命之恩,这么大的恩,恐怕不好报。

田七郎的母亲十分担心,内心祈祷武承休一生无灾,才能保全自己儿子的性命。

就这样,田七郎算是成了武承休的门客。

然后,就是古典小说的套路,“食则同席,寝则同榻”,武承休对田七郎很重视,而且无欲无求。

接着,就引出一个波折,武承休的一个家仆,一个叫林儿的,趁武承休他们不在家,调戏武承休的儿媳。

武承休回来后,大怒,找林儿算帐,结果林儿逃掉了。

逃的没多远,就是同县一个御史家里。

这个御史不在县里,是在京城任职,老家的事儿都交给弟弟打理。

武承休得知后,就递了一个贴子给御史弟弟,请他把林儿交出来。

没想到御史弟弟接到贴子,置之不理,可见是想要庇护林儿。

武承休一怒之下,把御史弟弟庇护林儿的情况上告了县令,县令虽然下达了拘捕令,但没有人去执行,县令也不问。

接下来的一段,便是所谓的讽刺现实。

这样的讽刺现实,我能接受,就是不经意的写一段与故事推进有关的情节,这段情节恰好真实的反映了现实。

我不喜欢的是那种主题先行的讽刺,刻意的讽刺,为讽刺而讽刺。

那么,我愿意复述一下这对现实的揭露的一段情节。

林儿逃到御史家,武承休索人不得,告官后,县令虽下了令,但只是应付,并没有人敢去执行。

这官官相互,让武承休更生气,官府不管,他就自己管,派人日夜盯着御史家,一旦见到林儿出来,就立马抓人。

在一个夜晚,林儿刚从御史家出来,就被武承休的人抓了。

林儿带回来,武承休就是一顿暴打。

林儿也是不屈服,仗着御史弟弟的庇护,对武承休破口大骂。

武承休暴怒。

武承休有个叔叔武恒,怕侄子暴怒会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就劝他还是要用法律来处理林儿。

武承休听了叔叔的话,把林儿绑至公堂。而与此同时,御史的信也送到了县令手上。

于是,县令放了林儿,交给御史弟弟的家仆带走了。

林儿这下可是更加嚣张,更加肆无忌惮地的抵毁武承休以及他的儿媳。

武承休怒极,但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就来到御史家门口,破口大骂,从早骂到晚,家人劝都劝不回去。

骂到晚上,忽然有家人过来跟他说,听说,林儿已经被人剁成肉块抛尸野外。

武承休听到这个消息,感到一阵痛快,尚还没意识到是田七郎干的。

痛快没多久,御史弟弟就把武承休和叔叔告到了县衙,县令传叔侄二人审问,怀疑是他叔侄二人杀了林儿。

到堂后,县令根本不给叔侄二人辩解机会,上来就要给武承休的叔叔用刑。

叔叔年纪大了,一通大刑,直接打死了。

打死了,也算是一命偿一命了,县令觉得给御史弟弟能交代过去了,就把武承休放了。

武承休这时才想起田七郎,这才发现田七郎这几天都没来了,这才怀疑林儿八成是田七郎杀的。

于是,武承休派人到田七郎家,发现田家已经没人了,田七郎不在,田母也不在,田的儿子也不在。

显然,田七郎已经安顿好了家人。

本来,田七郎杀了林儿算是报答了武承休,不料县令打死武承休叔叔,田七郎就又找着机会杀了御史弟弟以及县令两人,而自己也自杀了。

这样,田七郎终于还是以命报答了武承休当年的救命之恩。

田七郎自杀是为了死无对证,不连累武承休,但不可能就这么完的。

官府的人都说田七郎是武承休指使的,都这样说并不代表是一定要法办武承休,只是为了要钱罢了。

因为后文有交代,武承休花了很多钱,变卖家产,上下打点,才算脱身,也能脱身。

这样,主题是写田七郎报恩的义行,但通篇都可见的揭露和讽刺,这样的揭露和讽刺的创作手法是我更喜欢的。

田七郎是个悲剧,这悲剧源头其实就是武承休。

要不是武承休去招惹田七郎,田七郎大概率安稳地过完一生。

像武承休这样没什么正经工作,无所事事的富一代或富二代,吃喝玩乐都可以,最好别去刻意交往有情有义的但不是一个阶层的人。

武承休最大的问题还不是好交游,最大的问题是自身处事能力太差。

从他处理林儿这件事儿上就可见一斑。

第一,林儿调戏他儿媳妇,但没得手,又逃到御史家被庇护。这事儿不算什么特别大的事儿,并且扯上了御史,就该大事化小,不再追究,以后防着点就好。

第二,县令不管,当堂释放林儿后,武承休的处理方式居然是到御史家门口骂一整天。这样的举动,典型的无能狂怒,说句可能不太尊重女性的话,武承休的表现,像一些泼妇骂街一样。

没有能hold住大局的能力和性格,又怎么hold住不同阶层不同性格不同能力的门客?那就不要学什么孟尝君春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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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公孙九娘》

本篇故事,有一个真实的历史背景。

便是清初发生在胶东的反清起义——于七起义。

以于七为首的起义,先后发生过两次,一次是顺治七年(1650年),以于七被招安为结局,彼时清朝入关不久,各地还有很多反清势力,应付无暇,不得不采用招安方式。

第二次是十几年后,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七再次起义,而此时,清政府已经基本稳住局势,有能力去应付,所以,这次便是血腥镇压,康熙元年(1662年),起义军失败。

第二次于七起义,清政府杀人无数,大多是与义军无关的百姓,而事后清算,也是大肆诛连义军宗族亲友。

网上没有找到此次起义的详细资料,清军杀人数目,也纵说纷纭,有说杀了几千人的,有说数万人的,也有说十几万人的。

且不去追究到底是杀了多少人,以后修史书时,也许会有一个准确的数字。

但看小说中所写,也是极其血腥的。

小说第一段就是介绍历史背景: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于七起义,与清军战斗,主要发生在莱阳和栖霞两地。

在我老家附近,老家紧临莱阳,到栖霞七十公里。

这里说的“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不是指就总共杀了数百人,而是许多天,每天都杀数百人的意思。

“演武场”是在济南,这些被诛连的人,是被从胶东带到省府济南,然后杀死。

为什么要带到济南,我想,应该是主犯,要带到京城杀,而诛连的这些,都不用到京城,到省府就可以杀掉了。

“碧血满地,白骨撑天。”,可见当时济南的行刑场何其惨烈。

{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肄,材木一空。}
毕竟诛连太广,有些官员都看不下去了,给这些人捐赠棺木,以至于当时济南的棺材都卖光了。

这些从胶东的莱阳和栖霞过来的亡魂,全都身死异乡,葬在了济南的南郊。

故事发生在于七起议被镇压后的十几年,康熙十三年(1674年)。

故事的男主角“莱阳生”,没有具体姓名,只知道是莱阳过来济南的。

在十几年前的惨案中,莱阳生的亲友中,也有两三个人是在诛连之列。这次他路过济南,顺便买些纸钱祭品到南郊祭奠亲友。晚上,就租住房在南郊的一个寺庙里。

故事便由此展开。

故事就是跟南郊这些死在异乡的孤魂野鬼有关。

这些人,死后被葬在济南南郊,有的也许有官员捐赠的棺材,而棺材卖完后,也会有好多人就这样胡乱埋掉。

都成了异乡之鬼。

而这十年来,这些鬼魂的亲友也有从胶东过来将他们迁回故土的,落叶归根。

但更多的是没办法迁回的,有的是亲友也都死了,有的亲友是没有钱回迁,有的亲友是有选择性的迁。

剩下的这些,依然异乡为鬼。

这些鬼聚在一起,在阴间建起了一个村落,自己给村落取了个名字——莱霞里。

村名很美,却是莱阳和栖霞两地无数人的血泪建成。

故事就是在男主莱阳生与济南南郊莱霞里的几个鬼之间发生的。

第一个来见莱阳生的鬼,是他曾经的同乡好友朱生。

朱生来找莱阳生是有事相求。

鬼既然能聚集建村落,一起生活,那也会跟人一样,有各种需求。

朱生看上了村里的一个女鬼,来请莱阳生帮他提亲。

这个女鬼就是莱阳生的外甥女。

外甥女活着时跟莱阳生是比较亲的,因为她年幼时就没了母亲,而寄养在莱阳生家,由莱阳生夫妻照顾,直到十五岁后,才回到自己父亲身边。

后来外甥女跟父亲因于七一案牵连,一起被捕到济南,父亲被杀,她也随后因惊吓和哀伤而死。

朱生把情况跟莱阳生说了,莱阳生说外甥女有自己的父亲,轮不到他这个舅舅来作主婚姻大事。

然而,外甥女的父亲却已经不在这里了,早就被父亲的侄子,也就是外甥女的堂兄给迁回老家了。

为什么堂兄没有将莱阳生的外甥女一起迁回去?

也许是因为古代的重男轻女吧,而多迁一个人回去,也要多花一份钱。

总之,外甥女没有了亲人,在莱霞里,她是跟邻居的一个老太太一起相依为命。

朱生之前也去提过几次亲,但都被外甥女拒绝了,不是不想和朱生成亲,是因为要讲礼数,没有至亲作主,名不正言不顺。

朱生就带着莱阳生来到了外甥女家里。

甥舅相见,相对而哭,毕竟是有感情的。

外甥女又问起舅妈,得知舅妈已经去世几年,又禁不住流泪。

就这样,有长辈作主,外甥女答应了朱生的亲事,就待改天行礼过门。

这一段莱阳生帮助朱生和外甥女成就鬼亲,是小说的前半部分。

这一部分有两点再特别提一下:

一、朱生和外甥女都是鬼了,为什么非要拘泥于人的礼数?
我觉得,也许是不甘心,因为冤枉,并不甘心做阴间无拘无束的孤魂野鬼。所以,他们没有到处游荡,随心所欲,而是聚在了一起,还成立了一个叫莱霞里的村落,像阳间之人一样的生活,一样的守礼法,一样的相爱结婚。这就是他们的一个态度。每个鬼魂都是冷的,但聚在一起,也许会有些暖意。

二、外甥女的堂兄只迁了她的父亲回乡,置她于不顾,而与之对比的是舅舅莱阳生,来祭奠亲友时,也没忘了她这个外甥女,还给她烧了金钱和锦帛,见到莱阳生时,她特意说,舅舅烧的东西,她都收到了。体现了莱阳生的有情有义。

接着往下。

在得知舅妈已经不在后,外甥女动了给莱阳生介绍新舅妈的心思。

于是,引出了公孙九娘。

公孙九娘自然也是莱霞里的鬼,是外甥女作鬼后交往的好朋友。

外甥女将公孙九娘引荐给莱阳生。

公孙九娘美若天仙,又读过书,诗词造诣不低。

莱阳生对公孙九娘自然满意,但他还是顾虑人鬼殊途。

{女曰:“无伤,彼与舅有夙分。”}
外甥女说,不用顾虑,九娘和舅舅是有缘份的。

这个回复就很有意思,没有说人和鬼会长久,会白头到老,只是说有缘份,可以在一起。这也是后续最终人鬼殊途的一个伏笔。

外甥女和朱生结婚后,马上就张罗莱阳生和公孙九娘的一段缘份。

五天后,便引着莱阳生上门提亲。

而公孙九娘的母亲,不想女儿远嫁,要求莱阳生入赘。

莱阳生答应了。

男人嘛。美女在前,是人是鬼,是否入赘,是否能长久,并不会想那么多,及时行乐而已,何况外甥女至少不会害他。

就这样,莱阳生入赘了莱霞里公孙家,做了鬼婿。

共入洞房,鱼水之欢。

欢后,公孙九娘在枕边跟莱阳生讲起了伤心的往事。

往事无非就是跟外甥女一家差不多,或者跟千千万万莱霞里的鬼魂们一样的悲惨往事。

十年前于七一案留下的伤痛,也许莱阳和栖霞两地的人们,要几代人才会渐渐忘却。

公孙九娘边说边哭,哭到难以入睡,起身写了两首绝句以抒怀:

{昔日罗裳化作尘,空将业果恨前身。十年露冷枫林月,此夜初逢画阁春。
白杨风雨绕孤坟,谁想阳台更作云?忽启缕金箱里看,血腥犹染旧罗裙。}

一夜无眠。

一夜无眠的,也许不止公孙九娘,莱霞里一定常常会有人无眠吧?

鬼需要睡觉吗?

从此,莱阳生天亮就回租住的寺庙,天黑就到莱霞里公孙九娘这里。

也不知过了多少天。有一天夜里,公孙九娘要跟莱阳生告别。

{女曰:“人鬼路殊,君不宜久滞。”}
理由是人鬼殊途,莱阳生作为人,不宜久居鬼村,不宜长时间和鬼在一起。

之前朱生、外甥女、公孙九娘都没跟莱阳生说过人鬼殊途,突然就说人和鬼不能长久,莱阳生一下子难以接受。

公孙九娘要与莱阳生分别,不仅仅是人鬼殊途,还是有一件事要请他去做,就是让他把自己的尸骨收拾一下,迁回莱阳生的祖坟,也算有个名份和依托。

这里要停一下,说几句我的看法。

其实,公孙九娘和莱阳生结婚,并非是爱情,而是有目的,主要是想结束这样孤苦无依的异乡之鬼的生活。

类似于聂小倩对宁采臣的情感和目的,而公孙九娘的所求的更少,她只求尸骨能有个着落,而并没有像聂小倩那么大的追求。

聂小倩除了尸骨能得以安葬之外,还要渐渐接收人气,最终成为人,并且要博个诰命夫人的称号。

聂小倩求得多,自然要付出的多,要忍气吞声,要做牛做马。

而公孙九娘求得少,付出的也就不必太多,她所付出的,就是陪莱阳生睡了一段时间觉,算是用鱼水之欢来报答他的迁骨,以及给她一个名份的恩情。

跟聂小倩一样,没有什么可指责或可怜的,自己想清楚就好。

对于莱阳生,最初也是没有爱情,最后有没有爱情,不好说。也算有过一段夫妻缘份,过了几天夫妻生活。产生了感情也是正常之事,这感情,爱情的成份有多少,也许只有当事人才明白。

总之,人鬼殊途,就要分离,分别前,公孙九娘给了莱阳生一双罗袜作纪念。

不忘与外甥女道别。

公孙九娘也不舍,流泪了。

莱阳生也哭了,“凄然”"怅怅"“惆怅”,这是作者用在莱阳生身上的词。

即便并非始于爱情,看分别前莱阳生和公孙九娘的表现,我愿意相信他们之间是有了几分爱情的,相互都是。

莱阳生失魂落魄地回到寺庙,失眠了。

起来要去找公孙九娘的墓,突然发现,居然忘了问墓的具体位置!

真是个笑话!

最重要的事,一个忘了问,一个忘了说。

可见分别之时,全是感性,失去理性。

全是感性,也是二人或者产生了爱情的一个证明,若公孙九娘对莱阳生没有爱情,只有目的,那就断然不会把最重要的事忘了交代。

心乱了。

{及夜复往,则千坟累累,竟迷村路,叹恨而返,展视罗袜,着风寸断,腐如灰烬,遂治装东旋。}
最后这几段写的,感觉都不必翻译,原文写的非常好,非常绝望,不忍卒读。
莱阳生夜里再去南郊,“千坟累累,竟迷村路”,居然找不到莱霞里了,而公孙九娘赠他的罗袜居然也他为灰烬,随风飘散。

如此悲凉与绝望。

莱阳生绝望了,收拾行李回莱阳。

半年后,莱阳生还是没办法释怀,又到济南,又到南郊,期待着公孙九娘能出来见他,而只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

除了坟墓和鬼火,什么都没有。

再次绝望,又要回莱阳。

在路上,远远的好像看见公孙九娘独行坟墓之间。莱阳生立刻催马向前,果然是九娘!

下马就上前说话,九娘好像不认识他一样,转身就走。

追上去,九娘面露怒色,以袖遮面。

莱阳生大喊:九娘!九娘!

九娘消失如烟灭。

悲凉,绝望。

公孙九娘怨恨莱阳生,不愿见他,不愿跟他说话。

可是,如果不愿见他,为什么又在他要离开时,现身让他看到?

还是想见他,想见他是为了表达对他的怨恨,却又一句话也没说出来,说不出口。

这悲剧的结局,不能完全怪莱阳生。

两个都有责任,两个也或者都情有可原。

公孙九娘:
一、责任是:分别时忘了跟莱阳生讲清楚位置。
       或者的情有可原之处:分别时很伤心,没那么有理性。
二、责任是:莱阳生第二天再来找她时,她没有现身。
        或者的情有可原之处:也许是有其他事情耽误了,也许莱阳生要是再多呆一天,她就现身了。

莱阳生:
一、责任是:分别时忘了问清楚位置。
        或者的情有可原之处:分别时很伤心,没那么有理性。
二、责任是:莱阳生第二天晚上再来找公孙九娘时,她没有现身, 而当天他就失望了,就回老家了,也没有再多等几天,多找几天。
        或者的情有可原之处:本来就伤心,手里的罗袜也莫名化为灰烬,上头了,而且想到九娘说的人鬼殊途,也许觉得九娘只不过是想和他分开而已,所以根本没想过要告诉他位置。

作为读者多余去想那么多责任和理由。

不必想那么多。主要作者就是想要这样的结果!

作者就是想让莱阳生和公孙九娘以这样的悲剧收场,就是想让他们永远无法释怀。

就是想让读者无法释怀。

因为作者自己就是无法释怀,不是对于小说中虚构的角色,而是对于十几年前的那次发生在他身边的惨案,是对那么多无辜的生命无法释怀。

网上查了一下蒲松龄的资料。

惨案发生的康熙元年(1662年),22岁的蒲松龄差不多正好是在济南准备乡试,也许他在济南南郊亲眼目睹过每天几百人的杀戮。

本篇故事发生的康熙十三年(1674年),34岁的蒲松龄似乎也在济南准备乡试,也许他也住在南郊的那个寺庙里,也许住在隔壁房间的就是一个从莱阳来的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角,因为毕竟与于七一案有关,不方便透露别人隐私,于是他在小说里就称其为莱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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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促织》

本篇无疑是一篇佳作,不然中学语文也不会选为课文。

这样的篇章,解读的人太多。因此,每读到这种,就不太想再多说些什么。

说不好,也不太容易说出新意。

《促织》最大的争议是其中的“魂化促织”。

就是主角成名的儿子魂魄化为促织,挽救了父亲,父亲也因此得了功名,并且一家荣华富贵。

争议的原因在于,《促织》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流行的“青柯亭版”,一个是蒲松龄的“手稿版”。

有人说,“手稿版”显示作者写作时,并没有按“魂化促织”来写,“魂化促织”是“青柯亭版”润色的。

这个争议点其实挺大,因为通常流传的《促织》中的“魂化促织”可以说是整篇文章的灵魂,若是作者的立意并非如此,那就是很大的差异。

先来看一下两个版本的区别,最关键的区别有两处:

一、
但蟋蟀笼虚,顾之则气断声呑,亦不敢复究儿。(手稿本)
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青柯亭本)

二、
由此以善养虫名,屡得抚军殊宠。(手稿本)
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抚军亦厚赉成。(青柯亭本)

先看第一处。

此处是在主角成名按照神婆指示找到一个可以交差的蟋蟀之后,放在笼子里,不料儿子调皮,把蟋蟀给弄死了,母亲大骂,父亲回来后,大怒,找儿子算帐,结果发现,儿子投井自杀了。

成名短时间内经历了大喜大悲,心灰意冷,夫妻二人正要把儿子埋藏时,发现儿子还有气息,醒过来了,活过来了。

这第一处就是儿子死而复生后成名的表现。

手稿版中写——“但蟋蟀笼虚,顾之则气断声呑,亦不敢复究儿。”——儿子虽然活过来了,但看看蟋蟀笼子里已经空空,想到没办法交差,自己说不定也会因此而死掉,悲从中来,然而儿子已经因此事死了一回,好不容易活过来,又不敢再追究责怪儿子。

青柯亭版中这样改写——“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主要是加了两句儿子虽然醒过来,但神气痴呆,浑浑噩噩。加这两句的目的,是为了暗示和铺垫后面儿子的“魂化促织”,儿子的魂魄已经附在蟋蟀身上。

这就是专家说的,作者的手稿中显示的创作意图并没有打算写“魂化促织”。

这里还有一点改动,不得不说。

就是最后一句,手稿版是——“亦不敢复究儿。”

青柯亭版是——“亦不复以儿为念。”

字改动不大,但意思差的太远。

前者是不敢再追究责怪儿子,后者是不再把浑浑噩噩的儿子放在心上。

各有各的好。

前者更符合人性,还有什么比儿子更重要的事儿。

后者也很好,一心只在促织上,想着明天怎么交差,交不了差,搞不好要被打死(不是危言耸听,之前成名已经因为促织的事儿,被打了上百大板了),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子,如果死了,妻儿也难活啊,所以心思全都在促织和怎么交差上了,没办法把儿子放心上,也有可能。而且,这样写似乎更能展现出现实的黑暗,更有讽刺的效果,为了一个促织,儿子都顾不上了。所以许多评论者盛赞这句——“亦不复以儿为念。”

接着来看第二处。

这一处是结尾处,成名已经凭借进贡的蟋蟀而大富大贵。

手稿版写——“由此以善养虫名,屡得抚军殊宠。”——就是经此一事,成名成了养蟋蟀的行家,并因此得到更多的好处。

青柯亭版写——“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抚军亦厚赉成。”——就是怕读者看不懂前面的暗示,让成名的儿子恢复精神后,作了一个解释,跟父亲说当时其实是自己魂魄化作蟋蟀而挽救了父亲。

经此两处可见,“魂化促织”似乎真的不是作者的本意,而是后人所添加。

但添加的也很成功。以至于我手中的版本,编撰者在第一处保留了手搞版的“亦不敢复究儿。”,选择了更人性的设定。但是第二处却选择了“青柯亭版”儿子解释魂化促织的设定。

编撰者显然是肯定了“魂化促织”这一改写。

而也有人不认同这样的改写,建议恢复作者的原设定。

纵说纷纭,有兴趣的可以网上搜搜。

说一点儿自己的看法。

“魂化促织”的设定,的确是不错。但或者可以写的更加朦胧,即把结尾处由儿子交代的自己魂化促织那句删掉,只保留第一处的暗示,即儿子死而复生后变得浑浑噩噩描写。

细心敏感的读者,读到暗示之处,结合后面的情节,该是能联想到“魂化促织”,但没有最后的解释,又保留了几分不确定性,亦真亦假,艺术性更强。

再进一步想,如果连暗示都删掉,其实就是两处都保留作者原意,是不是依然也能读出点儿“魂化促织”的意思?

看一看从儿子死而复生后的情节吧。

成名一天之内经历了蟋蟀和儿子发生的事,大喜大悲乃至绝望,又不幸中的万幸,儿子活过来了。

经历了这些,他内心复杂,晚上也睡不着觉,夜里朦胧中又听到门外蟋蟀叫,追出去,看到一只长像奇怪的蟋蟀,有点失望,正要放弃,转而继续找其他的,而这里奇怪的蟋蟀却直接跳到他的衣袖上了,成名想,这就是缘份了,就收留了这只奇怪的蟋蟀。

读到这里,我读到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作者本意也是有可能是儿子“魂化促织”的!

所以,我大胆的过度解读一下,即便不要像“青柯亭版”那样,通过一处暗示,一处解释而作实“魂化促织”的设定,就删除这两处,恢复作者本意,搞不好也是“魂化促织”。

从艺术上来说,“青柯亭版”是点死为止,“手稿版”是点到为止。

感觉自己似有刻意标新立异之嫌,若非流传的“青柯亭版”先入为主,我真的能从“手稿版”中读出“魂化促织”的意味?

不见得。

争取作一个好的读者,还要继续努力,多读书,少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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