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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继续吹

[书话] 再说聊斋 (更新《促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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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3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1-11-30 15:21 编辑

十二、《成仙》

此篇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现实,第二部分亦真亦幻。

第一部分就是所谓的对现实的揭露和讽刺。

因为一件小事,周生家的仆人与黄吏部家的仆人发生争执,进而引发后面种种事端。

官场黑暗,周生斗不过黄吏部及县令,终被下狱,甚至还被诬陷了一个私通海盗的罪名。

现实世界就像周生的挚友成生的感叹——“强梁世界,原无皂白。”——弱肉强食,黑白不分。

于是乎,成生便为友上京告御状。

御状算是告下来了,责成巡抚重审。

说是写实,但其实告御状并不很写实。

哪有那么多告御状的?哪有告御状就能成功的?

告御状通常也不过是戏剧里的情节,寄托了无助的百姓的美好愿望而已。

而蒲公写告御状,却也并没有像影视剧里那样,钦差大臣一路砍瓜切菜将冤案平反,将坏人惩之以法。

还有一点波折。

{黄亦骇,谋杀周。因赂监者,绝其食饮;弟来馈问,苦禁拒之。成又为赴院声屈,始蒙提问,业已饥饿不起。院台怒,杖毙监者。}

黄吏部一看不好,巡抚要翻案,干脆杀人灭口,死无对证。贿赂狱卒,给周生断食,要饿死周生。

成生一看,不行啊,巡抚大人,您要赶快提审啊,再不审我兄弟要没命了。

巡抚这才提审,周生都已经快饿死了。

巡抚一看,这还了得,这是要杀人灭口啊!来人,把狱卒打死!

看到没,好威武的巡抚!

这一段,可不是简单的过场,是可以读出点东西的。

第一,巡抚没急着重审案子。为什么不急?可能是有深意的。比如拖一拖,可以得到原告或被告双方某一方的好处。

第二,一看有人要灭口,雷霆手段杖毙狱卒。杖毙一个小小的狱卒,也是有深意的。为什么不审一下是谁指使的?杖毙狱卒是做给谁看的?当然有一部分是做给告御状的成生,但更重要是的做给指使的人。

首先,我杖毙狱卒是保护了你这个背后指使的人,你该怎么做,不用我教你吧?

其次,你如果不会做事,也让你看看我的雷霆手段有多可怕。

这不是我过度解读,也不是什么阴谋论,且看下一句:

{黄大怖,纳数千金,嘱为营脱,以是得蒙眬题免。}

背后指使的黄吏部果然是深谙官场之道,拿了重金出来找关系说情,于是巡抚大人——“蒙眬题免”——看这蒙胧两个字用的。

这就是官场。

这前半部分,就是官场现形记的一个缩影,巡抚这寥寥数语一段细节,展现了蒲公的笔力。

多数人说聊斋的价值,都会说价值体现在类似《成仙》前半部分里,所谓“刺贪刺虐”。

而我看聊斋,看中的却是类似《成仙》后半部分,所谓"亦幻亦真"。

经历过这一场官司,成生看破世情,心灰意冷。

{成自经讼系,世情尽灰,招周偕隐。周溺少妇,辄迂笑之。成虽不言,而意甚决。}

成生劝周生一同归隐,周生不肯,原因是——“溺少妇”——还是为色所累。

于是,成生就一个人消失了,周生派人到处找,也找不到这位挚友。

过了八九年,成生又出现了,周生一看,穿着道袍,一副仙风道骨的样子。

周生说,兄弟啊,这些年你去哪了?我找的好苦啊。

成生说,四海为家。

周生为成生摆酒,周生说,兄弟,我们痛饮一番,来,你能不能先把这道袍脱了,搞得像真的一样。

成生不脱。

周生说,兄弟,认真了啊?不是我说你,你是真的愚蠢啊,你怎么把老婆孩子说抛弃就抛弃啊?
成生说,非也非也,是别人抛弃了我,不是我抛弃了别人。

周生一看,这兄弟,几年不见,似乎脑子坏了,总说些让人听不懂的话。还是不说了,都在酒里了。

周生没有想到,成生其实回来是要点化他的。

二人大醉,抵足而眠,一觉醒来,周生发现成生不见,接着发现,自己也不见。

周生的灵魂装在了成生的肉体,成生的灵魂带着周生的肉体不见了。

接下来一部分,几乎是整个聊斋里最妙绝的一部分。

{“成生在此,我何往?”}

周生的灵魂带着成生的身体,开始了寻找周生身体和成生灵魂的旅程。

周生灵魂带着成生身体一路奔波来到崂山。

周生累了,在山脚的树下休息,看着眼前道士来来往往,其中一个道士看了一眼周生。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周生就问这个道士,你知不知道成生在哪里?道士说,在上清宫。

周生于是继续赶路。

其实,刚才周生问的这个道士,就是他自己的身体,里面是成生的灵魂。

成生让另外的道士点破这一点儿,周生大惊:

{“怪哉!何自己面目觌面而不之识!” }

奇怪!为什么我连面对面看到自己都不认识了!

灵魂看到身体,相对而不识。

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看清自己?

{一望寥阔,进退难以自主。}

看自己而不识,一时间不知所措。

好多人都是这样,看不清自己,但有机会面对真实的自己时,往往又不敢面对。

不知所措,怎么办?

{自念无家可归,遂决意穷追。}

反正都走到这了,回家了,身体不是自己的,家人也不会接受。没有退路了,还是继续追吧。

风餐露宿,终于来到所谓的上清,果然与人间不同,山花满路,珍禽异兽,光彩照人……

而这一切并没有打动周生,周生仍念着尘世,尤其是念着家里的"少妇",无心留连仙境。

这一点也很有意思,周生来到上清,成生摆酒设宴款待周生,值得注意的是,酒宴上,成生并没有将两人的灵魂置换回来。

也就是周生灵魂带着成生身体,在和成生灵魂带着周生身体一起喝酒谈天。

这是怎样的一幕?在周生而言,会有一种自己和自己对饮谈天的感受,恍惚间应该会有许多感悟。

然而周生对尘俗的执念太盛,一心想着回家,没有心情去感悟,去接受点化。

成生看置换灵魂这一招点化不了周生,就把灵魂与周生换了回来,各归各位。

成生并没有放弃,继续点化周生。

下一招是让周生自己斩断尘缘。

你不是最舍不下家中的“少妇”吗,那么我就带你去看看,你几天不在家,妻子在家做什么。

周生看到了,见妻子与仆人私通。

{于是怒火如焚;计将掩执,又恐孤力难胜。遂潜身脱扃而出,奔告成,且乞为助。}

周生火冒三丈,想进去捉奸。

这里真可见蒲公文笔之奇。

此情此景,怒火中烧的周生,按照常规,不会想那么多,通常会一下子冲进去。

然而,蒲公没这么写,而是这样写——“又恐孤力难胜。遂潜身脱扃而出,奔告成,且乞为助”——周生怕双拳难敌四手,居然忍住了,理性尚存,出去找成生来帮忙!

二人捉奸,成生伤仆,周生杀妻。

这里我要说一下,蒲公文笔的确是奇,但他毕竟是男作家,且是古代的男作家。

聊斋中他写过好多奇女子,但骨子里对女人却没有那么友好。

像此篇,写少妻,就是写和人私通这点儿事。

许多男作家也都是这样,写到少妻,就是这点儿事。

说回小说。

周生杀妻后,原路逃回。

{蓦然忽醒,则身在卧榻,惊而言曰:“怪梦参差,使人骇惧!”}

周生惊醒,恍如一梦。

{成笑曰:“梦者兄以为真,真者乃以为梦。”}

成生笑道,兄真是以梦为真,以真为梦。

周生不解。

{成出剑示之,溅血犹存。}

这不是梦,杀妻之剑,溅血犹存。

如同《画壁》一文中,少女的发型变换。亦幻亦真,真真假假。

最让人恐惧的不是真,也不是幻,而是亦真亦幻。

{周惊怛欲绝}

成生知道周生还是不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于是又带周生回家看看。

回家后,才发现妻真的是被杀了。

于是,周如梦初醒,大彻大悟。跟随成生修仙去了。

成生曲折的点化,也算终成正果。

此篇精彩,尤其是灵魂置换一段妙绝。

当然,还有一段在我看来的"蛇足"。

周生虽也成仙,似还会留连世情,寄给弟弟一个点石成金的道具,让周家大富。

事实上,成生也并没有真正忘情,虽然抛妻弃子很干脆,但他没有忘了周生这个老友,还想着回来点化他。

这个蛇足,我曾批评过。成仙就该真正跳脱尘俗,如果还不忘给子孙牟利,算哪门子神仙?

然而,如果真要把神仙都写成忘情,那么尘世间的读者会喜欢看吗?看着又有什么意思?

看天地不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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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1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1-11-18 11:43 编辑

十三、《王成》

“宜勤勿懒,宜急勿缓。”

“懒中岂果有富贵乎哉!”

这两句差不多是本文要告诉读者的道理了。

就是人不能懒。

然而读完全文,却感觉也未必。

王成第一次做生意,在老家买了一些布,拿去京城卖。

兵贵神速,老妪劝他——“宜勤勿懒,宜急勿缓。

王成还是懒,因为路上遇雨,于是决定雨停再赶路,耽搁了几天到京城。

结果,商机已经错过,不仅没有赚钱,还只能陪钱卖掉。

然而,祸不单行,银子在客店里全被偷了。

王成人虽懒,但品性善良,本来在客店被偷了,可以起诉店主的,但他说这可能就是我的命吧,跟店主没关系。

店主也是个好人,一看王成这人不错,还给了他五两银子,做他回家的盘缠。

王成不好意思回家,感觉没法面对妻子和老妪。

看到京城有斗鹌鹑的,就把店主赠他的银子买了鹌鹑。

结果,又是连着下了几天雨,鹌鹑死光,只剩下一只。

但这一只鹌鹑最后却卖给了好斗鹌鹑的王爷,卖了六百两银子。

你看,至此为止,回溯刚开始王成带着布进京做生意。

如果当时他不懒,急速赶进京,将布卖掉,赚一点钱。

那么,他也许就会一直这样做下去,一点点钱赚下去。

要赚六百两,要很久,很辛苦。

所以,是否可以说,正是因为他当初的懒,才有了他后面一下子赚了六百两。

好像也不能这样说,但也的确是因为懒,才有了后面的一些事情。

现实中,也确是有这样的人。

你看着他懒,没有冲劲,甚至不求上进,但几年以后,也未见得比有些勤快,上进,冲劲足的人混得差。

基于此,很多人就是抛出命运之说。

我也不是完全不相信命,只是不喜欢这样的说法,觉得命运的说法,简直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因为不管怎样都可以说这就是命。

我对这种近乎无可辩驳的真理一样的东西,永远都会保持怀疑和警惕。

王成的成功,虽然不能说是靠懒,但也不能说懒一定是不好的。

王成的成功,是遇上了两个贵人。

一个是老妪。

老妪是个狐仙,百年前,与王成的爷爷有过一段情缘,按说王成要叫奶奶。

王成第一笔做生意的钱,就是老妪给的。

另一个贵人是京城的客店主人。

王成买鹌鹑的钱,是店主给他的,而且最后给他出主意把鹌鹑卖给王爷的也是店主。

靠着两个贵人,王成最终发家致富。

这是命吗?

也许是。

但贵人也不是说有就有的。王成两度遇贵人,跟他本身的性格有关。

老妪愿意帮他,是因为他拾金不昧,捡到金钗还给老妪。

这其实不简单。

王成家里穷得和妻子只能睡草席,灶间久未开火了。

在这种情况下,捡到金钗还是不昧,也是好多人做不到的。

可见王成本性纯良。

店主这个贵人愿意帮他,前面也说过,也是因为他的纯良。

所以,能两度遇贵人,也不是纯靠运气。

所谓的贵人相助,仔细想了想,除了运气,和本性纯良之外,也许也真跟懒有一点关系。

我认为,有人愿意相助,一定是因为被帮助的人比较弱,或者说虽然不弱但愿意示弱。

如果你不弱,或者性格是那种不愿意示弱的人,就不太会有人愿意帮助你。

王成一是真弱,二也是原意示弱。

王成银子被偷,店主赠他五两路费,他不想回家,打算买鹌鹑时。

{意忽动,计囊中资,仅足贩鹑,以商主人。}

说的是有想法了,但又拿不准,所以——“以商主人”——和店主商量。

这就是愿意示弱。

而后面,买的鹌鹑几乎死光。

{因告主人,不觉涕堕。主人亦为扼腕。}

王成又在店主面前落泪。

这也是示弱。

这前面写的一大堆,也不知在说些什么。

此篇小说,主流的看法,当然是说异史氏告诉大家的道理——“懒中岂果有富贵乎哉!”——懒惰中怎么可能有富贵呢!

或者说,还要从中看出讽刺批判的意味来,比如,王府一只鹌鹑的钱,可以抵得上穷苦人家几辈子的收入之类的。

我的聊斋也许是白读了。

我看重的一段却是王成跟王爷讲价的一段。

王成要一千两,几个来回,王爷最终将价格压到六百两,成交。

这一段,十分精彩。比赵本山和范伟卖轮椅都精彩。

按照常规的影视剧,一个王爷,不至于为了区区的几百两银子去跟你讲价。

但蒲公就这样写了,也许蒲公写的更真实呢,谁说王爷就不会为了几百两讲价了?

{王曰:“赐而重值,中人之产可致。颇愿之乎?”}

你看,这个王爷知道几百两银子,就相当于中等人家的财产了。至少是个有常识的人。

几百两不少了,为什么不讲价。

其实,最后以六百两成交,店主是不满意的,他觉得坚持一下,可以卖到八百两。

可是,王成觉得差不多了。

{成心愿盈溢,惟恐失时,曰:“以此数售,心实怏怏;但交而不成,则获戾滋大。无已,即如王命。”王喜,即秤付之。}

王爷愿出到六百两,讲价至此,王成有点慌,已经超出自己预期,怕再讲下去王爷不买了。于是他不坚持了,说道:“这个数卖给你,实在不情愿。但讨价还价半天如果不能成交,得罪了王爷我担当不起。没办法,只好按王爷的意思吧。”

难怪店主不高兴,王成就这样就扛不住了。

很有意思,其实,王成跟王爷说的这段话,本来应该只是心理活动,应该是在心里嘀咕的话。

但王成却完完全全地说出来了。这也是示弱。这性格,有好处。

你看,王爷听他这样说,高兴了,自己也开心了。

店主不高兴,也只是埋怨几句,但店主是个好人,他不高兴不是为自己不高兴,是为王成,觉得王成还可以多得二百两。

{成归,掷金案上,请主人自取之,主人不受。又固让之,乃盘计饭直而受之。}

在店主的帮助下,王成得了六百两银子,当然要报答店主。

回到店里,王成把银子一掷,请店主自己取,店主不要。王成又推让,于是店主算了一下王成住店期间的饭钱,收了饭钱。

店主是个大好人!

不喜欢命定之说。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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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4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1-11-24 16:25 编辑

十四、《青凤》

《青凤》题目不该叫青凤,该叫耿去病。

作者对男主耿去病的塑造,要远好过青凤。

耿去病狂放,不羁,风流,男性文人也许大都希望自己本身也是这样的人,所以往往写起这样的人物来,得心应手。

蒲公也不例外。

相较之下,青凤的塑造并没有多少光彩。

在我看来,我并不喜欢此篇对耿去病的刻画,也并不喜欢青凤的形象。

耿去病狂放不羁,不过是流于表面,实事上,过于油腻。

就看他初见青凤的举动,在蒲公等男作者看来,也许是风流,而在我看来则是油腻。

能对这样的油腻男人一见钟情,青凤也不是让人喜欢的角色。

耿去病也并非没有可取之处,后面他也还是救了青凤的叔叔一命。

网上几乎所有对《青凤》的评论文章都会提到爱情。

在我看来,耿去病和青凤的爱情,不值一提。

不要轻言爱情。

我一直认为,小说里爱情最难写。

因为爱情是那么美妙,又那么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要用文字写出动人的爱情,很难很难。

我看过无数的小说,能让我感动的爱情寥寥无几,不用说感动,就是写的让人相信的爱情都不多。

即使是著名作家,爱情写的好的都不多。

更不用说像《青凤》这样的短篇,这么点字数,要写好更是难上加难。

也许是我要求太高。如此短篇,要写爱情,也没有办法展开,差不多只能写一见钟情。

我并非不相信一见钟情,只是觉得写小说很难用文字表现一见钟情,不是只写一句两人一见钟情就可以了。难道都要靠脑补?

短篇的文字,不好写一见钟情,但如果拍影视剧,在表现爱情上,尤其是表现一见钟情,要比文字要有优势。

因为影视剧中,如果演员表演的好,或者说两个人比较来电,那么,一个镜头,一个对视的眼神,完全可以表现出爱情,表现出一见钟情,可以让观众相信。

说回《青凤》,短篇里写爱情,除了一见钟情,真不太好表达,聊斋中,大都如此。

《青凤》里对爱情描写,不能让我相信。

《青凤》此篇总体来说,我不喜欢,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之所以硬要说一点,是因为看到网上提到此篇,必然要说爱情。

我只是觉得这样的爱情,作者写的太差,有必要吐槽几句。

唯一值得一说的,也许是文中提到了狐狸的祖先是大禹的妻子——涂山氏。

传说涂山氏是九尾狐,书中的老狐狸,认为他们都是涂山氏的后裔。

九尾狐涂山氏佐大禹治水,这是很好的题材。

如果有人要将整部聊斋串联起来,改写建立一个“聊斋宇宙”,可以把涂山氏的传说作为起点。

就从《青凤》中杜撰的这部失传的《涂山外传》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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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1-11-27 12:48 编辑

十五、《画皮》

《画皮》被多次改编成影视,其它的没看,周迅演的两部电影看过,很不喜欢。

昨天找了1966年版的电影来看。

1966版电影,是香港凤凰影业公司出品,由鲍方导演,朱虹高远主演的。

鲍方是鲍起静,鲍德熹的父亲。

这么久远的片子,还好是有修复版。

电影没什么可说的,那个年代的剧情表演节奏等等都跟现在差别很大,但也还好,能看下去。

印象最深的是电影里的演员,男的也好女的也好,都是浓眉大眼。尤其是男主高远,非常帅!

我是在B站上看的,有弹幕说男主演员有点像87红楼梦里的贾琏。

剧情简单,有些拖沓,也没办法,如果按原著拍,原著的体量也支撑不起一部电影的长度。

虽然体量不够,但极美的皮相之下是极丑极恐怖,这样的设定,的确是比较适合改编影视剧的。

这样的设定,除了视觉效果比较好改编,同时还有几分寓意,几分哲理,甚至警醒世人的教育意义。

管他什么意义。我尤其不在意意义之类。

王生被披着画皮的鬼迷惑,藏娇在自己的书斋里。

影视改编,当然会说是瞒着老婆的。

但书中王生却直接告诉了老婆他藏了一个美女在书斋里。

因为在古代,男人做这种事,根本不需要隐瞒老婆。

{妻陈,疑为大家媵妾,劝遣之。生不听。}

所以,你看妻子陈氏听王生说了之后,没有生气嫉妒的表现,只是怕美女来路不明,劝老公放她走。

王生当然是不听了,所谓鬼迷心窍。

影视剧,哪怕是1966年影视剧,当然不能按照原著中这样,王生就是毫无顾忌地把这事跟老婆说。

小说虽是古人所写,但看电影的是现代人,现代人看王生这样瞒着老婆金屋藏娇,就已经是渣男了,如果按原著那样,更加不符合现代人的三观了。

所以,一定会改。

然而,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不要改。

就是直接按原著拍,就是直接王生还是按照古代那样,根本不把妻子当人看,就这样直接跟妻子说。

后面也要不添加改编一些爱情啊什么的戏码,就是粗砺的,按照原著的惊悚去拍。

就是赤祼裸的,不拐弯的,变态的这样一种处理方式。

当然,如果这样,像是B级片,要分级的。

原著中老道士的设定,也是影视剧中常用的套路。就是一个道士路上看到王生面色不好,有妖气,王生不信,回家果然看到妖怪。然后找道士,道士给个法器,回去镇妖。

这里,原著里很有意思。

道士给了王生一个拂尘,让王生挂在门口以震慑鬼怪。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这个拂尘其实只是个拂尘,并没有什么法力。

{但见女子来,望拂子不敢进;立而切齿,良久乃去。少时复来,骂曰:“道士吓我。终不然宁入口而吐之耶!”取拂碎之,坏寝门而入。径登生床,裂生腹,掬生心而去。}

鬼看到挂在门上的拂尘,不敢进,咬牙切齿了半天,离开了。

没过一会儿,又回来了,我靠,只是道士吓唬我!到嘴边的肉了,怎么能轻易吐出去。

直接把拂尘取了弄碎,进门挖了王生的心。

所以,这个挂在门上的拂尘,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拂尘,只是为了跟鬼怪表明身份,意思是,这事道爷我管了,识相的赶紧走。

本来鬼看了拂尘都明白了,要走,后来还是觉得,不对,一是肉到嘴边了,一是面子问题。

就像《天下无贼》里的黎叔一样,明知华仔身份,还一定要把这一单给做了。

道士知道了,当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就拿出手段,把鬼收了。

鬼收了也没用啊,王生人已经死了,心都没了。

道士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陈氏苦苦哀求,道士只好给她指条路,让他去找一个疯乞丐,去求他,他怎么侮辱你都要忍着。

接下来去找疯乞丐就更是一个套路了,不仅仅是影视剧的套路,即在聊斋之前的古代小说,也都是一个套路。

套路就是疯乞丐怎么羞辱都要忍。

这里的情节,如果改编影视,就更加不能按原著了,即使改编B级片,也不合适,因为实在太恶心了。

王生总算活过来了。

异史氏发了个感慨:天道轮回,报应不爽。

{然爱人之色而渔之,妻亦将食人之唾而甘之矣。}

你好色,猎艳,那么就会报应在你自己的妻子身上,她就不得不吃别人的痰。

我靠!这是什么话。自己犯的错,应该报应在自己身上,报应在妻子身上,算哪门子?

作为古代的男人,报应在妻子身上,就能相当于对他的报应?

并不能。

王生包括蒲公,把陈氏当人看了吗?

并没有。

最好的报应是——王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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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贾儿》

"祟"这个字容易看成“崇”。

有些字单独拎出来,感觉有点陌生,放在词组里就还好,比如“鬼鬼祟祟”。

本篇写了一个十岁的少年机智救母的故事。

少年的母亲——“祟于狐”——被狐狸迷住,迷了心窍。

少年为了救回母亲,胆大心细有勇有谋,最终将狐狸精毒杀,母亲恢复正常。

网上有人解读,其实母亲“祟于狐",也有主动的部分,开始排斥,后来也爱上狐狸了。

这种解读,虽然我不同意,但也有他的依据。

丈夫做生意,长年在外不回家,妻子生理和心理都有需求。

这是一方面的前提,但也不能因为这样的前提,而解读为后来母亲的表现就是爱上狐狸了。

作者明确说的是——“祟于狐”——这个“祟”就说明了母亲失去了主动的内心。

网上这样的解读,也不算特别过度。

文中这个有勇有谋的少年,长大后成长为总兵。

而故事的原本的样子,不排除这个总兵为了维护年少时母亲不光彩的事,而编了一个“祟于狐”的理由。

这是我为网上解读硬找的一个可能。

这个贴中,我对各篇文章的解读,其实都有过度的嫌疑。至少是作者写书时,不会有我想的那么多。

当然,此篇的重点也不在这里,重点还是少年智取狐狸精,写的十分精彩。

**********************************************************************

《聊斋志异》卷一读完,拿了其中二十篇来说。

这二十几篇中,从小说的角度,综合来讲,我最喜欢的是《成仙》。

《成仙》是一部佳作,尽管在之前我曾批评他的结尾,但这次再看时,想法有了些许的不同。

我责怪作者把神仙写的并未忘情,甚至有些世俗。然而,难道真的写成天地不仁,就会有意思吗?

关于女性角色,这一卷里,并没有多少塑造的好的女性。

也许只有一个娇娜。

但作者在《娇娜》里,却又发了一段油腻的关于“腻友”的议论,一下子让文章的格调变低。

不得不感叹,蒲公毕竟是男作家,古代的男作家,以现代的要求去要求他,过于苛刻。

在这一卷里,作者塑造的男性要好过女性。

从角色来讲,塑造的比较好的男性角色有:孔雪笠、王成。

叶生也可以,但与那两个相比,要差一点儿。

尤其是孔雪笠,算是比较立体的男性角色了。

孔雪笠好色,见一个爱一个,却也有义气,有胆色。

从人物塑造的角度,《娇娜》又胜过《成仙》,但我实在太爱《成仙》那段灵魂互换的描写,那段文字充分体现了蒲公的才华,很少能有作家能用那么简洁的文字写出那样的效果。

在这一卷,蒲公写男性之间的情感,也要好于男女之间的情感。

比如《成仙》里,可以抛妻弃子,却不忘回来点化好友的成生。

当然,最好的自然是《王六郎》里的人鬼情,写的让人感动。

值得一提的是,《贾儿》一文,难得的写了一个十岁的少年,自古英雄出少年。只不过此篇故事,牵涉到“祟于狐”这样的成人情节,不然,则是可以讲给孩子听的很好的故事。

还有一篇《蛇人》,其实是一篇很好的童话,只不过,蛇似乎是一种可怕的动物。但《白蛇传》也是蛇,并不可怕。

我还很喜欢《画壁》这个短篇所渲染的幻像,拈花微笑的女子,如在眼前,亦幻亦真,让人沉迷,也让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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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十七、《金世成》

此篇现在读,或许更有启发。

写了一个半路出家的人。

金世成是个不务正业的二流子,突然有一天,也许是开窍了,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头陀。

头陀大概跟苦行僧差不多,要按照“十二头陀行”行事,比如要一路乞食,一天只能吃一顿饭等等。

金世成做头陀,不是因为信佛,而是有他自己的打算,做二流子没前途,没利益,就做点特别的,头陀既然有这么多要求,这就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虽然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能做,所以,只做头陀,就还不足以显得十分特别。

于是,金世成又更进一步。

{类颠,啖不洁以为美。}

装疯卖傻,专吃脏东西。 还不止于此:

{犬羊遗秽于前,辄伏啖之。}

不止一般的脏东西,还吃狗屎羊粪。

这样才够特别,才够另类。

他当然不是以吃屎为乐,而是计划好的,足够异于常人后,金世成就宣称,他自己是现世佛,要来普度众生。

{愚民妇异其所为,执弟子礼者以千万计。}

愚昧的人们都相信了,因为吃屎,可不是凡人能做到的。

金世成一下子就有了成千上万的信徒。

看到这里,也许就会明白我文章开头说的,此篇现在读,会更有启发。
这不就是如今一部分网红成名的过程吗?

做常人不能做的事情,哪怕是很出格,很变态,只要够特别,够另类,就能出名,就能收获亿万粉丝,就会成为网红,赚很多钱,甚至名利双收。

当今,为了成为网红,比吃屎更夸张的事情都有。

说回金世成,收获成千上万粉丝,成功成为“网红”。

{金诃使食矢,无敢违者。}

这一句说的是金世成命令他的信徒们吃屎,信徒们都照做了,不敢违背。

这个行为,很厉害,这是巩固了自己的权威,洗脑成功。

而且,合理想象一下,那第一批被金世成命令吃屎的,也不见得都是被洗脑,也许有一部分人是有自己想法的。

因为你也吃了屎,就跟金世成大师一样,或者更接近了,而第一批吃屎的,也许就成了“粉头”,也会得到自己的利益。

巩固了粉丝,巩固了权威,甚至也有了第一批吃屎的“粉头”骨干为他张罗后续事情,不需要亲自下场了。

接着,要敛财, 敛财要有明目。

{创殿阁,所费不资,人咸乐输之。}

既然是现世佛,要给自己建个宫殿,这要求不过分吧。

所有的费用出自信徒,信徒们都十分乐意出钱,争先恐后。

一个二流子,通过吃屎,一下子改变了人生。

一夜暴火的网红,往往太高调,一时间就住上豪华的宫殿,这可比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还要来得快,这让当地的县官怎么想?

县令南公,看不惯金世成,就把他抓到衙门,打了一顿。

挨打也许是因为面对县令,金世成也不知道低头,牛逼哄哄吧。

“网红”再牛,也搞不过官员。

这个县令也是个有想法的人,他不是没收金世成的“非法所得”,不是将他打回原型,而是要利用他。

敲打过后再利用。

当地的文庙年久失修,要重修,重修就要费钱,这钱哪里来?

上面不拨款,老百姓又不富裕,县令自费,也不可能。

于是,县令教训一番金世成后,就让他去修文庙。

这一招很高明。

金世成要去修文庙,信徒们,尤其是第一批吃屎的骨干们,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门人竞相告曰:“佛遭难!”争募救之。}

唉呀,我们家活佛遭难了,我们作为粉丝的,一定要帮他度过难关,大家赶紧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啊!

当然是一呼百应,钱很快就到位了。

{宫殿旬月而成。}

多年未修的文庙,不出一个月就修好了。

这效率!

作者是这样感叹的:

{其金钱之集,尤捷于酷吏之追呼也。}

这集资的速度,比酷吏还要快得多!酷吏还要逼迫,这完全是主动的。

金世成名利双收的手段,于今天也能找到对照,以及予人启发。

而县令南公处理金世成的手段,也同样可以予人启发。

异史氏对县令的处理有所评价:

{笞之不足辱,罚之适有济,南令公处法何良也!}

县令的处理很有智慧。

{然学宫圮而烦妖道,亦士大夫之羞矣。}

但是,文庙这样神圣的地方,却要请妖道来修复,真是士大夫的耻辱啊!

蒲公的评价中肯,但略有洁癖。

县令南公是循吏,而非清流,此事处理的很好,也不必觉得耻辱。

既能拿捏住“网红”,防止他煽动闹事,维稳。又能利用他做一些有益的事,何乐而不为。


*************************
附:十二头陀行(复制于网络)
(一)在阿兰若处。即远离聚落,住空闲寂静处。
(二)常行乞食。即于所得之食不生好恶念头。
(三)次第乞食。即不择贫富,次第行步乞食。
(四)受一食法。即日仅受一食,以免数食妨碍一心修道。
(五)节量食。即于一食中节制其量,若恣意饮啖,腹满气涨,妨损道业。
(六)中后不得饮浆。即过中食后不饮浆,若饮之心生乐着,不能一心修习善法。
(七)着弊纳(衲)衣。若贪新好之衣,则多损道行之追求。
(八)但三衣。但持安陀会、郁多罗僧、僧伽梨三衣,不多亦不少。
(九)冢间住。即住冢间,见死尸臭烂狼藉火烧鸟啄,修无常苦空之观,以厌离三界。
(十)树下止。效佛所行,至树下思惟求道。
(十一)露地住。即坐露地,使心明利,以入空定。
(十二)但坐不卧。若安卧,虑诸烦恼贼常伺其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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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董生》

此篇篇幅不短,但算是较平庸的篇章。

故事也是聊斋中较俗套的,就是狐狸精媚惑书生。

只不过此篇是狐狸精先后媚惑了两个书生,结局不同,一死一生。

本篇狐狸媚惑书生,不是为了修炼,不是为了贪恋人的生活,看上去只是为了色欲,生理需求。

网上提到此篇,一般会说,董生和王生两人,惑于美色,而误了性命,读者要引以为戒。

我是从来不太看重聊斋中的警示或教育意义的。

色欲哪里是那么容易就戒的?

女人不知道,男人的话,如果得到一面《红楼梦》里的风月宝鉴,我相信很难会有人能忍住不照正面。

在一次宴会上,有人给董生和王生算了一下命。

算命的是个医生,算命的方式是——“太素脉”——一种玄乎的诊脉方法,据说可以通过脉像算人命运。

太素脉算命,跟其他的算命也许差不多。

算命的关键不在于诊脉还是看相还是摸骨这些方法,关键的是在于说辞。

这里的医生给两人诊脉后说:

{贵脉而有贱兆,寿脉而有促征。}

脉虽然是贵相,但还有贱兆,虽然是长寿之相,但也不排除意外短命的可能。

这种话术,就是立于不败之地。

而且,医生还加了两句:

{此非鄙人所敢知也。}

{某至此亦穷于术,未敢臆决。愿两君自慎之。}

你们的脉相如此奇怪,具体让我说,也说不清楚,超出我的认识范畴了。你们俩要谨慎。

加了这几句,说辞更加完备,更加立于不败。

董生和王生二人,也是了解这些算命人的话术的:

{二人初闻甚骇,既以为模棱语,置不为意。}

“模棱语”这个词概括的很好。

模棱,则两可,甚至三可,多可,立于不败。

接下来,当然是董生和王生二人的结局印证了算命者的话。

狐女先去媚惑的是董生,董生迷于美色,精尽人亡。

接着,狐女又去媚惑王生,王生也差点死于色欲,是董生救了他一命。

死去的董生托梦给王生,说了自己的遭遇,警告王生,并且告诉了王生驱赶狐女之法。

最终王生逃过一劫。

董生和王生,一死一生,表面上看,是因为董生的警告,王生才能脱身。

而事实上,也许是王生自己救了自己。

董生和王生二人知道狐女是妖女后的态度,对比如下:

董生迷于狐女一段时间,觉得身体越来越差,不对劲,就找之前给他算命的医生求救,医生除了给他针灸开药以外,还让他坚决远离狐女。

回来后,狐女又来找他,董生是这样表现的:

{既归,女笑要之。怫然曰:“勿复相纠缠,我行且死!”走不顾。女大惭,亦怒曰:“汝尚欲生耶!”}

董生很愤怒地说:不要再纠缠我了,我都快被你弄死了!说完迫不及待地甩开狐女。

狐女很没面子。也生气了,撂下狠话:你还想活?

狐女毕竟修炼有术,董生躲也躲不掉,不用接近你,梦里也能取你性命。

再看王生,得到董生托梦后,王生是这样表现的:

{谓女曰:“我病甚,恐将委沟壑,或劝勿室也。”}

狐女来找王生,王生跟她说:我病了,估计不行了,有人劝我说不能再近女色了。

王生这话说的,就不像董生那么生硬。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情商高。

所以,狐女反应也没那么大:

{女曰:“命当寿,室亦生;不寿,勿室亦死也。”}

狐女说:嘿,人各有命,命里该你长寿,纵欲也是长寿,命里不该长寿,不近色也会死。

{坐与调笑。王心不能自持,又乱之。已而悔之,而不能绝。}

于是狐女继续媚惑王生,王生也无法自持,继续交欢。欢后,冷静下来又后悔,但却又无法自拔。

无法自拔也要活命,于是第二天就用上了董生告诉他的方法,燃香驱狐。

其实,董生的燃香法奈何不了狐女,狐女可以很轻易的破解。

狐女还是有些法术的,都可以梦里杀董生,点几炷香是没用的。

但因为王生没有像董生那样让她没面子,狐女没有就起杀心,而是问王生:

{入曰:“谁教君为此者?”}

这是谁教你的方法?

{王曰:“或室人忧病,信巫家作厌禳耳。”}

王生说:可能是内人担心我的病,听信巫师的法子,来给我祛病消灾吧。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且自己不知情。

听了这样的话,狐女也不至于反应过大。

{女彷徨不乐。}

狐女只是不高兴而已。

狐女把香弄灭,要跟王生交欢,王生的家人看到香灭,就重新燃上。

狐女终于放过王生。

{女忽叹曰:“君福泽良厚。我误害遐思而奔子,诚我之过。我将与彼就质于冥曹。君如不忘夙好,勿坏我皮囊也。”}

狐女居然感叹了:你还是有福啊(家人待你这么好)。我误害了董生,却又来找你,是我的错。(居然认错。)董生在起诉我,我魂魄马上要去地府跟他打官司。希望你念在我们相好这段时间的感情,不要损坏我的皮囊。

这段话,尤其是最后一句,说明这个狐女其实不仅仅是走肾,也还有一点儿走心了。

最后一句信息量是有一些的,狐女要去地府,本来皮囊该是留在隐秘的地方,但她却留在王生家,说明她对王生是信任的。这样看,也许不仅仅是“一点儿”走心呢。

事实证明,狐女走心是错误的。

王生当然是把她的皮囊毁掉了。

狐女官司打完,回来找皮囊,发现已毁,问王生。

{曰:“家人不知,已脱之矣。”}

王生说:家人不知有用,已把它剥下扔了。

看看这个王生,还真是牛,此时还是这样的话术,还是要把自己摘开。

{狐惨然曰:“余杀人多矣,今死已晚;然忍哉君乎!”}

狐女当然不是笨蛋,事已至此,也不会相信王生的话了,给了王生一个评价——“忍哉”——就是“狠”的意思。

王生的确是个狠人!

从董生和王生对狐女的态度和手段来看,王生能活命,小部分原因是董生的警告,大部分原因还是自己。

所以,非要说从本篇里得到引以为戒或者是启发的东西,一定不是戒色欲,而是男欢女爱之间,该如何相处。

怎样才能保护自己不被对方伤害,又不去伤害对方。

我说的引以为戒,不仅是董生和王生这样的人要引以为戒,狐女这样的人同样也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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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2-7-25 13:53 编辑

十九、《陆判》

《陆判》一文,篇幅算长的,剧情也算曲折。

对于聊斋中这类篇章,似乎总要说点什么,要不然对不起这样的篇长。

而读过几遍聊斋,我并不喜欢《陆判》。

那就硬说一点儿吧。

此篇,大约用一个成语可以概括 ——洗心革面。

洗的是男主角朱尔旦的心,革的是他妻子的面。

不管是洗心还是换头,这里面有一个点,作为现代人,一定多少会有点疑问。

那就是,假设有换头的技术,那么,一个人,头换过之后,他的思想是随着脑袋还是随着身体?也就是说,换头的人,属于头,还是属于身体?

按照现代医学,思想该是属于大脑,也就是属于头。

但《陆判》里,男主的妻子换了头之后,思想没变,还是原来妻子的思想。

而显然,换了心的男主,思想大致也还是属于原来的思想,只是比之前更聪敏了。

因此,在作者的理解中,不管是换头还是换心,人还是原来的人,是不变的。

而在具备现代医学认知的人看来,换心也还没多大问题,而换头的设定,会感觉奇怪。

可能正因如此,八十年代的那一版电视剧,改编了这个设定,将换过头的男主妻子,改编成了思想和认知属于头,也就是属于脑子。

也许编剧觉得这样一改,更符合逻辑。

甚至更加有教育意义。因为想要妻子变漂亮,换过头了,结果没想到妻子不认识他了,变成了另一个陌生人。男主后悔了,却也回不去了。

这样一改,起到了警醒世人的作用,似乎更有意义了。

这样改比较合理,但我不怎么喜欢这样改编,因为我不是很看重意义之类的东西。

作者不具备现代医学认知,他的认知里,也许认为人是分两部分的,一部分是灵魂,一部分是肉体。

思想和认知,取决于灵魂,而肉体只是个容器。

所以,不管是换头还是换心,都只是更新了硬件,软件没有太大变化。

我还看过另一个版本的聊斋电视剧——《聊斋喜剧系列》,也是一部老电视剧,当年特别喜欢。

其中也有根据《陆判》改编的故事。

这部电视剧中,没有改变原著的设定,就是换了头之后,思想没变,妻子还是妻子,只是变漂亮了。

当然,不管是八十年代的老电视剧,还是喜剧系列这一版,都不是很出色,不是改编的不好,是原著本来就是平平无奇的一篇小说。

喜剧系列在妻子换头一节,也有一点儿小改动,就是说妻子自己就有些嫌弃自己貌丑,希望变得漂亮。

而男主请陆判给妻子换头,也是恰好满足了妻子的心愿,妻子看到自己变漂亮也很高兴。

这个改动,先不说好与不好,只说一下原著中是怎样的。

原著中,根本没有写妻子的心理活动。是男主看到陆判有能力换心,就想着给自己妻子换个漂亮的头。

只是男主的视角和想法,根本无所谓妻子是怎么想的。

而妻子醒来,看到镜中自己的样子,也先是惊骇,但并没有像电视剧中那样,先惊骇,再开心。

原著中,只有男主看到妻子变漂亮的描写。

没有妻子如何反应,也不重要。

在男主的心里,在作者的心里,妻子的反应并不重要,妻子并不重要。

虽然好多人觉得此篇想象奇特,故事曲折。

而我并不这么认为,它只是篇幅长而已。想象力并无值得称道之处,平平,庸俗。以我的审美,没什么亮点。

显然,男主和作者一定不会认同我的审美,因为在他们眼里,洗心而中科举,换头而变漂亮,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啊,怎么能说平庸呢?

你看作者洋洋洒洒一大篇后,还接了一段异史氏曰。

其中有一句:

{明季至今,为岁不远,陵阳陆公犹存乎?尚有灵焉否也?为之执鞭,所忻慕焉。}

作者说,陆判是明朝的事情,离我现在也没过去多少年,也不知道陆判还在吗?英灵尚存吗?如果还在,我愿意执鞭赶车,作为他的奴仆,也是心甘情愿!

看到没有,作者是有多仰慕陆判。

他为什么仰慕陆判?甚至甘做奴仆去追随?

很明显,是为了陆判可以帮他洗心,以便能考中科举!

都说聊斋里批判科举,但我看到更多的却是作者对科举的执著和放不下,此篇是,卷一的《叶生》也是。

作者写的是甘做陆判的奴仆,其实是做科举的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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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0 1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这个想当年对范进还有蒲松龄对科举的渴望确实持有一种高高在上的讥笑,但是,科举是上升的道路,上升后意味着更好的生活,对美好生活,啊→_→也可以说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总该给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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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25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濮阳羽灵 发表于 2022-7-20 17:47
啊这个想当年对范进还有蒲松龄对科举的渴望确实持有一种高高在上的讥笑,但是,科举是上升的道路,上升后意 ...

是的。年龄段不同,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也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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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25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2-7-25 13:55 编辑

二十 、《婴宁》(上)

《婴宁》是我喜欢聊斋的初衷。

婴宁的笑,像极了我生平第一次心动的女孩子。

莫名其妙,没有来由的笑,别人也看的莫名其妙,甚至觉的有点儿傻,有点儿憨。

当年刚上初中,我是语文课代表,“婴宁”是小组长,每天一早,上课之前,小组长要检查组员的作业,课代表要检查小组长的作业。

语文作业除了写的以外,还有背诵的。

在我每天检查到“婴宁”背诵时,过程都不顺利,我在她的课桌旁,站着拿课本,她坐着在背诵。

没背两句她就开始笑,没有理由的笑,越笑越停不下来,背诵过程几度中断,她在那里笑的不能自已。

我有点儿尴尬,但更多的是开心。

"婴宁"的笑,不是只对我一个人,对所有人都是一样。

我当然也看不懂这样的笑,但这不重要。

在当时的我的眼里,她怎样都是美的。

笑的憨,但本人并不憨,不仅不憨,还属于班里面比较聪敏的,不管是在学习方面,还是为人处世方面。

这一点儿,也恰恰跟小说《婴宁》中的婴宁一样,小说中的婴宁也是十分聪敏。

人是千差万别的,是真的有小说中《婴宁》这样莫名其妙笑的人。

恰恰我就遇到了。

若不是遇到了,我一定不会这样的喜欢《婴宁》,也不会这样的喜欢聊斋。

“婴宁”已经成为美好的回忆。虽然,手机里有她的微信,但没事儿也不会聊天,最多只是朋友圈里点个赞发个评论。

而每年回老家,虽然离的很近,但也没再见面。

回忆之所以美好,是因为有距离,时间的距离,空间的距离。

说这么多“私货”,是觉得这些对接下来的评述《婴宁》有一定的作用。

那么就来看《婴宁》。

先看《婴宁》结尾的“异史氏曰”,其中有这样一句很重要的话:

{我婴宁殆隐于笑者矣。}

此句的重点在于“隐”字,作者说婴宁的笑,只是表相,而笑是她用来隐藏掩饰自己的一种方法。

而此句的另一个重点在于“我”字。

作者用“我婴宁”这样的字眼,让我有点儿惊讶。

我不确定古人在人名前面加个“我”字代表什么意思。我只知道,现在的人喜欢在自己偶像名字前加个“我”字,以表示亲密和喜爱,比如“我家哥哥”,“我伦”之类的。

且不管作者的时代,这样的用法,是否与现在的人一样。但至少,在聊斋几百篇中,作者唯独在婴宁前面加了一个“我”,或者可以说明作者对婴宁的独特的喜爱。

说回正文。

第一段,写男主王子服,上元节,偶遇拈花微笑的婴宁,婴宁遗花地上,王子服拾花怅然,从此茶饭不思,得了相思病,医生也无可奈何。王子服只对表兄吴生说了自己的病由,吴生答应帮他寻找婴宁。

而吴生探访多日,并未寻得婴宁一家,但怕王子服再犯病,就骗他说已经找到了,而且还是亲戚,是表妹。

王子服大喜,问婴宁具体地址。吴生随便编了一个:

{西南山中,去此可三十余里。}

说完,还自告奋勇地去帮王子服去说亲。

吴生自然不会去,因为根本没找到。

这一段,交代了故事的起因。

吴生编瞎话这个事儿,是个伏笔,是个巧合。

后文就可见,瞎编的地址,恰巧真的是婴宁的住址,而婴宁也恰好是表妹。

无巧不成书,在聊斋的世界里,巧合不算意外。

第二段,因为吴生给了王子服希望,王子服的病就好了,整日把玩着枯了的花枝,想象着未来的美好生活。可是,几天过去了,吴生还没消息,王子服就写信请他过来,吴生自然不敢来。

王子服生气了,一气之下,寻思着三十里也没多远,求人不如求己,自己去找。

王子服是瞒着家人去找了,按吴生编的方位去。

巧的是,真有一个村落:

{望谷底,丛花乱树中,隐隐有小里落。下山入村,见舍宇无多,皆茅屋,而意甚修雅。北向一家,门前皆绿柳,墙内桃杏尤繁,间以修竹,野鸟格磔其中。}

这几句,有几个我认为的细节。

一是,王子服发现的是一个村子,而不是一个宅子。如果荒山野岭里,只有一个宅子,一定会显得怪异,虽然色迷心窍的王子服不见得在意,但有心的读者会在意,所以,一个村子而不是一个宅子就显得更合理,更不容易让人起疑。

二是,婴宁一家,大门朝北。山东的房屋,大都大门朝南,很少有门朝北的。是为了表明人和鬼的宅子还是有些不同的?这个也许也不算细节,也不排除现实中有门朝北的房子。

三是,“门前皆绿柳,墙内桃杏尤繁”,这个细节,是作者注意了时间推移,季节变化。王子服偶遇婴宁是在上元节,婴宁手里拿的是梅花。而再遇婴宁,院内开的是桃花杏花。虽然文中没有明确王子服从初遇到再遇,具体是过了多少天,估计着生病、找人看病、向吴生倾诉、吴生编瞎话、忽悠说替王子服去找、王子服等待、等不急写信等回信、忍不住自己去找……但按古人的节奏,至少也要一两个月时间。恰好是梅花到桃花杏花的时间。

这些细节表明,作者创作此篇时的认真和细致。

王子服也许是社恐,在婴宁家门口,徘徊等待了大半天都不敢去敲门。

王子服的这个性格,也是有前文呼应的。

{母最爱之,寻常不令游郊野。}

王子服的母亲,因为太爱他了,平时都不放心让他自己在外郊游,也许是个妈宝男。

王子服在门口从早上呆到中午,这其间他见到了院里的婴宁,看到了院里拈花微笑的婴宁,就是上元节时拈花微笑的女子,当然,这次拈的是杏花。

而且,婴宁还时不时地偷看门口不敢进来的王子服,也强化出婴宁活泼的性格。

终于,一个老妪出门了。

这个老妪,后文就知道,她是婴宁的养母,也是王子服的姨母,但她不是人,而是鬼。

老妪一出门就问王子服:

{何处郎君,闻自辰刻便来,以至于今,意将何为?得毋饥耶?}

你这小伙子,听说从早上就来了,一直到现在,你想干什么?难道不饿吗?

这一句问,也是很有意思,问陌生男子想干什么,这是正常的一问。后面又加一句,难道不饿吗,这又是有点儿反常的一问,尽管问饿不饿是很生活化的。

问难道不饿,就有了点儿请来进家吃饭的意思。对陌生人这样,就反常。但其实王子服又不算陌生人,因为老妪是鬼,按理鬼应该是知道王子服的。况且阴谋论一些,也许婴宁上元偶遇,都有可能是老妪有意安排的。

就像我上面说的,写荒山野岭里,出现的是一个村落,而不是一个独宅,就显得正常一些。而又把一个宅子写的大门朝北,又显得反常些。

包括老妪这样的正常及反常的问话,达到亦真亦假的艺术效果。不见得是作者有意为之,也许是我过度解读。无论是否有意为之,都可见作者写此篇用心雕琢过。

老妪是鬼,常规印象的鬼,虽不及神,但也会比受时空局限的人知道的多很多,所以,我认为老妪是知道王子服,甚至知道他的来意。

然而,作者却又给了老妪一个耳背的设定。

鬼怎么会耳背?作者这样设定,我理解为老妪的耳背是装的,可以用来掩饰一些东西,就像婴宁的笑一样。

当然,谁又规定鬼不能耳背,作者设定的耳背,又可能是真的耳背。

这又是亦真亦假。带着这样的亦真亦假的耳背的设定,往下读,更添一些趣味。

老妪几句正常和反常之问,王子服回答说来寻亲。

{乃问:“贵戚何姓?”生不能答。}

老妪问,你要找的亲戚姓什么?王子服一时间答不上来。

{媪笑曰:“奇哉。姓名尚自不知,何亲可探?我视郎君,亦书痴耳。不如从我来,啖以粗粝,家有短榻可卧,待明朝归,询知姓氏,再来探访,不晚也。”生方腹馁思啖,又从此渐近丽人,大喜。}

老妪笑了,奇怪了,姓名都不知道,你寻什么亲啊?我看你就是个书呆子。不如就进家吧,吃点饭,住一晚上,明天一早起来,回家问清姓氏再来。

这就是老妪问王子服饿不饿的真正目的,是想请他进来吃饭留宿。换成有些浪荡子,老妪问饿不饿,肯定立马顺着说,饿了,能否叨扰,接着就进家寻佳丽了。奈何王子服社恐,不仅不会顺着说,甚至连母亲的姓氏都忘记了。

如此,老妪就只能继续主动,请他进家。而王子服也是大喜。

进屋后,老妪让人准备饭食。接着聊天儿,老妪还是要主动。

{媪曰:“郎君外祖,莫姓吴否?”曰:“然。”媪惊曰:“是吾甥也!尊堂,我妹子。年来以家窭贫,又无三尺男,遂至音问梗塞。甥长成如许,尚不相识。”}

王子服不是忘了母亲姓氏吗,老妪只好主动说,小伙子,你外祖父是不是姓吴啊?王子服这才想起来,说是的。

老妪一惊(装的),原来你是我的外甥啊。你母亲是我妹妹。外甥你都长这么大了,我还没见过呢。

{生曰:此来即为姨也,匆遽遂忘姓氏。”}

王子服一听,说了上面这一句,很有意思。他说,哎呀,我这次来就是为了寻找姨妈你啊(明明是寻婴宁),有些匆忙,竟然把母亲的姓氏给忘了。

看王子服这书呆子的回答,把母亲的姓都能忘了,料是谁听了,都难免发出婴宁一样的笑。

老妪没笑,一本正经。

{媪曰:“老身秦姓,并无诞育;弱息仅存,亦为庶产。渠母改醮,遗我鞠养。颇亦不钝,但少教训,嬉不知愁。少顷,使来拜识。”}

老妪说了她的身世。老妪嫁的夫家是姓秦,也就是王子服的姨父。秦家只生有婴宁一个女儿,而且是庶出,姨父死后,婴宁生母改嫁,留下小婴宁,老妪抚养。一会儿,请她来和你认识一下。

老妪的话是真的,但并没有完全说出真相,算是伏笔。

老妪引出婴宁,马上要和王子服正式相见。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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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27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2-9-24 10:49 编辑

《婴宁》(中)
第三段,婴宁出场见表兄。

{良久,闻户外隐有笑声。媪又唤曰:“婴宁,汝姨兄在此。”户外嗤嗤笑不已。婢推之以入,犹掩其口,笑不可遏。媪嗔目曰:“有客在,咤咤叱叱,是何景象?”女忍笑而立,生揖之。}

未见其人先闻其笑。多年以后诞生的《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也是如此。

{生问:“妹子年几何矣?”}

见到婴宁,王子服直接问婴宁年龄,问女孩的年龄,在古代可是不太礼貌的。王子服如此直接大胆,完全不似门口徘徊不前的社恐的样子,色心太急。

婴宁没有回答,老妪替她回答,方合于礼数。

王子服又主动报出自己的年龄。

老妪也主动问王子服有没有结婚,王子服回答没有。

{曰:“如甥才貌,何十七岁犹未聘耶?婴宁亦无姑家,极相匹敌,惜有内亲之嫌。”}

老妪说,以外甥的才貌,怎么十七岁了还没结婚?婴宁也还没许人家,你俩其实挺相配的,可惜表兄妹之间有些近亲了。

王子服见到心仪的婴宁,变得异常主动。而老妪却更加主动,从邀王子服进家开始,一直主动。

主动提到婚姻,显得比王子服更急切似的,急切之下,还知道控制一下节奏,说了一句“惜有内亲之嫌”。

{生无语,目注婴宁,不遑他瞬。}

王子服可能也被老妪的急切吓到了,没有再接话,“无语”,只是色迷迷盯着婴宁。

婴宁被盯的不舒服了,找个借口离开,边走边笑。

{遽起,以袖掩口,细碎莲步而出。至门外,笑声始纵。}

门内掩口而笑,出门放声大笑。

此会面三人的表现:

一、王子服色心起,变得主动。

二、老妪更加主动,三两句就提到婚姻。这是老妪的主要目的,也许婴宁偶遇王子服真可能是有意为之。

三、婴宁在王子服和老妪的问答中,没有插一句话,只是笑。王子服急切而无礼地问婴宁年龄,婴宁用笑来回答,说明婴宁不是只会傻笑,她是知礼的,王子服不该问,她也不便回答,用笑来掩盖尴尬。

接着找借口出门的表现,也证明了这一点儿。

婴宁在屋内是掩口笑,直到出门才放声大笑。屋内保持矜持,屋外方恢复本性。

会面的寥寥数语,婴宁知礼数,而又懂得如何化解尴尬的形象立了起来。

王子服不懂,在他的眼里,看到的就是一个爱傻笑的妹妹。

如果读者也跟我一样,接受了婴宁知礼而且高情商的性格,那也一定会读出这一段暗含的另一个意思,就是婴宁并不反对与王子服的婚姻。

面对王子服无礼地问年龄,无礼地盯着看,她的表现就是笑,且不失礼,这就说明她默认了老妪的安排,并不讨厌和反对。

当然,如果你并没有被我的解读说服,还是觉得婴宁是一个懵懂无知天真的人,那就会是另外的感受。

且往下看。

老妪留宿王子服,让他安心住个三五日。

第二天,王子服到后院闲逛。

{闻树头苏苏有声,仰视,则婴宁在上。}

看到婴宁在爬树。(题外私货:爬树这事儿,在我眼里是加分项,因为现实中我遇到的“婴宁”,就是能文能武,且专门接受过两年police技能培训。)

婴宁爬树也是后面爬花架的一个伏笔。

{见生,狂笑欲堕。生曰:“勿尔,堕矣。”女且下且笑,不能自止。}

王子服这等宅男书呆子,哪见过女子爬树啊,树上的婴宁看到他,忍不住狂笑,王子服更是吓坏了,别笑了,小心掉下来。婴宁边下边笑。

{方将及地,失手而堕,笑乃止。生扶之,阴捘其腕。女笑又作,倚树不能行,良久乃罢。}

婴宁下来时,不小心摔倒,王子服扶她,趁机揩油,摸婴宁手腕。本来婴宁失手摔倒,就停下来不笑了,但王子服偷摸她手,她就又倚着树大笑不止。

这里的大笑不止,同样是为了掩饰尴尬,王子服摸她手的尴尬。同样也表明,她对王子服并不讨厌,也不反对和他结合。否则,被摸后,走开就是了。

在王子服的眼里,婴宁的表现,仅仅是懵懂天真而已。

于是,有了如下妙趣横生的对话:

{生俟其笑歇,乃出袖中花示之。女接之曰:“枯矣。何留之?”}

王子服想要正式向婴宁表白,拿出随身携带的枯枝给婴宁看,婴宁说,都枯了,留着干什么?

{曰:“此上元妹子所遗,故存之。”问:“存之何意?”}

王子服说,这是上元节妹妹扔掉的,所以才保存至今。话说到这里,一般的人也该明白啥意思。可婴宁就是装糊涂。问,留着它有什么意思吗?

{曰:“以示相爱不忘也。自上元相遇,凝思成疾,自分化为异物;不图得见颜色,幸垂怜悯。”}

王子服眼里婴宁是真不明白,只好解释,意思就是表示爱慕不忘啊。自从上元节见到你,就得了相思病。

王子服说的都如此直白了,婴宁怎么会听不明白。

{女曰:“此大细事,至戚何所靳惜?待兄行时,园中花,当唤老奴来,折一巨捆负送之。”}

婴宁继续装糊涂,嗨,我还以为多大点事儿,何必这样呢?你要是喜欢花,等你回家时,我找人折一大捆送给你。

这是把对人的相思,换成了对花的相思,王子服要吐血了,到说到这份上了,还是不懂。

{生曰:“妹子痴耶?”女曰:“何便是痴?”生曰:“我非爱花,爱拈花之人耳。”}

王子服有点崩溃,妹妹啊,你怎么这么傻?婴宁说,我怎么就傻了?王子服说,我爱的不是花,爱的是拈花的人啊。

{女曰:“葭莩之情,爱何待言。”生曰:“我所谓爱,非瓜葛之爱,乃夫妻之爱。”女曰:“有以异乎?”曰:“夜共枕席耳。”}

婴宁继续装,亲戚之间,自然有爱,这还用说吗。王子服说,我说的爱,不是亲戚之爱,而是夫妻之爱。婴宁还装,有什么区别吗?王子服说,晚上一起睡觉的那种。

这段对话,真是绝了。一个装傻,一个认为是真傻。

王子服说到睡觉这一层,婴宁不能再装了,再装,搞不好书呆子要进一步解释睡觉的详细过程了。

王子服跟婴宁正式表白了,她也接受了王子服的爱意,也做好的跟他回去成亲的准备。此时的婴宁,内心一定是复杂的,她一定想了很多,有兴奋,又有害羞,因为王子服说到了一起睡觉。

知礼而聪明的婴宁,要考虑怎么接话,从 而化解此刻的尴尬,不能再继续十万个为什么了,否则就要低俗了。

{女俯思良久,曰:“我不惯与生人睡。”}

此刻并不适合用笑来掩饰和化解,所以,你看,婴宁没笑,而是"俯思良久",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一个金句——“我不惯与生人睡。”

漂亮的金句!

此刻的王子服一定哭笑不得。

这还没完,作者还有一番。就像脱口秀相声小品之类的,金句出来了,一个高潮,好的创作者,还会再来一番高潮。蒲松龄也是个高手。

金句出来,对话因丫鬟的来到而中断。过了一会儿,王子服和婴宁见老妪。

老妪问他们两个去哪儿了,婴宁回答说在花园里聊天儿。

{媪曰:“饭熟已久,有何长言,周遮乃耳。”女曰:“大哥欲我共寝。”}

老妪说,饭都要熟了也不知道吃,有什么话,说那么久?

婴宁说,表兄要和我睡觉。

如果在看带弹幕的视频,婴宁此话出来前,弹幕会是"前方高能"。

{言未已,生大窘,急目瞪之,女微笑而止。}

王子服闻听这高能回答,脑子估计都要炸了。所以,“生大窘,急目瞪之”。而婴宁,轻描淡写,微笑而已。

{幸媪不闻,犹絮絮究诘。}

幸好老妪耳背,没听清楚,又反复究诘说的是什么。

这一句,我又要开始说细节了。

我要说的是老妪耳背的设定。

是真耳背?是装耳背?

若是真耳背,也许婴宁就是利用老妪的耳背,故意说的老妪听不到,而调戏王子服。

若是装耳背,也许婴宁就是知道老妪会装作听不到,而大胆地调戏王子服。

差别不大,也算有差别。

不管是哪种,婴宁这样说,都是主动的调戏王子服。

我喜欢这样的主动,聊斋女子,本该如此。

{生急以他词掩之,因小语责女。女曰:“适此语不应说耶?”生曰:“此背人语。”女曰:“背他人,岂得背老母。且寝处亦常事,何讳之?”}

王子服应付过去耳背的老妪,开始责备婴宁不该说那样高能的话,那些话是要背着人说的。婴宁说,背着别人,怎么能背着母亲。而且睡觉不是很平常的事儿,有什么避讳的?

{生恨其痴,无术可以悟之。}

王子服无奈了,真是个傻妹妹,拿她没办法,没办法可以让她“悟之”——哪里是婴宁不悟,是王子服自己不悟,他不懂婴宁。

王子服乐不思归,家人总归要找来,宝贝儿子离家出走了,家里一定是派人到处找。

找上门了。

{生出门,适相值,便入告媪,且请偕女同归。}

王子服要回家了,跟老妪说了,并且希望带着婴宁回家。

王子服的要求,正合老妪之意,老妪说“大好”。

{呼婴宁,宁笑至。媪曰:“有何喜,笑辄不辍?若不笑,当为全人。”}

把婴宁叫过来,婴宁还是笑。老妪说,这有什么可高兴的,一笑就总是停不下来。如果能改掉这个笑的毛病——“当为全人”——就算是个完美的人了。

这句话可以思考一下,婴宁的这种笑,是否源于她的一半的狐狸血统,如果能改掉这个毛病,就是真真正正的人了。

唉,鬼也好狐也好,为什么都要往人的方向靠?

如果婴宁不再这样笑,哪她还是婴宁吗?一个正正经经,合乎人类标准的美女,你会喜欢她吗?

会的。会有很多人喜欢。

而我不喜欢。

{因怒之以目。}

老妪说完,很生气地瞪着婴宁。

为什么生气,并不是真的生气,或者说生气只是表像,真正原因是担心她,担心她到别人家,如果改不掉这个毛病,会因此吃苦,受委屈。

可怜天下父母心。

{曰:“姨家田产充裕,能养冗人。到彼且勿归,小学诗礼,亦好事翁姑。即烦阿姨,为汝择一良匹。”}

又反复叮嘱,到了姨家,一定要多学些礼数,以便将来可以好好侍奉公婆。

再追加一句,要请阿姨,帮你找一个好夫婿。

这也是节奏控制,就像初见王子服时一样,先是急切,说的过程中,可能又觉得自己太过急切,就再加一句,没有说要你嫁给表哥,而是说要请阿姨做主物色一个夫婿。

{二人遂发,至山坳回顾,犹依稀见媪倚门北望也。}

老妪送婴宁,不仅是嫁女,甚至可能是最后一次见面,依依不舍。

再一次可怜天下父母心。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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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29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2-8-13 13:18 编辑

《婴宁》(下)

到了王子服家。王子服母亲看儿子带回一个美女,大惊,自然要调查询问一下,就问婴宁。

婴宁回说是外甥女。

王子服母亲很奇怪,说,我是有个姐姐嫁到秦家,可是早就去世了啊。

又反复盘问关于姐姐的细节,都一一对上了。可是的确是早就去世了啊,怎么还在?

{疑虑间,吴生至,女避入室。}

王子服母亲正疑虑时,表兄吴生来了,婴宁避到内室。

这一句,我又要谈细节了。

婴宁这个避陌生男子的举动,可见其并不傻,并不天真无知,而当然是知礼数的。

吴生补充了婴宁的来历。

{吴曰:“秦家姑去后,姑丈鳏居,祟于狐,病瘠死。狐生女名婴宁,绷卧床上,家人皆见之。姑丈殁,狐犹时来。后求天师符粘壁间,狐遂携女去。将勿此耶?”}

吴生知道的部分,老妪去世后,王子服姨夫鳏居,被狐狸所迷,生病死了,留下遗腹女,就是婴宁,秦家容不得狐狸母女,狐狸就带着婴宁离开。

{彼此疑参,但闻室中吃吃,皆婴宁笑声。母曰:“此女亦太憨生。”}

吴生和姑姑正在疑虑时,躲在内室的婴宁不时传出笑声,王子服母亲说,这孩子莫不是个傻子?

{吴请面之。母入室,女犹浓笑不顾。母促令出,始极力忍笑,又面壁移时,方出。才一展拜,翻然遽入,放声大笑。}

吴生提出来要看看这个表妹。王子服母亲让她出来,婴宁的表现,先是大笑,再极力忍笑,出来后,刚行了一个礼,立马就回房了,接着大笑不止。

不愿见陌生男子,用笑来掩饰,没办法一定要见,也只是匆匆一礼,马上躲避,继续用笑化解尴尬。

这样的婴宁,哪里是傻?

可爱之至。

{满室妇女,为之粲然。}

家里的奴婢,都被她逗的开怀。

吴生主动请缨,替姑姑去实地调查一下。

去了一看,没有村落,没有房舍,只有"山花零落而已",而与记忆中大姑姑的埋葬处不远。

吴生回来汇报,王子服母亲开始怀疑婴宁是鬼。

{入告吴言,女略无骇意,又吊其无家,亦殊无悲意,孜孜憨笑而已。}

王子服母亲把吴生的所见所言告诉了婴宁,应该是正面试探的意思,看婴宁的反应,婴宁并没有惊骇。又怕她不明白,就进一步安慰她,说你现在好像是无家可归了。

不料婴宁听了,也并没有悲伤的表现,只是憨笑。

{众莫之测。}

大家都看不懂婴宁。

作为读者,我想我懂,这里的婴宁内心一定有悲伤,尽管她知道之前的宅子村落都是做出来的幻像,尽管她知道老妪早就是鬼了,而被王子服母亲这样当面试探,又提起来老妪那荒废无人打理的坟墓,一定会引起她的悲伤,这里的憨笑,也有掩饰她内心的悲伤的成分。

{母令与少女同寝止,昧爽即来省问,操女红精巧绝伦。}

王子服母亲,就让婴宁和小女儿一起住。婴宁每天天刚亮就来给姨妈请安,而且针线活精巧绝伦。

这两句,再一次证明婴宁不仅不傻不无知,反而比大多数人都要聪慧。

还要说一个细节。就是王子服母亲,让小女儿跟婴宁一起住这件事儿,不简单。要知道她是怀疑婴宁是鬼的,这样还是让小女儿跟婴宁住,也是真心对婴宁好。

由此,可以想象老妪的良苦用心,安排婴宁嫁给王子服,不代表她有多喜欢这个书呆子外甥,而真正的是想把婴宁托付给她的亲妹妹。

而王子服母亲这样对婴宁,尚在怀疑阶段,仍让小女儿与之同住,也一定是因为她死去的姐姐这层关系。若是非亲非故,来历不明,怀疑为鬼的女子进家,一定不是这样的待遇。

再一次可怜天下父母心。

{但善笑,禁之亦不可止。然笑嫣然,狂而不损其媚。人皆乐之。邻女少妇,争承迎之。}

什么都好,就是太爱笑了,控制不住地笑。当然了,笑得很好看——“狂而不损其媚”,多好啊!

大家都喜欢她,邻居的女人,都乐于和她相处。

{母择吉将为合卺,而终恐为鬼物,窃于日中窥之,形影殊无少异。至日,使华妆行新妇礼,女笑极不能俯仰,遂罢。}

除了爱笑,几乎完美。王子服母亲选定吉日,要给两人完婚。

然而,是不是鬼还有疑虑,听说鬼没有影子,于是在太阳下观察,发现有影子,跟常人无异,于是不再顾虑。

两人按期完婚,婚礼之时,婴宁依旧不改本色,大笑到不能正常行礼。

又要啰嗦一下细节,这里的细节是,王子服母亲,先定的结婚吉日,再想起来观察影子,以打消是不是鬼的疑虑。

这个先后顺序,说明王子服母亲已经是认可了这个儿媳,吉日已定后,才想起来,还有疑虑,而且打消疑虑的方法,也只是简单的看个影子而已,都没有请个法师什么的好好验验。

如果是反过来,先想办法打消疑虑,再定吉日结婚,味道是不一样的。

{生以其憨痴,恐漏泄房中隐事,而女殊密秘,不肯道一语。}

此后,就是婚后的生活。

王子服因为之前领教过婴宁的金句和高能,十分担心她把房中之事到处跟人说。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婴宁对睡觉的事儿,不肯对外人说一句。

由此,又可印证之前婴宁调戏王子服时的金句和高能,是故意为之,而非真的不懂男女之事。

是王子服不懂婴宁。

行文至此,该不需要再证明婴宁的傻笑只是表相,而内心是极聪敏的这个说法了吧。

但作者没有停下来,还要继续证明。

{每值母忧怒,女至一笑即解。奴婢小过,恐遭鞭楚,辄求诣母共话,罪婢投见,恒得免。}

每当婆婆心情不好,婴宁一笑就能化解。有奴婢犯小错,害怕受罚,就请求婴宁去跟太太聊天儿,因为太太跟她聊天儿总会很开心,这时,罪婢再请见,太太心情好通常就能免于责罚。

这样的婴宁,为什么还要说她的笑是毛病,还要说改掉这个毛病就是完美的人?

不改,才是完美。

{而爱花成癖,物色遍戚党,窃典金钗,购佳种,数月,阶砌藩溷,无非花者。}

婴宁爱花成癖,有时不惜把金钗当来买花,几个月下来到处到种满了花,连厕所里都是。

写婴宁爱花种花,为了引出下面的波折。

院子里靠近邻居家墙有一个花架子,婴宁常爬上去摘花。

{一日,西邻子见之,凝注倾倒。女不避而笑。西邻子谓女意己属,心益荡。女指墙底,笑而下。}

有一天,被西邻的浪荡子看到,为之倾倒。婴宁这次没有像避吴生那样避,而是朝他笑。

浪荡子以为婴宁有意于他,心神荡漾。婴宁指了指墙底,笑着走开。

{西邻子谓示约处,大悦,及昏而往,女果在焉。就而淫之,则阴如锥刺,痛彻于心,大号而。细视非女,则一枯木卧墙边。所接乃水淋窍也。}

浪荡子以为得计,晚上来墙脚赴约,婴宁果然在。猴急,上去就要行事,不料非礼的不是婴宁,而是一段枯木,以及枯木上的一个洞。

洞中还有一个大蝎子,这就不仅是断子绝孙的问题了,直接一命呜呼。

婴宁惩罚浪荡子的行为,手段非正,乃奇,但大快人心,聊斋奇女子,亦该如此。

邻居儿子无端横祸,告发婴宁,但县官判了是诬告。

一场风波,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没过去。

婆婆很生气。

{母谓女曰:“憨狂尔尔,早知过喜而伏忧也。邑令神明,幸不牵累;设鹘突官宰,必逮妇女质公堂,我儿何颜见戚里?”}

婆婆说,早跟你说了,憨狂过头,早晚出事。这次是县太爷英明,要是换个人,一定是会把你拉到公堂上质问的,到时,我儿还有什么脸见父老乡亲。

看看,这婆婆说的话,很真实,很婆婆,她最在意的是儿子的颜面。

{女正色,矢不复笑。}

婴宁正色,发誓不再笑。

这里婴宁的举动,也许是明白了,婆婆最在意的是儿子的颜面,而不是她的颜面,不是她是否受官司影响。

{母曰:“人罔不笑,但须有时。”而女由是竟不复笑,虽故逗,亦终不笑,然竟日未尝有戚容}

合理想象,也许婴宁正色发誓的举动,婆婆看出来她的不爽,想着缓和一下,说道,人没有不笑的,我不是说让你不笑,只是觉得笑要看时侯,该笑时笑,不该笑时不笑。

婆婆是说,我不是禁止你笑,但笑的度要把握好。

婆婆说的没毛病,但是,我尝试代入婴宁的视角,合理想象,前面听到婆婆最在意儿子的颜面,会不爽,会心寒。而听到后面这句,会窒息!

想笑就笑,这是我的自由,我最自在的状态,现在却跟我说什么,该笑时笑,不该笑时不笑。

该笑与不该笑,该由我定义,而不是由你定义!

所以,我觉得婆婆的话让人窒息。

婴宁此后,再也不笑,怎么逗也不笑。

可悲,却也似乎注定可悲,婴宁这样的性格,早晚会有问题,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婆婆的话虽难听,其实不无道理。

这是现实的问题,不是婴宁的问题。

有一天,婴宁突然就对着王子服流泪。

这也许是婴宁第一次流泪,王子服很奇怪,就问。

婴宁这才把她的身世完整地说出来。

婴宁的确是狐女,生母远去,把她托付给鬼,也就是死去的老妪,跟老妪相依为命十几年。婴宁之所以哭,是因为有个心愿未了。

心愿是,老妪孤坟在山间十几年,都没有人打理,主要是没跟父亲合葬一处。婴宁想请王子服帮忙,将老妪移葬,与父亲合葬。

{曩以相从日浅,言之恐致骇怪。今日察姑及郎,皆过爱无有异心,直告或无妨乎?}

为什么现在才说?婴宁说,以前相处没那么久,怕吓到他们。如今看到婆婆和丈夫都十分爱她,料想直说也无妨了。

婴宁对婆婆和王子服对她的爱的评价是——“过爱无有异心”——这是很高的评价。

王子服对她好,没问题。婆婆呢?

在上一次读《婴宁》时,我是比较反感婆婆的,比如她只关心儿子的颜面,以及说让人窒息的话。

但这一次读,读的更细,也加上年龄以及经历阅历增加,体会有所不同。

婆婆还是爱婴宁的,比如刚来尚在怀疑阶段,就让与小女儿同住,比如疑虑还没完全打消就已经择好吉日。

再比如,上面说的婆婆那让人不爽,让人窒息的话,其实也不能说没有道理。

因此,婴宁说婆婆对她也是“过爱无有异心”,该不是客套。

王子服爱婴宁,当然满足她心愿,出钱出力将姨母和姨父合葬,此后,每年寒食,都为之拜扫。

{女逾年生一子,在怀抱中,不畏生人,见人辄笑,亦大有母风云。}

结尾,婴宁生了个儿子,自幼不怕生人,见人就笑,大有母风。

很喜欢这个结尾。

婴宁爱笑的基因得以传承。很好。

洋洋洒洒一大堆,彻底地解读了一遍《婴宁》。

看到此文的人或会觉得这么啰嗦,有点像婴宁的笑,莫名其妙,不知所谓。

记忆回到2009年,那时的我虽已上班几年,但还算年轻,没有多少经历和阅历。

那一年,失联多年的“婴宁”,辗转打听到我的电话,联系了我。

最开始几天,聊了一些当年的美好的回忆。

突然,有一天,“婴宁”开始诉说她不幸的婚姻,诉说她的不自由,诉说她的窒息。

我不知所措,只有聆听。

再后来,“婴宁”说她离家出走。

再后来,“婴宁”说回家了,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再后来,夫妻和好了。

再后来,“婴宁”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看着手机上她发过来的双胞胎女儿的照片,我内心复杂,五味杂陈。

我跟另外一个女性好友倾诉,从“婴宁”联系我,一直说到最后的一对双胞胎女儿。

我说,我希望“婴宁”的女儿,能像她一样漂亮,一样爱笑。

而听我倾诉的女性好友,不知为何,说了一句:“女儿一般长得像爸爸。”

我………

现实中的“婴宁”生过女儿后,又离婚了。

又再和另外的人结婚了。

小说中的婴宁,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再笑。

不知道婴宁儿子长大后,能不能自由地笑。

婴宁的笑,是自由的,而现实往往不允许那么自由。

人生就是如此,现实往往残酷。

残酷的就像婆婆说的那些有道理但令人窒息的话,就像朋友那句“女儿一般长得像爸爸。”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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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聂小倩》

本篇名气不小,因为电影《倩女幽魂》。

王祖贤版的电影被奉为经典。

而电影中的聂小倩和宁采臣与原著都有差异。

电影中的宁采臣是个文弱的书生,小说中却不是。

下面都是小说中刻画宁采臣所用的词句:

{性慷爽,廉隅自重。}
{“此汉当是铁石。”}
{信义刚直}
{光明磊落}

从这些词句看,小说中的宁采臣比电影中阳刚很多。

宁采常对人说——“生平无二色。”

这一句的理解,有些争议。

有人说“无二色”指的是“不娶妾,无外遇”。

也有人说“无二色”的二色指的是喜怒之色,对应前面的"廉隅自重"。

都有道理,但更多人赞同前者。

如果是前者,那后面宁采臣又纳了妾,岂不讽刺。

本篇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宁采臣在荒庙遇聂小倩,一部分是把聂小倩带回家。

第一部分,有些套路,女聂小倩色诱及利诱宁采臣,刚直的宁采臣经受住考验。

聂小倩指点宁采臣逃过一劫,并托付宁采臣将她移葬。

宁采臣将聂小倩移葬,葬在他的书斋附近。

这一部分,穿插了燕赤霞这个人物。

燕赤霞戏份也不如电影里多,但也能给人以较深印象。

燕赤霞临别赠了宁采臣一个剑袋,剑袋非凡品,是件法器,可以驱鬼降妖。

而后来,剑袋也的确起到了作用。

剑袋这事儿,让我印象深刻,原因还得看卷一的《画皮》。

记得画皮里有个道士,为了保护王生,给了他一个拂尘,让他挂在房门上以驱鬼。结果,拂尘没有多少法力,被鬼一下就破坏了。

我对此的解读是,拂尘只是普通的拂尘,道士让王生挂拂尘的意思是,鬼看到了道爷的拂尘,就该知道这事儿道爷管了,识相的就不要动手。所以,拂尘本身没有什么法力,只是为了吓唬人,就像走镖的打出镖局旗号一样。

而燕赤霞却不同,给的剑袋是真有法力的,真能驱鬼降妖。

可见燕赤霞真诚、不装。

电影改编当然是着重于小说的第一部分,可以发挥的比较精彩。

而小说的第二部分,不好发挥,写的是聂小倩回宁采臣家后的故事。

宁母见宁采臣带一个女鬼回家,当然是吓一跳。

聂小倩说不用怕,没别的意思,是来报答宁采臣的高义。

于是,就留下来照顾这个家。

这个家里不仅有宁采臣和母亲,还有宁采臣久病的妻子。

聂小倩要见宁妻,宁母不敢让见,怕吓死宁妻。

上一篇《婴宁》中,婴宁刚回男主家,男主母亲怀疑她是鬼,但因为姐姐的关系,对婴宁还是比较好的,所以让他跟小女儿一起睡。

此篇,聂小倩与宁家非亲非故,再看宁母是如何对待女的:

{日暮母畏惧之,辞使归寝,不为设床褥。}

宁母害怕,晚上不让聂小倩睡家里,让她回墓里。

不同的关系,不同的待遇,都是人情,但不见得是常情,婴宁有那样的待遇,也是不易。

聂小倩每天做牛做马,到晚上睡觉时,要被宁母赶回墓里。

她想试试宁采臣愿不愿意留宿她,然而,宁采臣怕母亲生气,也不敢留宿。

聂小倩每晚都"惨然去"。

写到这里突然发觉,聊斋中,貌似多写母子,少有父子。

好多都是写一个书生,有一个母亲,而不写父亲。

宁采臣的表现,是孝?是妈宝?还是自我标榜的“生平无二色”?

聂小倩白天做牛做马,晚上诵经,渐渐的,越来越接近人类。

{日渐稔,亲爱如己出,竟忘其为鬼;不忍晚令去,留与同卧起。}

慢慢熟悉了,宁母也不再赶聂小倩出去,留下跟她一起睡。

这里的“忘其为鬼”,是聊斋中第二次提到这个“忘”字,上次是卷一的《叶生》,叶生“魂从知己,竟忘死耶”。

忘是一种境界。

{母子皆溺爱之,讳言其鬼,人亦不之辨也。}

“讳言其鬼”,说明其实也没有完全忘,只是常常忘。

聂小倩的努力,算是赢得了母子二人的爱。

于是,一旦宁采臣的病妻去世,宁母便有了将聂小倩变成媳妇的心思。

{母阴有纳女意,然恐于子不利。}

而始终有顾虑,毕竟人鬼殊途。

{女微窥之,乘间告母曰:“居年余,当知儿肝鬲。为不欲祸行人,故从郎君来。区区无他意,止以公子光明磊落,为天人所钦瞩,实欲依赞三数年,借博封诰,以光泉壤。”}

聂小倩看出宁母的顾虑,跟她表明心意。

聂小倩是想嫁给宁采臣,只是想着靠宁采臣,为自己博个诰命的封号。

并非爱情。

聂小倩的这番表达,她对宁采臣的好,更多是的感激他,以及敬重他的为人,并非影视剧中大力渲染的爱情。

小说中宁采臣的种种表现,也读不出来爱情的味道。

从聂小倩表明的博诰命的目的,回看她之前的种种表现。

比如甘受委屈,替宁家做牛做马的行为,如果是为了所谓的爱情,或者为了男人,是会让人现代的读者不舒服或者反感。

而知道了她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为了达到她报恩以及博诰命的目的,会让人舒服很多。

{母亦知无恶,但惧不能延宗嗣。}

听了聂小倩的交心,结合相处以来的种种,宁母知道聂小倩没有坏心思,但是还是怕生不了孩子,宁家断后。

{女曰:“子女惟天所授,郎君注福籍,有亢宗子三,不以鬼妻而遂夺也。”}

聂小倩又给宁母宽心,说子女的事儿,人各有命,宁郎命里有三个儿子,是不是娶鬼妻都不影响。

{母信之,与子议。宁喜,因列筵告戚党。}

宁母还是挺相信聂小倩的话,跟儿子商量。宁采臣很高兴,就着手准备结婚。

这里说宁采臣高兴,就"宁喜"两个字,依然读不出爱情。

能娶一个可以做牛做马,不争不抢的绝色美人,当然高兴,何须爱情。

婚礼那天,聂小倩严妆华服,惊为天人,出席婚宴的亲朋们都"疑为仙"。

{由是五党诸内眷,咸执贽以贺,争拜识之。}

从此,宁采臣五服以内的亲戚,都带着礼品,争相来拜识聂小倩。

{女善画兰梅,辄以尺幅酬答,得者藏什袭,以为荣。}

身份的变化,使得聂小倩也不必再如以前那样委曲求全,做牛做马,可以捡起她的才艺。

聂小倩擅长绘画,遇到带着礼品来结识的亲友,就用绘画来回礼,收到的人都以之为荣。

虽然宁采臣还没有中进士,还没办法帮她博得诰命,但聂小倩已经通过她的行为,表明了她配得上诰命的称号,以及做好了准备。

万事具备,只欠宁采臣的功名。

不对,还有一块心病。就是当年在金华时,被妖物逼迫害人,后得宁采臣迁葬,暂时逃避,但近来感觉妖物又追来,就让宁采臣把燕赤霞赠的剑袋挂起来。

妖物果然来了,果然被剑袋给灭了。

后患已绝。

{女亦出,大喜曰:“无恙矣!”}

聂小倩大喜。此刻,才真正的万事具备,只欠功名。

每一次读聊斋,都会有新的感受,这次读《聂小倩》的感受,就是宁采臣和聂小倩之间没有爱情。

就说宁采臣对聂小倩,唯一或许有人能嗅到一点儿爱情的地方,是宁母跟他讨论和小倩结婚时,宁采臣的表现,两个字——“宁喜”。

而上面我说了,我坚信这两个字没有爱情。你看聂小倩最后绝了妖物后患时的表现是——“大喜”。

如果宁采臣对聂小倩真有爱情,那他当时的表现,至少也要是“大喜”,而不是如此克制的一个“喜”字。

宁采臣对聂小倩有没有爱情,不是重点,重点是聂小倩对宁采臣有没有爱情。

我前面的结论是没有,带着这个结论回看,包括第一部分相遇,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聂小倩的终极目标是逃脱妖物控制,以及博个诰命,她的目标从来就不是想要爱情,不是想要如意郎君。

第一部分里,聂小倩用美色和金钱试探宁采臣,搞不好宁采臣不是她第一个试探的人,在她有个终极目标之后,就开始一个个试探,而只有宁采臣经受住了考验。

接着进行下一步,救宁采臣一命,赢得他的信任和同情,顺利让宁采臣带她回家。

然后,甘受冷眼及委曲,做牛做马,赢得宁母信任。

打消宁母疑虑,说我不图你儿子的爱情,也不影响你儿子传宗接代,我只是想博个诰命。

最后,利用剑袋,绝了后患。

终极目标马上就可实现,大喜过望。

这样的梳理一下,逻辑上也通顺,自认为也许过度解读,但不算太离谱。

带着这样的解读,再看本篇的最后一段,通常被称为蛇足的一段:

{后数年,宁果登进士,女举一男。纳妾后,又各生一男,皆仕进有声。}

博得诰命的最后一环也实现了,就是宁采臣中进士,有功名。

而喜上加喜,聂小倩顺利地生了一个男孩,诰命更加妥了。

而后,“生平不二色”的宁采臣纳妾了,纳了妾,妾和聂小倩又各生一子,三个儿子也都做了官。

人生赢家。

这一段纳妾,就是常被人诟病的蛇足。

尤其是受影视影响的朋友,多为小倩不值。

然而,本来没有爱情,何来不值?

聂小倩的一生,可算励志。

有目标,有计划,有行动,有结果。

人生不只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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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海公子》《丁前溪》《张老相公》

看聊斋看的是什么?

这一问有些多余,现在还有人看聊斋吗?

我看聊斋,关注的点,不敢说独到,但往往也是与众不同的。

之前说过,我的三观不是很正,而且读文学作品,作品中体现的三观正还是不正,也不是我判断一部作品的好坏关键。

《海公子》是一个简单的故事。

登州有一个张生,喜欢寻奇探幽,听说东海上有一奇岛,人迹罕至,就想着要去看一下。

{备酒食,自掉扁舟而往。}

张生备足酒食,自驾一叶扁舟就去了。他不只是去看看,而是美酒美食配美景。

{反复留连,甚慊所好。开尊自酌,恨无同游。}

到了岛上一看,果然没有失望,面对此美景,留连忘返,喝酒赏景。

如此美酒美景,苦无别人分享。

{忽花中一丽人来,红裳眩目,略无伦比。}

心想事成,花中突然出来一红衣美女。

{见张,笑曰:“妾自谓兴致不凡,不图先有同调。”}

美女看到张生,笑道:“我自认为兴致不凡,没想还有同道中人比我先到。”

{张惊问:“何人?”}

张生这才发现有人来,惊问什么人?

这一场景,要多说两句。

张生在独饮赏景,美女出现,与其他故事中常见的男女初见并不相同。

最常见的是男主发现花丛中的女主,而女主看到男主发现自己,或惊,或羞,或妩媚。

而本篇,是美女从花丛中出来,先发现张生,主动与张生打招呼,反过来是张生惊讶。

此处,美女主动且大方,不惊不羞不妩媚,落落大方,看到有同样兴致的人而表达出欣喜以及想要结识的意愿。

欣赏这样的主动和大方。

{曰:“我胶娼也。适从海公子来。彼寻胜翱翔,妾以艰于步履,故留此耳。”}

美女回答张生,说:“我是胶州的娼妓,刚跟随海公子来此,他到别处游玩了,我嫌累,就留在此地观景。”

依然是大方,大方而直接地介绍自己是娼妓。不像是有些狐啊鬼啊的,还要先隐瞒身份,待书生上勾后,才慢慢表明。

张生正嫌没人共饮,就顺势招美女一起喝酒赏景。

{女言词温婉,荡人神志。张爱好之。 恐海公子来,不得尽欢,因挽与乱。}

美酒美食美景,又面对如此美人,张生自然把持不住,就直接上手,抱着美女亲热起来。

{女忻从之。}

美女也欣然从之。

这是我所欣赏的聊斋女子。

一定有很多人不喜欢这样,不喜欢这样一见面就亲热上床的行为。因为三观不正。

我所欣赏的是此女子的主动,大方。

而刚见面就亲热,有何不可?

看到独驾扁舟带着酒食来孤岛赏景的张生,一个有如此不凡兴致的男子,或者也长的很帅,举止潇洒,一见就喜欢,就想要睡这个男子,没毛病。

大方,直接,不扭捏,没有伤害别人。很好。

这是故事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是海公子回来了,打断了两人的亲热,海公子是个蛇精,差点要了张生的命,张生斗智斗勇干掉了海公子。

后半部分写得很有画面感,也很有细节。

而我关注的点是在前半部分。

最后,张生和美女,没有后续。

美女甚至都没有名字,这样的美女,作者是该编一个名字的。

————————————————

再说一个没有姓名的女子,出自《丁前溪》。

《丁前溪》的故事也很简单,写丁前溪受滴水之恩而涌泉相报的故事。

丁前溪,有钱,又侠义,有一次为了躲避官员的察访,到外地避风头。

到了一地,遇上下雨,暂避在一个旅馆。

避了大半天,雨也不见停。

这时,来了一个少年,用一桌丰盛的饭菜招待他,并邀请他到家里住宿。

到家以后,也是照顾周到。

丁前溪就问少年姓名,少年回答,他只是这家人的侄子,这家人姓杨,男主人外出,只有女主人在家,家里实在贫困照顾不周,请见谅。

{问主人何业,则家无资产,惟日设博场,以谋升斗。}

主人靠开赌场赚点钱,收入微薄。(开赌场按理是很赚钱的,这里的设定是没收入,也许赌场只是一个赌摊,又或是只是给赌场打杂?)

丁前溪在杨家住了一晚,第二天雨还是没停,还要继续停留,杨家继续用心招待。

傍晚铡草喂马时,丁前溪看到草料有干有湿,长短不一,奇怪地问少年。

{少年曰:“实告客:家贫无以饲畜,适娘子撤屋上茅耳。”}

少年说,实不相瞒,家里实在是穷得没有东西喂马了,刚才是我家女主人拆了屋顶上的茅草来给你喂马。

{丁益异之,谓其意在得直。天明,付之金,不受;强付,少年持入。俄出,仍以反客,}

丁前溪走南闯北,自然知道人情世故,以为女主人是故意这样做,想要提醒他给钱。于是,天亮后,就付钱,不收,强付,又不收。

{云:“娘子言:我非业此猎食者。 主人在外,尝数日不携一钱;客至吾家,何遂索偿乎?”}

少年转达女主人的话,我不是靠这个赚钱的,我家男人在外面混,经常好多天都带不回来一分钱,你是客人,来我家,我又怎么能向你索要报酬呢?

这几句话,说的也是有些奇怪的,这个先按下,后续再说。

{丁叹赞而别。嘱曰:“我诸城丁某,主人归,宜告之。暇幸见顾。” }

雨停了,丁前溪告别,临走前留下姓名地址,请女主人转告男主人,让他有时间去自己家见个面。

故事到这里,写了一个好客的女主人,家里贫困尚且砸锅卖铁招待一个陌生人,并且拒绝收钱。

很令人感动。

且往下看。

{数年无耗。值岁大饥,杨困甚,无所为计。妻漫劝诣丁,从之。}

后来过了几年,碰到饥荒,本来贫穷的杨家,更是穷到极点。

这时,女主人就劝丈夫去找丁前溪,丈夫就照办了。

故事后半段是男主人来到丁前溪间,丁前溪想起来曾照顾过他的这家人,给了他们好多回报。

{由此小康,不屑旧业矣。}

真的是很多回报,以致杨家从此变成了小康之家。

这就是丁前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故事。

而滴水之恩的过程,值得说两句。

杨家的女主人当初真的只是帮助丁前溪而不求回报吗?

有几个疑点:

一是,丁前溪本来是在旅馆避雨,为什么就突然来了个少年,给他搞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又邀请他来家住宿?

二是,杨家那么贫穷,还极尽所能招待了丁前溪两天,而且为了给他喂马,还把房子上的茅草拆一些下来?

三是,女主人在穷困之时,仍能记起丁前溪的名字以及住址,那可是几年以后了,做好事的人,为什么把她帮助的人的资料记得那么清楚?

提这几个疑点,不是为了说杨家女主人这样做是不好,是为了说,她这样做是有目的,而非只是发自内心的好客以及对他人的帮助。

就像上面说的第二点,她把房屋上的茅草拆下来给丁前溪喂马,虽然不是为了提醒丁前溪要给钱,但也是有提醒的意思,提醒什么?提醒丁前溪她家里很穷,她是极尽所能地在招待他。这个提醒不是为了当下要钱,而是为了以后,为了以后哪年如果要去求丁前溪帮助时,希望他能回忆起来。这个提醒是加深印象的作用。

想了一下,正常的操作,可能该是这样的,家里没有草料给客人喂马,可以直接跟客人说,说实情,就说我们家实在是穷,没有草料,没有余钱,客人能不能把草料钱给我,我去给客人买一些草料,然后,冒着雨去给客人买草料。

这样操作,很正常,而且也不影响对客人的招待,冒雨买草料也同样会让客人感动。

只是这样做太常规,无法给客人留下更深的印象。

反过来,再回味一下,杨家女主人拆茅草,又几度拒绝收钱的行为之后,丁前溪的表现。

{丁叹赞而别。}

这个"叹赞"就有点儿意思,按常规,是“感激而别”比较正常,而"叹赞"要么说明女主人给客人加深印象的目的达到了,要么说明丁前溪洞悉人情世故感叹女主人的心思。

没关系,即便是女主人心思多了些,活了些,但她终归做的是好事,终归也是帮助了别人,就结果而言,也没什么不好。

——————————————————————————————

《张老相公》的故事就更简单。

山西的张老相公为了即将出嫁的女儿,带上一家人远赴江南去购买嫁妆。

船行到金山,有鼋怪将船打翻,妻女都葬身江中。

张老相公悲痛欲绝,但很快冷静下来,他要给妻女报仇。

报仇不能只靠一腔热血,要知己知彼。

张老相公就询问附近金山寺的僧人们关于鼋怪的信息。

{僧闻之,骇言:“吾侪日与习近,惧为祸殃,惟神明奉之,祈勿怒;时斩牲牢, 投以半体,则跃吞而去。谁复能相仇哉!”}

众僧一听张老相公要报仇,可吓坏了,说,鼋怪常年在我们附近,我们怕遭到祸害,只好将它当神仙供奉,祈祷它不要发怒。经常屠猪宰羊,半只半只地投入江中,鼋即跃出吞食而去。谁敢惹它啊!

僧人们害怕,又拿鼋怪没办法,只好把它当成神仙,祈祷供奉,这就是妥协了,以及信命了,接受了所谓天命的安排。

这是我最不喜欢的处世态度。

僧人的这种态度,反衬了张老相公的可贵。

他没有退缩,而是想出来办法,并实施计划,成功把鼋怪干掉,报了妻女之仇。

这是面对天命该有的态度,积极,勇于反抗,不轻易妥协。

{行旅寺僧并快之,建张老相公祠,肖像其中,以为水神,祷之辄应。}

张老相公的复仇,大快人心!

而先前那些把鼋怪当作神仙供奉的僧人们,又开始把张老相公当神仙供奉。

软弱的人,更需要神。

张老相公这样的人,是聊斋中我欣赏的人。

不仅仅是欣赏他的反抗精神,还有一点儿,他作为一个山西人,为了给女儿买更好的嫁妆,特地千里迢迢跑到江南来,你们不觉得他对女儿的爱很让人感动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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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水莽草》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好读书,不求甚解。”

细节重不重要?也许重要,也许并不重要。

近一两年,读书比以往更能看得到细节。常觉得自己有进步,也常觉得过于在意细节。

《水莽草》是一个并不出色的篇章,八十年代的聊斋电视剧,据说拍了一集《水莽草》,但后来被删掉了,没播,不是因为太恐怖,是因为艺术性不高。

读下来,也的确是艺术性不高。

《水莽草》的设定与卷一的《王六郎》是类似的,《王六郎》的设定是溺死鬼要投胎必然要找一个新的溺死者来代替,而《水莽草》中被水莽草毒死的鬼必要找一个新的被毒死者来代替自己。

两篇最终的结果也有些类似,王六郎因不忍找人代替自己,最后被封了一个神;而祝生也是相似的原因,最后被封了一个神。

《王六郎》中,写了一段感人的友情,而《水莽草》则并不动人,全是人性。

《王六郎》中,溺死鬼找人代替自己,是被动的,是在等,等下一个溺死的人。

《水莽草》中,被水莽草毒死的鬼找人代替自己,是主动的,主动出击,用各种方法骗人喝下毒草泡的茶水,以达到代替自己的目的。

所以,《水莽草》的开头一幕,是一个老媪以及寇三娘,两人相继骗祝生喝毒茶。

老媪及寇三娘都是被水莽草毒死之鬼,都想找人代替自己,但老媪觉得自己不容易骗到人喝毒茶,就搭伙年轻貌美的寇三娘一起设茶摊骗人喝。

{嗅之有异味,不类茶茗,置不饮,起而出。}

也不知道是鬼的智商有问题,还是作者设定就是这样,鬼泡的毒茶,都不处理一下,人一闻就能闻出来茶有异味,这样怎么让人喝?

祝生闻出老媪的毒茶有异味,老媪没成功,就唤寇三娘出来。

{生受盏神驰;嗅其茶,芳烈无伦。吸尽再索。}

虽然老媪讲的是让寇三娘拿好茶出来,但按相同的设定,寇三娘拿出来的茶,跟老媪的该是同样的茶。区别在于不同的人。寇三娘绝色,所以祝生心动心摇,即便是毒茶,也觉芳香无比,甘之如饴。

喝了一杯,还要一杯。

这样的设定,其实很有意思,毒茶味道不能处理,全凭各鬼本事。

毒茶一喝,祝生这就算着了道,寇三娘找到了代替她做鬼的人,她就可是投生去了。

{觑媪出,戏捉纤腕,脱指环一枚。女赪颊微笑,生益惑。略诘门户,女曰:“郎暮来,妾犹在此也。”}

喝过毒茶的祝生,尚不知死期将至,还想着调戏美女,美女对他羞涩一笑,祝生更加飘然,有了更进一步的想法,问美女的家世,美女没有回答,而是说了一句,你晚上再来,我还在此地。

这是敷衍的回答,没有说家世,其实是一个小伏笔,后面会有答案。

{生求茶叶一撮,并藏指环而去。}

祝生偷拿了寇三娘的指环,又问她要了一小撮刚才喝的茶叶。

这个要茶叶的举动,有些奇怪。这茶叶并不好喝,有毒甚至有异味,为什么祝生还要一小撮?

是他真觉得茶叶好喝?还是他对茶叶及寇三娘有一点怀疑?

祝生来到同年家里,就感觉到不适,马上怀疑是路上喝的茶的原因。

同年一听,大惊,坏了。

原来同年的父亲当年也是死于水莽草,此毒无解。

祝生也吓坏了。

听祝生描述,同年知道了害他的鬼,是临村的寇三娘,几年前死于水莽草。

此处,也有一处细节,就是寇三娘不是刚死,而是死于几年前,这就侧面证明了我推测,老媪的茶和寇三娘的茶是一样的,都有异味,并非寇三娘的茶好喝没异味。

若是没异味,人又长得好看,不至于死去几年,都没有骗到一个人喝茶。

眼看祝生将死,同年想起来一个传言。

{或言受魅者,若知鬼姓氏,求其故裆,煮服可痊。}

传言是如果被鬼魅惑,如果知道鬼生前的姓氏,可以找他生前穿过的裤子,裆部剪下,用来煮水,喝了就能痊愈。(这也许是前面祝生问寇三娘家世,她没有回答的原因。)

传言虽离奇,但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某急诣寇所,实告以情,长跪哀恳; 寇以其将代女死,故靳不与。}

同年赶紧到临村寇家,求寇三娘生前的裤子。同年也是尽心尽力,跪下来请求。祝生的这个朋友值得深交。

无奈寇家人不答应,也是人之常情,祝生是代他们女儿去死的,救祝生就相当让女儿失去来之不易的投胎的机会。

{某忿而返,以告生。生亦切齿恨之,曰:“我死,必不令彼女脱生!”}

没办法,同年只好回家,把情况跟祝生说了。祝生很生气,恨到咬牙切齿,说了一句狠话:我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那个女鬼。

就这样,祝生死了,留下家里的老母亲,以及幼子。

祖孙两人,生活艰难。

有一天,母亲在家带孙子,突然看到祝生进门,吓了一跳。

{曰:“寇氏坐听儿死,儿甚恨之。死后欲寻三娘,而不知其处;近遇某庚伯,始相指示。儿往,则三娘已投生任侍郎家;儿驰去,强捉之来。今为儿妇,亦相得,颇无苦。”}

祝生跟母亲解释,他死后,恨极了寇三娘,就要找她算帐,得知寇三娘因为他的代替,正投生在任侍郎家。祝生就过去,把她捉来。并且强迫寇三娘做了他的鬼妻。现在是不放心母亲,一起回来照顾母亲及儿子。

祝生也是狠,没有去想办法如同其他人一样,找人来代替,而是记着寇三娘的仇,想着去报复。

寇三娘也许是愧疚,也许是认命,就这样和祝生做起了夫妻,一家四口,正常地过起了日子。

寇三娘希望祝母告诉她生父母现在的状况,祝生不想告诉他们,祝母比较善良,就跟寇三娘的父母说了。

寇家知道了这个消息,大惊,立马赶到祝家,相对而哭。

寇母看到祝家太穷,心疼女儿,又给祝家钱,给物,给奴婢,给建房子。

有时,寇三娘还能回娘家住几天。

就这样,两家人正常地生活。

{然生终未尝至翁家。}

而祝生却从来没去过寇家。恨意太深。

如此,既然鬼和人可以正常地生活,何必急着投胎?多尽几年孝,不是很好吗?

所以,所谓的天命真的存在吗?还是人自己认命。祝生不就给出了另外一种选择。

祝生还不止给出了一种选择,还有更多的选择。

祝生把自己最初的恨,变成了拯救其他人的动力。

他做起了代人驱鬼的活儿,看到有鬼要骗人喝水莽草,就去把鬼驱赶走,救人性命。

{母曰:“汝何不取人以自代?”曰:“儿深恨此等辈,方将尽驱除之,何屑此为!且儿事母最乐,不愿生也。”}

祝生恨极了这种行为,不屑于用这种方法来害人,而且能多尽几年孝,不愿投胎。

祝生这句——"方将尽驱除之"——说的有几分豪气,有点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感觉。

不清楚当年拍摄了却因为艺术性不高而没播出的这集是怎么拍的?如果让我拍, 我会改编强化祝生——"方将尽驱除之"——这一点儿,以及不舍母亲这一点儿,既有升华,又有母子亲情这样动人的烟火气。

祝生慢慢要把驱鬼做成事业,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大家都知道了祝生在做的事儿,把他当成神仙,再有中水莽草中毒的,都要来拜他,很灵验。

就这样过了十几年,祝母去世了。

祝生很幸运。常说子欲养而亲不在,而祝生,则是成了鬼之后,没有世俗之累,不受限于时间,能更好地做到养老送终。

母亲死后两年,祝生又给儿子结了婚。

给儿子娶媳妇这一段,也很有意思。

儿媳妇是任侍郎的孙女,这个任侍郎跟祝生及寇三娘算是有些缘源。当时,寇三娘害了祝生,自己要投胎的就是任侍郎家,投胎做了任侍郎的女儿,而任侍郎的女儿出生几个月就死了。之所以死,就是因为祝生把投胎的寇三娘捉了回来。

{后闻祝生之异,遂命驾其家,订翁婿焉。至是, 遂以孙女妻其子,往来不绝矣。}

后来,祝生事业做大,成名了,任侍郎过来认了祝生做女婿,祝生虽然没娶他女儿,但寇三娘却短暂地投胎做过他几个月的女儿。

而后,任侍郎又把他的孙女嫁给了祝生的儿子,也就是说任侍郎女婿的儿子,做了他儿子的女婿。

好家伙!看到这里,我着实有些意外,思考了半天,说不清的感觉。

如果我拍影视,这一段也是我会大做文章之处。

祝生不仅破坏了规矩,给出了被水莽草毒死后的另外几种选择,而且事业做大做强,并且正常地和人生活,似乎打破了人鬼之间的界限。

这怎么可以?怎么能如此不把天命放在眼里?

太小看天命了。

{“上帝以我有功人世,策为四渎牧龙君"}

上天为了表彰祝生的事业,直接给他封了一个神。这种处理方式,上天是比较在行的,在《王六郎》里也是这样的方式。

祝生上任神职去了。

你猜之后,是有鬼会继续祝生的事业?还是恢复原来找人代死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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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凤阳士人》

此篇讲了一个三个人做同一个梦的故事。

这个故事古人来读,也许会很惊叹。

但我们现代人读来,只能说是平平无奇。

现代人《盗梦空间》这样的电影都看过,本篇简单的故事并不能让人有多少感觉。

八十年代的聊斋电视剧,《水莽草》因为艺术性不高,拍而未播。《凤阳士人》也是拍而未播,有人说也是因为艺术性不高,有人说是导演家里变故,而没拍完。

以八十年代的影视从业者的审美来讲,《水莽草》的确不容易改编的艺术性高,而《凤阳士人》却是容易改编的艺术性高的,因为写的是梦嘛,把写梦的故事改编的有艺术性,在哪个年代都相对比较容易。

故,我更倾向是导演有事没拍完的原因。

本篇故事并没有多少要说的,太简单。

可惜的是写梦,却没有营造出似梦非梦,亦幻亦真的效果。

写梦中先换鞋,却又在梦中换回来。

可以不要写的那么老实。就换鞋这里,写梦中鞋没有换回来,留个破绽,醒来后,发现脚上的鞋就是梦中所换之鞋。

就像《画壁》中,梦中人醒来之后,画中的美女发型改变,那么梦中人会怀疑,自己是真醒了,还是在梦里?

当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要写成亦幻亦真。

我也只是以自己的眼光来挑剔一个古人写的关于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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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2-9-27 15:34 编辑

二五、《珠儿》

此一篇,几无可说之处。

写了人死后,鬼的几种可能的状态。

题目珠儿,是常州富翁李化早夭的儿子的名字。

珠儿跟李化没有父子缘份,来人间一趟只是为了来向李化讨债。

{初,李贩于金陵,欠严货价未偿,而严翁死,此事无知者。}

李化当年在金陵做生意,欠了严子方一笔货款,后来严死了,李化认为没人知道这笔债,就没有还。

多年后,珠儿来讨债。

索珠儿之命的,是一个游方的和尚。

{会有眇僧,募缘于市,辄知人闺闼,于是相惊以神;且云,能生死祸福人。几十百千,执名以 索,无敢违者。}

这个瞎和尚有些手段,自谓能掌握人的生死祸福,向人要钱,不给,命没了,给了,能消灾。

瞎和尚找到李化,要价是一百金。

李化跟和尚讲起了价格,先是说只出十金,和尚不同意,又慢慢加到三十金,和尚被激怒了,心想,这可是买你儿子命的钱,你居然跟我讲价?!

和尚说,一百金,一文都不能少!

李化也怒了,转身就走。

和尚说,你可别后悔。

李化回到家没多久,珠儿就暴病。李化这才害怕,从家里拿钱,去求和尚。

也是很无语,儿子快没命了,李化还是不肯给足一百金,拿的是八十金。

儿子的命怎么能打折,和尚看李化这样了都不肯出全部的钱,也就任由珠儿死去。

珠儿之死,可见李化对金钱是何等贪婪。

李化可是一个富翁啊,一百金换儿子一命,应该不用犹豫才是。

聊斋中瞎和尚这样的江湖术士不少,对于这种人,明知他是骗子,有时却不得不花钱消灾。除非你有十足把握能治得了他,
就像卷一《妖术》中的侠客,不怕你有手段。

李化既没有把握,又舍不得花钱。

珠儿死后,李化报官,县官杖杀和尚。

报了仇又有何用,珠儿已经回不来了。

“珠儿”却又回来了。

有一个小鬼,跟着李化回家了。

把李化夫妇吓了一跳,小鬼与死去的珠儿差不多大,很机灵,管李化夫妇叫父母。

李化问他来历。

也是跟那个瞎和尚有关。

小鬼身世也是可怜,从小失去父母,又被瞎和尚杀死,做了被瞎和尚驱使的鬼,没办法投胎轮回。如今李化报官杀了妖僧,小鬼也算解脱了,要认李化为父亲。

{李曰:“人鬼殊途,何能相依?”儿曰:“但除斗 室,为儿设床褥,日浇一杯冷浆粥,馀都无事。”}

李化可怜小鬼,但是担心人鬼殊途,没办法一起生活。小鬼说没事,有办法。

接着,小鬼得知珠儿才死七天,天冷肉体不腐,就附在珠儿肉身上,相当于珠儿回生,又做了李化的儿子。

行文至此,先给出了人死后鬼可能存在的几个状态:

一、通常的都是重新投胎,再入轮回。(珠儿)
二、有一部分没办法投胎,被有妖法的人驱使,或者成为野鬼。(跟李化回家的小鬼)
三、野鬼可附在尸体上,借尸还魂,几乎与常人无异。(附在珠儿肉身上的小鬼)

小鬼就以珠儿的身份继续活在人间。

李化夫妇哪见过这样的怪事儿,很惊骇,有好多问题问“珠儿”。

“珠儿”说,其实当初跟他一起被妖僧驱使的,还有一个小鬼,本来妖僧死后,两个一起追李化的,结果另一个掉队了。

{今在冥间,与姜员外作义嗣,亦甚优游。}

掉队的小鬼,现在过得也不错,没有还魂,没有投胎,而是留在冥间,做了一个姜员外的义子。

这里又给出了鬼的一种状态:

四、留在冥间,永远做鬼,但不是野鬼。

这里可见,在冥间的鬼并非都是野鬼,居然还有个姜员外,既然有姜员外,就一定会有赵员外王员外,既然有员外,也一定会有士农工商这些吧?

也就是说,冥间也有一个社会。

{母问:“儿见惠姊否?”儿曰:“不知。再去当访之。”}

听“珠儿”讲冥间的事情,李化老婆想起了他们以前生过一个女儿,叫小惠,十几岁就死了,就问“珠儿”,有没有在冥间见过小惠,“珠儿”说要再打听。

{又二三日,谓母曰:“惠妹在冥中大好,嫁得楚江王小郎子,珠翠满头髻;一出门,便千百作呵殿声。”}

过了两三天,打听清楚了。小惠没有投胎,也是留在冥间,嫁给了楚江王的小儿子,过着王爷家豪奢的生活。

楚江王是十殿阎王之一,算是神?算是鬼?算是半神半鬼?

这里又给出来鬼的一种状态:

五、嫁入阎王家。(小惠)

这里要多说几句。小惠给阎王作儿媳和前面小鬼给员外做义子,这两种状态还是有区别的。

首先,员外只是普通的鬼,而阎王算个神。

其次,小鬼是由野鬼出身转而有了依靠,他还是带着野鬼生前的记忆,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从哪里来。而小惠是正常死亡,没有了生前的记忆,不知道从哪里来。

这里关于小惠,又值得再多说几句,甚至有些细思极恐。

野鬼是没办法,而投胎是常规操作,那么小惠这种呢?

小惠既没有投胎,又不是野鬼,且没有记忆。是不是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就是十殿阎王,看样子也是有家口有后代的,他们自然也要选妻妾,选儿媳,选仆人……怎么选?自然是从新死亡的鬼里面选,他们先选好了他们要的鬼,剩下的才是继续轮回,或者轮到员外这样的选,或者有一部分成为野鬼。

所以,鬼也是人写的,作者依然没有跳出人的范畴,写鬼就是写人。

小惠的母亲听说小惠在冥间过得不错,就问“珠儿”能不能请小惠回来一趟。

“珠儿”说小惠没有生前记忆,但如果有人能跟她说一些生前的细节,也许会突然想起。

于是,“珠儿”就问了一些小惠生前的细节,然后到冥间托人见到小惠,跟小惠讲了一些细节,小惠心动,忆起前世之事,准备回家看看母亲。

小惠要见母亲,不方便直接见,就先附在邻家女身上,再见母亲。

小惠忆起生前以及回娘家这一段写的颇为感人。

李化夫妇的人生,可算是复杂,五种鬼的状态他们家占全了。

后来,李化阳寿已尽,有鬼差来捉,鬼差并不知道因为小惠的关系,李化和楚江王算是亲家了,在捉李化时,反被楚江王儿子拿下了。

李化从此长命百岁。

其实这篇除了小惠回娘家前后写的不错,其余并没有什么意思。如果把冥间写的跟人间差不多,是真没太大意思。

而我写这么多,主要是因为此篇展示了鬼的五种可能的状态,记录下来,也算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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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2-9-29 10:21 编辑

二六、《侠女》

读书做笔记,写感想或评论还是有用的。

我的许多新的感悟是在写笔记,而非在读的过程中产生。

前段时间读《聂小倩》,读的过程没有什么特别感觉,写笔记时,写着写着得出了聂小倩对宁采臣没有爱情的结论,自己都觉得很意外,自觉是很惊喜的发现。尽管其他人或许会觉得是刻意标新立异,过度解度。但读书主要为了自己有所得,而非让别人认同。

《聂小倩》我得出的结论是:人生不只有爱情,女人也不会只有爱情。

我们一定看过很多小说或电影,常常会有这种男性角色,设定或是杀手,或是间谍,或是独行的侠客之类,他们不会只有工作,也还要有生活,有感情,有生理和心理上对情欲的需求。他们也会想办法解决这些需求,为此,他们会一夜情,会花钱买春,会谈几次不用负责的恋爱……

而女性类似的角色,却很少会这样表现。

为什么?原因很多,人的原因,社会的原因,这里不展开讨论。

需要正视,需要打破偏见,男人可以,女人也可以,都是人。

《侠女》写了一个女性复仇的故事。

复仇一般都有几个阶段:躲避、隐忍、策划、实施。

躲避就是先避避风头,找个不被人注意的地方住起来,隐姓埋名。

{对户旧有空第,一老妪及少女税居其中。}

男主顾生的视角来看,就是家对面一所空了好多年的旧房子,突然来了母女两人租下来住。

{一日偶自外入,见女郎自母房中出,年约十八九,秀曼都雅,世罕其匹,见生不甚避,而意凛如也。}

一天顾生回家,偶见女子从母亲房中出来,发现是一个妙龄美女。美女见顾生而不避,不符合古代男女之防的常规,但美女不是轻浮之人,虽然不避顾生,但神清冷漠严肃。

侠女的性格初步刻画。

顾生家贫,大龄青年尚末婚配,母亲着急,一见对门美女,自然就想到能不能给儿子解决婚姻问题。

于是,顾母第二天就去拜访新邻居。

侠女的母亲是个聋老太太,而且母女俩比顾生家更贫穷。

顾母心急,初次见面就直接提议两家结亲,搭伙过日子。

聋太太似乎是愿意的,跟女儿商量。

{女默然,意殊不乐。}

侠女不说话,看上去不高兴的样子。

从读者的上帝视角来看,侠女大仇未报,无心其它。

{详其状而疑之曰:“女子得非嫌吾贫乎?为人不言亦不笑,艳如桃李,而冷如霜雪,奇人也!”母子猜叹而罢。 }

顾生母子二人,猜不透侠女的想法,难道是嫌他们家穷?可是她们更穷啊。

此女子,不言不笑,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奇人也!

说句题外,许多普通人写小说,为什么好多都喜欢把女主角写成——“艳如桃李,冷若冰霜”?也许是因为比较酷,比较奇,比较神秘。可往往水平不够,写不好,写的空有其表。

蒲松龄不是普通人,他是著名作家,所以他不会像普通人写小说一样为酷而酷,为冷而冷,他会写出真正的聊斋奇女子。

顾母在美女那里碰了个钉子,这事儿就暂时过去了,而大龄青年顾生却也没有多在意,没有如同许多聊斋书生一样,见美女就色心难抑。

相安无事,生活继续。

顾生却也不甘寂寞,搭上了一个美少年!

顾生也是性情中人,龙阳之好,并不避人,美少年常常上门,不避母亲,不避对门侠女。

继续相安无事,继续生活。

侠女家里实在太穷,常到顾生家借米,而顾母可怜她们母女,常常让顾生周济她们。

{女受之,亦不申谢。}

奇女子,受人恩惠,并不言谢。

不说,但做。侠女常常到顾生家,帮顾母做家务,久而久之,就如同顾家的媳妇一样。

顾生也很感激侠女,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分一份给聋太太。

两家渐渐交往熟络,仿佛一家人。

顾母私处生恶疮,侠女并不嫌弃,每天给顾母清洗敷药。

{母意甚不自安,而女不厌其秽。}

顾母很感激,过意不去。

看到侠女如此贤惠,触动顾母内心最痛处,哭着跟侠女交心,生平最大的心事就是儿子没有结婚,没有传宗接代,言辞悲切,其实,说一大堆,就是渴望能有眼前侠女这样的儿媳多好啊!

其实,儿媳也没有特别重要,最重要的,当然是传宗接代。

{间生入,母泣曰:“亏娘子良多,汝无忘报德。”生伏拜之。女曰:“君敬我母,我勿谢也,君何谢焉?”}

顾母正跟侠女交心,顾生进来了,顾母真情流露,说多亏娘子照料,你一定不要忘了报答她的大恩大德。

顾生是个孝子,自然也是真心感激,拜谢侠女。

侠女说,你也敬重我母亲,我没拜谢,你也无须拜谢。

言下之意,不需要说,只需要做。

{于是益敬爱之。然其举止生硬,毫不可干。 }

酷酷的侠女,顾生更加敬爱她了。然而,侠女依旧还是生硬冷漠,凌然不可侵犯。

至此,两家人从熟络,到更进一步。

顾生和侠女,相互敬重,是否有爱情?

没有!

侠女一心复仇。

作者写的不是武侠小说,武侠小说里,侠客似乎不会为生计发愁,而这里的侠女,却要为五斗米折腰。

她不得不向顾母借米,因为借米,一来二去,欠了人情,要还人情,越欠越多,越还越多。

而顾母甚至抓住机会,对她进行眼泪攻势,让她心软,而决定帮助实现顾母抱孙子的心愿。

是心软,也是侠义?

这样的侠义,未免代价太大了。

十月怀胎,多艰难啊!

相信好多人也会像我一样,不能认同这样艰难的“侠义”。

但重要的不是别人的认同,重要的是给自己的交代。

本篇侠女这样的奇女子,怎么会跟世俗认同的普通女子一样?

为别人生个孩子又怎样?天大的事儿,只要自己想清楚了,也许就没有那么艰难。

怎么生孩子?当然是先要上床。

{一日女出门,生目注之,女忽回首,嫣然而笑。生喜出意外,趋而从诸其家,挑之亦不拒,欣然交欢。}

一天,侠女对顾生嫣然而笑,一改往日之冷若冰霜。这是引诱顾生,顾生喜出望外,跟着来到侠女家,顺理成章发生关系。

{已,戒生曰:“事可一而不可再。”}

云雨已罢,冷漠地跟顾生说,仅此一次。

{生不应而归。明日又约之,女厉色不顾而去。日频来,时相遇,并不假以词色。少游戏之,则冷语冰人。}

顾生不觉得侠女是真拒绝他,第二天又约她,侠女又恢复原来的冷漠,之后又调戏她,也没反应。

顾生一定很懵。古代的书生,哪里会见过提上裤子不认人的女子?已经超出了他的三观。

{忽于空处问生:“日来少年谁也?”生告之。}

忽然有一天,侠女问顾生,那个美少年是谁。这是明知故问,知道是顾生的男宠。

顾生或许有些读者最初也会以为侠女这是嫉妒,跟美少年争宠。其实不是,侠女对顾生没有爱情,不存在嫉妒。

{女曰:“彼举止态状,无礼于妾频矣。以君之狎昵,故置之。请更寄语:再复尔,是不欲生也已!”}

侠女这是警告美少年,因为美少年多次调戏她。侠女让顾生传话,再无礼,小心狗命。

{少年曰:“亦烦寄告:假惺惺勿作态;不然,我将遍播扬。”}

美少年不是省油的灯,也让顾生转告侠女,别在那儿扮清高,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那些事儿,小心我把你们的事儿宣扬出去。

美少年作死,他以为他调戏和威胁的只是个普通的假纯洁的女子。

{一夕方独坐,女忽至,笑曰:“我与君情缘未断,宁非天数。”生狂喜而抱于怀}

要生孩子,也没那么容易,一次成功的机率也不高。于是,侠女又来找顾生,还要再和他发生关系,侠女目的性很强,而顾生狂喜。

两人正在亲热之时,美少年突然闯进,他是故意撞破,前来羞辱侠女的。

{女眉竖颊红,默不一语,急翻上衣,露一革囊,应手而出,而尺许晶莹匕首也。少年见之,骇而却走。追出户外,四顾渺然。女以匕首望空抛掷,戛然有声,灿若长虹,俄一物堕地作响。生急烛之,则一白狐身首异处矣。}

美少年作死,侠女虽羞,但冷静操作,手起刀落,美少年身首异处,死的原来是一白狐。

顾生被侠女的一番操作吓傻了。

{曰:“适妖物败意,请俟来宵。”出门径去。}

侠女却冷静的可怕,对顾生说,刚才被妖物败了兴致,我明天再来,我们继续睡觉。扬长而去。

好一个奇女子。

{次夕女果至,遂共绸缪。}

第二天侠女果然又来找顾生了,不怀上誓不罢休!

顾生还是以平常女子来度之,既然都上床了,就该结婚,向侠女提婚姻。

{曰:“枕席焉,提汲焉,非妇伊何也?业夫妇矣,何必复言嫁娶乎?”}

侠女说,我们都睡一起了,我也常在你家做家务,不就跟事实上的夫妻差不多,既有夫妻之实,你又何必在意是否办证,是否举办仪式?

{临别嘱曰:“苟且之行,不可以屡。当来我自来,不当来相强无益。”}

临走前,侠女又嘱咐顾生,不要多想,有必要来时,我自然会来,不来,你强求也没用。

不知从哪年开始,常说什么“大女主”的小说或影视,侠女这表现,不就是妥妥的大女主。

{后相值,每欲引与私语,女辄走避。然衣绽炊薪,悉为纪理,不啻妇也。}

此后,顾生和侠女照常生活,还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是每次顾生要亲近侠女,侠女都会刻意避开。避开归避开,只是不和他睡觉而已,还是照常帮他料理家务,像夫妻一样。

顾生一定看不懂。

侠女不再和顾生睡觉,是因为已经成功怀上孩子,目的达到,自然不需要再睡。

又过了几个月,侠女的母亲去世,顾生帮着安葬的。

{女由是独居。生意孤寝可乱,逾垣入,隔窗频呼,迄不应。视其门,则空室扃焉。窃疑女有他约。夜复往,亦如之。}

顾生还是不明白,以为侠女现在独居了,胆子大了,甚至会翻墙搞突然袭击,不过,去了几次侠女都不在。

后来,侠女出现了,跟顾生说了真相,说自己已经怀孕八个月,随时可能生。

{能为君生之,不能为君育之。}

只能为你生孩子,不能为你养。你赶紧让母亲找个奶妈,对外就说是收养的孩子。

{生诺,以告母。母笑曰:“异哉此女!聘之不可,而顾私于我儿。”喜从其谋以待之。}

顾生把情况跟母亲说了,母亲说,真是奇女子!不愿意结婚,却愿意和我儿私通生孩子。

看母亲得知情况时的表现,“笑曰”,以及"喜从",都表明,谁是儿媳并不没那么重要,重要的还是有人帮他们传宗接代。

{喜曰:“儿已为老身育孙子,伶仃一身,将焉所托?”}

过了一段时间,侠女果然为顾母生了一个孙子,顾母又是“喜曰”,你为我生了个孙子,而你孤苦伶仃一人,将来怎么办?

在我年轻时,我会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性,而现在的年龄,我稍微会多一些善意,我认为顾母的这句话,并非是虚情假意,而是真有替侠女将来担忧的意思。毕竟,一场缘份,相互帮衬,一定会有一些感情的。

{女曰:“区区隐衷,不敢掬示老母。俟夜无人,可即抱儿去。”}

侠女现在依然不便告知顾家全部实情,大仇未报,还不是坦白的时机。

{更数夕,夜将半,女忽款门入,手提革囊,笑曰:“我大事已了,请从此别。”}

又过了几天,夜半,侠女推门而入,手提仇家之首,笑说,如今大事已了,从此别过。

终于,可以向顾生母子坦白所有实情。当年侠女父亲被仇人陷害,抄家。侠女背着老母亲逃难,隐姓埋名三年。没有马上报仇,是因为老母尚在,有所顾忌,等到老母去世,又怀上了孩子,等孩子出生,这才轻装上阵,成功复仇。

{曰:“养母之德,刻刻不去诸怀。向云‘可一而不可再’者,以相报不在床笫也。为君贫不能婚,将为君延一线之续。本期一索而得,不意信水复来,遂至破戒而再。今君德既酬,妾志亦遂,无憾矣。”}

侠女特意解释了为顾生生孩子,却不与他亲近的原因。

她要报答的是顾生对自己母亲的好,跟他睡觉,只是为了完成顾母抱孙子的心愿,“以相报不在床笫也。”,不是用床笫之欢来报答,而只是为了生个孩子来报答。

本来以为一次就行,结果没怀上,就又来了一次。

作者写侠女,奇则奇矣,但还可以更进一步,不要让她特意解释仅有的两次睡觉,甚至可以多次睡觉,怀孩子自然是主要目的,但也可以写侠女同时解决生理需求。

这就是我开头说的,一些小说和影视中,可以写职业是杀手间谍等的男性角色,可以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生理需求,而不要考虑责任的问题。

侠女自然也可以这样写。

这也许是我不太正的三观。

“今君德既酬,妾志亦遂,无憾矣。”,如今我已报答你的恩情,而我大仇也已得报,可以无憾了。

可以无牵无挂的离开了。

一定有人觉得侠女太冷酷,儿子都不牵挂。

不必别人都认同,三观未必一定要所谓的“正”。

写小说,当然更不必“正”,笔落惊风雨,“奇”往往更容易惊风雨。

侠女的三观及行事,在古代一定算是惊世骇俗。

即便在今天,也依然会惊到许多人。

{方凄然欲询所之,女一闪如电,瞥尔间遂不复见。}

顾生正要询问侠女的去向,侠女如闪电一般,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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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七、《莲香》

此篇篇幅极长,但极其庸俗无聊,之所以要拿出来说,就像我说《陆判》一样,也仅仅是因为篇幅长,好像不说点儿什么对不住这样的篇长。

说白了,就是我不喜欢《莲香》,一如不喜欢《陆判》。

但这么长的篇幅,总有人会津津乐道。

八十年代的聊斋电视剧就有选《莲香》,拍成上下集。

我是快进着看的,我不认为庸俗如此的《莲香》,拍出来能有多好,除非来个面目全非的改变。

李翰祥也改编过一部电影,叫《敦煌夜谭》,倒是真改的面目全非,但依然拍的很一般。

鬼和狐主动投怀送抱,在我看来,这一点儿没有问题,虽然常常是男作者的意淫,但也没有问题,只要是主动权掌握在女子手里,且不伤害他人,就没有任何问题,哪怕只是为了生理需求。

有问题的,常常是读者的解读。

读者解读时,常常喜欢谈爱情,几乎每篇聊斋,都有人会提到爱情。

轻易谈爱情,是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

哪有那么多爱情?

聊斋大多数篇幅都没有爱情,没有我所理解的爱情。

《莲香》里也没有爱情。

除了提爱情。

还不能忍的是,有人说女主莲香贤良淑德,不争不抢,具有牺牲精神。

令人作呕。

有人说,不能用今人的眼光去看封建社会的古人。

也许吧。

但是,我已经读了那么多遍聊斋,一定会是用更严苛的标准去要求去解读,作为现代的读者,我自然要多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这也是对一本古典小说的考验,如果用现代的眼光去审视,发现小说一无是处,那它就没有生命力,就没有存在和谈论的必要了。

《莲香》这样的篇章,就是没有存在和谈论的必要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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