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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继续吹

[书话] 再说聊斋 (更新《胡四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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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29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0-14 13:37 编辑

四四、《雷曹》

    英国诗人济慈因为牛顿把彩虹还原成了三棱镜下的光谱,认为牛顿完全破坏了彩虹的诗意。
    诗人觉得科学家破坏诗意和浪漫。没有对错。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思维不一样。我是理工专业,并不觉得科学破坏了诗意和浪漫,科学本身就很诗意和浪漫。
    小时候,你有没有幻想过摘下天上的星星?长大后,有了一定的科学素养,你是否再也没有摘星星的浪漫幻想?本篇故事就有一段摘星星的浪漫。

    先回到现实,故事的开始。有乐云鹤和夏平子两个人,同乡、发小、同学、挚友。夏平子是个小天才,很小就在当地有了点名气。乐云鹤常向夏平子学习,夏平子不遗余力地帮助乐云鹤,两人共同进步,一起成为当地的小名人。多好啊!天赋、努力和友谊,两人前途一片光明。而现实却给了他们上了一课又课。
    击败他们的是科举。在科举上,二人屡战屡败。多年后,天才夏平子得病死了,留下一妻一子。因为一直没有出头,夏平子家很穷,后事都是乐云鹤料理的。乐云鹤主动照顾夏平子的遗孀和儿子。乐云鹤家也很穷,而乐云鹤每有一点点收入,都一分为二,给夏平子妻儿一份。这样的友谊胜过亲兄弟。乐云鹤的行为,让他备受敬重。敬重不能当饭吃,乐云鹤要照顾两个家庭,生活一天不如一天。生存才是第一要务,其它都是虚的。乐云鹤不得不认真思考以后的人生。
        {乃叹曰:“文如平子,尚碌碌以没,而况于我!人生富贵须及时,戚戚终岁,恐先狗马填沟壑,负此生矣,不如早自图也。”}
    乐云鹤心想,天才如夏平子,都不能高中科举,半生碌碌无为,何况像我这样资质平庸之辈?不能再浪费时间,蹉跎岁月了,要先想办法挣钱!
    先搞钱是对的!
    乐云鹤不是书呆子,一想就通。
        {于是去读而贾。操业半年,家资小泰。}
    马上就弃文从商,只用半年,就过上了小康生活。人挪活,乐云鹤换了条路,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方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幸福的生活都是相似的,要来一点波折或起伏,小说才好继续下去。
    有一天,在南京的旅店,乐云鹤看到一个长相奇特的人,坐在那里,忧心忡忡,很不高兴。乐云鹤走过去,请那人吃了顿饭。好家伙,狼吞虎咽,十个人都吃不过他一个人。奇人吃完拍拍肚子,说自己三年来都没吃这么饱过。
        {乐曰:“君固壮士,何飘泊若此?”}(乐云鹤说,看你是个壮士,为什么沦落至此?)
        {曰:“罪婴天谴,不可说也。”}(那人回答,自己有罪遭天谴,至于什么罪,天机不可泄。)(这里后文会有解释。)
        {乐整装欲行,其人相从,恋恋不去。乐辞之。}(乐云鹤也没多想,就整装出发,那人一直跟在他后面,没有离开的意思。乐云鹤天南海北做生意,想必这样的异人见过不少,也怕麻烦,就请跟着他的那个人不要再跟着他。)
        {告曰:“君有大难,吾不忍忘一饭之德。”乐异之,遂与偕行。}(那人说,我之所以跟着你,不是赖上你了,是要报答你的一饭之恩,因为我看出你马上就会有一个大难。乐云鹤一听此话,觉得此人有个性,也就让他跟着一起了,无非就是吃的多一点儿。)
    第二天,大难就来了,乐云鹤一行人乘船渡江时,起了大风浪,船翻了,人和货都掉到江里。那人把乐云鹤从江里救上来,不仅把人救上来,还一次又一次地到江中,把他的货一件件都捞了上来。没有遗失一件货物。乐云鹤大喜过望。
        {益喜,惊为神人。放舟欲行;其人告退,乐苦留之,遂与共济。}
    经此难,乐云鹤发现那人原来是个神人,就要留下他一起,神人这时却不要再跟着他了,因为原来跟着他只是想报他一饭之恩,现在恩报完了,就要离开。乐云鹤怎么能就这么放他走?苦留他,神人也只好留下。
    从后文看,乐云鹤不是贪得无厌之人,他留下神人,不是为了利用神人获取更多利益,大概是觉得神人救了他一命,也是想要多多报答。
        {乐与归,寝处共之。每十数日始一食,食则啖嚼无算。}(乐云鹤跟神人一起回家,待之如上宾。)
        {一日,又言别。乐固挽之。}(过了不知多久,一天,神人又跟乐云鹤告别,乐云鹤又强留。)
    神人要走,也许是觉得无聊了,也许是觉得乐云鹤待他很好,也算是报了他救命之恩了,两不相欠,不能再蹭吃蹭喝了。赞赏这样人与人这样的相处方式。都愿意帮助对方,也都不愿意占对方便宜。
    乐云鹤和神人,都想帮助人,都不想占对方便宜,这样的相处模式,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好在不想占对方便宜,不好也在这里。因为你努力帮助对方,对对方好,那么对方一定会或多或少占点便宜,而对方又不愿占便宜,便会还更多给你,而你又不愿占便宜,也还更多给对方……或者你怕给对方太多,而对方还的更多,故为了减少对方的压力,而故意给少一些,或不给……总之,搞来搞去,相处变得不够放松,反而容易疏离。基于此,神人想着要离开乐云鹤。
    乐云鹤眼见留不住神人,就向神人提了一个要求,相处这么久,第一次提要求。乐云鹤提的要求,并非世俗的要求,跟神人提要求,怎能世俗?这要求,说小也小,说大也大。
        {适昼晦欲雨,闻雷声。乐曰:“云间不知何状?雷又是何物?安得至天上视之,此疑乃可解。”}
    在神人又一次要告别乐云鹤时,恰巧当时天色正暗,雷声已起,眼看就要下雨。乐云鹤突发奇想说,云里面不知是什么样子?雷又是什么东西?要是能到天上去转转,看看其中的奥秘该多好。
    乐云鹤提这个要求,是临时起意,刚好是打雷下雨而想起要上天看看。这个临时起意,也证明乐云鹤和神人交往,并没有想要图他什么,只是在眼看挽留不住神人时,临时起了个想法,让神人帮他。
    乐云鹤就是想再占一点儿神人的便宜,让自己欠神人一点儿什么,以便可以后面再有理由报答神人,以及让神人觉得他在自己家吃住这么久而终于可以帮自己做一点儿事而不至于觉得欠自己。就是为了产生一些羁绊。
        {其人笑曰:“君欲作云中游耶?”少时,乐倦甚,伏塌假寐。}
    神人听到乐云鹤的想法,笑道,你真想做云中游吗?乐云鹤没有回答,他哪里是认真的,只是临时起意,不过是随便说点儿什么,想留神人不要走而已。所以,说完乐云鹤也没当回事儿,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接下来,便是极致浪漫的一段。
    神人真的把乐云鹤带到云间,来到天上。
        {仰视星斗,在眉目间。遂疑是梦。细视星嵌天上,如老莲实之在蓬也,大者如瓮,次如瓿,小如盎盂。以手撼之,大者坚不可动,小者动摇,似可摘而下者。遂摘其一,藏袖中。}
    恍如梦中,遥远的星斗,如今近在眼前,触手可及,大大小小,大的拿不动,小的一摘就下来。乐云鹤摘了一个小星星,藏在袖中。乐云鹤只摘其一,又一次证明了他并不贪心。这一点儿也是他能和神人长久交往的一个很重要的品质。
    摘了星星,还没有完,浪漫继续,神人又让乐云鹤体验了一把亲手下雨:
        {拨云下视,则银海苍茫,见城郭如豆。愕然自念:设一脱足,此身何可复问?俄见二龙夭矫,驾缦车来。尾一掉,如鸣牛鞭。车上有器,围皆数丈,贮水满之。有数十人,以器掬水,遍洒云间。忽见乐,共怪之。乐审所与壮士在焉,语众曰:“是吾友也。”因取一器授乐,令洒。时苦旱,乐接器排云,约望故乡,尽情倾注。}
    原文写的那么好,不必翻译和解读。总之,就是奇幻浪漫。
    而神人的确就是个神,他把身份跟乐云鹤说了。他是雷神,因为犯了天条,被贬下凡间三年,今天期限已满,该回天上了,不得不辞别。临走前,刚好乐云鹤提出想看看天上,就帮他实现了。
    雷神服务到位,不像有些神一样,光给你展示天上云间有多美好华丽,只给你看一下,不让你体验。雷神却真实地让乐云鹤体验:
    一、乐云鹤亲手摘了一颗小星星。
    二、让乐云鹤拿着法器,向自己正在干旱的老家亲手下了一场雨。
    三、结束体验,从天上下来时,不是像有的神一样,让你一闭眼一睁眼就到地上了,而是弄了根绳子从天上垂下,让乐云鹤握着绳子自己滑下去。
    星级服务,体验一流。


        {归探袖中,摘星仍在。出置案上,黯黝如石。入夜,则光明焕发,映照四壁。益宝之,什袭而藏。每有佳客,出以照饮。正视之,则条条射目。}
    这一切的浪漫,并非虚幻。回到人间,乐云鹤摘的星星仍在。乐云鹤把它当成宝贝,放在案头。一入夜,星星如同夜明珠,光照一室。乐云鹤更加珍视,珍藏起来,只有重要的客人来时,才会拿出来。
    故事至此,本可以结束了。到这里结束,也是一篇奇幻浪漫的好作品。然而,作者最终还是作了一个升华。
    有一天夜里,乐云鹤的妻子正照着小星星梳头。突然,星星变小,变得只有萤火虫那么大,在屋里乱飞。飞来飞去,一下子飞进正惊讶的妻子嘴里,咳也咳不出来,进到肚子里。妻子惊骇,赶紧告诉乐云鹤,乐云鹤也觉得奇怪。
        {既寝,梦夏平子来,曰:“我少微星也。君之惠好,在中不忘。又蒙自天上携归,可云有缘。今为君嗣,以报大德。”乐三十无子,得梦甚喜。}
    乐云鹤带着疑惑睡着了,梦到故去的挚友夏平子来找他,说自己死后成了天上的少微星,一直念念不忘生前你对我的好,以及死后对我妻儿的照顾。我们也真是有缘,前段时间你到云上,恰巧摘了少微星,把我带回家。也给了我报答你的机会,我就投胎做你的儿子吧。乐云鹤大喜过望,三十无子,而今得子,且是挚友投胎,简直无话可说。
        {自是,妻果娠;及临蓐,光耀满室,如星在几上时,因名“星儿”。}
    那天后,妻子有妊娠反应,十月怀胎,儿子降生时,光耀满室,如同之前摆在案上的星星,于是取名星儿。
    结尾乃点睛之笔。
    投胎这样平庸俗套的情节,因为开头的铺垫,以及最后的呼应,而变得不俗。若无此一笔,此篇仅如一部有惊奇大场面的好莱坞动作或科幻大片,场面大则大矣,爽则爽矣,然终为一时爽,看过就忘。
    有此一笔,可称极致之浪漫,击中人心,余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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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5-3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0-11 09:23 编辑

四五、《翩翩》

      此篇故事,我并不喜欢。然网上好多解读,不乏评价颇高的文章。
    故事不复杂,简单概括就是男主罗子浮,一个浪荡子,整天寻花问柳,最终染上花柳病,流落街头。在一个山寺中遇到翩翩,翩翩是个仙女,没有理由的就收留罗子浮,帮他治好花柳病,又跟他生了一个儿子。一起生活好多年,罗子浮留恋人间,和儿子以及儿媳妇(儿媳妇是另一位仙子花城的女儿)回老家,翩翩不跟他们一起回去。后面罗子浮又想翩翩了,带着儿子回去找,发现找不到了,“黄叶满径,洞口路迷”
    就这样一个故事,我不喜欢情节,也不喜欢人物。不喜欢遇到仙人的情节,遇到鬼和狐的还爱看一些,遇到仙的,往往太仙儿了。一个仙女就莫名地和一个一无是处且有性病一身恶臭的浪荡子生活在一起了,这样的情节太仙儿了。不喜欢这样仙儿的情节。
    网上好多解读,我也不喜欢,比如有人解读为这是一个类似世外桃源的故事。以及,还有人解读为有其他深意,比如处处暗示广东不知有何意义?男主罗子浮的名字暗示广东的“罗浮山”,提到花柳病用的是“广疮”(据说花柳病最先由外国传至 广州 ,故称广疮),以及,另一个角色“花城”,也是广州的一个别称。
    也许没啥含义,说不定只是一个广州到山东做生意或赶考的人,来到山东,作者的老家,遇到作者讲了这个故事。
    之所以还要拿出来说,是因为全篇中有一段翩翩扣钗而歌的情景:
        {女华妆至,容光照人,夫妻大悦,举家䜩集。翩翩扣钗而歌曰:“我有佳儿,不羡贵官。我有佳妇,不羡绮纨。今夕聚首,皆当喜欢。为君行酒,劝君加餐。”}
    让我想到了我喜欢唐诗《听张立本女吟》,喜欢诗中扣钗而歌的形象和氛围:
        危冠广袖楚宫妆,
        独步闲庭逐夜凉。
        自把玉钗敲砌竹,
        清歌一曲月如霜。





卷三小结
    卷三选了十三篇来评。
    可称佳作的,只有三篇:《连琐》、《小二》、《雷曹》。
    《连琐》自不必说,之前几次读聊斋时,就已列出来,作为佳作之一。
    《小二》和《雷曹》是本次的新发现,之前并没有在意这两篇,本次发现是两篇佳作。
    尤其是《小二》,简直让我怀疑自己以前是怎么读的聊斋,竟会忽视这样的佳作。
    《小二》在前面已经说了很多,再补充一点儿。
    就是丁生在白莲教起义军徐鸿儒的军营中点醒赵小二的一段。
    赵小二很聪慧,一点就明,想明白后,试图说服父母,但父母执迷不悟,坚决跟随心中的大神徐鸿儒。而赵小二也不拖泥带水,不再强求,就和丁生逃离了。
    我在评论中有写,这段看上去赵小二似乎有点不孝,但她实在是太聪明,已经看明白了父母一定不会回头,再说什么或做什么,也都无意义了。我这样说,可能有人还是不认可赵小二这样的行为,认为赵小二该强制把父母一起带走,以后再慢慢说服。也有道理。
我是基于两点给赵小二“开脱”:
    一是赵小二绝顶聪明,看得比常人要透彻。
    二是即使强制带走父母,父母将来也不见得就醒悟,以及结局也不见得就好。这是因为我亲眼见过以及朋友身上发生的事情让我有了这样的评价。多少年前的一个轮教(为了避免敏感词就这样写,大家应该都明白),多少人信教,执迷不悟。后续邪教被取缔,头领逃到国外,即使这样,仍有不少人还是偷偷地练功,偷偷地信教。我的一个亲戚就是,身患严重糖尿病,依然坚持大师讲的不要吃药不要打针,只要信只要练就能好,所以,没多久就因病去世了。还有一个朋友的母亲,至今仍然在信,仍然不觉得轮教有问题,都二十多年过去了,谁说都没有用。
    基于这些,我试图对小说中赵小二可能会引起争议的表现作了解读。如果赵小二强制带走父母,也许后面也依然是悲剧。
    这只是个人见解,且是外人视角上帝视角,倘若让我代入角色,处在赵小二的处境,我想,我也许也不会自己走,而大概率会强制带父母离开。
    我并不是赵小二,没有她那样的天才,也许就不会做她那样的选择。天才的思想和行为,不能以常人度之。

    《雷曹》也不明白以前为什么没发现是佳作,最后星星变挚友投胎为子的设定,着实击中了我内心。
    其余并没有可称佳作的篇章。有些是篇幅所限。《汪士秀》和《商三官》,就是篇幅太短,没有展开,但也都算截取一点一面之精彩,浓墨重彩。《夜叉国》中的夜叉很可爱,元气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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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21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0-11 09:11 编辑

卷四

四六、《青梅》


    此篇也是典型的男作者的意淫。
    女主青梅宁死也要嫁给穷书生,而后穷书生张生发达,青梅又帮助落难的前主家小姐也嫁给张生,两女共事一夫,不争不抢,儿孙满堂,飞黄腾达。
    再读本篇,还是读出了一点儿不同的感受。要归功于在写《聂小倩》评论时突然发现的结论:聂小倩对宁采臣没有爱情。(详见《聂小倩》评论)
    显然,本篇的青梅对张生也没有爱情。带着非爱情的因素读本篇,便不至于因男人的意淫而感到特别的不适。
    让我们来看看。

    青梅身世坎坷。自小父母不在,寄养堂叔家里。长大一点儿,堂叔把她卖给王进士,给王家的小姐阿喜当丫鬟。好在阿喜小姐人不错,青梅也机灵,主仆二人相处融洽,家里其他人也都喜欢青梅。同邑有个张生,家贫,没有房产,租王进士家的房子住。青梅有心,注意观察这个房客张生,发现此人对父母很孝顺,品行端正,学习勤奋。青梅觉得张生是潜力股,想把阿喜小姐嫁给张生。青梅把她观察张生的事儿跟阿喜说了,还说,小姐要嫁一定要嫁张生这样的人,才是良配。阿喜是个没主见的人,被青梅说动了,但她自己做不了主,就跟青梅说,我没意见,就怕父亲嫌张生穷,不答应。青梅帮阿喜想办法。她去跟张生的母亲谈,让张生母亲找媒人去提亲。张生的母亲就找媒人去了。果然王进士夫妻一听就笑了,张生那么穷居然好意思来提亲,真是笑死个人。王进士夫妻转身把这个笑话说给女儿阿喜听,让她也笑一笑。没想到阿喜没笑,也不嫌张生穷。阿喜没主见,也没青梅的魄力,她没勇气直接说要嫁给张生,只是不反对,并说由父母做主。于她而言,这已经算表明态度了,就是要嫁张生。王进士夫妻看女儿这样,气炸了。当然不可能同意。
    青梅撮合阿喜和张生,与爱情无关,只是想报答阿喜对她的好,觉得好男人不多,不要轻易放过。于是,在尽人事之后,知道阿喜父母同意,青梅果断地——“自谋”——要把张生搞到自己手里。青梅很大胆直接,一天晚上,她直接到张生房间。张生是个正人君子,觉得青梅夜里前来不妥。
    青梅说:“妾良家子,非淫奔者;徒以君贤,故愿自托。”(意思是,我不是轻浮的人,是看你人不错,想要嫁给你,给自己一个好的出路。)
    张生被青梅的大胆直接吓坏,说我理解你的心思,但这样的行为却不妥,更何况你就这样过来,这事儿也成不了,以后你我二人还怎么有脸见人。
    青梅不放弃,说:“万一能成,肯赐援拾否?”(你怎么就知道一定成不了?万一能成呢?你愿意娶我吗?)
    张生正,但不傻。眼前的青梅,又漂亮,又有主见,谁不爱?
    {生曰:“得人如卿,又何求?但有不可如何者三,故不敢轻诺耳。”}(他说,如果能成,我当然愿意!但因为有三点难处,我们这事儿很难成,所以不敢轻易许诺。)
    青梅问哪三点?
    张生说:
        一你青梅是个婢女,不能自主。
        二就算你能自主,但如果我父母不同意,也还是不行。
        三就算我父母同意,而你这么优秀,主家要的身价一定多,我穷,承受不起,也是不行。

    有问题就想办法解决问题,青梅回去想办法。青梅原原本本地把事情跟阿喜小姐说了。
        {女叹曰:“不苟合,礼也; 必告父母,孝也;不轻然诺,信也:有此三德,天必祐之,其无患贫也已。”}(阿喜评价张生:礼、孝、信。是个不错的人。)
        {既而曰:“子将若何?”}(张生值得托付,然而,你又能怎样?)
    青梅回答的很干脆:“嫁之。
        {女笑曰:“痴婢能自主耶?”}(阿喜笑道,说嫁就嫁,你能自主吗?)
        {曰:“不济,则以死继之。”}(青梅说,不成,大不了一死。)
        {女曰:“我必如所愿。”}(阿喜也许是被青梅的坚决感动,脱口而出,我必如你所愿。)
    阿喜的承诺脱口而出,显然上头了,几天后冷静下来觉得不对,说自己哪有能力帮青梅如愿?青梅一听,我晕,原来小姐也只是说说啊?!
    眼见自己不能如愿,青梅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哭了。阿喜对青梅也是真的好,在青梅眼泪的刺激下,她终于想出一个办法,就是把她自己多年积蓄的私房钱全拿给青梅,让她交给张生作为彩礼。就这样,在阿喜的帮助下,张生母亲又借了点钱,凑够了高额彩礼,将青梅娶了过来。
    你看,青梅对张生,显然不是爱情。但人生又不会只有爱情。青梅很清楚她的目标是什么,积极努力实现目标,并成功了。
    还不能算成功,才刚开始。接下来,她还有目标,就是辅助张生,让张生出人头地。青梅让张生专心读书,剩下的事儿她来处理,包括照顾公婆,做家务,以及赚钱。赚钱的方式是刺绣,青梅手巧,刺绣颇有市场,久之,张家越来越宽裕。
    从读者角度看,青梅这是做牛做马,而从青梅的角度,她是在投资。
    人生无常,世事难料。青梅与阿喜分别之后,阿喜一家前往山西,很不顺利,阿喜父母先后亡故,家道中落,以至一无所有,只剩阿喜一人,都没钱安葬父母。为了安葬父母,阿喜经过内心斗争,答应做了一个李生的妾。李生将阿喜父母安葬后,带阿喜回家,结果李生的正妻容不下阿喜,还没进家门就被打了出去。阿喜不知何以为生,只有哭。阿喜除了没有主见,也没有任何生存技能。跟青梅是一个对比,青梅会刺绣,有一门手艺,不用靠别人,也能生存。阿喜不靠别人,饭都吃不上。
    还好,有好心人。一个尼姑收留了阿喜。尼姑庵住进来一个美女,庵里变得不安宁。好多小混混、浪荡子打阿喜的主意,整天敲门骚扰,甚至翻墙钻洞。阿喜不堪其辱,一度想自杀了之。好在尼姑是个正直有担当的人,没有让阿喜走极端。
    无巧不成书。一日大雨,有大户人家的夫人一行来庵里避雨。这个夫人就是青梅。青梅和阿喜相遇,相拥而泣。青梅一直念着阿喜当年的好,要报答她。报答的方法就是——让张生娶了她!
    最后一段是男作者典型的意淫。张生娶了阿喜,二女一夫,二女不争不抢不嫉妒,互相谦让。张生官越做越大,两个女人一共生了六个儿子两个女儿。青梅和阿喜后来也被封了夫人。这样的意淫大煞风景。但却并不太影响青梅的形象,因为她对张生并没有爱情,没有爱情,那她一步步所做之事,也算能说的通。她让张生娶阿喜,是她知恩报恩。她不嫉妒,因为没有爱情,因为无所谓。她知道她最想要的是什么,而且她得到了,就好。
    不说古人,就说现代人,又有多少人结婚是因为爱情?没有爱情的婚姻太多了。只要各取所需,各自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可以白头到老。
    不要轻易提爱情,爱情是稀有且珍贵的。现实中是,小说中也是。许多人谈聊斋必谈爱情,事实上聊斋中写的好的爱情很少。青梅对张生,与聂小倩对宁采臣类似,只不过青梅多了一份对阿喜的主仆之情、姐妹之情,以及恩情。
    青梅的一生是成功的,青梅的人物刻画也是成功的。
    青梅性格的形成,也许来自于原生家庭。文章的开头写了青梅的来历,开始时我故意略过。那么,现在就来看一下。
    青梅的母亲不是人,是狐。是她主动来找的青梅的父亲。青梅的父亲程生,是个磊落坦荡不拘小节的人。青梅的母亲看上程生,主动投怀送抱,并生了青梅。青梅的母亲跟程生说,你娶了我,就不要再娶其他人了,我会给你再生个儿子。程生答应了。可是,后来程生的亲朋好友都嘲笑他,说人家都三妻四妾儿孙满堂的,你就守着一个女人,算什么男子汉?久之,程生也架不住人言可畏,就又娶了一个妾。青梅的母亲生气了,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永不回头。
    青梅的母亲连女儿都能丢下,自然不值得称道。但她坚决不接受跟别人共享丈夫,果决地离开,说明什么?说明有爱情啊!程生对她有没有爱情,不知道,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对程生一定是有爱情的。爱情就是会有嫉妒,会排他,会自私。若无爱情,便会像青梅对张生那样。
    青梅母亲离开时,青梅还是吃奶的婴儿。青梅会不会在渐渐长大的过程中,从别人那里得知了母亲当年的选择和结局,从而影响到了她的成长,以及以后对男人的态度,以及人生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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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七、《罗刹海市》

    罗刹海市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罗刹,一部分是海市。罗刹部分被人提的多一些,海市部分少有人提。原因是大家都看重罗刹部分对现实的讽刺。
    讽刺现实,是很多人提聊斋必说的。而我一直不太重视聊斋中讽刺的部分。
    上学及刚毕业前几年经历尚浅时,我也特别重视文艺作品中的讽刺,特别喜欢讽刺现实的作品。后来渐渐不再喜欢,不再有感觉。
    大多数讽刺现实的作品意义并不大,尤其是主题先行的讽刺作品,往往会影响其艺术性。
    为什么说意义不大?因为好多作品中所讽刺的东西,都是大家知道的,明白的。比如你讽刺贪官污吏,官官相护,世态炎凉……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哪个时代不是一样?讽刺一些人尽皆知的东西,并不值得过多讨论。
    本篇的讽刺也是比较浅显,就是用罗刹国的美丑颠倒来影射讽刺现实世界。最后,异史氏总结:“花面逢迎,世情如鬼。”哪个时代都是这样,皆是如此,人性而已。所以,《罗刹海市》的罗刹部分,不值得特别去说。
    而海市部分呢?
    海市部分是作者的一种理想寄托,在篇末的异史氏曰里也说了,因为“世情如鬼”,所以理想和追求只能在虚无漂渺的“海市蜃楼”中寻找。所以海市部分与罗刹部分相反,一个美一个丑,鲜明的对比。
    但都没有特别值得去说的东西。不必费这么多的笔墨去洋洋洒洒一大篇,去讽刺,去寄托。

    海市部分也没有什么亮点。男主和龙女的结合也不动人。
    首先,男主在去罗刹海市前,家里已有一位妻子。
    其次,男主从海市要回家,龙女跟男主说,你回去了,我会为你守贞,不会再找男人,你也要一样,不许再娶(龙女是神仙,已经知道男主几年没回家,原来妻子改嫁了)。后面龙女还加一句,如果要觉得没人照顾以及解决生理问题,就纳个妾好了。古代纳妾,不算娶妻,不算背叛。
    所以,你看,即便在寄托理想的海市蜃楼中,作者都没能写出美丽动人的爱情。
    讽刺部分老生常谈,寄托部分也并不美好,此篇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可多说的。
    之所以还要拿出来说,是因为这几天读到了《罗刹海市》,刚好看到刀郎新专辑《山歌廖哉》上了新闻热搜。专辑中的一首歌《罗刹海市》被热议,说其讽刺现实,以及讽刺了某些人。
    把这张专辑的所有歌听了一遍。包括《罗刹海市》,所有的歌虽然不至于差,但也比较普通,像聊斋志异《罗刹海市》一样普通。
    即便刀郎在歌里真的讽刺了那些导师以及那个节目,又有什么意思?娱乐节目、娱乐圈的人、娱乐圈的事儿,大家不都是津津乐道,并深知那是一个什么圈,一些什么人,一堆什么节目吗?既然人尽皆知,那一首讽刺他们的歌,又有什么值得惊讶和讨论的?
    这就是我不太重视聊斋或其他作品中的讽刺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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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8-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0-14 16:59 编辑

四八、《田七郎》
    不太喜欢本篇这样主题的故事,但这样的故事很多,尤其是古代。
    读完想写几行字评论本篇故事,却不知怎么下笔。
    突然想到一个词——“人脉”。
    “人脉”是我平时最不喜欢的几个词之一,甚至每每听到有人说人脉这个词会有点反感。人脉这个词没问题,不喜欢的是好多人对人脉的理解。
    人脉,关键不是说要跟什么人混,混什么圈子,交什么朋友。最关键的还是自己,自己要有能力,要有资本,要有能帮助到别人的地方,或者说白一点儿,先要有能被别人利用到的东西。否则,所谓的人脉再广,认识的牛人再多,也是假的。不能总是你利用别人,而别人利用不上你吧?自己要先是别人的人脉,别人才能是你的人脉。

    看本篇故事。
    《田七郎》是地位、能力、资本不对等的两个人交往的故事。
    与古代所有类似的故事一样,处于弱势地位的田七郎没什么可回报武承休的大恩,只有以死相报。以死相报后,留一个侠义美名。
    不喜欢武承休这样的人,这样的故事我也不喜欢,而为什么千百年来,却被人津津乐道?

    武承休好交游,喜欢结交天下奇人。武承休结交奇人似乎没什么目的。不像《史记刺客列传》里那些人结交奇人有明确目的,是让他们做刺客卖命。武承休看起来就是个人爱好,就是喜欢,就是想对这些人好。
    那武承休不是更纯粹?
    我却更加不喜欢武承休这样的人。
    这种相差悬殊的人相互结交,最好直接一点儿,直接表明你结交我有什么目的,是想让我做什么或者回报什么,而要给我什么样的条件。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双方都不累。
    武承休这样什么都不求的人,会让田七郎这样的人压力很大、很累。所以,遇到武承休这样的人,作为田七郎这样的人,能拒绝一定要坚定拒绝。显然,本文中的田七郎没那么坚定。事实上也很难坚定拒绝,武承休的确是就想结交认识一下自己而已,也并没有什么坏心思。
    田七郎的母亲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田七郎犹豫,母亲却很坚决:
        {受人知者分人忧,受人恩者急人难。富人报人以财,贫人报人以义。无故而得重赂,不祥,恐将取死报于子矣。}
    受人恩惠,有钱人可以用钱财回报,我们这种穷人没什么可以回报的,恐怕只能用义来回报,甚至要以死相报。
    武承休不知分寸,初次被田七郎母亲坚决拒绝后,不死心,继续骚扰田七郎。武承休死缠乱打,田七郎终于摆脱不掉纠缠,二人有来有往地交往。
    这里死缠乱打的过程写的并不好,比较幼稚。
    就这样一来一往简单交往也没什么,没什么大的恩惠,也不用付出多大回报。然而,后来田七郎不小心打死人了,被抓到官府。武承休重金贿赂县令,陪了很多钱给受害人家属才让田七郎不用偿命,无罪释放。
    麻烦了,这是救命之恩,这么大的恩,恐怕不好报。田七郎母亲十分担心,祈祷武承休一生无灾,才能保全自己儿子的性命。
    (事隔很久后,重新整理本评论文。发现一个问题,就是田七郎的确是不小心打死人而被武承休救了一命,这的确是应该报恩的。而我之前的评论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武承休不结交田七郎,田七郎也有可能会不小心打死人而吃官司。并不是因为武承休结交田七郎,造成田七郎不小心打死人。至少小说中并没写二者有逻辑关系。我之前的评论似乎刻意忽略了这一点儿。若基于此,之后的田七郎成为武承休门客,以及后来的以命相报,其实也是正常的。因为,如果不认识武承休,那田七郎打死人哪怕是不小心,在古代是要偿命的。武承休算是实打实在救了田七郎一命,那么后面田七郎中再还武承休一命,也总不能算是武承休刻意结交的后果。
    如此,我对于此篇的评论的大方向就不成立了。对本文中武承休的评价就不该是这样的。
    思考半天,还是决定暂时不改不删,保留之前为评而评刻意求标新立异而忽略某些情节现在看来让自己觉得羞耻的评论。
    特此说明。)
    就这样,田七郎成了武承休的门客。
    然后,就是古典小说的套路,“食则同席,寝则同榻”,武承休对田七郎很重视,且无所求。
    接着,引出一个波折,武承休一个叫林儿的家仆,趁武承休不在家,调戏武承休儿媳。武承休回来后,大怒,找林儿算帐,林儿逃掉了。逃到同县一个御史家里。这个御史在京城任职,老家的事儿交给弟弟打理。武承休递了一个贴子给御史弟弟,请他把林儿交出来。御史弟弟接到贴子,置之不理,庇护林儿。武承休一怒之下到县衙起诉御史弟弟,县令下了拘捕令,但没人执行,县令也不问。
接下来的一段是讽刺现实。
    林儿逃到御史家,武承休索人不得,告官后,县令只是应付,并没有人去执行。官官相护,武承休更生气。官府不管,他自己管,派人日夜盯着御史家,见到林儿出来,就立马抓人。
    一个夜晚,林儿刚从御史家出来,就被武承休的人抓了。武承休将林儿一顿暴打。林儿不屈服,仗着御史弟弟的庇护,对武承休破口大骂。武承休暴怒。武承休的叔叔武恒怕侄子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劝他还得用法律来处理林儿。武承休听了叔叔的话,把林儿绑至公堂。与此同时,御史的信也送到县令手上。县令放了林儿,交给御史弟弟的家仆带走。
    林儿有人罩着,更加嚣张,更加肆无忌惮地的抵毁武承休以及他的儿媳。武承休怒极,但没有太好的办法,来到御史家门口,破口大骂,从早骂到晚,家人劝都劝不回去。骂到晚上,忽然有家人过来说,林儿已经被人剁成肉块抛尸野外。
    大快人心,武承休尚未意识到是田七郎干的。痛快没多久,御史弟弟把武承休和叔叔告到了县衙,县令怀疑叔侄二人杀了林儿,传二人审问。
    到堂后,县令根本不给辩解机会,上来就给武承休的叔叔用刑。叔叔年纪大,一通大刑,直接打死。打死了武恒,也算一命偿一命,县令觉得可以给御史弟弟能交代了,就把武承休放了。
    武承休这才想起田七郎,发觉田七郎几天都没来了,怀疑林儿八成是田七郎杀的。派人到田七郎家,田家已经没人,田七郎不在,田母也不在,田的儿子也不在。显然,田七郎已经安顿好了家人。
    本来田七郎杀了林儿算报答了武承休,不料县令打死武承休叔叔,田七郎就又找机会杀了御史弟弟和县令,而自己也自杀了。
这样,田七郎终于还是以命报答了武承休当年的救命之恩。
    田七郎自杀是为了死无对证,不连累武承休,但是还没完。官府的人都说田七郎是武承休指使的,都这样说不代表一定要法办武承休,是为了要钱。后文有交代,武承休花了很多钱,变卖家产,上下打点,才算脱身,也能脱身。

    主题是写田七郎报恩的义行,而通篇都是对现实的揭露和讽刺。
    田七郎是个悲剧,这悲剧源头是武承休。要不是武承休招惹田七郎,田七郎大概会安稳地过完一生。
    武承休这样没正经工作、无所事事的富一代或富二代,吃喝玩乐都可以,最好别去刻意交往有情有义的但阶层相差太远的人。武承休最大的问题还不是好交游,而是自身处事能力太差。从他处理林儿这件事儿上可见一斑。
    第一,林儿调戏他儿媳妇,但没得手,又逃到御史家被庇护。这事儿未造成实际不好的后果,就不算什么特别大的事儿,并且扯上了御史,就该大事化小,不再追究,以后防着点儿就好。
    第二,县令当堂释放林儿后,武承休的处理方式居然是在御史家门口骂一整天。这样的举动是“无能狂怒”,“泼妇骂街”。

    没有能hold住大局的能力和性格,又怎么hold住不同阶层不同性格不同能力的门客?
    那就不要学孟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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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0-14 16:56 编辑

四九、《公孙九娘》

    本篇故事有一个真实的历史背景:清初发生在胶东的反清起义——于七起义。
    以于七为首的起义,先后发生过两次。一次是在顺治七年(1650年),彼时清朝入关不久,各地还有很多反清势力,朝廷尚无暇应付,以于七被招安结束。第二次是十几年后,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七再次起义,而此时清政府基本稳住局势,有能力应付,这次便是血腥镇压。康熙元年(1662年),起义军失败。
    第二次于七起义,清政府杀人无数,起义军之外,大肆诛连宗族亲友。
    网上找不到于七起义的详细资料,清军杀人数目也是众说纷纭,有说杀了几千人的,有说数万人的,也有说十几万人的。且不去追究到底杀了多少人,以后修史也许会有一个相对准确的数字。但看小说中所写,也是极其血腥。

    小说第一段介绍背景: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于七起义与清军的战斗主要发生在莱阳和栖霞两地。(我老家紧临莱阳,到栖霞七十公里。)
    这里的“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不是指总共杀了数百人,而是许多天,每天都杀数百人的意思。
    “演武场”在济南。这些被诛连的人被从胶东带到省府济南,然后杀死。为什么要带到济南?应该是主犯要带到京城杀掉,而诛连的这些人,都不用到京城,到省府就可以杀掉了。
    “碧血满地,白骨撑天。”——当时济南的行刑场何其惨烈。
        {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肄,材木一空。}
    诛连太广,杀人太多,有官员都看不下去,给这些人捐赠棺木,以至当时济南做棺材的材料都供应不足。
    这些从胶东的莱阳和栖霞过来的人,全都身死异乡,葬在济南的南郊。


    前面是背景,小说的前情提要。
    小说正式的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于七起义后的十几年,康熙十三年(1674年),地点是济南。
    男主角“莱阳生”,没有具体姓名,只知道是从莱阳路过济南。
    十几年前的惨案中莱阳生也有两三个亲友在诛连之列。这次他路过济南,顺便买些纸钱祭品到南郊祭奠亲友。晚上,就租住在南郊的一个寺庙里。
    故事由此展开。
    故事跟南郊这些死在异乡的孤魂野鬼有关。这些人,死后被葬在济南南郊,幸运的也许有官员捐赠的棺材,而棺材卖完后,也会有好多人被胡乱埋掉。都成了异乡之鬼。
    十年来,这些鬼魂的亲友也有从胶东过来将他们迁回故土的,算是落叶归根。更多是没办法迁回的,有的是因为亲友也都死了,有的是因为亲友没钱回迁,有的是因为亲友有选择性的迁。
    剩下的依然异乡为鬼。这些鬼聚在一起,在阴间建了一个村落,自己给村落取了个名字——莱霞里。村名很美,却是莱阳和栖霞两地无数人的血泪建成。
    故事发生在男主莱阳生和济南南郊莱霞里的几个鬼之间。
    第一个来见莱阳生的鬼是他曾经的同乡好友朱生,朱生找莱阳生有事相求。鬼既然能聚集建村落,一起生活,那也会跟人一样,有各种需求。朱生看上了村里的一个女鬼,请莱阳生帮他提亲。
    这个女鬼是莱阳生的外甥女。外甥女活着时跟莱阳生比较亲,她年幼丧母,寄养在莱阳生家,由莱阳生夫妻照顾,十五岁后,才回到自己父亲身边。后来外甥女和父亲因于七一案牵连,一起被捕到济南,父亲被杀,她随后因惊吓和哀伤而死。
    朱生把情况跟莱阳生说了,莱阳生说外甥女有自己的父亲,婚姻大事轮不到他这个舅舅作主。
    然而,外甥女的父亲已经不在这里了,早就被父亲的侄子也就是外甥女的堂兄迁回老家了。为什么堂兄没将莱阳生的外甥女一起迁回去?也许是因为古代重男轻女吧。而多迁一个人回去,也要多花一份钱。
    总之,外甥女没有了亲人,在莱霞里,她跟邻居的一个老太太一起相依为命。
    朱生之前也去提过几次亲,但都被外甥女拒绝了,不是不想和朱生成亲,是因为要讲礼数,没有至亲作主,名不正言不顺。
    朱生就带着莱阳生来到了外甥女家里。甥舅相见,相对而哭,毕竟是有感情的。外甥女又问起舅妈,得知舅妈已经去世几年,又禁不住流泪。
    有长辈作主,外甥女答应了朱生的亲事,只待改天行礼过门。

    莱阳生帮助朱生和外甥女成就鬼亲,是小说的前半部分。
    这一部分有两点要特别提一下:
    一、朱生和外甥女都是鬼,为什么非要拘泥于人的礼数?
        也许是不甘心。因为无辜被诛连,但不甘心做孤魂野鬼。所以他们没有到处游荡,而是聚在一起,还成立了一个叫莱霞里的村落,像阳间之人一样生活,一样守礼法,一样相爱结婚。这是他们的一个态度。每个鬼魂都是冷的,聚在一起,会有些暖意。
    二、外甥女的堂兄只迁了她的父亲回乡,置她于不顾,与之对比的是舅舅莱阳生,来祭奠亲友,也没忘了这个外甥女,还给她烧了金钱和锦帛。外甥女见到莱阳生,特意说舅舅之前烧的东西她都收到了。体现了莱阳生的有情有义。
   
    接着往下看。
    得知舅妈已经不在,外甥女动了给莱阳生介绍新舅妈的心思。
    于是,引出公孙九娘。
    公孙九娘也是莱霞里的鬼,是外甥女作鬼后交往的好朋友。外甥女将公孙九娘引见给莱阳生。公孙九娘美若天仙,读过书,会诗词。莱阳生对公孙九娘很满意,但顾虑人鬼殊途。
         {女曰:“无伤,彼与舅有夙分。”}
    外甥女说不用顾虑,九娘和舅舅是有缘份的。
    这个回复很有意思,外甥女没说人和鬼会长久,没说会白头到老,只说有缘份,可以在一起。这也是后续人鬼殊途的一个伏笔。
    外甥女和朱生结婚后,马上就张罗莱阳生和公孙九娘的一段缘份。五天后,便引着莱阳生上门提亲。公孙九娘的母亲不想女儿远嫁,要求莱阳生入赘。
    莱阳生答应了。男人嘛。美女在前,是人是鬼,是否入赘,是否能长久,不会想那么多,及时行乐而已,至少外甥女不会害他。
    莱阳生入赘了莱霞里公孙家,做了鬼婿。共入洞房,鱼水之欢。欢后,公孙九娘在枕边跟莱阳生讲了伤心的往事。跟外甥女一家差不多,跟千千万万莱霞里的鬼魂们一样的悲惨往事。十年前于七一案留下的伤痛,莱阳和栖霞两地的人们,也许要几代人才会渐渐忘却。公孙九娘边说边哭,哭到难以入睡,起身写了两首绝句以抒怀:
        {昔日罗裳化作尘,空将业果恨前身。十年露冷枫林月,此夜初逢画阁春。
         白杨风雨绕孤坟,谁想阳台更作云?忽启缕金箱里看,血腥犹染旧罗裙。}
    一夜无眠。一夜无眠的,也许不止公孙九娘,莱霞里一定常常有人无眠吧?鬼需要睡觉吗?
    从此,莱阳生天亮就回租住的寺庙,天黑就到莱霞里公孙九娘这里。不知过了多少天。有一天夜里,公孙九娘跟莱阳生告别。
        {女曰:“人鬼路殊,君不宜久滞。”}
    告别的理由是人鬼殊途。说莱阳生作为人不宜久居鬼村,不宜长时间和鬼在一起。之前朱生、外甥女、公孙九娘都没跟莱阳生说过人鬼殊途,这里突然就说人和鬼不能长久,莱阳生难以接受。
    公孙九娘要与莱阳生分别除了人鬼殊途的原因,还有一件事要请他去做,让他收拾自己的尸骨,迁回莱阳生的祖坟,算有个名份和依托。
    这里停一下,说几句我的看法。
    公孙九娘和莱阳生结婚并非爱情,主要目的是想结束孤苦无依的异乡之鬼的生活。类似聂小倩对宁采臣的情感和目的。公孙九娘所求比聂小倩更少,她只求尸骨能有个着落。聂小倩除了尸骨能得以安葬之外,还要渐渐接收人气,最终成为人,且要博个诰命夫人的称号。聂小倩求的多就要付出的多,就要忍气吞声,就要做牛做马。公孙九娘求的少,付出就不必太多,她所付出的就是陪莱阳生睡了一段时间觉,算是用鱼水之欢来报答和交换他迁骨以及给她名份。跟聂小倩一样,没什么可指责或可怜的,自己想清楚就好。
    莱阳生对公孙九娘最初也是没有爱情,最后未必没有一丝爱情。也算有过一段夫妻缘份,过过几天夫妻生活。产生感情也正常,感情中爱情的成份有多少,只有当事人才明白。
    人鬼殊途,就要分离,公孙九娘给莱阳生一双罗袜作纪念。莱阳生收下,也与外甥女道别。公孙九娘不舍而流泪。莱阳生也哭了,“凄然”"怅怅"“惆怅”,都是作者用在莱阳生身上的词。一人一鬼并非始于爱情,看到分别前莱阳生和公孙九娘的表现可见他们之间也许有了几分爱情。
    莱阳生失魂落魄回到寺庙,一夜无眠。
    莱阳生早起去找公孙九娘的墓,突然发觉居然忘了问墓的具体位置!
    真是个笑话!
    最重要的事,一个忘了问,一个忘了说!
    可见分别之时,全是感性,失去理性。全是感性,也是二人产生了爱情的一个证明,若公孙九娘对莱阳生没有爱情只有目的,断然不会忘了交代最重要的事。心乱了。
        {及夜复往,则千坟累累,竟迷村路,叹恨而返,展视罗袜,着风寸断,腐如灰烬,遂治装东旋。}
    最后这几句不必翻译,原文写的非常好。绝望之极,不忍卒读。莱阳生白天找不到墓穴,夜里再去南郊,但见“千坟累累,竟迷村路”,居然迷失找不到莱霞里了,而公孙九娘赠他的罗袜居然也化为灰烬,随风飘散。
    悲凉,绝望。
    莱阳生收拾行李回莱阳。

    半年后,莱阳生还是无法释怀,又到济南,又到南郊,期待公孙九娘能出来见他,却只见"坟兆万接,迷目榛荒;鬼火狐鸣,骇人心目。"除了坟墓和鬼火,什么都没有。
    再次绝望,再回莱阳。
    回去的路上远远的看见仿佛公孙九娘独行坟墓之间。莱阳生立刻催马向前,果然是九娘!下马上前,九娘转身就走,好像不认识他一样。再追上去,九娘面露怒色,以袖遮面。莱阳生大喊:九娘!九娘!九娘消失如烟灭。
    悲凉,绝望。
    公孙九娘怨恨莱阳生,不愿见他,不愿跟他说话。如果不愿见他,为什么又现身让他看到?还是想见他,见他是为了表达对他的怨恨,见了却一句话也没说出来,说不出口。

    这悲凉的结局,不能全怪莱阳生。两个都有责任,两个也都情有可原。
    公孙九娘有两点:
    一、责任是:分别时忘了跟莱阳生讲清楚位置。
        情有可原之处:分别时很伤心,没有理性。
    二、责任是:莱阳生第二天再来找她,她没有现身。
        情有可原之处:也许有其他事情耽误了,也许莱阳生再多呆一天,她就现身了。

    莱阳生有两点:
    一、责任是:分别时忘了问清楚位置。
        情有可原之处:分别时很伤心,没有理性。
    二、责任是:莱阳生第二天晚上再来找公孙九娘,她没有现身, 当天他就失望而回老家了,没有再多等几天,多找几天。
        情有可原之处:本来就伤心,手里的罗袜也莫名化为灰烬,上头了,想到九娘说的人鬼殊途,觉得九娘本就不想告诉他位置,就是找借口与他分开而已。

    作为读者多余去想那么多责任和理由。不必想那么多。作者就是想要这样的结果!
    作者就是想让莱阳生和公孙九娘以这样的悲剧收场,就是想让他们永远无法释怀!
    就是想让读者无法释怀!
    因为作者自己就是无法释怀!不是对小说中虚构的角色,而是对十几年前那次发生在他身边的惨案,是对那么多无辜的生命无法释怀!
   
    网上查一下蒲松龄的资料。
    惨案发生的康熙元年(1662年),22岁的蒲松龄差不多正好是在济南准备乡试,也许他在济南南郊亲眼目睹过每天几百人的杀戮。
    本篇故事发生的康熙十三年(1674年),34岁的蒲松龄似乎也又一次在济南准备乡试,也许他就住在南郊的某个寺庙里,也许住在隔壁房间的就是一个从莱阳来的人,也许深夜无聊蒲松龄与此人聊了很多,而最终决定以之为原型写一篇小说。因为与于七一案有关,不方便透露别人隐私,于是在小说里就称其为莱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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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促织》

    本篇是佳作,中学语文曾选为课文。
    既然是佳作,就会有很多解读。很难再说出新意。
    《促织》也有争议,争议点在于其中的“魂化促织”。
    本篇故事结尾是主角成名的儿子魂魄化为促织,挽救成名,成名也因此得了功名,一家荣华富贵。
    争议的原因在于《促织》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流行的“青柯亭版”,一个是作者的“手稿版”。
    有人说,“手稿版”显示作者并没有“魂化促织”的创作意图,“魂化促织”是“青柯亭版”的修改和润色。
    通常流行的“青柯亭版”中的“魂化促织”是整个《促织》故事的灵魂,若作者原本的立意并非如此,差别大矣。
    两个版本有两处差异:
    一、
        {但蟋蟀笼虚,顾之则气断声呑,亦不敢复究儿。}(手稿本)
        {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青柯亭本)
    二、
        {由此以善养虫名,屡得抚军殊宠。}(手稿本)
        {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抚军亦厚赉成。}(青柯亭本)

    先看如上第一处差异。
    主角成名将好不容易捉的蟋蟀放在笼子里。不料儿子调皮,把蟋蟀弄死。成名大怒,找儿子算帐,而儿子投井自杀。成名短时间经历大喜大悲,心灰意冷,夫妻二人正要埋藏儿子,发现尚有气息,旋即醒过来,活过来。
    这第一处差异就是写儿子死而复生后,成名的表现。
    手稿版中写——“但蟋蟀笼虚,顾之则气断声呑,亦不敢复究儿。”——儿子虽然活过来,但看着空空的蟋蟀笼,想到无法交差,便要家破人亡,成名悲从中来。然而儿子已死过一回,活过来不易,成名又不敢再追究责怪儿子。
    青柯亭版中这样改写——“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比手稿版多了两句儿子醒来的状态。儿子虽醒来,但神气痴呆,浑浑噩噩。加这两句是为暗示和铺垫后面儿子的“魂化促织”,暗示此时儿子的魂魄已经附在蟋蟀身上。
    据此,有人认为“魂化促织”并非作者的本意。
    除了有无“魂化促织”的暗示,这里还有一点儿改动,不得不说。
    看上面最后一句。
    手稿版是——“亦不敢复究儿。
    青柯亭版是——“亦不复以儿为念。
    改动不大,而意思差的太远。前者是不敢再追究责怪儿子,后者是不再把浑浑噩噩的儿子放在心上。
    各有千秋。
    前者更符合人性,还有什么比儿子生命更重要的事儿?后者也很好,成名一心只在促织上,想着明天怎么交差,交不了差,搞不好就要被打死(之前成名已经因为促织的事儿,被打过上百大板),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死了,妻儿也难活!一家存亡全在促织,成名已无心顾及儿子。这样写更能体现现实黑暗,更有讽刺效果。所以有评论者盛赞这句——“亦不复以儿为念。

    接着看第二处差异。
    这一处是结尾。成名凭借进贡的促织而大富大贵。
    手稿版写——“由此以善养虫名,屡得抚军殊宠。”——经此一事,成名成了促织行家,名利皆收。
    青柯亭版改写——“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抚军亦厚赉成。”——改写是怕读者看不懂之前的暗示,又作了一个解释,儿子跟成名说当时是自己的魂魄化作促织。
    此两处差异,表明青柯亭版坐实了“魂化促织”的意图,同时也表明“魂化促织”似乎不是作者本意,而是后人修改润色。但修改的很成功。以至于我读的实体书的编撰者在第一处保留了手搞版的“亦不敢复究儿”,选择了更人性的设定。而第二处却选择了“青柯亭版”儿子向父亲解释魂化促织的设定。编撰者显然想尽量还原手稿版,但却十分肯定“魂化促织”的改写,认为胜过原版。
    也有人不认同改写,建议恢复作者的原设定。

    说一点儿自己的看法。
    “魂化促织”的设定的确很好。但或者可以写的更加朦胧,把结尾处儿子交代自己魂化促织那句删掉,只保留第一处的暗示,即保留儿子死而复生后变得浑浑噩噩的描写。敏感的读者读到浑浑噩噩的暗示之处,结合后面情节,或能联想到“魂化促织”。而去掉最后的解释,又保留了几分不确定性,亦真亦假,更具艺术性。再进一步,如果连浑浑噩噩的暗示都删掉,其实就是两处都按手稿本保留作者原意,是否依然还能读出点儿“魂化促织”的意思?
    回看儿子死而复生后的情节。
    成名一天之内经历促织的得而复失和儿子的死而复生,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内心复杂,夜里辗转反侧,朦胧中听到门外促织鸣叫,追出去,看到一只长像奇怪的促织,有点儿失望,正要转身放弃,这只奇怪的蟋蟀却直接跳上他衣袖。成名一见,心想这就是缘份,就收留了这只奇怪的促织。
    读到这奇怪而温情的一幕,有没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就是作者本意也有可能是写儿子“魂化促织”的!
    所以,过度解读一下,即便不像“青柯亭版”那样通过一处暗示和一处解释而坐实“魂化促织”的设定。而将这两处恢复作者手稿版,恐怕创作意图也是“魂化促织”。
    从文学艺术上讲,“青柯亭版”是点死为止,“手稿版”是点到为止。
    这或许是我在刻意标新立异。若非流行的“青柯亭版”先入为主,真的能从“手稿版”中读出“魂化促织”的意味?
    未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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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2-2 16:05 编辑

五一、《姊妹易嫁》

    本篇是一个俗不可耐的故事。(成语“俗不可耐”出处便是《聊斋志异》)
    故事男主毛公有原型,即出生于山东莱州的明朝首辅毛纪。
    故事中的毛纪,出身不好,家境贫寒,父亲以放牛为生。当地的世族大户张家见到少年毛纪,很喜欢这个孩子,并将其留在家中,教他读书,按照张家子弟来培养,并要将自己的大女儿嫁给毛纪。毛纪母亲因为两家差距悬殊而不敢答应,但张家夫妻坚持,毛母也只好答应。
    张家大女儿却不认同父母的安排,她看不起毛纪——我死不从牧牛儿!”——嫌他家出身低下。等到迎亲时,新郎毛纪接亲的轿子等在外面,而张家大女儿就是不肯梳妆,不肯嫁,怎么劝都不行。张家急坏了。
    张家还有个小女儿,此时看不惯姐姐的样子,从旁边劝说。姐姐怒了:
        {姊怒曰:“小妮子,亦学人喋聒!尔何不从他去?”}(你个小妮子,就你多嘴!你怎么不嫁给他?)
    小女儿也不怂:
        {“阿爷原不曾以妹子属毛郎;若以妹子属毛郎,何烦姊姊劝驾也?”}(父亲当初没把我许给毛纪,要是许了我,还用你说?)
    张家父母正发愁,看到小女儿这样说,就商量好,并征得小女儿同意,让她打扮好替姐姐嫁给毛纪。
    后面的情节不用说也都能猜到。就是后来毛纪高中,平步青云做了宰相,小女儿夫妻恩爱,而大女儿后悔。
    太俗套!
    有根据本篇故事改编的吕剧《姊妹易嫁》。吕剧比小说更简短,开篇即是毛纪高中状元回乡,去张家迎亲,但隐瞒已中状元故意打扮成原来穷小子的样子。于是,张家大女儿不肯上花轿,小女儿看不过,替姐姐出嫁。小女儿出嫁后,毛纪不装了,摊牌了,我就是新科状元……
    多俗啊!可是架不住民间就喜欢这样俗的故事。且不说古代,现在短视频APP中的许多短剧,不也是这种类似套路吗?
    《姊妹易嫁》不算是作者原创,唐代就有类似的故事。
    《朝野佥载》中有则:
        {州长史吉懋,欲为男顼娶南宫县丞崔敬女,敬不许。因有故胁以求亲,敬惧而许之。择日下函,并花车卒至门首。敬妻郑氏初不知,抱女大哭,曰:“我家门户低,不曾有吉郎。”女坚卧不起。其小女白其母曰:“父有急难,杀身救解。设令为婢,尚不合辞;姓望之门,何足为耻。姊若不可,儿自当之。”遂登车而去。顼迁平章事,贤妻达节,谈者荣之。}
    唐代这则故事与本篇都是写妹妹替姐姐出嫁,却也有很大区别。唐代故事中,吉懋是崔敬上司,吉懋利用上司的权威强迫要崔敬将女儿嫁给自己儿子,崔敬夫妻及大女儿都不愿意,而小女儿豪气替姐出嫁,解父母之难。
    唐代的故事相对本篇故事没那么俗
    如此俗的故事,本不值得拿出来说。而小说中,小女儿嫁给毛纪后到毛纪高中前,还有一段情节可以拿出来说两句。
        {入门,夫妇雅敦逑好。然女素病赤鬝,稍稍介公意。久之浸知易嫁之说,益以知己德女。}
    小女儿入纪家门之后,夫妻和睦融洽。略有美中不足,就是小女儿头发稀少有点秃,毛纪稍有点介意。后来相处日久,毛纪慢慢知道了小女儿当初代姐出嫁之事——“益以知己德女”——从而视妻为知己。
    小女儿头发稀少算是个小插曲,既视之“知己”,料也无伤大雅。
    接着看。
    毛纪顺利中了秀才,准备去省府济南参加乡试。途径“王舍人店”,旅店的主人可称为“舍人”,这里指一个姓王的店主的旅店,而网上显示济南真有个地名叫“王舍人庄”,现在还有。
    毛纪来王舍人店住店的前一天,王店主得神人托梦,梦中神人告诉他,明天会有一个毛解元来住你的店,日后你有难,这个毛解元会是解救你的贵人。王店主第二天一大早就在店门口等着看有没有一个毛解元来住店。
    果然,毛纪来住店。当然,此时毛纪还只是个秀才,但的确是来赶考的学子,神的梦一定是预示毛纪本次乡试高中解元。王店主大喜,盛情款待毛纪,并且不收他一分钱。
    王店主还把昨晚的梦告诉了毛纪。毛纪听了这个梦,其表现值得一说,他接下来的表现也是为什么这么一个大俗的故事我愿意拿出来说的唯一原因。
        {公亦颇自负;私以细君发鬑鬑,虑为显者笑,富贵后念当易之。}
    毛纪听了他会高中解元的预兆,第一反应是“自负”,觉得这个解元已经十拿九稳。
    第二反应是想到了他头发稀少的妻子,想着等他高中解元富贵之后,就要换个妻子!
    男人!
    刚开始对新婚妻子的头发虽稍稍有介意,但感念她看得起自己,视为“知己”,不料这“知己”如此廉价。
    作者在如此大俗的故事里能有这么一笔,便不至于毫无谈论价值。
    后续故事还在继续,无非就是说毛纪本次乡试名落孙山,而后毛纪从王店主那里得知神又托梦了,说毛纪未高中解元的原因就是因为当时内心起了富贵后换掉妻子的想法。毛纪于是不敢再作非分之想,接着水到渠成,下一次便高中解元,而妻子的头发也突然变多,乌黑亮丽。再后来,大女儿后悔出家……
    后续的故事也是非常俗套无聊,不值得多说。

    之前多次说过,不喜欢这样的故事,除了俗套之外,我还提了一个点儿——缺乏文学性。
    文学性的话题,说大也大,说小也小,非我能力所能展开。
    就事论事,就本篇故事而言,通篇俗套,缺乏文学性,唯有毛纪听到神兆预示其必中解元之后,马上内心想到要换一个妻子的一句使得本篇有了一丝文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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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2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1-4 16:03 编辑

五二、《续黄粱》



    “黄粱一梦”,是我们熟知的一个成语。
    又有成语“南柯一梦”用法和意思与“黄粱一梦”类似,但二者故事却不同。
    “黄粱一梦”出处最早可追溯到唐传奇《枕中记》,而“南柯一梦”则出自另一部唐传奇《南柯太守传》。
    “黄粱一梦”又叫“邯郸一梦”,因为故事的发生地是邯郸。后世根据《枕中记》改篇的作品不少,其中最著名的两部:一部是马致远的《邯郸道省悟黄粱梦》,一部是汤显祖的《邯郸记》。
    马致远的《邯郸道省悟黄粱梦》虽同样写梦,但对《枕中记》作了较大的改动。《枕中记》主体故事是“吕翁”用黄粱梦点化“卢生”,这里的“吕翁”后世传为吕洞宾。而《邯郸道省悟黄粱梦》中,将《枕中记》的主体故事改为“汉钟离”用黄粱梦点化“吕洞宾”,将吕洞宾由点化者改为被点化者。
    汤显祖的《邯郸记》主体故事则承袭了《枕中记》中的吕洞宾点化卢生,承袭之外,汤显祖将故事扩展并注入灵魂,妙笔生花,精彩绝伦。
    《枕中记》至《邯郸记》,写了卢生长达五十年的“黄粱一梦”,梦中经历了一生,大起大落,大生大死……在读《枕中记》尤其是《邯郸记》的过程中,思考过几个问题:梦中如此真切地过了漫长的五十年,那还是梦吗?醒来之后,会那么快的走出来并大彻大悟吗?难道不会怀疑醒过来的世界又是否是另一场大梦,另一个轮回?
    五十年太长了!
    蒲松龄的《续黄粱》写了一个新的版本的“黄粱一梦”。
    《续黄梁》故事架构与《枕中记》类似,但人物名字不一样,写的是“老僧”点化“曾生”。
    曾生新中进士,意气风发,听闻寺庙中有一算命者,便携同窗几人一起前去算命,算命者看曾生趾高气扬,就奉承了他几句,说他以后可做二十年太平宰相。这一算让曾生更加不可一世,而同行诸同学则顺势恭维他,称他为宰相。
        {曾心气殊高,指同游曰:“某为宰相时,推张年丈作南抚,家中表为参游,我家老苍头亦得小千把,于愿足矣。”一坐大笑。}
    曾生被众人捧得飘然,指着一个姓张的同学就说,等我做了宰相,就直接让你父亲当巡抚!
    为什么指着同学却不直接说让同学当巡抚,而是说让同学的父亲当巡抚?也许是让同学不用努力,当官二代更舒服?
    总之,曾生没当上宰相就开始不可一世,就像有人没中五百万就开始幻想中了五百万该怎么花一样。
    曾生和同学的对话发生在他们在僧舍避雨时,此时僧舍里有一位打坐的老僧,曾生的话进了老僧的耳朵,于是,老僧借梦点化曾生。
    曾生不觉间入梦。
    与《枕中记》中卢生从平民到科举到封官的渐进过程不同,曾生一入梦就已是“曾太师”,直接平步青云,太师起步。作者省却曾生的升级过程,一是为了不与《枕中记》重复,二是因为作者有其独特的写作特点。作者独特在哪里?当然是写“阴间事”。
    是谁把不可一世的曾太师打到阴间的?是包青天包拯!
    曾太师位高权重、骄奢淫逸,刚正不阿的包大人当然看不惯,一封奏疏将曾太师拉下马,抄家,发配,曾太师眼睁睁看着妻儿老少一一死在自己面前,而曾太师也被强盗斩首。
    作者没有简单将包大人弹劾曾太师一笔带过,而是原创了包大人洋洋洒洒的一封奏疏,这种原创值得称道,也能展现作者文笔。
    大起大落,大生大死。在其他作者笔下,将曾生的一生写成这样足够了,而在聊斋先生这里,这才刚刚开始!
    曾生死后来到阴间受审,因其阳间所做之恶,被判先后经历了下油锅、上刀山、喝银水(统计阳间贪了多少金钱,按数量炼成银水让曾生喝下)之刑,苦不堪言,求死不得(已经死了,怎么求死?)
    本文所谓的“续黄粱”中的“续”就是续在这里,梦里死亡并非意味着梦醒,没那么便宜,先下地狱再说。
    文末的《异史氏曰》中,作者对安排曾生梦中下地狱作了解释——“彼以虚作,神以幻报。
    “虚作”指的是曾生在梦中所作的恶行,“幻报”指的是在梦幻中得到报应。就是说在梦中阳间作恶,同样要在梦中阴间得到报应。这就是所谓的“现世报”,梦里也自成一个世界。
    曾生在地狱受尽酷刑,你以为这就结束了?你以为梦该醒了?
    没那么简单!
    曾生在梦里还要继续投胎,受一次轮回之苦。
    非投胎为牛马,而是——“令押去甘州为女”——投胎为女人。
    投胎为女人难道比投胎为牛马更苦?是的!在古代社会,某种程度来讲,投胎为女人更苦!
    曾生投胎作了乞丐家的女儿,这当然比作牛马更苦!从小沿街乞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十四岁卖给一个秀才当小妾,秀才对她倒也还好,但秀才正妻容不得她,每天鞭子抽烙铁烙,生不如死。有一夜秀才在她房间睡觉,有盗贼闯进将秀才杀掉,而她被冤枉与奸夫合谋杀死秀才,告官后严刑拷打认罪定案,按律当凌迟。行刑当天,她满腹冤气,喊破喉咙也没用,只觉得比十八层地狱还要黑暗。
    正要行刑,同学唤醒曾生,原来是一场大梦!
    曾生从此心灰意冷,遁隐深山,下落不明。
    这便是作者续写的黄粱一梦。艺术表现上要比《枕中记》更有新意,更完整。《枕中记》中的卢生在梦中经历了一生,虽然过程中也有起伏,但最终的结局依然是位极人臣,可以说是寿终正寝……这样的一生怎么看也算过得不错,那么其教育意义及点化作用按理就不会那么奏效。想象一下,如果我在梦中经历了《枕中记》那样的一生,醒过来后,也许会想我梦中已经过了五十年不错的人生,回到现实,我的人生才刚开始,我要总结梦中的经验教训,好好珍惜过好这一生。而《续黄粱》里曾生梦中经历了几个轮回,从人间天堂到阴间地狱,再到人间惨境,从乐到苦到更苦……如此,梦醒之后的彻悟显得更加合情合理。
    再回到《续黄粱》,曾生投胎乞丐女,最终被冤凌迟,作者在凌迟行刑之前让曾生梦醒,免去了让他感受凌迟之苦。为什么不冷酷一点儿?不写曾生遭受凌迟之苦?可以像莫言的《檀香刑》那样,不仅要写,还要写每一刀的细节……也许更能让梦醒的曾生大彻大悟。
    乞丐女嫁与秀才,期间还发生过一件事儿:
        {东邻恶少年,忽逾垣来逼与私。乃自念前身恶孽,已被鬼责,今那得复尔。于是大声疾呼。良人与嫡妇尽起,恶少年始窜去。}
    有恶少摸到乞丐女的房间逼其私通,乞丐女没有逆来顺受,而是选择反抗,大声疾呼吓跑恶少。
    也许是因为乞丐女此处的反抗、不摆烂,因为她心中的这点气,作者笔下便免了她的凌迟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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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8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风继续吹 于 2024-10-29 00:46 编辑

(前几天更新的说是审核,未显示,也不知是人工审核还是系统审核,反正就是没有人告知哪里有违规词,跟之前读书随笔贴子一样,反正就是通不过,但也不知道怎么通不过的。这次自己试着判断哪个词违规,最后发现,居然是“兼zhi”这个词违规。改了后居然发出来。还以为又要像读书随笔贴子一样,审核太烦懒得更新了。)
五三、《棋鬼》
    本篇写了一个癖嗜下棋的鬼的故事。
    作者用到一个“癖”字,想到了卷二《阿宝》里用到的“痴”字。
    “癖”和“痴”有区别但又很相似。我在评《阿宝》时提到一个自己的原则,就是不愿意跟痴迷某样事物的人有很深的交往。这只是我个人的偏见,也是因为自己永远做不到对某样事物的痴迷或癖好。(详见拙评《阿宝》)
    我对“痴”或者“癖”的评价偏负面,而作者对痴的评价却是正面的。(作者的正面评价见《阿宝》中的“异史氏曰”)
    不仅作者如此,还有其他人的观点与我不同,甚至相反。比如我觉得“痴”“癖”之人不能深交,而张岱则完全相反,在他的《陶庵梦忆》中写道: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
    张岱认为无“痴”无“癖”之人不可交,因为无“痴”则无真气,无“癖”则无深情。
    我当然不可以与这些大家相比,故我的评价只能算个人的偏见。

    本文主角是“棋鬼”,但文章却没以“棋鬼”开头,而是以一个退休在家的将军梁公开头,慢慢引出主角“棋鬼”。这是写作技巧的一种。
    梁公喜欢下棋,退休后有闲,整日棋酒山林。适值重阳,梁公与客登高弈棋。正下着棋,有一穷书生过来,看梁公两人下棋,看得沉迷。梁公看穷书生的样子,指着棋盘说让他跟客人下,书生推让一番便接替梁公与客人下棋。
    梁公是爱好下棋之人,不然也不会每天找人下棋,但他看到有人来围观,自己便让出来让他下,能随时让出来让别人下证明梁公对棋虽是爱好,但不“痴”也非“癖”。我认同这样的态度,即人要有爱好,但不能“痴”,也不能“癖”。
    书生是个臭棋篓子,与客下棋,连下连输,屡败屡战。
       {自晨至于日昃,不遑溲溺。}
    从早上下到黄昏,书生尿都顾不上撒,拉着客人不让走,真棋痴,棋也真臭。
    下着下着,两人因为一步棋争吵起来。书生突然站起来,脸色很难看,又不断给梁公磕头,请梁公救他。梁公一头雾水,不就下个棋争吵几句吗,何至于此?
    书生这才说出真相。书生是个鬼,因为下棋误了冥期,阎王遣鬼差来捉他,刚才脸色不好看是因为鬼差正用绳索缚住他的脖子。但为什么要求梁公救他?梁公能管得着鬼差吗?
    来捉书生的鬼差还不太一样,不是冥间的正式编制,而是兼zhi。这里有说法,叫“走无常”,即临时征活人到阴间当差,事讫放还。就是冥间的差役不够用,便常会征阳间人的魂魄去阴间兼个职,兼zhi完再回来。这里兼zhi捉书生的是一个叫马成的人,马成是梁公退休前治下的狱卒,所以书生才会求梁公救他。
    梁公知道了来龙去脉,便让人去马成家里看一下,马成已经僵卧两天了,显然真是“走无常”去了。梁公就当场大喝马成不得无礼放开书生。书生得救,委地消失。
    第二天,醒过来的马成被梁公召去询问。马成原原本本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书生生前因为痴迷下棋荡尽家产气死老父,阎王看书生德太差,减了他的阳寿让他早早下了地狱。书生在地狱呆了七年不得超生,恰逢东岳帝君楼阁落成,向各地府征文人写碑记,阎王想到了书生,给他个机会让他写碑记积功德以便早日投胎轮回。可是,书生却借机逃走,去看梁公跟人下棋以致误期。阎王大怒派正式职工及兼zhi员工一起搜捕书生。后面便发生了马成用绳索缚书生脖子的一幕。
    梁公听后还关心书生的下场,马成说书生已经重下地狱永不超生,梁公感叹——“癖之误人也,如是夫!”

    本文故事不复杂,写了一个癖好下棋的人,死是因为他的癖好,死后为鬼也因为癖好而错过重新投胎做人的机会。作者在结尾“异史氏曰”中总结:
       {见弈遂忘其死;及其死也,见弈又忘其生。}
    “忘其死”指忘了自己已是鬼而找机会沉迷与人下棋;“忘其生”指沉迷与人下棋而忘了投胎做人。
    这是作者在《聊斋志异》中第三次提到“忘”,忘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悲哀。(前两次提到“忘”是《叶生》和《聂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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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四、《辛十四娘》

    《辛十四娘》篇幅很长,情节曲折,各种要素齐全,比较受影视改篇青睐。而评书或单口相声也很喜欢这种故事,在网上看到好几个版本。
    这样的故事,难道就是所谓的老百姓喜闻乐见?
    我却很不喜欢这样的故事。我有自己的喜好,在前面的评论里或多或少也可见一斑。
    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你不喜欢,你算老几?
    我当然不算老几,勉强只能算有一点儿自己独立的想法。
    在我的喜好里,《辛十四娘》通篇槽点,几乎是我不喜欢的点儿的合集。
    不必一一列举,就列几个比较大的点儿。
    一、告御状且很顺利就告下来,然后钦差大臣砍瓜切菜。
    二、辛十四娘离开男主冯生前就给他物色准备好了以后代她照顾冯生为冯生生儿育女的女人。
    三、辛十四娘最初是狐狸精,最后成仙,作者评价冯生就是靠了家有仙妻才化险为夷。这样的情节太仙儿了,特别不喜欢。这么优秀的仙儿,为什么最初要屈从而嫁给并不想嫁的冯生?(当然有人会说,这恰恰反应了封建社会的……有揭露讽刺的意味,而我并不太重视聊斋的揭露和讽刺。)这么优秀的仙儿,为了防止不靠谱的冯生招惹事非,用的方法居然是让冯生每天关上大门杜绝社交,就像武松临走前让哥哥所做一样。这样看似世事洞明人情练达的方法,很无趣。这么优秀的仙儿,成仙后遇到熟人还不忘问一句—“冯郎安否?”
    总结下来,就是我不喜欢聊斋中这种所谓贤良淑德的女子形象,不喜欢类似康熙微服私访这种靠皇帝之类的救世主来扭转乾坤的桥段。
    而这些我不喜欢的点儿却恰恰又是一些人喜欢的点儿。
    以我个人的喜好而言,本篇故事底色很差,不管影视评书怎么改编都没什么值得谈论的。
    要说有可取之处,就是对冯生的人物塑造算比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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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胡四相公》


    本篇写了张虚一和胡四相公的交往及情谊。
    胡四相公是狐仙,颇有道行,也算低调,其与张虚一从相识到后续的往来都是隐身状态,不以真面目相见。也就是说,张虚一从主动结识胡四相公开始,就一直对着虚空饮酒谈天。
    这也是一种境界。完全可以写成超凡脱俗的人狐之情。
    但作者偏不脱俗,或者说作者从来就不追求脱俗,甚至往往会很俗。
    俗表现在张虚一还是想要见一面胡四公子,终忍不住好奇之心。
        {张谓狐曰:“交情之好,如吾两人,可云无憾;终未一见颜色,殊属恨事。”}
    张虚一这点好奇之心就是所谓的境界不够。
        {胡曰:“但得交好足矣,见面何为。” }
    胡四公子对此的回应就颇有境界——只要交好,何必见面。
    而胡四公子却也没坚持到底,在最终要与张虚一分别时,胡四公子主动满足他的好奇心,现身相见。
        {曰:“弟陕中产,将归去矣。 君每以对面不视为憾,今请一识数岁之友,他日可相认耳。”}
    胡四公子最终也破坏了所谓境界。


    张虚一先不俗后俗,接着又更俗。
    张虚一有个弟弟张道一在四川当大官,而张虚一生活清贫,就去找弟弟。
        {张清贫犹昔,因住视弟,愿望颇奢。月余而归,甚违初意,咨嗟马上,嗒丧若偶。}
    张虚一去找弟弟,并非只是走走亲戚,而一定是有所求,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定是想要得到一定的回报。
    但张虚一在弟弟家住了一个多月,也没得到自己想要的,很失望地走了。
    张虚一这里便是更俗,一个“性豪放自纵”的人,能够主动结交狐仙并与之虚空对饮的人,却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寄人篱下,为五斗米折腰,简直大俗!
    年轻时,读到这样的文字,我会嗤之以鼻。如今,也能接受和理解这样的真实。
    脱俗不见得就高明,俗也不见得就是落下乘。写鬼写妖写神仙,写的还是人性,人性便是俗。
    当然,如果一直是俗,便不值得拿出来讲,因为现实中每天面对的大都是俗,如果看个小说也都是俗,那有什么看和谈论的必要?
    张虚一便是俗中有不俗,不俗的是他性格中的“豪放自纵”,主动结交狐仙。
   
    还有张虚一多管闲事儿的一段值得一提。
    张虚一结识胡四公子后,有一天问胡四公子关于南城巫婆的事儿。
        {一日,张问胡曰:“南城中巫媪,日托狐神渔病家利。不知其家狐,君识之否。”}
    南城中有个巫婆,整天自称家里有狐仙可以算命治病而因此获利。张虚一问胡四公子,巫婆家到底是真有狐仙还是假的?胡四公子回答是假的。
    张虚一便在胡四公子家小仆人的帮助之下,上门惩戒了巫婆一顿,让她不敢再打狐仙旗号骗钱。
    张虚一多管闲事儿的举动,处在“豪放自纵”和狐仙虚空对饮的脱俗和寄人篱下为五斗米折腰的大俗之间,人物形象变得丰满立体。
    在谈论小说时,我常提到不喜欢“俗套”,不抠字眼,仅在我个人的语境里,“俗套”和“俗”是两个不同的词,“俗套”我一定不喜欢,而“俗”却不一定不喜欢,相反,我通常还挺喜欢“俗”。
    人之为人,人有人性,人性本就是俗,而若俗中有点儿不俗便是亮点,虚构小说如此,现实做人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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