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写于1983年间,这个年份距离温氏与女友方娥真在台因“为匪宣传”罪名蒙冤入狱的时间(1980年)非常相近。曾经的聚会都是四五百人的规模,而从局子里走一遭之后仿佛再世为人,望断天涯星寥落,神州子弟今安在?在香江侠坛另谋出路的温氏在写作此书之际,想必对于世事变迁、人情冷暖的感触还相当浓烈而深刻,也就自然地将满怀的积绪在笔下尽情挥洒。在笔者看来,温氏将这段真实可感的“江湖”经历概括提炼为以下三点:与信仰立场相关的“冤”、与兄弟情义相关的“叛”、以及与红颜知己相关的“(患难之)情”。“冤”为初因,来自外界;“叛”“情”皆由身边人而起,前者与“冤”互为因果,后者则贯穿始终,亦与“叛”形成对照。
“冤”
既为“四大名捕”系列之一,故事中必有案情。于是温氏虚构了一个冤案,即神威镖局在保一趟官饷时不幸失镖,却被内部镖师诬证为“监守自盗”。以失镖案为核心,温氏从蒙冤者、解冤者、造冤者三个层面来写其“冤”的经历。
首先来看看,蒙冤者是谁?
最直接的当然是神威镖局的人。首当其冲的便是局主高风亮,和他手下以唐肯为代表的镖师。小说开篇即以唐肯被囚的惨况切入:阳光被高墙隔开,湿气豢养着虫豸,牢饭清淡到难以下咽——这些过分细致的描写,很难说不是当年温氏在狱中那三个月真实经历的写照。作者显然对这位小兄弟起了同病相怜之心,故此对他的命途安排格外优待。外号“豹子胆”的唐肯,怒喝牢头隆阎王,愤起剑杀李惘中,柜中暴打鲁问张,当面叫骂聂千愁……这些行为,每一桩都堪称胆大妄为,却也正是一个热血青年在遭遇不公时,即便外表克制、在其内心深处仍会有所行动的最为直接的反应。而温氏又让他在九死一生之际一次次地活了下来,实际是在反复强调“侠道不死”。可以说,温氏赋予了这个地位不高、冲动鲁莽的小人物,类似主角的视角和光环,而在此背后,更是他个人面对曾经冤狱的一种态度。“这虬髯满腮、眉浓眼大的汉子,坐过监、受过伤、被人冤枉,遭人通缉”,形容的是唐肯,也是八零年底的温瑞安。“通常,不怕跌倒的人就是站得最持久的人。”温氏如是说。他温瑞安还不是又在侠坛站起来了!
相比之下,高风亮的血就没那么热了。失镖后手下的镖师皆尽入狱,他作为局主却躲躲藏藏,如果说这时候他的表现还可以用“伺机而动”的理由来粉饰,那么在赦免嘉奖的圣旨降下后,这个人“隐忍、自保”的处世原则已展露无遗。温氏为他的取名颇有深意,离“高风亮节”就差了个“晚节不保”,不知有多少读者曾以为他劝聂千愁“朋友好聚好散,你放的感情陷得越深,悲喜越强,喜则比兄弟还亲,悲则翻脸无情”不过是权宜之语,没想到结尾他真就狠心抛弃了仍在牢里的下属。究其原因,年纪长而城府深恐怕只是一方面。比之唐肯因一无所有而无所畏惧,高风亮到底是有过上文所说的“情”之牵绊的人,他舍不下的是家族的荣耀、妻女的亲情,因为曾经拥有,才在失而复得后倍加珍惜。他比唐肯要更接近芸芸众生,后者是一种直接的心理外化,而高风亮做出了多数人在权衡利弊后的选择。尽管有些令人不齿,但笔者认为温氏是理解他的。“没想到一件事下来,把他的地位打得碎散,一下子,他没有了名誉,没有了事业,也没有了兄弟手下,有家归不得,凡此种种,在他以前来说,都是难以想象的事,没料都是一朝一夕间全遇上了,而且没得翻身,一直沉沦下去”,这不就是温氏在经历冤狱后的真实处境吗?别忘了,高风亮也曾有过“俯仰无愧、不能自绝于江湖”的豪迈之词,和在逃亡中对妻女放心不下、想劝妻改嫁的动人之语,我想他在说这些的时候也是无比真挚的。那么,是冤案使他性情大变了?不,是人性本就如此无奈地同时拥有着光、以及照不到的阴角呀。
除了镖局的人,失镖案还间接让青田镇(书中故事发生的地点)的诸多百姓受害匪浅。原本那些官僚就是取悦上级、鱼肉百姓的主儿,打着民众们都“安居乐业”的幌子使劲征税,结果闹得民不聊生,有人为了少交税而放弃生产,有人为了交上税甚至卖老婆,有人实在交不上则入狱充军。这下好不容易凑齐了,却半路被劫,又说朝廷为了剿匪而急需用钱,所以得再交一次。百姓们也是够“冤”的了,饷银丢了应该抓贼,为什么要让他们背锅呢?温氏在书中写了好几次官逼民反的场面,揭露当政者腐败的同时,拓展了“冤”情的影响范围。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那些看似“无辜”的人们一边痛恨着官僚,一边却被操纵着情绪而不自知,舆论效应使他们变成了冤枉镖局人的一股重要力量,怨气也有一部分撒向了失了镖又被官方认证为“监守自盗”的神威镖局。受害者对受害者的迫害,才是害人者真正的狂欢。然而仔细想想,这可悲的一幕,分明有着当下许多隔着屏幕“键盘侠杀人”事件的影子,这样的情节处理很具有现实意义。
受害的高风亮,在结尾处也赫然成为了新一代“迫害人”。他对于圣旨把劫狱拒捕的罪状全归到了已死的关飞渡头上丝毫不在意,甚至出言阻止了丁裳衣的争辩——而关飞渡其人,自始至终都是被“冤”的。如果说唐肯是温氏所言的“侠之小者、为友为邻”,那关飞渡可算得上是“侠之大者”了。他拒事权贵,李鳄泪用之不得,将其收押在牢中,却因见李惘中侮辱女犯人而“多管闲事”,终被迫害致残。身陷囹圄而仍有义举,这是温氏在本书中塑造的又一理想型人物,但这样的人却因过分仁义坦荡、着了小人的道儿。于飞斧之下救出李惘中、却被后者趁机斩断手掌的情节最是令人唏嘘,而他的骄傲也使他难以残躯苟活于世,因此在留下遗言让丁裳衣一定要救出唐肯后便即自戕。就在丁、唐二人逃出之后,在夜色下怀念英雄旧事之时,温氏给出了这样的句子:“只是那些英雄故事里的英雄,已跟天外的星月一般,纵有英魂,也是闪亮而无声。”人在高处,寂寞如雪,相比古道热肠的唐肯一路走运,在这位失败的英雄身上,温氏又以一双看透世情的冷眼,表达出了“侠道虽不死,但生存艰难”的意思。
出了冤案,自然就需要破案,对案情真相的调查者,便是所谓的“解冤者”了。本书写了两位来办案的人,“四大名捕”之冷血,和“捕王”李玄衣。
冷血在该系列的其他书中已有相对完整的塑造,因此无须赘述,在本书中同样人设在线,即剑快、坚忍、敢拼,具有“狼性”。当他发现冤情后,最主要也最迫切的念头,就是为蒙冤者澄清,并不惜与强大的对手硬刚,不管对面是曾保荐过他的前辈李玄衣、还是顶头上司官职要比诸葛先生还高的李鳄泪。
李玄衣作为一位捕快界的同行兼长者,与冷血形成了类似高风亮和唐肯的“老少配”组合。他与李鳄泪一样隶属于丞相傅宗书,但从杂差一路升到“捕王”,德行无亏,拿着极少的薪俸,为人也十分低调。这样的前辈风范,无疑是令冷血尊敬的,但这一老一少的办案思路,又明显存在着分歧。温氏在此抛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应当如何面对蒙冤者在反抗过程中的犯法行为?其本质是如何处理“情”、“法”矛盾。年轻的冷血会按捺不住正义感的冲动,出手帮助蒙冤的嫌犯,甚至在必要时杀死迫害者;而李玄衣是冷静自持的,他一向只抓人归案,然后等待审判的结果。当然,“法天下”的理想境界本该如此,任何冤情都不是动手杀人的理由,犯法者必将付出代价。只可惜现实是这样地黑暗,在行政权力仍凌驾于法律效力的年代和社会里,李玄衣想要的“审判”不太可能是公正无私的。所以他失望了一次又一次,无论是在保护百姓时让冷血放了官差后又来了一批,还是冷血效仿他、试图用王命君去感化聂千愁却反倒害了后者,乃至最后他拼着剑穿身躯生擒李鳄泪、却被关小趣“奉旨”一刀灭口。在笔者看来,这个人物比起关飞渡更为悲情,他始终践行着自己心中的原则,在一条并不宽的道路上默默地踽踽独行。可以说,温氏对于“解冤者”面对冤案的态度问题,其背后更深的是有关“何为侠”的思考。毕竟,已经有太多的书中写到如冷血般除恶惩奸的“侠”了,而像李玄衣这样戴着律法的枷锁、在合理的权利范围内行“侠”,是在当代世情下更值得推崇的做法。
在“解冤”的过程中,“情”之一字也一直贯穿在二位之间。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感使两人不约而同地隐入民间查案,冷血与嫌犯们结伴而行,刀口舔血共生死;李玄衣则保护受害群众,与百姓打成一片。在狭路相逢后,更是彼此惺惺相惜,携手共行千里江湖。有趣的是,二人在观念和情感上相互影响着对方,江湖的风波使他们均从相对客观的局外人身份,慢慢卷入了这起事件的漩涡。冷血会受李玄衣的“法”家思想感染,放弃用武力解决聂千愁这个强敌,而试图通过聂的旧日好友王命君去感化他。李玄衣却产生了要在临死前杀一人为死去的儿子李惘中报仇的想法。对于这个情节的合理性,笔者勉强解释为李玄衣自知命不久矣,想借此弥补之前未尽的养育之责。本以为此人会和高风亮一样,被亲情网住了“法大于情”的理智,没曾想到结尾的情节设置,使他的悲剧性再上层楼:他竟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愿望落空了——在追杀唐肯时撞见了关小趣行凶,公私分明的他选择了把剑刺向关小趣,却被冷血截杀而殁。“至死未杀一人”,是温氏给予他最后的敬意。另一方面,冷血因来不及反应做出错误的判断,断送了一位好“捕王”的性命,这“冤冤相报”的结局,却也终究不负二人本真的个性、以及“情”在人心中作祟造成弱点的残酷事实。
“蒙冤者”与“解冤者”,说到底都是被操纵的棋子,而掌握棋局、只手扭转乾坤黑白之人,即是“造冤者”了。温氏的笔触,也就从案情本身,写到了幕后的官场势力斗争。
在这其中,有被收买的江湖人的斗争。暗斗的,如小说开篇写到唐肯被带去见李惘中时,聂千愁正被李鳄泪征召过去,李惘中笑着夸赞了聂千愁的武功高强。“李惘中这几句话和一笑,言氏兄弟和易映溪都陪着笑,言有义笑得特别大声,言有信只是轻微嗤地一声,算是笑了,易映溪则笑得很开心似的,不过是隔了一会才展现笑容。”不同人物的性格,由这“陪笑”的一幕被展现了出来。言有义是最为虚伪的,言有信相对真挚、把感情写在了脸上,易映溪则是情绪掩饰得还不够到位,这种差别也与他们各自的结局相呼应。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对聂千愁都是又嫉又怕的,脸上在笑,心里准是咬牙切齿的表情。
明斗的,如小说中段写到的,隆牢头带领曾在李鳄泪帐下、后来失宠的帖家三兄弟和肇家五虎将,与正得信重的言家兄弟之间的一场恶战。这段情节看得笔者直皱眉,纯反派的斗争相当恶心,言家兄弟先假意认输服从,为了演得逼真甚至屈尊下跪,再窥伺对方破绽出手,并且不留活口,顷刻间了结了九条人命。江湖人为了官场的得势而相残,是愚蠢也是悲哀的,但即便你不想杀别人,别人也未必会放过你,因此为了自保也不得不把斗争进行下去。这样的结果,想必他们上头的李鳄泪知道了,会露出满意的笑容吧。
李鳄泪在笑的时候,是否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也将成为一枚弃卒。明明是出于傅丞相的授意,到头来冤案变成了自己主谋,而傅宗书成了昭雪冤案的功臣。官场中高阶官员的斗争,可也如江湖般险恶,非如履薄冰不能全身而退。当然,最厉害的还是那道充满意外的圣旨,一降下来便几乎使所有人为之癫狂。温氏把矛头直指集权的可怕魔力,“平民百姓的生死还敌不上达官贵人的一个喷嚏。”而遭此突变后还能保持本心的,又有几人呢?更多的反应,是“叛”,也有“情”,而这些便是下文所要详述的内容了。
面对冤情和压迫,能坚定立场不变节是一境界,能在雪冤后不低眉弯腰事权贵又是一境界。面对他人的冤屈,能以热的血出手伸张正义是一境界,能以冷的眼静观事态守护法律尊严又是一境界。当然,去造冤肯定是不对的,但也要防止被包藏祸心之人利用。温氏将“冤”案拆分成了若干相关的人物与情节,并让人情、法理、武斗、心计等交汇渗透其间,通过不同人物的不同命运,寄托了理想,也揭露了现实。至于具体该如何选择,便要看聪明的读者们思考之后的结果了。
“叛”
正如前文所言,“冤”与“叛”是互为因果的。当叛为因、冤为果,则诉人心之叵测。当冤为因、叛为果,则见人情之冷暖。对于温氏而言,“叛”既是可细腻抒发五味杂陈的经历,也是能增加故事曲折、展现江湖险恶的情节。
就神威镖局来看,先叛的是黎笑虹和关小趣。黎笑虹作为直指镖局“监守自盗”而使其蒙冤的污点证人,是一个典型的利欲熏心、贪生怕死之辈,也特别容易被忽视为常见的纸片反派形象。所幸温氏以高风亮之口道出了他的聪明勤奋晋升快,又以他对困在镖局内的高夫人、高晓心和勇成叔那相对克制的态度,表现了他知恩惠、念旧情的一面。他的“叛”是出于曾经的卑微和不甘,他也知道如果在镖局找不到老局主的裹尸布,便难逃一颗弃子的下场,可就偏想让自己在镖局众人中被重视一回,哪怕只能风光那么几天,也算是“活过”了罢。其实,许多有着英雄梦的平凡小人物都存有这样的心态,但他做事出格伤及他人,只能说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了。
而关小趣这个角色,正如他的名字,很有点儿意思。起初他只是唐肯口中的跟班“小弹弓”,与唐肯和高家小姐晓心自幼为伴,让人以为他即便不是龙套君打酱油,也最多是心砚或江南一般的人物。他开始显露,是在高风亮唐肯回镖局后问起,勇成叔说他去吃公门饭了,语气很是不以为然。然后他出场了,在李玄衣和冷血两位名捕面前,作为一位“四级备用捕快”固执地要逮捕干扰执法的人,赢得了两位前辈的赞许,以及读者的信任。接着又是一场秉烛夜谈,揭开他的身份:在他言语中总是佩服不已的哥哥,便是侠盗关飞渡。这个秘密一出,恐怕少有人会对他起疑心了。于是,他发动了,次次都是大手笔:偷袭冷血、灭口李鳄泪、刺杀丁裳衣——是的,与黎笑虹不同,他永远躲在背后的阴影中,也并不想要到阳光下来。他的“叛”是奸狡的性格使然,他可以为了大好前途便投靠官府,为了取信两位名捕而借重哥哥的侠名,为了灭口李鳄泪能假托圣旨,为了活命又及时抓住了丁裳衣这根“稻草”。他是隐匿在庙堂的犄角缝隙里钻营攫取的虫,一旦有机可乘甚至会把整片大厦蛀掉。
温氏写镖局里“叛”的这两人,实乃真小人与伪君子之别。究竟谁更可怕,读者心中自有答案。笔者只是好奇关小趣此前在镖局的种种,爱慕晓心、崇拜哥哥,应是出于真心实意吧。那么,当儿时好友突然变得陌生,心机深不可测,又该当如何反应呢?温氏应是不乏此类经历的,只可惜对于这个问题,唐肯和晓心在结尾处并未来得及回答,而作者自身亦是有所保留。
再来看看镖局里没有“叛”的人。以唐肯和勇成为代表。前者不多说,饱受牢狱的折磨和关飞渡的激励,反而是“激勇进”。可勇成叔作为镖局的二把手,未入狱却也看尽了“冤”造成的“叛”:“兄弟们个个都绝望了、走了”,毋用说民众把补交税款的仇恨也算到镖局的帐上了。世道的骤变,将他灵魂中的棱角也磨平了不少,以致于高风亮乍见他时会不解他的冷漠,误把这个师弟的“守本分”也当做在“叛”的边缘了。然而他仍是说出了这样一番热血的话:“大师兄,这些日子来,不错,我是看透了、失望透了,可是,我还没有绝望透,所以,我才在这里,等你回来,我知道,凭我一人之力,没有什么作用,但是,至少可令黎笑虹、鲁问张他们心里,还有些顾忌,不敢太胡作非为!”细思起来,“守本分”于他,的确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那么再深入看,那些出走镖局的兄弟们,又真的能叫做“叛”吗?他们都只是普通人,出于自保做了最寻常不过的举动啊。若是他们有机会像勇成一样申辩,没准个个都有感人至深的说辞来表白苦衷呢。所以,“冤”易致“叛”,但对于“叛”的定义自在人心。“冤”者固然饱受委屈,可是有容乃大、以德报怨、理解人性的无奈与现实,亦是非常重要的。
同上文分析的被“冤”者易冤人类似,被“叛”的人若不能管控好自己的情绪,就容易由无辜受害者演变成新的刽子手。温氏在本书中塑造了一个因“叛”而堕落的人物——聂千愁,并给予了他许多令人难忘的特征。无论是“白天黑发、夜晚白头”的特殊样貌变化,抑或是“老虎啸月、三宝葫芦”的高超武功与法宝,都足以使读者津津乐道。当然最鲜明的,还是他那极度重视友情的至性至情。正因为投入的感情深,所以受到的伤害才大。温氏借他与高风亮的对话,将自己被叛的心路历程一吐为快:
“当年‘白发狂人’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朋友,最自豪的就是朋友!”
“你没有被最好的朋友出卖过,又怎么知道朋友的无义?你未曾被至亲的朋友伤害过,又怎么了解朋友的无情?!”
“……真正致命的朋友,是在我身陷囹圄之中,仍维护他,仍不惜为他牺牲一切,仍信任得一至于把财产武功权力全授于他的人。——”
“你被人这样害过吗?”
“你被你救过的人冤枉过吗?”
“你被你一手栽培出来待他如兄弟一般好的朋友诬陷过吗?”
“你被那个人陷于万劫不复之境,但仍然以为他是你一生最要好的朋友,你尝过这种屈辱吗?”
“你一生的前程、理想、亲人、伴侣、名誉、性命、财产,全给你最信任的人一手毁了,而你还是信任着他,不虞有他,连最后一线生机也泯灭在他手里,你试过这种味道吗?”。
高风亮虽然也被人“叛”了,但他的性格设定毕竟是沉稳的,温氏不能让这些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来。聂千愁则不然,他既为“白发狂人”,交友时是轰轰烈烈的,被叛时也才会恨地彻彻底底。如果说温氏把积极热血的正面影响寄托给唐肯,把冷静处事的客观原则赋予了李玄衣,那么他内心那点狂躁积郁的负面情绪,恐怕全都宣泄在聂千愁身上了。他很明了“叛”与“冤”一样都不是随便作恶的理由,因此即使心中有怨,下笔总体还是理智的。
聂千愁这个人物最大的悲哀,在于他始终不能做个真恶人。他受“兄弟情”的牵绊很深,深到就算已经决心要助纣为虐与江湖人为敌,可言语行为中还是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仗义的一面。他会在从冷血手中劫去高、唐、丁三位后,让押送犯人的言家兄弟传话“告诉李鳄泪,他要的我都已替他做到,聂千愁无负于他!”他会在冷血帮他找回王命君等一干兄弟后,主动前来为冷血助阵,迎接李鳄泪下属的挑战,以伤重之躯豪迈地说出“你的恩义,我还清了。”如果他是关小趣那样的小人,或王命君们果真痛改前非了,那我们都不会读来那么难过。可惜一向心狠手辣的温氏替他安排了最不幸的结局:再次被“叛”,好友们骗取他的武功后对他下了毒。而随着他从那匹马上栽下,血溅雪地的场面将气氛渲染得格外苍凉,暗示了故事整体的悲剧性色彩。事实上,聂千愁对待友情的态度,与他的行为立场总是直接关联的,而这番沉沦与救赎的情节跌宕,又间接影响到了全书所有主要人物的命运走向,因此笔者认为他是一个贯穿全篇的重要线索人物。
以“叛”之名去害人,不独见于在被“叛”之后的性情大变,有的人未被“叛”,就由于怕被叛而选择了先下手为强,成了背叛者。比起前文所提的关小趣拿哥哥的名声当筹码去实施“叛”的诡计,书中写到的另一位弟弟对哥哥可真是够狠的了。言家僵尸拳兄弟俩,前脚才默契配合出手,消灭了共同的敌人(帖家和肇家兄弟),二人深情表白“亲兄弟”“好哥哥”“好弟弟”,后脚就因为一百五十万两黄金的税款,祸心起而酿成了手足相残的悲剧。哥哥言有信虽被丁裳衣迷得神魂颠倒,却始终坚持要把这笔丁裳衣口中用来过后半辈子的本钱,分给弟弟一份。可惜丁裳衣在他身后一时心软都没能抓住他的破绽,亲情才是他的死穴。在拥抱和欢笑中,他被弟弟出其不意地一击而死。言有义打死哥哥后还毁尸,驱使他做出这等泯灭人性之事的,是嫉妒,是害怕,是“宁可我负你,不可你负我”的扭曲心理。有被迫害妄想症的人是可悲的,温氏也顺手给了言有义一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结局。不过若细品,这不就是家族门派势力斗争的一次缩影嘛。是这个江湖的生存环境,使人在“身不由己”间便冷酷无情了起来。
温氏依据被“叛”的经历,对“叛”之双方(背叛者与被叛者)的心态进行了细致的分解和勾画,把自己的体会和思考,融入到人物的命运中去。他们或是为名为利,或是出于自保,但无论因何,“叛”绝非上策。温在此书中借聂千愁之口作了标志性的喊话:“一朝是兄弟,一生是兄弟”、“他们是我的寂寞,我的豪壮【注1】”,也用冷血的话变相安慰自己:“你还要活下来,看友情从无情变为有情”。可究竟有多少人真的能遇到这般可遇而不可求的兄弟情义呢?扪心自问,面对名利诱惑,是否能坚守立场不背叛?在遭遇背叛后,又是否能保持初心不为害?你不知,我不语,而温氏又了解自己多少?为何直至今日,“叛”的故事会不时地重演在他身上呢?
【注1】 此句最早见于温瑞安《山河录》之“蒙古”一诗
“情”
如果说“冤”是白的,白如六月雪;而“叛”是黑的,黑如寒潭沼;在这片黑白的江湖中,却有一抹苍凉的艳色贯穿始终,那便是身着蓝紫色披风的“牡丹罗刹”丁裳衣。本书中温氏仅凭一个主要女角,将“情”写出了层次,未流入武侠小说惯用的“一男多女”俗套模式,可以说是创造了一个以女子为中心写情的成功范本。而“冤”“叛”的故事背景,又使得这“情”愈发深沉动人,亦不难想见其中多少包含了温氏在狱中与方娥真“鸳鸯同命、生死相依”的心绪。抛开丁裳衣对鲁问张的“逢场作戏”(而后者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让我们来看看丁裳衣与另外三位男子之间带有“患难”色彩的“情”。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原不打算参考什么资料,只想凭着自身的阅读体验、以及作家的创作背景,对温氏将经历代入作品作一番个人的解读,却因一时没忍住八卦之心,去翻了翻温氏《入凡尘十二年的方娥真》一文,遂发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句子。限于篇幅,不多展开,仅做摘录,置于每段“情”的分析之前,作为一种补充,列位看官可自行揣摩体会。
“这些年来,过眼云烟,逢场作戏的,我当然有,不过,这样如生如死的感情,就只有对她一个。”
丁裳衣与关飞渡是携手并肩、共闯江湖的一对爱侣,是灵魂交汇、心意互通的命运共同体。在本书中,读者与他们的故事正好错过,由于丁裳衣甫一出场,关飞渡便即身死,因此更多的是通过丁裳衣的回忆去了解。二人的初识,恰似《碧血剑》中夏雪宜与温仪的翻版,彼时一个武功未成、一个不谙武功,他是杀养父仇人,她是杀父仇人之女,立场的对峙、身份的错位,让他们注定难容于家庭,只能浪迹天涯。逆境是滋养感情的沃土,爱苗在阿公河追杀一役终于开花,丁裳衣在渡河时回首顾盼关飞渡的瞬间,就明了这一回眸会将他的形象在自己心中定格一生一世。她可以有别的男子,却只心系关飞渡(“他不止有我这一个女人,我也不只沾他一个男人,可是他死了,我不要活,如果我死了。他也不会活得开心——”这般感情的形容,与温对方的自述出奇地一致)。在他殁后,她所做的事哪桩不是为了他,遵彼遗言、捍彼名誉、护彼亲属,并最终因彼殒命。她知道,只要燃起那一炷香,她所做的一切,他就都能看到。
行文至此,不得不宕开一笔,来叙述笔者的一个观点:温、方对于夜灯下或烛光里的容颜,都具有一种骨子里的偏爱。这个意象在他们的诗句里不胜枚举,如“我便是长安里那书生/握书成卷,握竹成箫/手搓一搓便燃亮一盏灯”“我在这二十世纪古典的灯下写诗给你【注2】”,如“灯熄以后/枕香栖落你风尘的倦意/侬是一室暖暖的春雪/花烛一般亮开了初夜/爱情升华的侍你/品茗燃雪的温香【注3】”;在他们的武侠作品中亦不陌生,如《温柔一刀》里王小石第一次看见温柔,全世界只亮着一支烛光,托在她的掌上,“刀光映着烛光,烛光映在她温柔的脸上,刀光闪在她眸里”,如《一生剑愁》里李燃第一次看见丁浣溪,她是别人的新娘,倩影被洞房花烛投映在窗上,“当他望向小楼,却见纸窗在烛光映照下透出一个如幻似真的人影。那人影在烛火的光影中盈盈而舞,纤腰楚楚,翩若惊鸿,丽如绮梦。”由此不难想见,曾经在许多的晚上,二人于灯下执手相看、秉烛夜谈,个中缱绻,“爱在灯下对我谈夜雨,画江湖/一灯照青史/一纸画中原/向往是风萧萧里的马蹄/跶跶的奔向北方的城门【注4】”便是最直观而生动的写照,也因此会把印象中爱情的这般模样带到作品里。事实上,“暗夜微光”的场景自有其魅力所在,一是周遭俱湮没于暗中,光线集中在容颜上,很有种“唯美”感;二是黑暗易使人心志脆弱,对光本能的向往会使人产生“飞蛾扑火”的心态,又具有“极致”感;而不论“唯美”还是“极致”,都正是诗人最喜欢的浪漫,用这样的场景来烘托爱情再合适不过了。
【注2】 出自温瑞安《山河录》第一篇之“长安”
【注3】 出自方娥真《娥眉赋》第一辑“高山流水”之“燃香”
【注4】 出自方娥真《娥眉赋》第三辑“楼诗集”之“上楼”
下面回到本书,再来看看烛光中的容颜那致命的吸引力。
“我对她守礼、尊重,有时变成了个笨手笨脚的大孩子,反把她惹气了。或许有人以为这种真情在世上是不存在的,可是他们错了。”
丁裳衣受关飞渡遗言所托救出唐肯,将他藏匿在自己栖身的青楼里。唐肯却误打误撞闯进了她的房间,一次在屏幔后,一次在衣柜中,都得以在暗中仔细观察她的容颜,然后不可抑制地爱上了她。聊起关飞渡至夜深,暗室里她没有点灯,他心跳加速。鲁问张突如其来,他躲入衣柜,看她那灯光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如帝后、似幽灵。唐肯对丁裳衣,有弟对于姐的依赖感(而温、方同年,通常女性心理上会比男性成熟,这种情感也与温自述类似)。当他不顾一切地要回到镖局去,丁裳衣却理智地阻拦,冲动之下他出言顶撞了她,幸被一旁的高风亮点醒,于是他蓦然后悔,心中生起温柔与怜惜,说话也期期艾艾起来,而丁裳衣就在此时一笑、一伸手,帮他拉低了束发的头巾,“小心一些”,这本意是掩饰行踪的举动,却使江湖人心头顿生倦意,想把满面风尘尽数隐到炉中,熬成人间炊烟。丁裳衣对唐肯,一直是照顾而包容的,她知道他的爱,她接受他的欲,但身残心死的她还是盼他能有更好姻缘。当圣旨既出、镖局自高风亮往下无人愿再追究关飞渡的罪名,是唐肯挺身而出与她并肩。此际的她恍惚间看到这个大男孩长大了,自己身旁站着另一个关飞渡,可这份心动终究是迟了。
“我们都知道彼此在里面活着,虽然被隔开,但在黑暗绝望里,仿佛有个她在我身边唤着:‘瑞安,撑下去,瑞安,撑下去。’就是如此我也才得以不死。”
同样为丁裳衣这绝世容颜倾心的,书中还有一位,便是言有信这个反派人物。早在丁裳衣劫狱营救关飞渡时,他就曾暗救过她,指点生路、佯装受伤、引开追兵。后来她被言家兄弟一路押解到农户家里,老二言有义又去一旁寻欢,二人才有机会单独相对。那一晚,油灯下,烛火明灭,这样的氛围里,丁裳衣几乎保持着冷静,让言有信去添灯火的细节恰与上文见到唐斩时因心情不佳而不点灯形成对照,既是情节所需的自保、拖延手段,也为言有信“明知有诈、甘愿扑火”的痴情作了渲染。他终得以向丁裳衣尽诉衷肠:原来当年的阿公河上,不只有逃亡的丁裳衣和关飞渡,还有这位彼时做艄公的言有信。当他背着她渡河,发现这是个女子,那种秘密而刺激的感情便在全身蔓延开来,欲望的野火燎遍了心底的荒原——往事在目,她这才明了他的感情,而人非草木,她又岂能一点都不感动。尤其当她看到他这般耽于她的诱惑,甚至幻想着携美归隐,那江湖人对平凡日子的渴望使她在他背后想要全力一击时犹豫了,可惜到头来他却因最放不下的亲情而死,望见他最后一眼深情的目光,想必她也会在心中叹息吧。
温氏让言有信在阿公渡河事件上,贡献出了男子视角的叙述,正好与丁裳衣对关飞渡回忆中的女性角度表达形成互补,完善了一场恋爱中动人的三角关系。这世间,人往往在低微落魄时的感情最为珍贵,在阿公河上隐姓埋名的言有信,就此记住了这个背上渡河的女子带给他的惊鸿一瞥,“有一天,我要得到你”的梦想成为他避仇练武的动力。这种感觉与温在狱中念着方的心情是相似的,当然温氏不会像言有信这么好色,但方无疑为他带来了活下去的信念与无限的勇气。
是同生共死的知己,是充满孩子气的仰慕,还是精神上的支柱与信仰,这一层层的情感,在书中是不同的男子对丁裳衣,而在书外,恐怕都是温瑞安对方娥真了。阿公渡河的故事动人如斯,人的命运也好似在水中载沉载浮,温氏在经历了“冤”和“叛”后,幸蒙红颜不弃,方能重整旗鼓、东山再起。这其中的深情厚谊,笔者自忖作为外人,再多的话也无法尽言,倒不如继续做个“拿来主义者”——温氏《山河录》之最著名的“黄河”一诗的末段,兼具渡河、烛光的意象和相知、相伴的意境,便以它来作为此段的结语罢:
水声更近,天涯无尽/在此诀别,红颜知音/那在雁荡飞跃之君子/那烛光中仍独悒清芬之秀颜/几时才在明月天山间/我化成大海/你化成清风/我们再守一守/那锦绣的神州……
综上可见,《骷髅画》一书内几乎所有的主要人物身上,都或多或少带有温氏所经历的“冤”“叛”“情”的影子,而他们又在温氏笔下错综复杂的江湖关系网中碰撞出多样的火花来,借由他们道出了温氏的许多人生感悟。为了使笔者所述的成书过程如本文开篇提及的那样完整,在此还要带上一笔:如果说人物和情节的有血有肉,已使眼前这道武侠硬菜基本完成,那么以一些武侠元素作佐料则更丰富了它的口感。本书所运用的元素主要有二:一是悬疑,提炼了基督教徒中盛传的“都灵裹尸布”的意义,把神威镖局老局主高处石的裹尸布作为“冤”案产生的源头,正是为了裹尸布上印着的刺青痕迹、也即“骷髅画”中的宫廷隐秘,幕后的掌权者才谋划出了失镖案,亦才有了后面的许多故事;二是地理,书中写到了大小滚水的地貌和地震的现象,两处滚水均是重要情节的发生地:冷血与聂千愁在大滚水决斗,言家兄弟在小滚水身死,而地震一说则巧妙解释了高处石尸体移动、裹尸布在棺中找不到的谜团,同时,写这些也表现了人世无常,自然的不可知、不可抗性,颇含深意。
至于本书的主题,前文已分析得足够丰厚了,就个人而言体会最深的一点,是在笔者看来,温氏想表达:微小的变化有时能对人造成极大的影响。类似的道理在书中重复出现了两次(“人生有时就是这样,先一步或迟一步,往左或者往右,多看一眼或少听一句,都会造成生命里重大的变迁。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缘。”“天下那么大,人世间那么多变化,一个人早一刻出门或迟半刻吃饭都会造成许多际遇。”),而在笔者的行文过程中,也逐渐发现自己在不经意间写了那么多的对照:唐肯与高风亮的蒙冤,冷血与李玄衣的解冤,黎笑虹与关小趣的叛,唐肯与勇成的不叛,聂千愁与言有义的因叛生恶与怕叛而叛,以及丁裳衣同三个男子之间的患难情——面对相似的经历,是人性的光芒与弱点,使人们早在一念之间,就已注定了不同的走向。本书末尾的那场“互杀”,是悲怆而充满诗意的:每个人物都因难以纠正的人性弱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结局。可事实上,错误是美丽的,弱点为他们塑造了各自的独特气质,而羁绊是珍贵的,因情能将弱点放大,而其中自蕴藏着无限温暖和光芒。
读罢书中人与情,难免掩卷暗思量:
如果关飞渡不救李惘中。
如果唐肯忍住杀李惘中。
如果王命君不叛聂千愁。
如果言有信未遇丁裳衣。
如果言有义对兄长有义。
如果高风亮没有接圣旨。
如果关小趣还是小弹弓。
如果冷血不是想救唐肯。
如果李玄衣更想杀唐肯。
如果丁裳衣不爱关飞渡。
——只可惜、也幸好,没有“如果”。
——不正是这一具具犯下错误并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骷髅,似那“锦绣人皮”所绘般相聚于此,才构成了这幅致命却妖艳的江湖画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