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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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醢(音-海)刑”---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
受过此刑的有孔子的大弟子子路(前542~前480)。孔子任鲁国司寇时,他任季孙氏的宰,后任大夫孔俚的宰。前480年,孔俚的母亲伯姬与人谋立蒯聩(伯姬之弟)为君,胁迫孔俚弑卫出公,出公闻讯而逃。子路在外闻讯后,即进城去见蒯聩。蒯聩命石乞挥戈击落子路冠缨,子路目毗尽裂,严厉喝斥道:“君子死,而冠不免。”毅然系好帽缨,从容就义,死后垛成肉酱。孔子闻讯后,心情非常悲痛,让家人将家中准备吃的肉酱都倒掉了。
周文王长子姬考(伯邑考)因父亲文王触怒纣王而被监禁,伯邑考为了营救父亲,带了七香车、醒酒毡与白色猿猴三样异宝,献给纣王。妲己欲加亲近,遭伯邑考正言羞辱,于是妲己先诬告伯邑考非礼;再诬陷伯邑考之琴声,是暗骂纣王无德。于是伯邑考被割去四肢,万刃剁尸,做成肉饼。
2.“凌 迟”---就是用刀一刀一刀将人的肉割下来,一直到人死去。
明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袁崇焕(1584-1630),因皇太极的使离间计,遭崇祯帝将袁崇焕“凌迟”。当天,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在一旁“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石匮书》)。可悲的是由他的敌人清皇太极为他平反。
明大太监刘 谨,因”谋反罪”处“凌迟”,郐子手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3.“五刑”---一、脸上刺字。二、削鼻。三、砍下双脚脚趾。四、用鞭捶死。五、斩首,剁成肉酱。
秦代丞相李 斯,被赵高判处“五刑”在咸阳街上腰斩(可能代替鞭死),并灭三族。
4.“腰斩”---从腰部将人折为两截的处死方法,往往人不会马上死亡。
明建文帝的老师方孝孺(1357-1402),被明成祖采用“腰斩”处死,后并“灭十族”。据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南宋岳飞之子岳 云和岳飞部将张宪一并以“莫须有”罪“腰斩”于临安城门。
5.“车 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五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战国时秦国秦孝公时丞相商鞅(公孙鞅、卫鞅)遭人诬陷,被后即位的秦惠王处以“车裂”。再一个秦秋时楚庄王曾对夏姬子夏征舒实行“车裂”。
还有一例:战国时著名连横家苏秦也在齐国被“车裂”。
6.“开膛挖心”
商纣太师比干力谏纣王,遭受“吾闻圣人心有七窍信有诸乎?”遂杀比干剖视其心。(说明:比干被开膛挖心之事可能不准确,但我无法找出有力证据推翻很多书籍的如此说法,这里故也列出)
7.“人 彘”---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用铜注入耳朵,用暗药灌进喉咙。指把人变成猪的一种酷刑。
汉高祖刘邦死后,高祖皇后吕后,把高祖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清代丽妃、丽皇贵妃、庄静皇贵妃皆指一个人,慈禧效法两千年前吕后残害戚夫人的手段,拔其发,断其肢,哑其声,剜其目,熏其耳,示为“人彘”,置于酒缸。这是有悖于史实的。丽妃在光绪年间,因病谢世。
8.“宫 刑”(好称“腐刑”)---此刑对成年男性危险性很高,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西汉太史令司马迁,被汉武帝处以“宫刑”。
9.“刖 刑”---就是把膝盖骨削掉,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著名将领孙膑受师兄陷害,曾受“刖刑”。他为何受刑,非常清楚,本文不作详述。
10.“锯 割”---用铁锯活活锯死。
三国吴国中郎将陈 声被乌程侯孙皓处以“锯割”。用烧红的大锯锯断头后,投尸体于四望台下。
11.“灌 铅”---用溶化的铅(或锡)灌入口中,入腹。
西汉广川王刘去宠妃子荣爱,其妻因妒对刘去说“荣爱另有私情”刘去大怒,荣爱害怕投井寻死,不幸未成,被捞出伏“灌铅”之刑。方法是荣爱将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一直到死。
刘去还是一个变态的盗墓者,晋人葛洪编著的《西京杂记》记载,在其封国内“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有点名气的古墓几乎没有一座能逃过刘去的铁锹。如魏襄公、晋灵公、魏王之子且渠墓、晋幽王墓、栾书墓等一大批古墓。“不可胜数”,无法考证了。宋代李昉《太平广记》也有记载。
12.“梳 洗”---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明代时朱元璋改进为增加先用开水烫,再刷尽肉。
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13.“断 椎”---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打断脊椎骨,使之一命呜呼。
春秋时晋文公姬重耳有一次召集大臣商议如何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的事,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
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这样受死,士大夫们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14.“剥 皮”---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六朝以前是剥人面皮,后进而剥人全身。最早是死后剥,后成活剥。东魏高欢之子高澄逮捕侯景的妻和儿子,剥面皮,用铁镬盛油煎死。
元初,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全家。下令将其爱妾、画师、两名亲信共四人,剥皮示众。
明初开功臣蓝玉处死后剥皮,传示各省。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
说明:自隋文帝始,刑法逐渐废除一些酷刑,但后代中仍有发生!尚还有一些重刑,因无法查找出对应受刑者故没有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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