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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杀] 【十四杀“晚清风云1868”规则】(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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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大使书编十年坚守同心圆

发表于 2010-10-1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四杀“晚清风云”规则】
一、综述
1、 总则
主办方拥有规则最终解释权。
本届群杀邀请x支参赛队伍,每队杀手四人,领队一人(可兼任队员)。
赛前每名杀手将获得一个由主办方发放的参赛马甲,再就参赛马甲分配武器。每队总共有四种武器、一张神符(见第二章第4节)。每种武器只许分配一人,每人只许分配一种武器(比赛开始后,杀手有机会再缴获一种武器),每队两名杀手之间武器不得重复,武器分配后不得丢弃、交换。武器分配完毕后请私下告知主持人,并对外严格保密。
杀手比赛初始血量为10血,血量上限为10,下限为-∞。血量计算方法:本轮最终血量=本轮起始血量-本轮损血量(第二章第4节)。杀手马甲最终血量小于等于0时,宣告该杀手死亡,当轮结束时移至日本战区。已死的马甲可在日本通过特殊方式复活(第二章第3节)。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将提前结束比赛:1、只余下一支有人生存的参赛队;2、余下的若干支参赛队中有一支队伍存活人数大于其它参赛队存活人数总和。
比赛进行期间允许同队写手互用马甲撰写杀帖。领队可随意替换本队写手,无需通知主办方。各参赛队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私下联合、互透情报等行为,如经查实立即取消所有参与联合队伍的参赛资格。
2、日程
比赛总共进行五轮,前四轮每轮4天,第五轮仅3小时,总赛程历时16天3小时。一切时间以本论坛时间为准。
主持人将单独开一个报名帖,参赛队伍需指定一人回复报名。回复内容必须包含队伍名及领队名,附加介绍随意。领队必须有魄力管理全队,否则不允许报名。
报名:2010年09月03日0:00:00 —— 2010年11月01日23:59:59
抽签:2010年11月02日0:00:00 —— 2010年11月04日23:59:59(先到者优先选择)

第一轮:2010年11月05日0:00:00 —— 2010年11月08日23:59:59
第二轮:2010年11月09日0:00:00 —— 2010年11月12日23:59:59
第三轮:2010年11月13日0:00:00 —— 2010年11月16日23:59:59
第四轮:2010年11月17日0:00:00 —— 2010年11月20日23:59:59
第五轮:2010年11月21日9:00:00 —— 11:59:59



第n(0<n<5)轮开始→发杀帖→评委评文→发布一号战报(伤亡情况)→领队移动马甲位置,为缴获多种武器的杀手挑选两种携带,为广州战区存活杀手购买道具→发布二号战报(道具出售情况、更新马甲分布)→评文截止→发布三号战报(精华)→第n轮结束/第n+1轮开始
第五轮赛程仅3小时,不产生禁区,不出售道具,不评选精华。
3、奖项
  

二、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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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商埠位于广州战区
1、战区
比赛在大清地图上进行,共十个战区,分别为京师、沧州、徒骇河、汝阳、江宁、安庆、湘乡、广州、高黎贡山、伊犁(见上图)。抽签时领队各写四个不重复的地名(不包括广州),对应该队杀手起始战区位置。已死马甲将移至日本战区继续比赛(第3节)。
如某一战区内有不属于同一队伍的杀手,则该战区发生战斗,战区内每位杀手必须出刀(出杀帖)。如某一战区所有杀手同属一队,则该区杀手可以不出刀(出杀帖),且不算缺刀。帖数不足(缺刀)的惩罚为:扣除缺刀杀手7血,扣除杀手所在队伍5点积分。
杀手每轮只可发动一次攻击;允许自杀,允许同战区同队杀手攻击同一目标,允许攻击同战区的队友;禁止攻击其它战区的杀手,禁止攻击战报公布已死亡的杀手,若攻击按缺刀计:杀帖作废并占发帖数,杀手扣除7血,扣除杀手所在队伍5分。
每轮第三天:该战区存活的队员可选择原地不动(禁区例外,见下节),亦可向非禁区战区位移。领队需私下通知主持人该队杀手下一轮移动的位置。如主持人未在当晚得到通知,则默认为原地不动。
2、禁区
一号战报发布后,部分战区将成为禁区。禁区产生后,直到比赛结束,所有杀手均不得向禁区移动。
禁区中未死的杀手须在下轮开始前移至非禁区战区。未离开禁区者将在次轮开始时自动死亡,血量归0,该轮不允许发帖,且按缺刀计。
前四轮每轮产生两个禁区,顺序如下:
第一轮:汝阳、高黎贡山
第二轮:沧州、徒骇河
第三轮:安庆、湘乡
第四轮:伊犁、江宁
3、复活
本章仅适用于身在日本战区的已死杀手。
已死杀手可以不出刀(出杀帖),且不算缺刀。如该杀手希望复活,可继续出刀,攻击目标仅限同区杀手。每轮只可发动一次攻击,每出一篇杀帖增加3血,每中一刀扣除1血。杀手充至5血可于该轮结束时返回京师(复活),下轮开始正常出刀。允许在第五轮复活。
复活的杀手将获得一柄新的初始武器,起始血量一律为5血。杀手死前所购道具(第6节)已永久消失,无法挽回。
已死杀手所撰杀文不参与精华评选,亦不占每队必出申精杀帖名额。
4、武器
赛间每位杀手最多允许绑定两种武器,可永久携带(神符不在四种兵器之列,于第二轮结束时自动消失)。武器不会因战斗损坏,武器属性数值每轮不变。
如被攻击方在战斗中死亡,发动致命攻击者可于该轮结束时缴获死者武器。从下轮开始,该杀手攻甲数值分别为两种武器攻甲数值之和。被缴武器不得转赠任何人(包括队友)。领队需告知主持人该杀手选择携带的两种武器。弃落战场及未被携带的武器将自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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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甲类武器(矛、棍)意在降低配备者每轮损血量,具体计算方法为本轮损血量=本轮所受总伤害-武器护甲值,最小值为0(即甲大于攻不加血)。例:10血棍手(3甲)在某轮仅中一棍(3攻),该轮结束时此人10血。10血棍手(3甲)在某轮先中一矛(4攻)再中一刀(6攻),该轮结束时此人3血【10-(4+6)+3】。下轮开始时此人全属性为3血3攻3甲。
武器搭配一览(攻,甲):
双枪(6×2,0)【仅限职业枪手】或(6,0);枪刀(12,0);枪矛(10,2);枪棍(9,3);
双刀(12,0);刀矛(10,2);刀棍(9,3);
双矛(8,4);矛棍(7,5);
双棍(6,6)。
5、积分
每队起始积分为0,无上下限。每队每轮自动获得基础积分5分。每篇有效杀帖奖励2分,精华杀帖附加奖励2分。本轮剩余的积分可以累积到下轮。
本轮精华杀帖获得的积分将在下一轮开始时计入杀手所属队伍的积分总额。违规受罚杀手所在队伍无法为下一轮购买道具(具体惩罚详见第二章第1节、第三章第1节)。
比赛结束后,幸存马甲各奖励10点积分,幸存者每点血量可额外兑换1点积分。
6、道具
商埠坐落于广州外滩,第二至第四轮期间出售各种道具。广州城内未死亡的杀手可于每轮指定时间内(见第一章第2节)购买道具,由各队领队到主持人处确认。每购买一种道具将扣除相应积分,积分不足则无法购买。道具品种数量不限,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杀手之间不得进行任何交易,否则将取消杀手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道具绑定数量不设上限,允许单人配备多款相同道具(功效叠加)。道具一经购买即绑定,不得转赠(包括同队杀手之间)。道具由次轮开始时生效,可永久佩戴,效用一直延续到比赛结束,除非购买者中道死亡。如购买者死亡,道具将永久消失,无法被任何人缴获。
道具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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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战报
比赛开始前:公布大清帝国地图、各战区马甲分布。
前四轮每轮战报公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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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轮最终战报:比赛结束,公布全部数据。
三、文章
1、杀帖
杀帖标题格式统一为【第X轮(地名)区杀帖】+标题,帖尾须注明“帖杀XXX”字样,争精杀帖另须在标题注明【申精】,如忘记请回帖说明,不得自行编辑。
杀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超时或早发的杀帖无效,并按缺刀处理。杀帖发表后不许编辑,编辑过即无效,如需修改请找主持。
杀帖共分两类:普通杀帖与申精杀帖。前四轮每队每轮所发杀帖中至少有一篇须为申精杀帖。违者按缺一刀计:扣除该队血量最高杀手7血,扣除该队5点积分。
普通杀帖:如杀手放弃争夺精华,则只须在帖尾注明“帖杀XXX”。此类文章不限题材字数。
申精杀帖:标题须注明【申精】。文章不限题材文体,篇幅限制为2000至15000字(以微软Word字数统计为准),引用人物关系要求符合人设背景。杀手与被杀者的名字均须在文章中出现,杀手与被杀者必须有一人占文章较多戏份,即不可做“路人”,至少也需为“主要配角”。第五轮不评选精华杀帖。
申精杀帖必须为新撰写的原创杀帖,若百度到50%段落一样的文章算旧帖或者抄袭(按段落长度比例计算,不按具体字数计算,整段内若仅修改名字和部分修饰词语,譬如重新断句等情况,则算未修改段落)。
旧帖处罚:杀帖无效,不补发,按缺刀计。
抄袭处罚:杀帖无效,不补发,按缺刀计。抄袭杀帖的杀手马甲直接死亡(0血)。
如杀帖被判无效,只要不是旧文参赛或抄袭,该杀手在当轮第一天结束前仍有机会补发有效杀帖。
在不违背上述规则前提下,主办方拥有对杀帖的一切最终判罚权。
2、精华
群杀评委团由八位官方评委组成,负责对前四轮有效申精杀帖进行评论评分。官评将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评帖,对每篇文章进行简短的点评。
评分为10分制(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根据总分决出精华,若精华杀帖总分相同,则去掉最高最低分继续计算,直至决出精华。如几篇杀文得分完全相同,则先出帖者精。
有效申精杀帖均有资格参与精华评选。每轮产生的精华杀帖数量不超过该轮争精文章总数的五分之一(20%)。当争精文章总数低于5篇时,不评选精华杀帖。
主办方:
负责人:卡小其(QQ 58122877)
主持人:一生之水
助理主持:卡小其、顽石
规则统筹:辽奶宗耶律有容
十四杀地址:http://club.163.com/viewBoardByUp.m?boardId=jinyong
群杀官方QQ群:22261896,身份验证为“群杀”;领队QQ群:4664087
规则版本:2.00 build 2010.08.24.2202
家园还有哪些密码不记得人可以找我还原密码2327901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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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上次差不多吧~~这句比较好理解···又这么大篇晕人的规则···
羽生江湖广播剧社 梁迷的广播剧社
金枝托冷沁香寒,华苞欲绽慕朝颜。丹心意向何处系,随风绾处自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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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致看了一下,禁区和复活的规定和上次不同,其他好像都一样。
我家藏马是最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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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链的图片不能显示。。。
梁羽生家园,梁迷网络的家http://www.yushengbb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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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30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30日好象有版新规则,遮盖是昨天10月29新办法的

1、冠军规则
冠军  最后轮结束后统计出各队的人数和血数。并统计出各队未使用的精华数,按一精华三血加在各队存活队员身上,三精华则可复活该队一名死去成员(1血)。精华转换完毕后,剩余队员数和血数最高的队伍为冠军。如果人数血数都将同,则比较各队的总精华数和总积分数。

2、增加道具:

道具名  售价       功效    说明

精血      一精华     血+3   购买后当轮使用,过期无效
复活      三精华     命+1   复活同组已死去成员,并将血加至4血。如全部成员死亡,则由主持宣布复活该组某成员。当轮使用,过期无效。
家园还有哪些密码不记得人可以找我还原密码2327901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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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3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道具不错~~~~~~~~~~~~~~~
[color=#FF0000][b][size=6]来嘛~~[url=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196836]☞点我一下☜[/url][/size][/b][/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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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3、复活
本章仅适用于身在日本战区的已死杀手。
已死杀手可以不出刀(出杀帖),且不算缺刀。如该杀手希望复活,可继续出刀,攻击目标仅限同区杀手。每轮只可发动一次攻击,每出一篇杀帖增加3血,每中一刀扣除1血。杀手充至5血可于该轮结束时返回京师(复活),下轮开始正常出刀。允许在第五轮复活。

这个要复活的可以自杀吗?
我家藏马是最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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