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掌门
- 积分
- 5522
- 声望
- 4906 声
- 银两
- 40989 两
- 回帖
- 1825
- 精华
- 4
- 阅读权限
- 100
- 注册时间
- 2009-10-2
- 最后登录
- 2024-5-9
|
爱情点评
“圣峰的冰川象大河倒挂,你听那流水浮动轻轻的响——象是姑娘的巧手弹起了东不拉。她在问那流浪的旅人:你还要攀过几座冰山,经历几许风砂?啦啦……流浪的旅人呀,草原的兀鹰也不能终日盘旋不下,你们尽是走呀,走呀,走呀……要走到那年那月,才肯停下你们的马?姑娘呀,多谢你的好心好意,只是我们没有办法回答。你可曾见过荒漠开花,你可曾见过冰川融化。你没有见过?没有见过呀!那么流浪的旅人哪,他也永不会停下!” 《冰川天女传》一开篇,便是一群草原上的流浪歌手唱着这首《流浪者之歌》,歌声牵出了在西藏与尼泊尔的雪山冰川之间的江湖侠义与家国情仇,也牵出了多少凄婉的爱情。 想写写梁羽生笔下的人物,金世遗总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而金世遗的爱情,就更是令人愁肠九折,一曲“且听那吴市箫声再唱玉弓缘”不知赚得了多少读者的眼泪。他爱的是谷之华还是厉胜男,已经成了梁羽生小说的喜好者们一个会一直争论下去的话题。可我却总觉得,金世遗在《冰川天女传》中曾经有过的那段爱情,或许才是他珍藏最深的情感,他的心底,或许总有那么一个笑靥如花的少女。 本来是英俊少年,却故意装成麻风病人,本来心地善良,却天性偏激,处处戏弄天下英雄。可是戏弄天下人的金世遗突然在娥眉之巅被一个少女戏弄,那时“月亮正在中天,山岩上毫无遮蔽,这回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只见岩石上坐着一个少女,紫衣玄裳,发上束着两个金环,长眉如画,笑得如花枝乱颤,看样子最多不过十六八岁,一脸稚气未消,伸出一只手指托腮,侧目斜脱,瞅着金世遗笑个不停。” 这个少女是天山的李沁梅,那是第一个真正爱上金世遗的人。此时的金世遗由于走火入魔,剩下了短短的几十天性命,他知道李沁梅是爱他的,他也知道自己也未必没有情愫。书里是这样写的,“李沁梅“噗嗤”一笑,道:“是吗?傻哥哥,其实你也可以当她是你的母亲,她疼你比疼我更甚呢。”金世遗世遗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亲媛的叫他做“傻哥哥”,心中甜丝丝的极为舒服。”金世遗是心高气傲的,他不愿意接受天山的恩惠,他选择的是逃避,他决定去攀登珠峰,死在珠峰之顶,他逃避的是生的可能,也逃避了内心的真情。他最终也没有躲开心底的情感,李沁梅为他也已经上了珠峰,当看到冰山出现代表李沁梅的梅花标志时,看看金世遗世遗此时的表现,“身躯颤抖,倚着冰壁,几乎迈不动脚步。”谁料李沁梅正处于两名高手的夹攻中苦苦支撑,当金世遗出手解除了危险,李沁梅却在他的怀抱中渐渐昏去。梁羽生是写得很明白的,“金世遗心痛如割,垂泪说道:“呀,都是我累了你。”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大动真情。可惜他充满感情的言语,李沁梅却一点也听不见。” 他给李沁梅服下了雪莲,足以让她再清醒过来。 “金世遗世遗回转头来,忽见李沁梅在她上动了两下,眼皮也好似就要张开。这一瞬间,金世遗心悸不休,突然作了决定:“不,不,我不应让她眼睁睁瞧我死去!我一生冷酷对待世人,我也不配接受她的爱意。”心意虽决,脚步还是舍不得离开。只见李沁梅在地上转了个身,手脚慢慢舒展。金世遗世遗咬了咬牙,忽然跳上前去,在她额上亲了一下,丢下叱剩的半边雪鸡,鼓起全身气力,跑出了“冰塔群”,再也不敢回头。” 当我们仔细读这些文字,难道不觉得这样的纯洁爱情足以令人深深感动。纵然在云海玉弓缘里,作者解释说这不过是兄妹的情谊,可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不是爱情。 当金世遗离开的时候,留下的诗写道“不是平生惯负恩,珠峰遥望自沉吟,此身只合江湖老,愧对嫦娥一片心。”诗里写的他对李沁梅没有爱意吗?没有,写的只是愧疚之意,是说自己不配接受这样的爱。至少在我看来,那爱是存在而且深刻的。 小说结尾,写的还是那首流浪者之歌,同样忧伤的歌,几乎还是那群唱歌的人,但几乎所有的人都获得了爱情,都有人用深情的眼光注视,但金世遗和李沁梅都没有,金世遗离开了,“李沁梅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然而却没有人用深情的眼光注视着她。金世遗回不回来,这还是一个谜,他会不会像流浪的旅人,要等荒漠开花、冰川融化才肯停下他的马?李沁梅眼角沁出晶莹的泪珠,不敢回望珠峰,但听得那《流浪者之歌》,还是在草原上余音缭绕。 ”那是草原上的旅行的人们唱的关于忧伤的歌曲。 或许正是这开头结尾的歌给我印象深刻的缘故,很多年后,当我听到黄磊的《边走边唱》时,便想起了这本小说中关于金世遗的爱情。歌是这样唱的:“其实也想知道,这时候你在哪个怀抱,说过的那些话,我们终究没能做到,总有一丝愧疚自己不告而别的逃,而往事如昨,我怎么都忘不了。” 雪山上那如烟的昨日,冰川上曾怒放的梅花。 这时候你在哪个怀抱? 当初不告而别的逃,说过的话,我们终究没能做到。想写写这段感情,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歌了,不是吗?
——出自《边走边唱——也说金世遗的爱情》
金世遗,厉胜男,谷之华--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悯然
是世界遗弃了金世遗,还是金世遗否认了全世界?金世遗有的,是成长的烦恼。 金世遗的一生仿佛是在不断寻找的一生.这点他和金庸笔下的杨过有点相似.到底傲视佯狂是自己本真的面目,还是正直守礼成为一代大侠才是真我风采。金世遗寻的不仅仅是爱情,且是在寻找真正的自己,而金世遗早就已经将那个真我丢弃。 厉胜男性格乖戾,野心勃勃,手段狠辣。谷之华理智善良,谦谦君子,恪守礼教。两女性格迥异,本来极好作出选择,但是金世遗却偏偏游弋不定。不如说,他是一个怯懦的人吧。怯懦来源于内心的迷惘。迷惘与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若比谷之华是光明界,厉胜男是黑暗界,金世遗夹在中间,是人间。他渴慕之华是本能的向光性,他逃不掉胜男是本身的阴暗面。之华是他的正直光明的一面,胜男就是他阴暗带有邪念的一面。这是每个人性情中都存在的,只是武林的正派尽力扩大了光明的一面,并以礼教来加以维护,形成了有点过分了的正派思想,最后反而被这种思想僵化。而邪派人士无视礼教,单凭一己之性,毫无节制地扩张人的本性和欲念,最后却成为欲望的奴隶。金世遗是夹在中间的人,他对这些有点冷眼旁观的意思。要完全同化到任何一边,都会使他痛苦,所以他迟迟不作决定,只是一味逃避。那其实也是一种不负责任,偏偏他却无法可想,不禁要感叹,何必自苦如此,也害了自己身边爱他的女人。但是,这也是这个人物卓尔不群的一面。因为根本很少有人会这样徘徊犹豫,至少谷之华和厉胜男是完全不管的。做选择容易,可是,你是否能够承担选择之后要承担的责任和痛苦,如果不能,那请自重。可是他能等,他身边的女人不能等,他们要他做一个决定。那使他很痛苦,因为,他爱她们。他爱之华,更爱胜男。 厉胜男最后一死,其实是必然。杀死孟神通手段毒辣娴熟,暗害谷之华早有预谋,在天山上挫败了唐晓澜,昭告天下自己才是如假包换的天下第一,再借解药逼金世遗成婚,厉家终于扬眉吐气,自己也终于得偿所愿。她是集才智和勇气于一生的女子,邪异得如此的张扬,只是“过由不及”,她旋风般争取来的一切,自己也实在是无法承受的。如同烟花,是一种生命瑰丽的绽放,只一瞬间,在最顶峰的地方开放,随即湮灭,只留下寸寸烟灰。“芳心只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她死在了他的怀里,使他明白自己最爱的还是她。红玫瑰终于成了胸前的朱砂痣,白玫瑰还是窗前的明月光。往事已矣,来者却不可追。只他一个人,带着自己的影子,默默独行。那是他的影子,也是厉胜男的影子,他终于承认了她,直面自己的深心。对于人生,他却还是没有作出最后的决定,只说,要走正邪合一的道路,其实是不通的。但是在续作中,他娶了之华,虽然是作者本着服务大众的心态,我也希望之华有个归宿,但是不可否认,这样破坏了美感,白玫瑰成了衣角的饭米粒,心口的朱砂痣也退了,而且他归了正派,就像《麦田的守望者》里的一代,就算在成长时再怎么叛逆胡来,长大后还是规规矩矩打领带上班,生儿育女,并教育子女好好做人,生活归入正轨,好像从来没有出过轨一样,过去种种选择的痛苦,都忘得干净。那其实也是很悲哀的事情。
——节选自李寒水的《乱弹梁羽生笔下的悲情和痴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