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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杀] 第二轮评委分工——春水煎茶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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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按照这样的格式,评第十区商店的文

13【争精】【第二轮10区杀贴】第十区
作者:[杀]潋霜
地址:http://www.rxgl.net/bbs/thread-1471631-1-1.html
总分:
情节:
人物:
文笔:
梁羽生家园,梁迷网络的家http://www.yushengbb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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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13【争精】【第二轮10区杀贴】第十区 by潋霜


咸菜很累。
无论是哪个女子,一晚上被十几个男人轮流伺候,也一定会累的。
可是咸菜仅仅是累而已,还没有到下不了床的地步。因为她已经习惯了,习惯了第十区野兽般的男人们。
无论多么伟大的人,深心里都埋藏着一颗黑暗的种子,第十区,就是这些种子发芽的地方。为种子浇水的,就是凤凰公主。
她喜欢欣赏英雄们的丑恶,更喜欢欣赏他们恳求她保守秘密时候的惶恐。
死士八百,朋党无双,将他们聚集在一起的并不是穿云箭,而是他们自己在女人面前无法控制的凶器。
巨侠们也不例外。
咸菜已经想不起昨天晚上到底一共做了多少次,只记得别人都累了的时候,赵春萧依然在她身上孜孜不倦。
果然是赵春骚,其他男人跟他比起来,就像是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咸菜有些不屑又有些迷恋的想着。
这时候,她看到了潋霜。
潋霜正提着裙摆,从花丛中穿过。那些娇艳的花朵,在潋霜笑容面前,仿佛都失去了颜色。
她的笑容总是那么灿烂,不曾沾染一丝污垢。
咸菜有些自怜,同样是女人,她们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凄凉的身世,扁平的胸部,爱上同一个人。唯一不同的是,自己被那些男人侮辱,她却在凤凰公主身边享尽荣华。
有时,她会嫉妒潋霜那纯真的笑容,有时,她又会觉得,即使她过着潋霜般恣意的生活,也不会有那种笑容。
是命运决定了人,还是人决定了命运,咸菜一直都想知道答案。
潋霜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花丛深处,咸菜有些茫然的收回了视线。
自己是有些喜欢潋霜的吧,她想。
苦笑笑,咸菜正要离去,突然脊背一凉,一股寒意猛地从心底升起,猝然回头,确是空无一人。
但是咸菜知道,那是凤凰公主,那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不屑和痛恨的目光,如同跗骨之蛆,每每将她从睡梦中惊醒。
她不知道为什么,凤凰公主会恨她,难道就因为她爱她?
因为爱她,咸菜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甚至包括用自己的身体满足别的男人。而凤凰公主,从来都只是厌恶的看着她,一次次地把她派到第十区。
多少次咸菜恨不得就此离去,可是没走多远,就会后悔的掉头。
只要时不时还能看凤凰公主一眼,陪在她身边待一会儿,她就已经心满意足。
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我,见到凤凰公主的第一眼起,咸菜就被情的锁链,捆住了双脚。


咸菜不知道,潋霜在花丛里的时候,其实已经看到了她。
可是潋霜不敢走近咸菜,因为她知道,凤凰公主会生气,而她,是绝对不会想凤凰公主生气的。
如果问潋霜,凤凰公主是什么样的人。他一定会回答,公主是天下最美最性感最温柔最善良的女人。
她的表情,也一定是甜蜜而幸福的。
潋霜并不懂那些江湖中的事,因为凤凰公主不想她知道。
为了这件事,潋霜曾经苦恼过好几回,她不想只做公主的宠姬,她也想成为公主的臂助。
凤凰公主却只是宠溺地笑笑,将潋霜搂得更紧。
有的时候,她也会舔着潋霜的嘴唇,邪魅的笑,宝贝,有那些时间,你还不如多研究下怎么在床上取悦我。
这个时候,潋霜就会羞涩的钻进凤凰公主的怀里,把其他的事抛在脑后。
可是久而久之,潋霜难免会有些难过,这种难过再见到咸菜之后更加严重起来。
潋霜有些羡慕咸菜,羡慕她的好手艺,羡慕她的不羁妄为,羡慕她可以为凤凰公主做很多事,也羡慕她可以进入第十区。
第十区,销魂地。潋霜无数次看到男男女女进进出出,春风满面。
潋霜见的最多的是胖巨侠,于是她更加向往,是什么神奇的地方,让超然的巨侠也如此痴迷。
有一次,她试图扮成一位女客人的侍女混进去,结果却是凤凰公主暴怒,连累了无数人命,那位女客人也未能幸免。
潋霜有些内疚,和以前一样,凤凰公主并没有惩罚她这个始作俑者。无论她犯了任何错误,公主都只是一笑而过,可是她身边的人,往往就没有这么幸运,
只是这一年,潋霜就换了七个侍女,十五个侍卫。
这也是潋霜不敢同咸菜说话的原因,那次咸菜被鞭刑的凄惨样子还历历在目,她实在不敢再去冒险。
对于咸菜,潋霜并没有作为情敌应有的觉悟,不是她不重视咸菜,她只是单纯地觉得,一个爱着凤凰公主的人,一定不会是坏人。


凤凰公主并不像潋霜眼里那样的温柔善良,事实上,她是一个骄傲自我的女人。
她的自我源于身边人众星捧月的爱慕,她的骄傲,让她决心征服天下。
可是,当世界上最强大的男人许一刀成为她的裙下之臣,当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窦志玲死在她的脚下,凤凰公主突然感到无比的空虚。
所幸她还有潋霜,这个天真可爱的女孩让凤凰公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凤凰公主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守护潋霜,守护她的笑容。
为了潋霜,凤凰公主毫不犹疑地杀掉了曾经的好友贝灵杏。
那个女人,竟然敢带她最纯洁的潋霜踏入第十区那个肮脏的地方,凤凰公主觉得将她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第十区那种地方,只适合咸菜这种下贱的女人。
凤凰公主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痛恨咸菜,就像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潋霜一样。
她第一次见到咸菜,就有撕开她的衣服狠狠蹂躏的冲动,而她,也确实那么做了。咸菜淫浪的叫声彻底勾起了凤凰公主内心深处的阴暗。
第二天,凤凰公主建立了第十区。
她将咸菜扔到第十区,扔到那群野兽中间,希望她们代替自己狠狠地折磨她,羞辱她。
可是每天清晨看到咸菜淡然的表情,凤凰公主就会恨得发狂。下贱的女人,她一边在心里骂着,一边不断地把咸菜派往第十区。
凤凰公主也曾经后悔过,也曾经想让咸菜来到自己身边。可是当她看到潋霜与咸菜对望的眼神,一股恐惧突然从她心底升起。
于是,她开始变本加厉地折磨咸菜,给她更重的任务,禁止她与潋霜相见。可是这并不能阻止梦魇的产生,凤凰公主常常会做同一个梦,梦里潋霜和咸菜会走到一起,留下她孤单一人。
凤凰公主直到结束这一切最好的方法就是杀了咸菜,可是她终究不忍。
痛恨着自己的懦弱,凤凰公主将自己的唇重重地贴到潋霜唇上。潋霜被她柔软的胸部抵住,嘴又被侵占,内心的欲望也被渐渐挑起,疯狂地回应起来。
凤凰公主的手在潋霜光滑的身体上游走,最后落在她并不丰满的酥胸上,轻轻地挑逗起那两个性感的花蕾。
两具身体紧密的拥在一起,只看见凤凰公主不断抽动的手指和她颈部血红的凤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暧昧而又甜腻的气息,公主满意地将头从潋霜双乳中抬起,却惊恐的发现身下的人,不知何时竟变成了咸菜。
她猛地将咸菜推下床去,捂着胸口大口喘息。
“公主你不要霜儿了吗?”熟悉的声音迫使凤凰公主抬头,发现地上的人又变回了潋霜。
公主摇摇头,暗叹自己疑神疑鬼,正要伸手拉起潋霜,咸菜突然又出现在她眼前。
咸菜,潋霜,潋霜,咸菜。。。。。。两人的面孔不断在凤凰公主眼前闪过。
凤凰公主闭眼,深吸口气,等她睁开双目,却发现眼前的人已经不见了,远处是潋霜和咸菜手拉着手逐渐远去的身影。
“不!”凤凰公主凄厉地叫着,展开轻功,飞到二人身后,一手拉着了潋霜,另一手拉住了咸菜。


“不!”秋凤桐抓着咸霜的双手,大叫道。
咸霜转头看向旁边的许一刀,问道:“医生,她的病还没好吗?”
“本来前几日她已经稳定下来,可是不知从哪听到你和贝灵杏要飞到荷兰结婚的消息,病情又出现了反复。”
“是我对不起她。”咸霜抚摸着秋凤桐的的双手,试图使她平静下来。
“我爱你。。。咸霜。。。我恨你。。。咸霜。。。”秋凤桐喃喃自语,表情时而甜蜜,时而痛苦。
“如果能多找几个朋友陪她,或许她会好的快一点。”
“她没有什么朋友,大家都嘲笑她,说她是个男人。”
许一刀扫过秋凤桐平坦的胸部,暗暗点点头,问道:“那她总有同事什么的吧?”
咸霜摇摇头道:“她失业很久了。”
许一刀叹息,可怜的女人,没工作,没朋友,连唯一的爱人也抛弃了她,也难怪她会长期陷入幻想中了。
“医生,麻烦你帮我好好照顾她,我要先走了。”咸霜站起,与许一刀握握手。
许一刀打量着她姣美的容颜和惹火的身材,深深替广大男人感到悲哀,这样完美的女人,为什么就不喜欢男人呢?
咸霜抱起秋凤桐,在她唇上深深一吻,转头时,她看到了秋凤桐脖颈上的血红凤凰。

咸霜走出大门,立刻拨通了贝灵杏的手机,“亲爱的,一切都搞定了,我们今晚就去荷兰。”
她身后的建筑物上,七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精神病院第十区”。

潋霜帖杀贝灵杏 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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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争精】【第二轮10区杀帖】如梦似幻 by端木佾

  1、

  送走了刘淮泗,端木佾还是时不时能收到他托人从各地送来的咸鱼。有时是靠近海的梭鱼、鲻鱼,有时是江河中的鳊鱼和链鱼。这个奇怪的渔人,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来表达对端木佾的友情。

  小草儿在端木佾的茅屋定居。山中无日月,转眼秋去冬来,茅草屋历经风雨,竟然没有丝毫损坏的迹象。冬天的早晨异常的寒冷,端木佾几番哄劝,小草儿都不愿起床,端木佾无奈的帮她紧了紧被子,就披了披风,步出了门外。

  老槐树上堆着厚厚的雪,周围耸立的老树,犹如年节时的火树银花,绽放在灰涩无垠的天空之下,炫丽而夺目。端木佾伸出手,白雪无瑕,她的皮肤却比雪还要胜上三分,淡青色的柔光从她纤细柔美的指尖流出,笼罩向身前的茅屋。

  眨眼间,她眼前的茅屋已经不复存在。端木佾垂下手,转身向后山走去。想来这样的时候,后山的梅花已经盛放,她是爱极了那片梅花,那份香味儿……

  2、

  这座山以人的目测来看,最多不过百余丈的高度,依他们的脚力要寻找二个人并不是太难的事,何况山药蛋还和萧哲一起同行。可是他们二人在这山上足足转了三天也没有找到所寻之人的踪迹。

  山药蛋在寒冬腊月依然穿着灰色坎肩,露出黝黑的皮肤和均称的肌肉,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串土豆,脚上穿着草鞋,裤脚用麻布裹缠住。即使经过长时间的寻找,他的双眼依然平静而深邃。他宽阔的额头上有些浅淡的皱纹,可是依旧很难让人猜出他的准确年纪。

  萧哲喘着粗气,用袖子擦着沁出的汗,散乱的乌发垂落,滑到他的胸前,双颊艳红似花,唇如朱玉,肤若凝脂,修长的身形衬着妖娆的相貌,有一种近乎于妖的魅惑气质。他在不停的对着山药蛋讲话,讲话的声音很轻很柔,带着间或的喘息:“会不会是消息出了问题,要不然是不是小草儿和端木佾已经离开了,会到哪里去呢?伤脑筋了,小草儿太会跑了……”

  山药蛋对于萧哲这样的问话,已经习以为常,应该说开始有些惊讶,他没有想到男人也可以这么唠叨。萧哲是在大寨公社作客时,得知山药蛋奉命去寻找神兽比蒙后,才强要跟来的。山药蛋后来才知道,他是因为知道小草儿和端木佾在一起。端木佾正是寻找比蒙的重要线索。

  3、

  在世上有很多关于比蒙的传说:传说它是世上最大的动物,它在奔跑时,大地都要为之哀鸣;传说它饕餮无度,每天都要吞食一千座大山;再传说它折断的牙齿形成了巍峨的昆仑山脉。

  然而就在近段时间,出现了一个更为骇人听闻的传说,传说比蒙身上的肉,不但能包治百病,而且还能治愈病者身上所有的创伤。此消息传出,就引起了大寨众人的注意,因为大寨的凤凰公主受了伤,而且无药可治,同时也是因为许一刀的疯病。这两个人对于大寨公社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人,所以众社员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派出山药蛋暗中寻找。

  根据消息比蒙不但是一只神兽,而且早已经通灵,它能施展极为强大的幻术,所以才能藏匿于深山野岭不为人所知,而在这世上唯一能破解幻术的,只有端木佾。

  4、

  端木佾是岭南派的女词人,山药蛋不通文墨,对于文人玩的东西,素来不感兴趣。唯一能让他记起的,是为人所津津乐道的一段流言。

  这段流言起于“天下第一流氓”司马长天,司马长天八岁成名于江湖,十二岁气死了天下第一高手;十三岁调戏四大美女之一的月无霜,被无数江湖俊彦追杀;十五岁成年后,开始转战各大青楼楚馆,无数红牌花魁愿为他倒贴银两,只求他的青睐,由于行事流氓,做事野蛮,所以被武林人士尊称为“天下第一流氓”。

  端木佾在她十八岁时曾做过一首词:

  冰魄,云萼。上元灯,曾有芳迹盈盈。疑是霜娥泪结成。无声。须臾如梦行。为赋招魂留不得,今年白,请与江南客。忆君耶?忘君耶?缓些。且看开谢花。

  这首词一经传世,就受到青楼花魁的追捧,也是凑巧司马长天恰逢十八岁生辰,庆祝的地方自然是在青楼,放浪行骸之下,有一名歌妓将这词唱了出来,没想到刚调笑的唱出第一句,司马长天就脸色大变,猛的摔了酒杯,夺门而去,从此之后就再也不涉足青楼。

  这段故事后来演变出各种各样的说法,只是因为端木佾不是江湖人,并且长年隐居山野,所以渐渐被世人遗忘。

  5、

  山药蛋吐了口白气,在上山的时候,他和萧哲只备了三天的干粮,如果找不到端木佾,今天他们就必须下山。离此最近的城镇,来回也需要一天一夜的时间,这样折腾下去,也不知道最终找不找得到。

  他环顾着四周,前天的大雪将山上所有的道路给封死了,这座山的山势并不陡,但难在崎岖难行,山径狭窄。他们两人摸索了二天,才从山脚处转到了半山腰上,半山腰的地势稍平,但处处能见到雪崩的痕迹,若不是山药蛋对于自然有着一种本能的了解,恐怕早就葬身在这山腹中了。

  只是行到山腰,通往山顶的通路又再次无迹可循。山药蛋和萧哲不得不又开始在原地打转。山地里的每一个缝隙都被他们找遍了,可是依然找不到爬上山的路。萧哲喋喋不休的在山药蛋的旁边念着:“为什么上不了山?这山难道从来没有人上去过?如果没人上去,端木佾应该更不可能上去,端木佾是女人吧!小草儿也是女人,她们能上去吗?如果不能上去,她们又在哪里呢?……”。

  如果不能上去……山药蛋目光落到了被白雪覆盖的山体上,没有人知道洁白纯净的雪下藏着什么,但那石头与泥土杂集在一起的山面一定是滑不溜手。山药蛋望向山峰顶处,他蹲下身,系紧了草鞋上的绳子。如果找不到路,那就爬上去吧!

  6、

  “小姐,你卖的梅花很漂亮啊!”流氓的年纪很小,只有十岁,涎着脸握住她的手,浑身衣衫破烂,笑得非常无耻。

  端木佾想要夺回手中的梅花,奈何女子力气天生不如男儿。众人的目光落在两小的身上,只有嘻笑的趣味,没有人上来阻止,自也无从看到小女孩的羞恼,几经抢夺未果,端木佾左手狠狠的挥出,打在了小流氓的脸上。

  小流氓怒了,一把将端木佾推倒在地上,怒道:“臭丫头,想我司马长天何曾被女人打过,你死定了!”

  回忆及此,端木佾素雅的脸上露出笑容,山风从满树梅花上撩起氤氲的雪雾,男孩生动、无赖的脸庞似乎近在眼前,待到端木佾再回神时,又已消失不见。远在天边而又近在咫尺,原来这样的思念,并不会因为认清楚,而减上半分。

  不远处的一棵梅树毫无预警的倒地,溅起无数的雪泥。端木佾的笑容凝住了,原本以为大雪能够止住两人的脚步,没想到他们还是上来了!

  7、

  山药蛋抠住石缝向上爬出第一步时,心里就升起不确定的感觉。裸露在衣外的肌肤在行动间贴合到冰雪上,原本以为会受到阻碍的内劲,在运功之时毫无凝滞的迹象,所有的一切都太过自然,自然的就仿佛什么都没有一样!

  山药蛋回头看着跟在他脚下的萧哲,算不上整齐的紧袖束衣被拉破好几个口子,嘴里碎碎念着小草儿,每念一次名字,他就艰难的向上爬一步,有时会因为碰到滑溜的冰石,失去支撑的力道,而向下滑去,可他仍然坚持向上爬着,血从他的腿上、手上、胳膊上渗出来,瞬间又会因为积雪的冰冷而冻住创口。

  一切又都很自然!山药蛋伸手抓住一棵树的根部,树上掉落下无数的叶子,叶子是绿色的,绿的莹润可爱。乍然的灵光闪过,他大喝一声,犹如龙吟虎啸,震动山林。林中发出鸟兽惊逃的鸣叫。他笑了,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幻觉,可怕的幻觉!

  8、

  端木佾离开后,满林梅花如她的茅屋一般,凭空的消失了!

  端木佾只跨出了一步,就回到了茅屋所在的位置。槐树下摆荡着孤独的秋千,她走进房摇醒了小草儿,小草儿嘟哝着嘴,揉了揉迷离的睡眼,任由端木佾帮她穿衣穿鞋。

  “姐姐,让我再睡会儿吧!小草儿好困!”十六岁的小丫头已经长得亭亭玉立,原本圆润的的脸蛋,也出挑出精致的下巴尖,红艳的小嘴微抿,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涡。

  端木佾宠溺的将她搂在怀里笑道:“小草儿乖,等下有客要来,不打扮一下会失礼的。”

  小草儿赖在端木佾的怀里不肯起来,脑袋蹭啊蹭的,蹭得端木佾满心温软。她是端木佾在这山在唯一的温暖。

  9、

  山药蛋第一个爬上了山,他伸手将萧哲拉了上来。神情平静的看着山顶平坦的山地和耸立的大树,这片景象在灰色的天际下,看来平静如水,只是又有多少东西是真的?多少东西是假的?原本他以为幻术再可怕,也只是骗人的把戏,然后现在的所见所闻,足以推翻他的想法。

  山药蛋拉扯着踉跄而行的萧哲,穿过树林,走到林中一处平坦的冰地,光鉴可人,十分难行。他站在雪地的附近,看着那片空地,他感觉到这片空地的不同寻常。萧哲大口的喘吸着,在平定呼吸后,也和山药蛋一起看着那方冰地。

  山药蛋将脖子上的土豆拧了一个下来,抛到空中,接住,然后紧紧的一握。萧哲莫名其妙的道:“雪地只能打雪仗,你为什么要玩山药蛋?虽然这是一种很新鲜的玩法,但我还是认为雪球比较好玩!至少比你身上这串东西要好玩!”

  山药蛋微微一笑,那张平实的脸看来竟然有了几分男人的魅力。侧身曲肘,手中的土豆疾若流星的砸了出去。原本平静一方的冰地在瞬间破碎,取而代之的是一所茅屋,温雅婉约的女子手牵着一个稚气犹存的女孩儿站在屋前,朝他们飘逸的笑着。

  10、

  小草儿发出欢呼:“小哲哲!”挣脱了端木佾的手就朝他扑过去。萧哲勉力的承受住她扑过来的重量,将她环在怀里。

  端木佾微笑的垂下手,她转头看着山药蛋:“阁下是大寨公社的山药蛋吧!也只有你的自然功法能够破解我的幻术。”

  “不敢,姑娘的幻术之高,为我生平仅见,在下十分佩服。”山药蛋肃然的说道。

  “我的这个不叫幻术。”端木佾摇头说道。

  山药蛋讶然道:“不是幻术?”

  “不是幻术,只是梦而已。梦的东西多了,贪念也就多了。”

  11、

  山药蛋向端木佾提及寻找比蒙的事,端木佾沉吟片刻后,拾起了茅屋前的一块石头交给山药蛋。本来萧哲是想带着小草儿离开的,可是小草儿死活不同意,而且还央着萧哲在山上住下。萧哲的家族虽然在江湖上是顶顶有名的大族,但是他这一支旁系人丁单薄,家里也没有人记挂,加之他心里又恋着小草儿,竟然真的就答应了小草儿的要求。

  后来某一天,萧哲在山上问着小草儿:“小草儿,你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荒山野地里?”

  小草儿捧着脸蛋,天真的道:“你看我留在山上多好,山上不下雪了,而且开了这么多花。”

  萧哲有些怔忡,即使虚幻,但确实再无寒风凛冽,大地飞雪的冰冷。这样或者真的没什么不好!

  12、

  山药蛋带着石头下山,走出十余里,回头再看山时,发现山上草木峥嵘哪里有着半点白雪覆盖?

  回到大寨,山药蛋将石头从包袱里取出,发现竟然是一块腥红的血肉,心中微动之下,命厨子将肉烹煮熟后,让凤凰公主和许一刀食用,两人的伤病竟然不药而愈。

  难道那山就是比蒙所幻化的……比蒙原来就是那山?山药蛋微笑,真不知道那所经历的究竟是真是假?或者就连那女子,也是假的吧!

  端木佾贴杀山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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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争精】【第二轮10区杀帖】终点的起点

这个自己人

  一 流言


  端午佳节,油粽飘香。

  禅步城首富高羽毛手持金杯,与满座的城中名流,把酒言欢。

  天公也来作美,碧空如洗。衬得富丽堂皇的庭院迷离惝恍,宛如帝王之家。

  此时,门前却有一个乡下娃子,瑟瑟索索的观看热闹,一脸震惊。脑子里稀里糊涂的冒出一句:这就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一拍大腿,对了,这句诗——还是词?挠挠耳后根,谁弄得清楚啊。管他呢,反正就该用到这里。

  嘿嘿一笑,谁说我山药蛋木讷愚蠢来着?得意的笑还没收住,手中抱着的一篮子角粽,因为少了一只手的支撑,陡然一个倾斜,差点脱手飞去。

  吓了一跳的山药蛋急忙右手一捞,索性把竹篮子抱在怀中。又不放心的打开青底白花的棉布,细细检查一遍,满意的点点头:还好还好,一个没少。

  算了,来了就进去吧。杵在墙外,通过门缝儿眯缝着眼往里看,怎么的还是傻傻的。幸亏这次来,那些看门狗都去偷懒、偷菜、偷酒了。这一会儿,高家门前没一个鬼影子。要是在平时,自己早被当贼拿了吧?

  上次的教训跟昨天发生的一样,可是,那个仙女一样的苏大小姐,这会子在千里之外呢,捅了篓子没人给自己善后了。
  缩了缩脖子,忍不住小声嘀咕:“也不知道那大小姐咋盘算的?大老远的叫我送这一篮子粽子,没了她,高羽毛还不过端午节了?”
  抱怨归抱怨,苏未凉的话可不敢不听。不过,扑通乱跳的心脏却不受他的指挥,依旧慌得难受。长长呼出一口气,迈进大门。

  一刹时热烈的声浪迎面扑了出来,山药蛋的脑袋刚开始膨胀。但下一刻,喧杂的闹酒声刷的一下,就没了!好像冷不丁的,在场所有人都被卡住脖子,说了一半的话就这么硬生生的全堵了回去。

  茫然抬头望过去,这可都是禅步城的大人物啊。自己长这么大,第二次离开大寨,却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贵人。不过,这些贵人的眼神也太怕人了吧?干嘛要一个个死盯着自己?我只是个种山药蛋的山里孩子,有什么好看的?

  话是这么说,事实上他的出现,就像俗话说的“一石激起千重浪。”正好把大家刚刚借着酒意,提出来的丑闻成功的激化了,甚至说是把它堂而皇之的架到了台面上。

  自然,山药蛋不知道他们刚才说了什么。只管晕头转向的对走上来的小厮,点头逢迎:“你好,他好,大家好——”

  伸手不打笑面人,这是大寨人的处事规则。不料想,这条规则在禅步城不怎么好使。山药蛋话还没说完,罗圈揖也才做了一半。嗖的一声,迎面一只酒杯兜头砸了过来。

  啊的惊叫了一声,急忙一摆头,向左边一闪。又是刺鼻的酒气,这次砸过来的居然是酒坛子。山药蛋仗着常年爬山练出的利索手脚,又是一个旋身,酒坛贴着腮帮子擦了过去。

  还没稳住,只听噼里啪啦的乱响,这次是万杯齐发,万酒齐射了!

  漫天飞舞的的杯盘,满鼻子的酒菜秽气中,还夹杂着宾客们的起哄喝彩声:“好,打得准!”

  “诶,偏了——”

  “可惜可惜,差了一寸就打破头了!”

  “这混小子,吃了豹子胆。拐走了大小姐,还敢明目张胆的来禅步城?”

  “嘘,看高老爷脸都气青了,这个傻小子今天死定了!”


  “唉,真看不出这么老实的乡巴佬,居然能叫咱们禅步城第一美女动心,与他私奔?这年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天啊,原来是因为这个?山药蛋恍然大悟,又气又急,一边躲着嗖嗖来犯的各色“武器”,一边大叫:“停手!你们误会了!今天是高老爷的七十大寿,苏大小姐叫我来送粽子的。我们没有私奔啊,她是她,我是我啊——呜——你们,不讲理啊——”

  眼见得没人听自己诉委屈,桌上的酒菜被扔完了,那些天杀的老爷们竟随手乱抓,把身边的什么花瓶、折扇,乃至仆人接续送来的饭菜、茶水,统统砸了过来。

  至此,山药蛋彻底绝望,往地下一蹲,不管不顾的哭嚷:“大小姐,你快出来说明真相吧!我这样死,我妈会从坟里跳出来再骂死我的啊。”

  混乱中,一个苍老威严的声音终于响了起来:“够了,住手吧。”

  铿的一顿,所有嘈杂又瞬间止息。所有的目光都移到了高羽毛身上,自始至终,这位主人稳坐不动。仿佛自己家里的闹剧从不存在,一个月前闹出丑闻的苏未凉也于自己毫无干系。

  但每个人都知道,禅步城的高老爷与外孙女相依为命,说苏未凉是他的掌上明珠,那是丝毫不掺假的。

  七旬的老人慢慢的站了起来,遥遥一点:“小伙子,你自身都难保了。为何不扔了篮子,护住这颗大好头颅?”察觉危机解除,山药蛋也慢慢抬起头,热泪盈眶:“高老爷,苏大小姐的吩咐我敢不听么?”

  二 梦魇


  与此同时,大家口中的苏大小姐悄悄潜回闺房。
  房中空无一人,看来即便主人离家出走了,负责照管这里的丫鬟们还是不敢稍有懈怠。垂花湘帘,瑞兽吐烟,空气中弥散着熟悉的冷香。
  顺手拿起案上的《漱玉词》,扉页半卷,还是那则如梦令: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呆了一瞬,苏未凉低声慢吟:“知否?知否?”

  修饰的细细长长的柳眉一扬,猛然反手把书扣到桌案,嗤的一笑。笑声里的嘲讽连自己也听了出来,索性不再掩饰,劲力一松,把整个身子跌进软榻,双手遮面,笑个痛快。
  幽微压抑的笑声,从微微抖动的肩头流泻出来。给沉寂的房间添了些许活力,鼻翼间的云水香一波波袭来,说不出的浑身舒泰。原来,离家一月还真的是累了啊。不知不觉中,抖动的肩头覆上了锦衾,偷跑回家的苏大小姐就此沉沉睡去。

  恍惚间,又端坐案前,低眉顺目,恭聆外公的庭训。高羽毛的话一如既往的有板有眼,从女儿的出世到外孙女的成长,大半辈子的琐事一件件来回梳理。如何做一个符合禅步城规则的大家闺秀,如何给高贵的门楣增光.....小孙女儿又如何的调皮,如何的叫他老人家操心。一桩桩一件件,自反复开合的唇齿间不停顿的冒出来。
  温婉娴静的苏大小姐,认真耐心的听着,时不时低声应一声“是。”只不过,俯视脚底的眸子滴溜溜乱转,显见的心不在焉。搅着衣角的双手,十指紧扣,发出的咔吧碎响随着老人啧啧不休的训斥飘散空中。

  扬扬修眉,偷偷扫过窗棂,咦?外公哪里去了?这才一眨眼的功夫,居然置身繁花似锦的后园了。不管了,难得外公不再聒噪,可得好好玩一会儿。开心的跑出去,伸手摘朵夺目的红牡丹。喜滋滋的回头,一下子对上了一双眯缝的眼睛——悬浮半空,不带任何色彩的盯着自己。啊!倏然后退,扭头再跑。一抬头,同样的一双审视的眼睛,比方才的更冷更诡异。就在自己的睫毛前,不过寸许距离!
  仿佛置身梦魇,口中喘着粗气,硬是发不出一丝声响。瞬息之间,身前身后到处都是悬浮半空的眼睛,一个个不带感情、不带丝毫生人气的盯着自己!甚至,没有一双眨动......   

  不,头急剧的摆动,我不要在这里!我要离开,我不要你们看着我!走开,双手胡乱挥打,喉中吃力的叫着至亲之人:“外公,我害怕——外公,我不再调皮了,我会乖乖的——外公,你饶了我吧——”
  “呵呵,哈哈,好笑,你叫他外公?为何不叫他暴君?他是暴君,他是暴君啊——”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满空漂浮的眼睛融为了一个,继而幻出一张分不出性别的面庞。没有清晰的轮廓,没有常见的肌肤,整张脸都是剪纸一般的模糊,唯独眼下三寸之处有张翕动的嘴,向苏未凉轻轻讥笑。
  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浑身冰冷,连连倒退。但又是一瞬间,身后的娇艳繁华变作了万丈深渊,随着那笑声化作一声凄厉的尖呼:“我,我好恨啊——女儿,你要救我啊!”苏未凉一跤跌倒,噗通一声,坠了下去......

  耳中是虚空的风声,伸出去的手抓不住一个依靠,哪怕是一片叶子,一瓣花瓣,乃至最熟悉的一根绣花的针线,或者平日写字的纸笔也好啊,只要可以抓住什么稳住下坠的身子,什么都好......可是什么都没有,就这么下坠,下沉,难道那是厉鬼所化的幽冥使者?
  “好恨,我也好恨,善有善报,我苏未凉从未作恶,为何要坠入这莫名其妙的深渊?!”奋力的一个翻身,指尖仿佛触到了谁的一角衣襟,滑滑的凉感异常熟悉。不加思索的攥住,头猛然一个倒仰,眼前骤见光明。

  幽幽的云水香萦绕全身, 软软的锦被拥着脱力的身躯,手指还在惊慌的跳动。纤细的肌肤上缀着细小的冷汗儿,濡湿黏重的发丝贴着脸颊,不用看,也知道苍白一片。指端有一角衣袖,熟悉的白色,滑滑的云水绸,是外公最喜欢的料子。略微呆滞的神态震动了一下,苏未凉惊醒般的抬头:“外公?”
  沉默的注视她的高羽毛轻叹出声:“你还知道回来?”顿了一顿,用手轻轻拍拍外孙女儿头顶:“又做那个噩梦了?”苏未凉扁了扁嘴,却又脖子一梗,把溢到眼角的泪逼了回去,低眉应道:“嗯。”
  眼光一溜,瞥见书案上多了个篮子,由不住神色微变。身子动了一动,立刻又恢复了一贯的乖巧,低头不语。

  高羽毛叹了一声,左手轻抚着外孙女儿满头秀发,右手揭开篮子上的白布,夹出一只玲珑的角粽。低头问道:“难得你出门在外,还记得我的口味。”


  三 赌约  

  苏未凉接过角粽,并不剥开,也不答话。高羽毛默然片刻,起身打开房门,吩咐道:“进来吧。”
  话音刚落,一个满脸憨厚的少年人扑了进来,到了苏未凉跟前,焦急问道:“大小姐,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说要在大寨好好透口气么?咦?你又穿越了?”苏未凉习惯的一抚额头,怒道:“你才穿越呢!”皱皱眉尖,拂拂衣袖:“喂,哪里弄得这一身酒菜秽物?熏死人啦。” 山药蛋摸不着头脑,又挠挠耳后根,奇道:“不是你每次惊醒后,都要问一句‘这是在哪里?我是谁么?’还说——”
  苏未凉大急,慌忙看看外公,冲这愣小子连使眼色,希望他尽快闭嘴。但山药蛋只是学着眨眨眼,猛然惊问:“大小姐眼不舒服了?”
  啊,苏未凉无力的闭闭眼,不再看这个家伙。同时,也不敢去看外公的眼神了。
  高羽毛倒平静无波的开口:“还说‘我穿越了么?’”什么?苏未凉和山药蛋一个惊一个奇,不约而同刷的一下把目光集中到这个威严的老人身上。

  平静无波的声音继续:“山寨是好玩得多,可是缺吃少穿,也不热闹。”
  “我早给你说了啊,是你自己要偷跑出来的。”  
  “我又不是抱怨,哼,我再呆在那个大宅院里,恐怕就会梦想成真,也化为一对死鱼眼了......”
  这,这是,这明明是——

  苏未凉只觉心头压抑已久的怒火直冲顶门,忽的起身,盯着高羽毛一字字道:“是不是只要在禅步城范围内,不管什么地方,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逃不开你那些死鱼眼的监视?”
  她的气势倒使高羽毛楞了一下,不动声色的退了一步,温声道:“我是关心你,凉儿,你知不知道你私自离家,惹出了多少乱子?”
  离家?苏未凉哼了一声,毫不示弱:“整个禅步城都是你的家,我又哪里逃得开?五十年了,如果逃得了,贝灵杏和咸菜也不会死,和我一样被你捡回来的那些苦孩子也不必死!”恨恨的回身,冲傻掉的山药蛋低吼道:“愣着干什么?走啊,回大寨。”

  被弄得莫名其妙的山药蛋惯性的应了一声,刚迈出一步,又想到什么,把桌子上的粽子篮抱了过来,递给高羽毛:“高老爷,这是大小姐费了好大功夫专门给您做的——”
  苏未凉猛然回身,一把抢过篮子,用力往地上一扔:“不给他!暴君暴君,大家没说错,他是暴君!”嘴里恶狠狠地说话,泪珠儿还是没忍住,晶莹剔透的两滴溢出眼角。声音也低了下去:“这是牢笼啊,你只手把禅步城造成了笼子,所有的人,所有你看得见的人全部是笼里的牺牲。”
  高羽毛默默地看着洒了满地的角粽,喃喃接道:“我是暴君?禅步城是牢笼?我害死了我看得见的人?”

  苏未凉一拭眼泪,沉声接道:“不是么?你扪心想想,我七岁被你带到这里,无论是白天黑夜,到处都是你派的人在看着,无论我转到那个方向,都会接触到迅速移开的眼睛。”神经质的四下一望,颤声继续:“就连我的房间,就连现在,看似没有一个人,可我的每一个眼神也会有人去向你禀报!我从早到晚不敢哭不敢笑,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一步路,这不是牢笼是什么?”
  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道:“不单是我,整个禅步城都在你监视之下,五十年了吧?从你坐上这个位置,所有人的喜怒哀乐都交由你掌握。”
  扭头瞥了一眼山药蛋,“那些拿你做衣食父母的人,无所事事,闲极发疯,却不敢多说一句,都看着你的眼神在做人。到了最后,他们只会在你的默许下发泄情绪,嘿嘿,你看,他们今天又仍酒菜杯盘了!”
  高羽毛终于有些动容,沉喝道:“凉儿,你疯了?”
  苏未凉居然噗哧一笑:“我早疯了,从我开始做那个一成不变的噩梦开始,就疯了。而整个禅步城,在你逐渐登上权利顶峰的哪一刻,也疯了。成了地狱,成了阿鼻地狱啊!”

  不,高羽毛蓦然叫了出来:“凉儿,你不是贝灵杏和咸菜,你醒醒,不要跟着别人发疯,我是你外公啊。我怎么会把你关进笼子,我是怕你出事啊。还有,这禅步城是我一手缔造的,这些子民都是我的亲人,我只是为他们好啊。”
  苏未凉力气好像耗尽了,清丽的面庞显出悲哀:“当年,你对贝灵杏和咸菜也是这么说的吧?结果她们还不是郁郁而终?我不要学她们,所以我离开,但是我还是逃不开你的掌控。”
  长袖一垂,白光一闪,一口匕首疏忽冒出。几乎在同时,富丽淡雅的闺房内门窗齐开,不知道何时早无声无息的站满了人。
  山药蛋见鬼一般的惊叫:“这些人怎么来的?他们会飞么?”  
  苏未凉又嗤的一笑:“少见多怪,乡巴佬。他们不是飞来的,是早就在这里了。”手腕一翻,刃口对准自己:“外公,你不需要亲人,你只需要木偶。所以,你赐我一死吧。”

  高羽毛如梦方醒,怒气中夹着凄凉:“你也要离开我?我把你养了这么大,人人都说苏大小姐美丽善良,知书识礼,居然也是白眼狼?你私自和人离开,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盼着你回来。现在,你就是回来气我的?”
  苏未凉摇摇头,已无心置辩:“你还是不懂,算了。不必说了——”
  高羽毛截口打断:“要说,你说我不懂?好,你说我是害你,我说是为你好,既然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咱们就订一赌约。”招手叫山药蛋,“你来做公证人。”


  禅步城五十一年端午,城主高羽毛与孙女苏未凉立约:
  三月为期,苏未凉任何行动,高羽毛均不得干涉;但,苏未凉的任何起居日常用度,禅步城中各色人等均不得提供。
  期满之后,苏未凉活着返回禅步城,则高即可离任。反之,苏终其一生不得离开禅步城高府一步,并助高羽毛协理禅步城各色规章。
  立约人:高羽毛  苏未凉
  公证人:山药蛋

  三个月后,传说与人私奔的苏未凉回到禅步城,并带回一种巧夺天公的设置,名为“神眼”。安置于城内各处,据说高老爷可以在自家客厅内通过“神眼”,把全城巨细尽收眼底。



  山药蛋帖杀贝灵杏、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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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2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33【争精】【第二轮10区杀贴】双子座

  2012年12月20日23点30分。
  凄月莎影的晴朗夜空先后划过数道白色红色蓝色的划痕,其以弧线的轨迹缓速在西方聚集后,成为十来个闪烁的斑点在夜空中盘旋良久。突然,光斑爆长出耀眼的光芒向双子星云方向加速疾驰,眨眼间穿出大气层,消失在了视野之中。
  隔着阳台上的落地玻璃,有三双眼睛注视这发生的一切。准确的说,是一男一女,女子怀中抱着一个婴儿,吸吮着手指瞪着一双晶亮的大眼睛望着天空,不时又回过头望着妈妈,格格格的笑着。
  女子叫贝灵杏,一旁是她的丈夫许一刀,怀中是她刚出生的小儿子,小名贝贝。此时此刻,她本应该在那些飞离地球的飞船上,因为她是双子星云贝利星人在地球上的后裔。在地球上,像她一样有贝利星人基因的人共有2034人,此刻除了她,应该都在了正在穿越宇宙虫洞前往贝利星球的飞船之上。或许,也有人和她一样选择留在了地球。
  这一切,他的丈夫都不知道。
  她和所有地球人一般,读书,工作,结婚,直到去年六月的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
  二
  那天,她穿着宽松的白底蓝纹睡衣,下摆刚刚遮住膝盖半露着双腿,她坐在阳台的冰凉地板砖上仰望着被城市排放的烟气污染的不再透朗的星空,膝盖上摆放着一台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旁台几上的日历被翻在2011年6月9日。
  而昨晚老公许一刀在很晚才回来,浑身上下都是酒气,回到屋里就直挺挺的瘫倒在床上,帮他脱了鞋袜,他翻了个身就睡过去了,一个半小时候他再爬起来,在厕所里吐了一通,给他倒了一杯茶,酒气才退了一半下去。没办法,对于在生意场上的老公,贝灵杏早对这已经习惯了。
  “老公,你在那里。”贝灵杏起身漫不经心的拾起随意被扔在床上的手机。“哦,你不回家吃饭了。”“没关系,我一个人吃好了,少喝点酒,88。”
  贝灵杏其实刚刚吃过半块西瓜就弄得牙疼得吃不下了,这一部分原因是她自作自受,开始只是个小感冒被她拖啊拖拖,再加上前天生了点小气,然后就闹成了这儿炎那儿炎不得不去了医院。
  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她的心跳遽然加速了一下,血液中突然有一种奇怪的熟悉感觉,感觉那颗流星上有着家一般的味道。
  一个月过后,他找到了她。
  他叫李靖岩,自称是一名天体物理学家,个头略高,戴着一副眼镜。现在她才明白,为什么一开始她就被他吸引住了,觉得是那么的亲切。他俩在咖啡店一谈就谈了很晚,贝灵杏很奇怪对理科一窍不通的她怎么会听一个人讲那么多关于天体物理的言论,听他讲广袤的宇宙,美丽的星云,听他说地球上能观测到最远是120亿光年的星系,是通过设置在地球大气层之上的哈勃望远镜。
  然后他开车带着她去了城市郊区的天文台,在哪里,她第一次用肉眼,而不是在照片上看到了真正的星系。他熟练的操作着主镜和寻星镜,引导着她看见颜色火红像被中间撕裂开的一团气态圆盘,他告诉她,那个,就是双子座。
  他告诉她,哪里是他的家。而她当时以为,那是李靖岩那类理工书呆子才会突然冒出来的话。
  巧的是,她的星座正是双子座。
  当交往两人间间断断半年过后,李靖岩展示了他所谓的证据之后,她开始相信他的一些疯话了,她也他一样,是个外星人。不然,他就是个疯子,她自己也疯了。
  李靖岩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奇特的兵乓球大小的小球,看起来既不是金属也不是塑料,上面有着奇特的凹凹凸凸的图案,当李靖岩把小球平摊在掌心的时候,小球自己展开成了一个空心的圆环,然后开始发光,光线在环中心聚集成一个小光球,却带着一根光丝窜了出来,没等她反应过来,已经从她的眉心处窜进了她的身体。
  一股电流般的感觉在她的身体唤醒了她的一种能力,她不学自通的学会了一门外星语。其实她从未触过电,也不知道电流经过身体是不是这样的感觉。那一瞬间又像永远。
  他解释说,用地球上的科学来解释,是因为她身体内有一段“多余的”“被种植上去”的基因,而他手上的东西就是可以唤醒这段基因的仪器,这段基因包含的是他们星球上的语言。而这恰恰她是双子星系贝利星的后裔。
  或者说,她是外星人的后代。地球上,类似于她的贝利星后裔大概有二千人左右。
  三
  贝灵杏到医院拿化验单,发现自己怀孕了,顿时大脑一片空白,迷迷糊糊的开车回到家里,打老公的电话,没打通,关机,大概在开会吧,她想着歪倒在床上。小孩是自己的,身上也留着我的血,应该也算得上是外星人的后裔吧,等飞船来接我们,把他,或者她,带着一起走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她想着。
  至于老公,她也问过,是不能跟她一起走的。
  能否上飞船的判断标准,答案就是血液中是否有贝利星球的遗传基因,也就是那一段“多余”出来的语言基因。而老公身上是没有的,不过想想也算了,即使她留在了地球上,等到12月21日还不是陪着他一起死。而如果她走的话,小孩至少能够活下来,再组织个家庭,想到这里,她感觉有些心安理。
  然后,她就开始了胡思乱想起来。那个星球上的人大概长的也和人类一样,比如像李靖岩,就长的清清朗朗的,挺招人喜欢。反正不会是电影中所描述的三头六臂狰面獠牙,她自己就是个证据,自己不正是外星人的后代。而地球上的正常人类,据李靖岩说,只不过是外星人在多少万年前放置在地球上的试验品。
  按地球上的纪年方式,大概在6300万年前,也就是白垩纪结束,第三纪开始的时候,贝利星球上居民通过宇宙间的虫洞来到了地球,具体原因是因为贝利星球的寿命快到了它的尽头,是时候开始寻找新的居住环境。于是,他们找到了地球。
  而当时,地球正被恐龙占据,考虑到贝利星球居民的体型相对于恐龙过小的缘故,贝利星球的理事会决定使用一种特殊星际武器只讲地球上大型的生物灭绝,而不破坏地球上的其他生物和生态。然而,武器的使用还是产生了副效果,恐龙是灭绝了,然后地球的磁场被严重的扰乱产生了移动,地球从此进入了漫长的冰河世纪。
  直到60万年前,当地球上的气候再次平稳下来,贝利星球开始在地球上安置第一批试验品,即人类。
  把这一切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对于她一个文科身来说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李靖岩也当然花了一大番口舌才解释清楚。把李靖岩所说的“事实”总个小结,如果简单的在这里写出来,大家也就当个笑话看吧,没人信,我也没指望有人会信。
  李靖岩曾经给她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沉没的大西洲的故事,也即是亚特兰蒂斯。
  远古的大西洲那时已经掌握了先进的技术,能够掌握高纯度的提炼技术和无障碍物距离限制的通讯技术,远比现在的无线电技术先进的多,现在西方使用的字母也起源于大西洲,这一切都让贝利星的元老们感到满意,直到…
  直到亚特兰蒂斯人掌握了原子能技术,贝利星人感到恐惧了,鉴于上次大规模使用武器的副作用,这次他们谨慎多了,小范围的使用就让亚特兰蒂斯沉没在了海底。
  现在,历史在重演。贝利星人认为地球迟早会毁在地球人的手里,已经不受控制了,在一切太迟之前,他们决定将地球再次清洁一次。在此之前,他们首先要找回他们在地球上的后裔。因为飞船的事故,少数的贝利星人留在了地球上,融进了人类社会。
  一切,只能说是人类的咎由自取。
  四
  贝灵杏在老公许一刀的衬衣上发现了不是她的长头发和口红印,又联系到最近常常的晚回家,这年头,用脚指头想想就知道老公在外边遇到什么了。若是赶在往常,一点不顺心的小事依贝灵杏的脾气,不得闹个天翻地覆或者冷战到底算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现在,她连其他证据也懒得找了。
  都地球末日了,不,是人类末日了,还闹什么闹呢。
  而肚子里小孩的事,贝灵杏也在考虑是否要跟老公讲,等等再说吧,算算日期,等到小孩出世,说不定她已经在另一个星球上了,小孩连亲生父亲可能见不了面。她想有个男孩,一个清清秀秀的男孩,她结婚前就想很久了。
  贝灵杏终于还是跟老公许一刀吵了起来,最终结果是,分房睡。
  起因是她有一次回家早了。又是老套的剧情,老公趁老婆不在家把小三带回了家,老婆一天不小心回家早了,结果捉人在床。你瞎搞在外面搞呗,现在弄到了家里,又做的不周密,现在的男人玩小三越来越美技术含量了。完了,这次想不吵也不成了,不得清闲了,她想。
  结果是,架还是没有吵起来。
  贝灵杏发现自己完全失去了当年冷眉横对的气概。冷眼看着许一刀从卧室搬走了被褥到客厅去睡了后,然后彭的一声狠狠的关上了卧室门略微表示一下她的愤慨。
  到了第二天,贝灵杏还是忍不下这口气,冲着许一刀喊了句,“下次别带回家来。”,然后就上班去了。
  贝灵杏按约在天文馆里等李靖岩,这次他是来为中国境内的贝利星后裔做例行身体检查。一个半透明的半金属般的手镯套在了手腕上,贝灵星觉得手腕上微微一刺疼,往手腕上看去,没有任何血迹。
  “最近还好么。”李靖岩随意的问着。
  “恩,还好,那边的生活是怎样的。”
  “除了科技更先进一些,其他都差不多。”
  “成了家没。”
  “没。”
  检查很快就结束了,李靖岩说要把数据送到在美洲玛雅的地下基地分析,下周才能得出数据出来。二人有一句每一句的聊着,那天,贝灵杏很晚才回去。
  等她回到了家里,发现许一刀竟然亲自下厨做好了晚饭,他坐在那里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几乎要让贝灵杏原谅他了。很久,二人没有在一起好好的吃个像样的晚饭了。结婚刚开始的时候还甜甜蜜蜜,待热情过去,不知道是她自己,还是他,慢慢的开始晚回家了,慢慢的,大家也都这样习惯了。
  二人默默着吃着饭,许一刀不时地给她夹些菜,问一声“好吃不?”
  “恩。”贝灵杏答应着,吃得很慢。
  “以后我会经常做给你吃的。”
  “恩,好的,我,我怀孕了。”
  许一刀从座位了跳了下来,楞了一会,这才反应过来把贝灵杏紧紧的搂在怀里。
  “你知道我为什么带那个叫咸菜女人回家么?”热情褪去后,许一刀问着。
  “为什么。”
  “因为你开始对我变冷淡了,我害怕。”
  五
  李靖岩带来了检验结果,同样显示,她的确怀孕了。然而,贝灵杏却带来了她最后的决定,她将继续留在地球。
  贴杀咸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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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争精】【第二轮10区杀帖】抬头看烟花灿烂
   抬头看烟花灿烂

   【一】
   “哥,我怕……”任我怎么哄,晓凡就是紧紧牵着我的袖子,死也不肯撒手。我急得百爪挠心,可还是装得心平气和地把他领到墙边,道:“在这等,数到一百我就回来。”
   “真的?你不会又是骗我吧?”晓凡的眼睛直愣愣望着前方,语气还是疑惑的。
   “萧晓凡!你到底有完没完?!”我实在忍不住,提高了嗓门冲他咆哮,引得集市上的人都往这边看来。不料这一吼,倒让这罗嗦胆怯的小子吓得不敢吭声,他涨红了脸,双手摸着墙,慢慢缩到了角落里。
   “哼!没用的东西……”我心里恨恨骂着,一闪身,挤进了喧闹的人群。
  
   翻过三道山梁,天擦黑的时候我才回到家。一路上再不用处处留神脚下,也不用被晓凡缠着问这问那,我自个儿一个人,想停就停,想跑就跑,逮蚂蚱扑蝴蝶,不知道有多得意!哼着小曲推开柴门,一甩草鞋,我就飞扑到了床上。
   “真舒坦呐!”我大笑着在床上打滚。
   “晓凡呢?”后窗忽然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妈呀!”我惊得毫毛直竖,陡然从床上坐起,隔着窗战战兢兢道,“爹?!你怎么回来了?!:”
   窗户一开,爹的脸在夜里显得很可怕,他瞪着眼,咳嗽得更厉害了:“我问你,你弟弟哪去了?!”
   那个夜晚,我被爹用药镰子赶出了家门,跌跌撞撞爬下山,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小镇。集市早已散去,街上一个行人都没了,只有晓凡一个人待在那个肮脏的角落,闭着眼,靠着墙,好像睡着了一样。我刚在他面前蹲下身子,他却一下子伸出手触到我的脸,笑嘻嘻道:“哥,我已经数到几百次一百了!”
  
   “再敢把晓凡丢下,小心你的腿!”
   好不容易把他背回家,还没喝口水,就被爹一巴掌扇红了脸。我捂着脸忍气吞声站在黑暗中,晓凡怔了怔,摸到我身边,道:“被打了?”
   “滚开!”我满腔委屈喷发而出,不顾爹就在外面,对他破口大骂,“凭什么从小到大,脏活苦活都是我做,还捞不到半句好话?我做牛做马,你就像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一样,成天享福!我难道是捡来的野种?!还是欠了你什么?!”
   晓凡被我突如其来的爆发吓得后退了一步,撞在床脚。“吱呀”一声,屋门开了,爹铁青着脸走了进来。我拼命忍着眼泪,倔强地抬头狠狠盯着他,准备让他揍个痛快。
   “萧哲,出来!”爹没有动手,只是抛下这一句,便脚步蹒跚地走了出去。
  
   从屋后竹林出来的时候,一缕阳光穿透云层,亮得让我睁不开眼。晓凡却坐在屋前的药草园圃里,直愣愣地望向天空。
   隔着溪流,几个脏兮兮的娃娃朝他扔着石子儿,拍手笑道:“喂,瞎子,你在看什么呀?” “明明生来就看不见,还老说天上有彩虹有烟花,哈哈!”
   “滚!没长毛的小子也敢到萧大爷门口撒野?!”我飞奔过去,一把将晓凡拉到身后,卷起衣袖,冲他们挥着拳。
   “呀,手上那是什么?!”一个胖小子瞪着我手腕叫道。
   我哼了一声,故意亮出那狰狞的蝎子刺青,抓起地上的镰刀就狠狠朝他们扔去。
   镰刀重重砸在溪流里,溅起漫空水花,野娃儿们叫着一哄而散。胖小子边跑边回头骂道:“以为有个刺青就是老大了?也不看看自己的模样,跟个丫头似的!”

   【二】
   爹是那年秋天死的,没想到一直给别人治病的他,竟会去得这么快。他死的时候,我不在家,等我背着满筐草药回来的时候,晓凡呆呆地跪在床前,像傻了一样。
   爹的坟就在那片看不到尽头的竹林里,夜里有风呜呜咽咽,我坐在床头,拉着晓凡的手,道:“怕不?”
   沉默了好几天的他只是摇了摇头。
   “从今往后,你就跟着我了。”我一拍他的肩,大咧咧道。
   他低着头,终于开口道:“我们是兄弟吗?”
   我愣了一下,板着脸道:“你什么意思?难道也觉得我是被爹捡来的?”
   他慢慢抬起头,看似清澈的眼睛却始终呆滞。“哥,你会一直陪着我吧?”他小心翼翼地道。
   “会。”我不忍看他的眼睛,侧过了脸。
  
   爹活着的时候,只教我怎么才能跑得飞快,说这样可以方便我爬山采药,而搭脉、刺穴这类本事,则都教给了晓凡。此后的几年里,无论刮风下雨,我都牵着他一起去山里。渴了的时候,小草儿就会把她带着的山泉水分给我们一大半。为了看护种植的药草,她时常一个人住在山谷中的竹楼里。其实我也不知道爹是从哪里把她抱回来的,当时尚在襁褓中的她奄奄一息,直到现在都瘦弱得像一株无依无靠的小草……
   又是一年除夕,旁人都早早收拾好了一切,归拢到屋里喝酒谈天。然而采药晚归的我却正拉着晓凡的手,走在崎岖且积雪的山路上。前方迷迷茫茫,辨不清方向,小草儿费力地紧跟在我身后,举着纸伞想为我们遮挡,自己却被吹得摇摇晃晃。
   “你都快被吹跑了!小心脚下……”我话音才落,就听“哎呀”一声,小草儿的纸伞被大风吹下山坳,她急忙想追,却重重摔在了地上。
   “萧哲,你这个乌鸦嘴!”她呆呆地看着流血的掌心,忽然就哭了起来,“人家都在家里暖暖待着过年,就是因为你想多挣钱,害得我们现在还回不去!”
   我满心委屈,正想说点辩解的话,晓凡却试探着伸出手,摸到她肩头,道:“草儿,要是摔得重了,就让我来扶你。不然的话,难道在这坐上一夜?等到天亮,你就成了雪人了。”
   小草儿抿了抿唇,道:“我可不是那种撒娇不走的人!”
   “正是正是。”晓凡微笑道,“谁能比我们的小草儿更懂事呢?”
   小草儿破涕为笑,拍拍身上积雪,站了起来,可还是故意不看我一眼。
   ——同样是爹带大的,怎么晓凡就比我会说话得多呢?我真的有点沮丧。
   “有,有死人!”小草儿却忽然指着山坳战战兢兢地喊道。
  
   山坳里那流着血的男人几乎被积雪覆盖,幸亏他那华美的衣装在焰火映照下闪着光芒。我蹲下身子,好奇地想要摸一摸他腰间的佩剑,小草儿却顿足急道:“还愣着干嘛?救人啊!”
   我们花了好大力气才把他背回小草儿的竹楼,晓凡说他腰间中刀,加之风雪侵袭,故此才会昏倒在山坳里。从此之后,我和小草儿玩闹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只有当我带着晓凡前去疗伤的时候,才能见到她。她来回奔忙,瘦了一大圈儿,可是却精神十足。
   “你这丫头,天生劳碌命吧!”我看着她跪在地上生火煎药,不禁叹道。
   “不能见死不救啊!爹活着的时候怎么教你的?!”她头也不回道。
   我撇着嘴,指着正以银针为那男子刺穴的晓凡道:“我可没兴趣研究这些,他会,就行了。”
   “轻声!”晓凡压低声音说了一句,就在此时,那昏迷已久的男子忽然手指微微一颤!我和小草儿紧张得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公主……”男子喃喃道。

   【三】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叫司马长天的男人,因为他非但不肯教我武功,连江湖上的好玩儿事都不告诉我。“你们这些山里娃子,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好。”他斜睨着我道。
   我最看不得这种故作高深的人,反正他的伤势已经好转,所以我干脆不再前去。倒是小草儿,还是忙前忙后地为他换药熬汤,脸上还带着笑。我警告晓凡,那个男人来历不明,虽说长的一脸正气,说不准是什么江洋大盗,千万不要接近。晓凡却淡淡道,他早就听小草儿说了,司马长天是被尹风后的人伏击,杀出重围后才到了这里。
   “你怎么会知道尹风后?”我惊道。
   他用力捣着药末,道:“江湖上最厉害的女人,谁会没听说过?”
   我看了他一眼,闷闷地坐在门槛上,忽然觉得无论是他还是小草儿,好像都比我懂得多。
  
   我偷偷站在茅屋外,屋里头,小草儿托着腮,正听司马长天说江湖上的事。
   “十六年前,岩流传人胭脂王以蛊毒祸害武林,凡是不愿听命于他的人,都被金蚕蛊侵蚀了脑髓,成为半疯半傻的杀人工具。幸有江南儒侠高羽毛率十二女徒与之周旋,窥破胭脂王致命弱点,趁他闭关之时引群雄围攻。原以为可将他一举击败,不料那十二女徒之首的尹风儿,竟然早已与胭脂王暗生情愫,在最后关头背叛正道,放走了重伤的胭脂王。”司马长天说到此,一脸怒色,仿佛当年功亏一篑的战役就在眼前一般。
   小草儿也跟着生气道:“这尹风儿,真是不知好歹,怎会喜欢上那样一个恶魔?!她后来是不是被杀了?”
   司马长天冷笑道:“你难道忘记了我是被谁所伤?”
   “尹风后?”小草儿吃吃道,“难道……她就是尹风儿?”
   “正是。”司马长天淡淡道,“胭脂王下落不明,众人本要杀了尹风儿,却在那时发现她竟已经怀了身孕……高羽毛怜悯心重,便将她交好友神医看管,想等她生下孩子之后,再进行惩戒。不料尹风儿这女人果然非比寻常,才生下孩子,就连夜逃窜,连自己刚出生的孩子都不要了。从此之后她也销声匿迹,谁想眼下她又召集胭脂王的南疆旧部,卷土而来,名为风后。”
   “那,那高羽毛还能制得住她吗?”小草儿担忧道。
   司马长天道:“他早已去世,如今能与风后抗衡的,这偌大江湖,便只有另一个奇女子——凤凰公主。”
   小草儿呆了呆,怅然道:“原来,你昏迷时候一直叫着的公主,就是她。”
   司马长天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忽而回头朝窗外道:“故事听够了,你也该进来了吧?”
   我正心情起伏,被他这一句惊得手足无措,强自打起精神推开门,随口道:“草儿,你种的药草好像不行了,晓凡让我来找你。”
   小草儿脸色一变,飞奔而去。
  
   “我发誓,我那天只是扯谎罢了!”我抱着头,委屈地到处躲避小草儿的拳头。小草儿气冲冲捶着我,骂道:“你除了胡说八道,还会点什么?”
   我低下头,看着满地枯萎的药草,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小草儿噙着泪扶起即将死掉的药草,才一松手,那叶子便软软地垂了下去。
   “我这些日子一直在照顾司马大哥,你难道就不能帮我看着点吗?!”她怒道。
   我不禁道:“你现在满心只有那司马大哥,还管药草做什么?!”说罢,重重一扔手中木桶,头也不回地走了。
   次日一早,晓凡敲开我的房门。“司马走了。”他略带失落地道,身后站着双眼红肿的小草儿,手里捏着一封信。

   【四】
   镇上的教书先生告诉我们,司马长天留下的信上没有说自己到哪里去了,只是说自己伤势已好,再留在村子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多谢我们的照顾云云。
   “看吧,不过是些客套话,其实就是脚底抹油,跑了!”我拿眼睛瞟着小草儿,道,“看来我们的江湖生涯,就算是结束了!”
   小草儿定定地看着那封信,好像突然识字了一样,许久才抬起红肿的眼,坚定道:“我要去找他!”
  我大吃一惊道:“你疯了?江湖那么大,上哪里找去?”
   小草儿紧紧握着信,道:“江湖那么大,总有我容身的地方!”说罢,顾自离开。
   “傻瓜,那江湖,也是你一个人能闯荡的地方?”我一跺脚,拉着晓凡追上了她。
  
   我原本以为司马长天既然是个人物,找起来应该不难。没想到,谁都不清楚他的下落,人们只知道他在为凤凰公主效命。传说中,凤凰公主所住之处唤作小镜湖,那里山清水秀、秋桐繁密,犹如仙境。可是,谁都不知究竟在何处。
   我被自己的豪言壮语所累,带着小草儿和晓凡四处奔波。为了要挤进江湖,我曾想要拜师学艺,可是当那些看门的弟子看到我身后还拖着两个,尤其是当他们发现其中一个还是瞎子时,脸色就更难看了。“乡巴佬,你当本门是什么地方啊?难道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学武的吗?滚滚滚!”于是我被重重推到门外,倒霉的时候,甚至还会被踢上几脚。不过我始终都很敏捷,即使他们踢得再狠,我也会挡在晓凡前面,不让他受伤。
   为了活命,我独自趟过武馆,混过赌场,进过镖局。混在道上的日子,我藏起了腕上刺青,采药的本事也派不上用场,唯一有用的倒是我飞快的奔跑。“小子,你这轻功好像不赖啊?哪里学的?”镖师许一刀是唯一肯收留我们三个的人,也是第一个夸我的人。
   “这就是轻功?”我愕然道,“从小我爹就用棍子赶我,逼我爬山涉水的。”
   许一刀似乎很失望,扛着他那把大刀摇摇晃晃地走了。三天后,镖局接到一单生意——护送一辆马车,以及车里的一个病人。那人的病大概真的很严重,至少自从上路后,我一次都没见他出来过。只有晓凡,因为镖局里的人都知道他会治病,便让他单独进了马车。他在车内待了很久,出来后什么也没说。
   “到底是什么人?”我趁四下无人,把他拉到林子里。
   他却道:“我又看不见,怎么知道是什么人?”
   “你!”我恼道,“难道你没问问他病情?是男是女总该听的出吧?”
   “没问。”他倔强地回了一句。我飞起一脚,轻轻踢在他腿上,却在此时,听得林外一声唿哨,但见一道道黑影自山崖上急速滑下,直奔那停在道边的马车。我怔了一怔,马上意识到这次是真的遇到江湖劫镖的了。“在这别出来!”我低声说了一句,抄起腰间佩刀便冲了出去。
  
   刀光晃眼,剑影翻飞,镖师们迎上那伙伏击的黑衣人,打了好一场酣战!看着他们那凌厉的招式,我不禁诧异道,平日里练武的时候,怎都没那么好的身手?眼下一个个都似脱胎换骨一般。
   正心生疑惑,却听得隆隆声响,自道边高崖上竟滚下一块巨石,直撞向那辆马车。“小心!”我大喊一声,飞奔过去,一刀劈开竹帘,正待探身去救,却有一物自车内急速射出。“接着!”里面的人低声道,我下意识将那物件一握,又听得一声轻叱:“别让任何人追上!”话音未落,车内白练一震,将我推出车外。就在此时,那马车被巨石撞得粉碎,黑衣人身形暴起,挥刀奔我而来。我顾不上别的,将那物件紧握手中,双足点地,纵身跃上高崖,在峭壁间翻腾挪移,拼命朝着前方掠去。
   风声凛冽,我的衣袂飞卷凌乱,数不清的白羽长箭自身侧穿过,一支支插入岩缝。眼前高崖已断,前方山岩遥遥相对。我紧咬着牙,迎着扑面而来的寒风,纵身跃起——
   “小子,不要命了?”笑语盈盈,半空中白练飞舞,轻轻一旋,就缠在我的腰间,我只觉一股绵力自后而来,还不及回头,便已被稳稳拉回。
   白练簌簌,映着一个雪娃娃般的女孩儿,轻灵灵立于山顶。
   “交给你的东西呢?”她一伸手,微笑着看我。
   我猛地一省,急忙高举起那物件,结结巴巴道:“在,在!”
   她走上前,离我仅有几寸的距离,微微歪着头,道:“没想到,你这看上去弱不禁风的少年,倒有一身好轻功。”
   面对着她,我竟不禁自感卑微,只得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又破又脏的鞋尖。
  
   【五】
   雪娃娃似的女孩儿唤作潋霜。那一刻,我站在高崖之上,一身狼狈,她却白裙翩翩宛若神祗。
   她指着我手中的物件,道:“认识这个么?”我这才回神,定睛一看,发现那其实那只是一枚焰火弹,与众不同的是,那上面以金色粉末绘着一只展翅起舞的凤凰。
   她一扬长袖,认真地道:“萧哲,你可愿意追随凤凰公主?”
   “凤凰公主?!你是说,我可以见到她了?!”我脱口而出,又惊又喜。
   我几乎是飞一般的奔下高崖的,此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终于依靠自己的能力帮草儿完成她的心愿了!
  
   “萧哲,你真厉害!”镖局后的山坡上,小草儿抱着我,又亲又跳。我尴尬地推她,低声道:“晓凡在边上。”
   “那有什么要紧,反正你……”小草儿说了一半,忽听远处云层间传来隆隆响声,抬头望去,阴霾的夜幕中陡然一亮,竟有万千道焰火竞相绽放,霎时间柳绿桃红、莺飞草长,寒冬的夜空绘遍了漫天春色。
   她痴痴望着这绮丽的天幕,右手揽住我的腰,左手拉着晓凡,笑盈盈道:“原来,烟花那么美!”
   “烟花是什么样的?”晓凡静静听着那声声回响,迎风而立,青衫历历。
   小草儿闻言一怔。我转过头,望着他在烟火映照下的清俊脸庞,道:“美得就像,一场梦。”
   小镜湖位于北方群山之间,水面青莲朵朵,风过时涟漪若繁星。凤凰公主常年幽居竹林,我只是在初次拜见的时候看到过她的身影。与我想象的不同,她并非珠翠环身,而是裙如黛云,凤眼凝愁。潋霜如春风般向我们介绍着各个人物,这身量瘦小的女子是厨娘咸菜,那手不释卷的少女是岭南词客端木佾,还有愣愣憨憨的壮汉是大寨使者山药蛋……
   “别看他们其貌不扬,其实都是隐藏不露的高手。”潋霜附在我耳边悄悄道。
   “这些人聚集在此,都是因为凤凰公主?”我问道。
   潋霜正色道:“尹风后蛰居南疆多年,近日却出现在江湖中,想必是报仇雪恨而来。公主已派人前去联络大寨,正准备与那风后一决高下。”
   我正在思索,却听小草儿急冲冲跑来,道:“为什么我找不到司马?”
   “司马长天?”潋霜看了看她,道,“他已奉命赶往大寨,恐怕要一月之后才能带兵赶回。”
  
   我们就这样留在了小镜湖,在这里,我听到了许多江湖上的事。那些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画卷,在我眼前一一展开。我时常坐在众人身后,看他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眉飞色舞间便又是一场恶战,遍地尸首。无聊的时候,我会踏着湖面莲叶斜身疾掠,水波荡漾,夕阳如血,映我衣袂点点。而晓凡则会在潋霜的指点下听风辨音,衣袖轻扬,银针如飞星般自指尖射出。
   “哥,潋霜的声音真好听。”晓凡曾经悄悄地对我说。
   我怔了怔,道:“是啊……比我好听。”
   他笑了,道:“你又不是女的,怎么能跟她比?”
   我气急,一推他道:“死小子,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没有……”他扶着翠竹,微微低下了头,神情有些黯然。
   小草儿自林外走来,看我们两个静静站着,不禁叹道:“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到底怎么才算是江湖人生呢?”
   “江湖生涯,不应该是血雨腥风的吗?”我也不知道真正的答案,于是大家都沉默。
   “见到司马之后,我们还是回山吧……”许久,晓凡带着心事道。
   “为什么?”小草儿失望道,“你不想轰轰烈烈吗?”
   “采药的生活,不是更适合我们吗?”晓凡笑了笑,可是这笑容,怎么看都有点勉强。
  
   一个月后,司马长天并未带回人马,大寨悍妞贝灵杏跌跌撞撞地冲入竹林,打破了这片宁静。
   “我们选的秘密路径,不知为何被风后发现了……”她挣扎着说出一句,便颓然而倒。
   小镜湖畔,马鸣萧萧。我在骑队间穿梭,好不容易才抓出了小草儿,怒道:“你以为自己去了就可以救下司马吗?你会什么?!”
   她涨红了脸,道:“你轻功好,晓凡能救人,我什么都不会,你满意了吧?”
   “既然知道这样,去了不是送死是什么?”我斥责道。
   她却狠狠甩开我的手,大声道:“送死也去!”
   “啪”!我恨铁不成钢,扬手甩了她一耳光。她的脸上红肿了起来,却出人意料地没有哭,只是像看一个陌生人那样盯着我。
   潋霜走来,交给小草儿一枚绘着凤凰的焰火弹,道:“我们需要一个看起来不像江湖人的帮手,为大家刺探情报。”
   我的心一沉,小草儿站在潋霜身边,执拗而又骄傲地抬着头,就像是一个大英雄。

   【六】
   西风凄紧,夜月将沉。厮杀声不绝于耳,我奋力在乱战中冲出一条血路,将小草儿抱在怀里。她的身上扎着十多根利箭,血沿着低垂的手不住流下,染红了草地。
   “他们……被困在碧磷阵了……”她挣扎着抬头,手里死死抓着那枚焰火弹,“就差一步,我就可以……通知到司马了。”
   晓凡跪倒在地,想要紧按住她的伤处,可是,她身上中的箭,有那么多。
   “萧哲,对不起……”她奋力将沾满血迹的焰火弹塞到我掌心,大口大口地吐血。
   我紧握着她的手,眼睁睁看她合上了眼。深深吸气,起身,一震钢刀,刀锋在月光下明亮似雪。
  
   毒蛇在荒草间肆意蔓延,我看见司马长天背脊中箭,已被蛇群逼至湍急的河流尽头。“给我活着!”我杀红了眼,嘶声向他咆哮。一箭射来,正中我肩头,我咬牙掠起,飞身想去抓住司马长天的手臂。却听一声尖啸,那在水边蠕动的蛇群突然发狂一般涌动,霎时间直窜上我双足,张口便咬。
   “啊——”我失声惨叫,再也无力跃起。“哥!”伴随着如雷的水流声,我似乎听见晓凡那焦急的呼唤。可是我,只觉身体在不断下堕。恍惚中,有人走到我跟前,我竭力拄着刀想要站起,却被那人一把扣住手腕,撩起衣袖。
   “血影蝎?!你是胭脂王的什么人?!”那人惊讶道,我却已经迷迷糊糊,说不出话来……
   醒来的时候,一夜将尽。四下里是茫茫的静,只有一个黑衣女人背对我站在河边。见我醒转,她幽幽回身,红颜白发,一双眸子似千年深潭。
   “我曾见萧神医有一女儿,今日死在乱箭之下的丫头,便是她吧?”她望着我道。
   我浑身发冷,迟疑道:“你是?”
   她久久注视于我,道:“你腕上的蝎子,是我在逃离的那一夜含泪刺下。若不是如此,或许这辈子你我再也无法相认。”她顿了顿,一字字道,“你是我尹风儿的孩子,你的父亲,就是南疆胭脂王。”
  
   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才能表达自己的心情,或许,自从我被刺上那蝎子的时候起,就注定了今日这一切的发生。我,萧哲,由一个山里的孩子闯进了江湖,成了凤凰公主的手下,又成了胭脂王的儿子?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我想告诉自己赶快从噩梦中醒来,可是,一切都是真的。我被带回南疆,众人前呼后拥,甚至还有美貌侍女围拢来要给我梳洗换衣。
   “走开!”我冲她们大声呵斥,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屋内是黑茫茫的寂静,我紧紧抓着华贵的衣衫,慢慢蹲下身子,在黑暗中无声地哭泣。
   许久之后,我推开房门,换上了簇新长袍的我,一步步走向圣坛。那里,有我的母亲端坐于华光之下。
   “少主,少主!”耳边充斥着恭维的呼唤,我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悲喜。
  
   母亲的身体很差,她甚至都无法看清我的样貌,可是好强的她时常会端详着我,然后说,你让我想起了他……她会剧烈地咳嗽,可是她始终拒绝我的建议,不肯让晓凡这个萧神医的亲传弟子为她治疗。那一夜,凤凰公主的队伍死伤惨重。司马长天死在蛇阵之中,幸而潋霜带着端木佾等人杀出重围。可是母亲的手下说,有一个失明的少年拒绝了救援,独自坐在河边,不知道在等着谁。
   他是晓凡。他被带到我面前,众人强按着他的肩,让他跪下。彼时,我已经换了身份,坐在圣坛之上。我向母亲恳求,留他一命,毕竟,我们曾经是兄弟。
   我把小草儿和司马长天的衣冠安葬在一起的时候,叫来了晓凡。他默默跪在坟前,青衫轻舞,身形憔悴。
   “我会求母亲放你走。”我低声道。
   他的眼睛直直望着前方,脸上浮现一丝笑容,语气却是嘲讽:“是吗?少主还有这样的怜悯心?”
   我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道:“你不再叫我哥了?”
   他慢慢起身,没有回答。我低着头,走向了荒凉的小路,他却忽然在身后道:“为什么你要选择做胭脂王和风后的儿子?”
   我自嘲似的笑了笑,道:“你觉得我可以有别的选择吗?”

   【七】
    母亲是个很固执的人,她甚至不愿放走晓凡这个与她无冤无仇的少年。我告诉她,神医的女儿已死,晓凡只不过是被收养的孤儿,与当年的事情一点关系也没有。可是她却说,因为这个瞎子,你从小吃遍苦头,难道要放他逍遥自在?
   我愕然道:“母亲为什么连这些都知道?”
   她躺在竹塌上道:“我回到南疆后立即派人前去找你,谁知那神医竟带着你,消失于江湖中。自此以后,有哪一夜,我不是在痛苦煎熬中度过?所幸那天在乱战中有人发现你腕上刺青,回报于我。我立即让心腹弟子查探你的来历,故此,你自小到大的事情,我都已知晓。”
   我呆了一会儿,无奈道:“我和晓凡情同兄弟,不忍见他久被羁押……”
   “神医使你我母子分离,所有和他有关的人都不得善果!”她咬牙道,“哲儿,你不要太过仁慈!”
   时光在飞逝,她的病情日渐严重,无数次的劝说都无济于事。那夜,月影如纱,我正在胭脂故殿外徘徊,有人匆匆而来,我拦住他,道:“风后已经休息,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
   那人焦急道:“禀少主,凤凰公主的人马来势汹汹,正朝本宫包抄。”
   我心中一惊,却听得母亲在屋内吃力道:“休要惊慌,大殿外方圆数里,尽是你父亲留下的阵法。那些贱(河蟹)人若敢踏足,定会死无全尸。”
   “既有此法,母亲可早点安歇了。”我低声行礼,挥退了属下。
  
   南疆之地的冬夜略带寒意。是夜,趁护卫不备,我抓着晓凡的手,飞身掠上屋脊,然后狂奔而去。湍急的河流横在眼前,我正要解开小船的缆绳,他却后退一步,厉声道:“你究竟要做什么?”
   “附近布满阵法,凤凰公主的人马若再继续前进,就要全部覆没了!”我恼道,“再不赶去通知,莫非要眼看她们死在面前?”
   他冷笑不止,道:“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难道你以为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在凤凰公主手下厮混的小子?”
   我寒白了脸,从怀中取出卷轴,道:“萧晓凡!即便我是胭脂王的儿子,难道就不能顾念旧情?我冒死从风后房中偷出布阵图,难道都是假的?”
  他闻言一怔,此时朔风呼啸,隐隐传来沉重的钟声。那钟声自胭脂故殿传来,在群山中来回震荡,苍凉如泣,宛若挽歌。我心内一惊,拉住晓凡便要往船上跃去。不料晓凡猛然间挣脱我的手,返身便循声踉跄而去。
   我飞身上岸,探手一擒他肩头,急道:“那是我们来的方向,你想往哪走?!”
   “这是丧钟之音!你难道听不出来?!”他怒道。
   我用力抓着他的衣袖道:“是!胭脂故殿里死了人,你难道非要去弄个明白?!”
   “万一是风后呢?!”他挣扎道。
   我脱口叱道:“那与你又有什么关系?”
   “她是我的母亲!为什么说与我没有关系?!”他拼命推开我,含着泪大声道,跌跌撞撞地朝钟声传来的方向奔去。
   “嗖!”
   一道弧光自暗处射出,挟着幽蓝之色直刺晓凡后心。“闪开!”我嘶声叫着,用尽全力飞掠而起,一掌将他推倒于树后!与此同时,对岸一道白练急速卷来,紧紧缠住我的双足,瞬间便要将我拖向激流之中。
   “晓凡!”我情急之下,叫着他的名字。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忽然爬起,伸手间,牢牢抓住我的肩。
   白练一收,月华下,有雪衣少女涉水而至。明眸善睐,笑靥如画。
   “潋霜?”我倚在晓凡肩头,万般惊愕。潋霜却并未接话,碎步走至我跟前,一探身便从我手中夺去布阵图,擒在手中道:“萧哲,你背叛风后,该当何罪?”
   “你说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喘道,“你不是凤凰公主的侍女么?”
   她黛眉一扬,冷冷道:“亏你还在风后身边待了那么久,难道不知道她早已将心腹弟子派入江湖各大门派?”
   我寒声道:“原来,原来你就是奸细,难怪凤凰公主的行动,都被风后掌握!”
   潋霜哼了一声,白练在她指尖飞旋,忽如毒蛇般缠向我的咽喉。我无力闪避,晓凡却听风辨位,猛然抬臂护在我身前,白练紧紧缠在他手腕上,勒出道道血痕。
   “你既已听到我的身份,为何还要杀我?”他咬牙道。
   潋霜紧扣白练,一步步向我们迫近,压低声音道:“萧哲本是冒名顶替,死有余辜。至于你……”
   “他才是真正的风后之子!你不能杀他!”我嘶声道。
   潋霜盯着晓凡,一字一字道:“正因为他是风后之子,才不能留在世上。若他活着,我还有什么出头之日?”说罢,五指成爪,直刺晓凡咽喉。
   “不!”我噙着泪绝望地大喊。
   忽而一蓬银芒自晓凡指间飞出,黑暗中,数缕鲜血如红线般从潋霜咽喉喷射而出,直冲半空。

   【尾声】
   深夜,薄薄的轻雾浮起了。流水潺潺,我躺在晓凡的怀里,孤舟在水上漫无目的地漂流。
   我才一醒转,他便握着我的手腕,低声道:“别动。带你去解毒。”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那一扑,替晓凡挡住了潋霜射来的毒针,如今下半身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
   “好像飘在云里一样……”我故作欢笑道。
   “为什么要顶替我?你怎么会是贪图名利的人?”他怔怔道。
   我悠悠道:“还记得那一年,我把你丢在集市上,回来挨了打吗?”他慢慢点了点头,我望着流水,道:“那夜,爹把我叫出去,告诉我,你不是我的弟弟,而是南疆胭脂王的儿子,张晓凡。爹一直担心你与风后重逢,一定会痛恨我们,甚至性情大变。所以他嘱咐我,千万不能让你知晓自己的身世。他一生只做错了一件事,当年,你的母亲抛下你离开之后,高羽毛等人要将你斩草除根。爹不想看着你就这样被杀,所以就……”
   “所以就毒瞎了我的眼睛,以此作为代价,向他们保证说,永远不会让我涉足江湖,手染血腥。”他忽然涩声道。
   我身子一震,惊愕道:“你,你怎么会知道?!”
   他微微侧过脸,脸上似乎有泪,哑声道:“爹临死之前,神智模糊,竟然把我当成你,说了很多话……”
   我嘴唇发抖,许久才道:“原来……原来你早就知道……那你为什么一直不说出自己的身份?”
   “如果可以,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用轻不可闻的声音道,“包括,我自己。”
   ……
   夜幕沉沉,我吃力地掏出小草儿临死前交给我的焰火弹,咳道:“点燃了这个,或许就有人来接应了吧?”
   他默默为我拉开引线,举着那枚流光溢彩的焰火弹。等了许久,才迟疑道:“哥,焰火亮了吗?”
   我呆呆地望着漆黑寂寞的天空,道:“亮了,很美。”
   他抬起头,似乎想与我望着同一个方向。四下寂静,唯有风声掠过水面。
   “为什么我听不到烟花的声音呢?”他失落地道。
   “或许是,风声太大了吧。”我轻轻地道,想要拭去他的泪水,手却已经麻木。
   他好像还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迎着夜风,一如当年那样小心翼翼地问我:“哥,你会一直陪着我吧?”
   “会。”我闭上双眼,努力笑了笑,说出最后一个字。
   恍惚间,似乎飘回那一年月下,我跪在爹面前许下诺言:
   ——哪怕一辈子不出嫁,也要永远保护他。
  
   贴杀 咸菜
  
   杀手的话:1、如果读者对本文主角性别有疑义,请参考春哥、著姐的传说。
   2、如果读者觉得文中还有旧事未交待完毕,请祝福我能在第三轮写前传。
   3、本文、本插曲、本配图谨献给所有群杀参与者,特别献给某某评委(请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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