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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杀] 【羽灵请进】第一轮评委任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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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6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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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所评文章的编号(就是标题最前面的数字)
请在8日晚前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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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13【争精】【第一轮13区杀贴】活着

活着


    这个世界有两种人,一种是现实生活中的,一种则是属于地下的江湖,譬如咸菜。


    对于咸菜来说,她每天只需要远远地看上一眼凤凰公主便已足够。凤凰公主的真名是什么她并不知道,她也不在乎,如同这座大宅院里其他人都只喊她咸菜一样。她很敬重公主,因为在那个江湖里,公主做过很多大快人心的事情。咸菜每天的工作便是为凤凰公主烹制各种各样的美食。她有一手好厨艺,这在当今社会的女孩子当中是很难得的。


    在这里待的时间久了,咸菜觉得自己快忘了那些江湖中的事情。每天早上起床买菜,然后做饭,日复一日,心中也逐渐忘记了曾经的热血和向往,一切归于平静。直到那个夏初的清晨,当管家领着燕子来到自己面前的时候,看着那双略显稚嫩但是无比灵动的大眼睛,女人的直觉告诉她,以后也许会发生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


    燕子来自一个比较偏远的山区,这是她第一次进城。和那些为了生计而来到大城市拼搏的年轻人一样,她的衣着很土气,脸上有着胆怯的神情。咸菜善意地冲她微笑,然后将她带到自己的房间,指着另外那张空置很久的小床说道:“以后你就睡在这里吧,我们就是室友了。我叫咸菜,欢迎你。”


    燕子点点头,并没有露出太多的喜悦,似乎并不善于客套。


    燕子的工作是负责打扫宅院里的大部分房间,包吃包住一个月一千二百块钱。在这个城市里来说这不算高工资,但是燕子已经很满意。除了添置一些生活必需品外,她还可以每个月往家里汇上八百块钱,这已经足够家里的生计和弟弟上学所需要的开支,所以她也格外珍惜这份工作,勤恳的态度也让管家很满意。


    相处的久了,燕子也会在晚上休息的时候跟咸菜讲一些她老家的事情。从她那平淡的语气中,咸菜能够感觉到这个女孩子其实并不甘于寂寞,尤其是来到大城市之后。从那样一个穷乡僻壤来到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想要坚守那份单纯,无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然而这并不让咸菜感到奇怪,人的心境总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改变,真正让她对燕子有些好奇的是在一个盛夏的深夜。


    那天晚上,咸菜半夜的时候忽然醒来,然后便很难再入睡。不经意间借着淡淡的月光一看,她发现燕子并不在床上。一开始她还以为这女孩是去起夜,然而过了大概半个多小时也没见人回来。咸菜悄悄起身披上衣服,离开房间刚刚走到走廊一侧,便看到燕子在柔和的月光下练拳。


    尽管咸菜自己就是一个高手,也知晓很多流派的拳术,但她看不出燕子练的是哪一家的拳法。只不过从她的路数来看,这套拳法大开大阖,很多招式疾若闪电,势如奔雷,并不适合女孩子练习。所以燕子的动作在她看来更像是花拳绣腿,没有太大的威力。


    凭心而论,在这座宅院里几十名女工中,燕子是最漂亮的,加上窈窕的身段,很受那些男工的青睐。作为她的室友,外表并不出众的咸菜自然成为那些男孩子迂回进攻的目标。咸菜心里清楚,燕子表面上看起来待人十分友善,心气儿却很高,十有八九是看不上这些人的,尽管她自己也只是一个卑微的打工妹。但是咸菜执着地认为燕子没有错,谁都可以去争取舒服点的生活,更何况燕子的要求并不高。


    上天好像开了一个玩笑,燕子的命运在那个热闹的晚上有了转机。


    那天晚上宅院里灯火通明,凤凰公主在家中宴请她的一些好朋友,咸菜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燕子则被临时抽调去大厅里帮忙招待客人。


    后来据别的男工说起,那晚燕子十分漂亮,虽然衣着朴素,但是素面朝天的她吸引了很多男宾客的目光,风头丝毫不逊于那些参加晚宴的华服丽人。在这些男宾客当中有一位彬彬有礼的青年男子,他一眼便看上了燕子。也许是山珍海味吃得太多,出水芙蓉一般的燕子勾起了他莫大的兴趣。


    晚宴结束后,那名男子给燕子留下一张名片后便翩然离去。


    咸菜清楚地记得,那晚燕子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半宿。尽管她很想劝诫一下这个不谙世事的女孩,但是一想到她回来时候那双神采飞扬的大眼睛,只得默默叹气,打消了这个念头。


    再往后事情的发展便如同咸菜的预料一般,燕子越来越注重打扮自己,出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从她口中得知,那青年男子名叫叶凡,与凤凰公主的私交极好,所以后者才默许了二者的行为。至于其他的情况,无非是少年多金,英俊潇洒,拥有可以让女人不顾一切飞蛾扑火的条件。


    有天晚上,趁着燕子还没睡觉,咸菜问起了那晚她偷偷练拳的事情,燕子觍颜一笑,说道:“我爹教我的,只不过我从来没和人交过手。我爹也说我不是这块料,那段时间是因为太想家,白天又不敢练,只好半夜起来练练。我也知道这没多大用处,只不过在练拳的时候,我就不会去想我的家人,不会去想老家的山和水,心里也就不会那么难过。”


    咸菜默然,对于这样一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女孩来说,一个人背井离乡所承受的煎熬的确很痛苦,自己也无法感同身受,毕竟每个人所经历的不一样,心境也就无法类同。


    后来叶凡和燕子走到了一起,宅院里那些男工们恨恨地背后议论起来,无非就是说燕子是个狐狸精,现在终于攀上高枝成了凤凰,往往在说完之后还要不屑地吐上一口唾沫。咸菜将这些都看在眼里,只不过那些男人眼底的失落和嫉妒出卖了他们真实的想法。


    有天晚上,燕子彻夜未归。


    第二天她清晨回来的时候,咸菜已经在床上坐了一夜。看着她发红的双眼,燕子惊讶地问道:“咸菜,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看着女孩眼中无法掩饰的幸福,咸菜微微摇头,声音有些沙哑地问道:“燕子,我想问问你,你为什么要来到这个城市?”


    燕子的表情有些奇怪,她坐在咸菜身边,双手撑着床沿,踮起脚尖说道:“赚钱。”


   “你很需要钱?”这句话刚刚出口咸菜便后悔了,尤其是面对这样一个只想让自己和家人过得好一点的女孩,这样的问话方式都太尖锐。


    燕子不以为意地点头回答:“是呀,我们那里太穷了,每年都要祈求风调雨顺才能有些收成。我弟弟还要上学,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如果我不出来赚钱那家里的负担就更重了。我爹,他太辛苦了。”


    咸菜的眼神柔软起来,她轻轻抚摸着燕子的满头青丝,叹气道:“我知道,我只是怕你被人欺负。你还小,很多事你都看不透。”燕子将头靠在咸菜的肩膀上,悠悠说道:“咸菜,我现在已经是他的人,他也亲口说了,会对我负责,会对我好。”咸菜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只得点头:“希望如此。”


    若干年后再想起这件事,咸菜觉得如果当时自己坚定一些,也许结局就不是那个样子。只是很多时候,一个犹豫就会错失最好的机会。


    燕子确实很聪明,虽然她来自农村,但是很多东西她一学就会,很快当初那个怯怯的小女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外表看起来成熟而自信的女人。就在宅院里大家都认为燕子即将离开这里去过上等人生活的时候,另外一个女人出现了。


    这个女人叫做凤栖霞,是一个从外表看来丝毫不比燕子逊色的漂亮女人,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叶凡的妻子。


    咸菜无法描述当时燕子的那种神情,她敏锐地感觉到,燕子心中某个最柔软的地方已经被人生生撕开,鲜血淋漓。咸菜也无法知道燕子当时心中的痛楚,这个其实内心还很简单的女孩,显然无法直面这样的现实,因为她的世界已经完全坍塌。


    凤栖霞没有说太多话,只是冷冷地告诉燕子,她对以前的事情可以既往不咎,只是从今往后不允许燕子和叶凡再有接触。临走时她略带鄙夷地看了燕子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草鸡永远都是草鸡,不可能会飞上枝头变成凤凰。”


    那一瞬间燕子脸色变得惨白,身体开始无法自制地颤抖。


    咸菜上前牵住燕子的手,帮她拭去眼角的泪花,然后带着她回到房间,相对无言。


    从那以后叶凡再也没有出现过,燕子每天枯坐在床上,像一朵残败的花迅速枯萎,那双大眼睛也不复从前的神采。咸菜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只能尽力照顾好这个女孩,然后想法设法地试图使她早一点脱离这场梦魇。


    在休息了几天之后,燕子开始工作,只是现在的她看起来就像是机器,机械地做着手中的事情。咸菜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打扫走廊,没有抬起头,似乎根本就不曾察觉咸菜的到来。咸菜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来到走廊尽头,身边的房间里忽然传出两个男工的声音,其中一人说道:“我早就说了, 像燕子这种狐狸精肯定没有好下场的,你看,现在那个男的不就消失了。”另外一人附和道:“她还以为自己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仙女,不就是男人的玩物么,我呸!”


    燕子的动作顿时呆滞,咸菜心头怒火猛然升起,刚想进屋好好教训一下那两个男的,燕子忽然扔开扫帚,哭泣着跑远。


    咸菜心知不妙,急忙跟上去追回自己的房间,一进屋便看到燕子拿着一把剪刀划向自己的手腕。咸菜顾不得其他,闪电般急进两步,一个擒拿手便扣住燕子拿着剪刀的右手,然后死死地抱住女孩不让她动弹。


    燕子用力地挣扎着,口中发出毫无意义的嘶叫,像是被人掐住了喉咙一般,极其痛苦。咸菜不敢放开她,不断地说着:“燕子,燕子,你冷静点,不要伤害自己。” 在挣扎了片刻后,燕子仿佛失去了力气地软下来,然后抱着咸菜,放声痛哭。


    咸菜轻声地安慰着她,内心深处是无尽的悲愤。


    她将燕子扶到床上,然后说道:“燕子,不要做傻事,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燕子似乎根本就没听见,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


    咸菜就这样一直守着她,直到夜幕升起,燕子才缓缓睡去。凝视着这个女孩日渐消瘦的脸庞,咸菜忽然想起以前那些快意的岁月,心中某个念头泛起。她犹豫了半天,终于下定决心,从柜子里拿出那套很久没穿过的紧身衣服。


    就在她收拾妥当准备出门之际,房门忽然被人推开。冷艳的凤凰公主看着一脸错愕的咸菜,平淡地说道:“你这是要做什么?”咸菜没想到公主会在这个时候来到自己的房间,平时的机智不见了踪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凤凰公主扫了一眼床上的燕子,拿出一个黑色的纸袋,说道:“这是叶凡让我转交给她的,里面是五万块钱。等她醒了你交给她,然后让她离开这里,回老家或者去任何地方都可以。”


    望着那个黑色纸袋,咸菜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如此可笑,面对自己心中十分敬重的凤凰公主,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让她说道:“五万块钱?公主,你知道吗,燕子已经毁了。五万块钱就能洗去那个男人的罪孽,这样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凤凰公主冷冷道:“叶凡没有错,错的是她。”


   “她?”咸菜冷笑道:“她有什么错?她只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子。”


   “看不清现实就是她的错,这个世界上漂亮的女人多得是,她除了那张脸蛋还有什么?我不想再多说,咸菜,我知道你不是一个普通的厨娘,但是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如果你敢乱来,我马上废掉你的手脚。”凤凰公主冷峻地说完,然后转身离去。


    咸菜跌坐在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桌上的五万块钱,再细细回想一下公主所说的话,她发现自己第一次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第二天,燕子在听完咸菜的转述之后,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然后拿着那五万块钱离开了宅院。咸菜本来想去送她的,但是看到她那冷漠的脸色,知道一切都已经回不到从前,只得作罢。


    就这样过去了一个多月,咸菜又回到以前那种平静的生活,在这期间叶凡携着凤栖霞来过几次。那个男人开心地和公主聊天,他老婆在这边安静地微笑。一切如常,所有人似乎都忘记了这里曾经有一个叫做燕子的女孩。


    直到那天她早上出门准备买菜去时,又看到那个熟悉的柔弱的身影,只不过在燕子旁边还站着一个老汉,干涸的脸上沟壑纵横,让人无法判断他的年龄。咸菜连忙来到燕子面前,注视着她有些躲闪的眼神,心中百感交集。


    那老汉很苍老,只有那双眼睛很有神,冷冷地看着咸菜。


    燕子缓缓说道:“咸菜,我们又见面了。这是我爹。”


    那老汉神情柔和一些,开口说道:“你就是咸菜?我听燕子说过,你是个好娃。我这次来是为我家燕子讨回一个公道,然后要好好教训一下那个禽兽不如的家伙。” 咸菜有些惊讶,同时也开始为这对父女担忧起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像这样一对朴素的父女,想要在钱多势大的叶凡身上讨回公道,无疑比登天还要难。


    不等她说话,那老汉又说道:“到这里来是因为燕子说想再见见你,既然现在这么巧碰到了,那也就可以了。你去忙你的吧,我现在要和燕子去找那个杂碎。”说完便拉着燕子转身离开,咸菜突然觉得此时语言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看着燕子频频回头复杂的眼神,她开口说道:“大伯,你还是带燕子回去吧,你斗不过他们的!”


    那老汉有些悲凉地说道:“我只是个农民,不懂那些大道理。但是我知道,如果一个人不被别人当人看,那跟死了没啥区别。丫头,你不用担心,我会点拳脚功夫,不会那么容易吃亏的。”


    咸菜就这样看着这对父女离开,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不见。她现在总算明白,现实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江湖,每个人都要在这里面挣扎。她以前一直以为,那些暗地里的争斗、仇杀、血腥才是江湖,所以她以前一直那样敬重凤凰公主,所以她才甘心在这里隐姓埋名做一个普通的厨娘。可是那样的江湖太过虚幻缥缈,每个人都为了那些虚无的东西拼死拼活。


    那对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显得分外孤单的父女,让咸菜明白现实的世界更加残酷,那些你或者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手,会让你觉得生活是如此残忍,让你觉得连像个人一样活着都是一件那么奢侈的事情。


    咸菜已经能够预见那对父女的下场,心里有着隐隐的疼。


    她已经没有心情去买菜,在自己的房间里默默地发了半天呆后,她决定要去找燕子和燕子她爹,哪怕凤凰公主再怎么处罚,她也不希望看到悲剧发生在自己的眼前。


    急急忙忙地赶到叶凡的公司大楼下,咸菜发现自己来晚了,这里到处都是荷枪实弹严阵以待的警察,四周都拉起了防护带,自己根本进不去。在大楼门口,燕子她爹拿着一把带血的西瓜刀抵在叶凡的脖子上,燕子则躲在她爹身后,旁边还有一个浑身鲜血的女人,是叶凡的老婆凤栖霞。


    咸菜焦急地望着和警察对峙的父女,耳边听着那些看客的交谈,大概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燕子父女俩径直来到这里,刚好碰上要出去办事的叶凡夫妇,叶凡压根就没把燕子她爹放在眼里,根本都没搭理这父女俩,只是让身边的两个保安把他们赶走。两边一阵推搡,燕子她爹忽然两拳将保安震开,从燕子的包里掏出西瓜刀,一刀便捅进凤栖霞的胸膛,这高傲的女人当场毙命。随即保安报警,便出现了现在对峙的局面。


    燕子她爹双眼通红,丝毫不去理会警察的喊话,只是一个劲地将叶凡拉到燕子面前,然后踹他的膝盖窝,看样子是想让他给燕子下跪认错。这么多人看着,叶凡怎么愿意做这样丢脸面的事情,所以哪怕那把西瓜刀已经在他脖子上划出一道浅浅的刻痕,他也是拼死不从。


    咸菜看到燕子只是漠然地看着面前曾经深爱的男人,仿佛从来就不认识他一样。


    僵持了很久之后,燕子她爹显然失去了耐心,一拳将叶凡打倒在地,然后举起西瓜刀就要劈下。就在这时,一声枪响,一颗子弹直接射入燕子她爹的眉心。


    咸菜无法克制地惊呼一声,掩住嘴巴不敢让自己哭出来。燕子她爹靠在墙壁上,双手无力地垂下,只不过即便死了,他依旧还是站着的。


    燕子脸上不断地抽搐着,她似乎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她走上前抚摸着自己父亲脸上的血迹,想要帮他闭上那双瞪大的眼睛,然而不管如何都闭不上。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忍再看,女孩缓缓地喊了一声爹,便跌坐在地无法起来。


    咸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她觉得自己就像做了一个漫长的噩梦,这个噩梦将她的信仰和生活击得粉碎。


    时间终究会抹平一切浪花,四年后,这场惨案的亲历者都已经逐渐忘记了那对父女。咸菜此后没再见到过燕子,她以为燕子已经在某个地方悄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晚上逛街时突然看到一个女子在街边拉扯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咸菜清楚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她也明白过来,这只不过是一个流莺在拉客。


    那男人很不耐烦地甩开女人的手,径直离去。那女人转过身来,咸菜心中一痛,她想不到才短短四年时光,燕子竟然衰老成这个模样。然而燕子好像根本不认识她,漠然地从她身边走过。这时一个小男孩忽然跑过来扯着燕子的衣服说道:“妈妈,妈妈,可以吃饭了吗?我好饿。”


    咸菜顿时愣住,那小男孩忽然转过头来冲她笑着,月光下那对眸子是那样的单纯。


    --完--

咸菜帖杀凤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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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简直是火星文啊
我家藏马是最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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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这篇是自己人的

12【争精】【第一轮2区杀帖】疯言疯语
   
    夜。
    夤夜未央。
    江。
    江水汤汤。
    月。
    月明星稀。

    月华微冷,镀银般洒在箐云粉藕般的玉臂上。
    僧思凡紧闭着双目。他不能看,也已不敢再看。
    月光森然,箐云的脸色惨白,连同她洁白赤裸的胴体,都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暖意。
    然而,僧思凡很热。热得汗流浃背,热得五内俱焚,热得汗水从他合十的双掌中涔涔滴落。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箐云娇喘着:“师父,抱我。”
    僧思凡不敢动。箐云伸出一只手,顺着领口划入宽大的僧袍,流连在僧思凡僵挺的脊背上。
    箐云手指冰冷,僧思凡一个激灵,向后连退了三步。
    箐云“嘤咛”一声,扑进僧思凡怀中。
    “师父,你可知云儿找了你整整十年。今日才终于将你盼来了……”
    僧思凡涩声苦笑:“你……你放过我吧!”
    箐云固执地抱着僧思凡,泫然泪下:“师父又要离开云儿么?十年前你留下一颗棒棒糖,说要云游四方,便就此一去不返。弃徒不肖,不能侍奉师父鞍前马后,只有沦落风尘,以盼师父回心转意。”
    僧思凡怆然叹道:“你这又是何苦……”
    箐云紧了紧抱着僧思凡的双臂:“若非云儿今日惨遭横祸、决意自戕,只怕师父还不肯出面,是么?”
    僧思凡只有闭目默然。

    对箐云来说,世上之祸无非见弃于师、失身于嫖、轻贱于世、渐老于尘。然当今日,她才知祸不止斯——赵春萧之暴虐,竟非常人可以想见!
    若非僧思凡及时出手相救,只恐箐云已完尸难全。

    箐云无语凝噎,僧思凡待她稍稍平静下来,便想伸手将她推开。可手指刚刚触及她凝脂般的肌肤,又骤然撤下手来。
    箐云道:“师父不敢碰我,连睁眼瞧一瞧我,也不肯么?”
    僧思凡张了张口,却没有说话。瞬间他感觉到一只冰凉的小蛇划过自己的脸颊。
    “十年了,师父一点都没变。”
    僧思凡甚至清晰地知道箐云说这话的时候是笑着的。
    他低声说道:“十年了,你也一点都没变。”
    箐云却是遽然一惊,自行从僧思凡怀中撤开。她摇着头,再一次泪如泉涌:“不!不!云儿,云儿早已不是当年的清白之身了……”
    僧思凡叹了口气:“为师方外之人,却又怎么会在乎?”
    箐云闻言一喜,眼中放出光来:“真的?”
    僧思凡顿了片刻,又道:“可云儿啊,你又何苦为了为师轻贱自己?”
    箐云怔了怔,神色黯淡下去:“师父说的是。师父身在方外,又怎会在乎云儿呢?”
    僧思凡无言以对。他本就是在告诫自己,因此即便令箐云伤心,又能有何办法?

    长夜将尽时,僧思凡背转过身。
    夜风已吹尽了他的燥热。
    他睁开眼,眼前是无尽江水,滔滔不绝。
    “云儿,听我的话:回去吧,别犯傻。”
    箐云终于穿好了衣服。她冷,冷得寒彻骨髓。
    “师父,”箐云喃喃道,“那日你留下的棒棒糖是在哪里买的?”
    僧思凡愣了愣,十年前的事,他早已记不清了。
    箐云道:“你知道么,那日后我寻遍天下,却再也找不到那么甜蜜的棒棒糖;我日日抛洒棒棒糖,却再也找不到一个送我棒棒糖的人。”
    “师父……呵,究竟是我自作多情了。”说罢,箐云惨笑三声,纵身一跃,跳入大江。
    江水翻滚,很快将那一袭倩影淹没殆尽,只余箐云临了恸语,凄恻哀切,久久不绝——
   “你我今生既无尘缘,云儿只有寄望来世。但愿来世执子之手,红尘风尘,了无挂碍。云儿且去,奈河三千,且盼师父慢来……”

    从始至终,僧思凡分毫未动。口诵大悲,却也只似超度亡魂。
    “混蛋!”忽闻身后一声大喝,声若黄钟,力贯金石,竟将那江潮之声生生压了下去。
    “多谢赵施主,帮贫僧演这出戏。”僧思凡回首,合十一礼。
    赵春萧厉声骂道:“枉我赵某自命平生磊落,今日竟错看了你,还帮你害人性命!僧思凡,你……我……”他本是听信僧思凡“逆徒顽劣”之说,才答应对箐云“稍加惩戒”。却未曾想事情演变至此,自己竟成了杀人帮凶!
    “施主息怒。”僧思凡面色平静,“事已至此,徒说无益。何况,赵施主若是当真想救,小徒此刻业已生还。”
    赵春萧面上一窘,一时竟然无言以对。
    赵春萧是个有原则的人。也正因如此,他虽有夜御千女之名,却从未贻人“嗜虐成性”的口实。
    江湖三百六十行,每一个行自有每一行的规矩。倘若箐云不死,此事传出,他在这江湖坊间上便再没了立足之地。
    僧思凡看得出赵春萧的心思,他微微一笑:“换而观之,赵施主此举,却对贫僧大有裨益。”
    赵春萧冷笑一声:“帮你除掉你的包袱累赘?”
    “阿弥陀佛,包袱是也,累赘是也。”
    “大师心中,高足地位可真是不低。”
    “施主以为自己在说反话?”
    “难道不是么?”
    “难道是么?”僧思凡淡淡说道,“贫僧空门之中,潜心研佛,终有涅槃升天之日。小徒挣扎凡尘苦海,到头不过阿鼻地狱,无尽轮回。以凡尘之命扰准佛清修,何其哀也?贫僧之包袱累赘,何其沉也?小徒之地位分量,何其重也?孩童尚知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以赵施主英明,难道无断?”
    一番话说罢,僧思凡心满意足停顿下来。
    赵春萧足足愣了一炷香的时间,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他。半晌,忽然仰天长笑。
    僧思凡道:“你笑什么?”
    赵春萧弯着腰,笑得呛出眼泪,就好像听了个天大的笑话。
    “剑也罢,人也好,世人只道你是思恋凡间过甚以致精神崩溃;我今日方知你僧思凡是个疯子,彻彻底底的疯子!只有疯子才能如此言之无怍、自命不凡。僧思凡,你真就以为你是佛么?佛说普度众生,你度了谁?倒像用高足之命来度你。你若成佛,天理何在?”
    僧思凡面无表情:“我既为佛,便是天理。我不成佛谁成佛?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疯子!疯子!”
    僧思凡泠然一笑:“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
    末字方自脱口,赵春萧只见寒光一闪,一把软剑自僧思凡袖中滑出,瞬间直点他眉心。
    和尚虽是疯和尚,剑法却是好剑法。剑如行云,势若流水,骆驿纵横,烟霏雨散。此剑一出,赵春萧居然无法躲闪,爆喝一声,已然中招。

    赵春萧浑身浇透,喉头一甜,咳出一口血来。他苦笑:“这……又是哪句宋词?”
     “不是宋词。”僧思凡淡淡看着他。
    赵春萧道:“那是什么?”
    “凤凰涅槃,浴水重生。”
    赵春萧黯然道:“好吧好吧,我终究要死在你这疯和尚手中了。”
    “得度于佛,定是你前世潜造浮屠。”

    江湖传闻,是日后,僧思凡疯。

    后来赵春萧在奈何桥边见到了徘徊已久的箐云。
    箐云笑:“若非浴水,又怎能与我重会奈河?”

    五百年后,僧思凡得道成佛。
    据闻他成佛前曾入地狱,三千奈河水,只取一瓢。
    瓢中一物,取名木鱼,雕刻箐云,终日守佛。

帖杀赵春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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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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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18【争精】【第一轮1区杀贴】死城之别
姬无语

【争精】【第一轮1区杀贴】死城之别

(一)死城
        尖叫声,哭喊声,从人群里发出,人们没命的往外逃窜!一位披头散发的大汉正手持锋刀往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群里乱砍。鲜血汩汩,从皮肉里绽出,倒地的立即晕厥或者死去。持刀的人见此旋即一阵狞笑,哈哈哈的声音响遍整座山城。让人毛骨悚然,不敢靠近。
        此时,跌跌撞撞的跑出来一对中年夫妇,像急切地在寻找着什么,却不忘从边上小心翼翼地绕过,生怕发出一点儿声响惊动了他。却在百余米的田埂上发现一具开始腐烂的尸体,尸首没有衣服,只剩下脖子绿莹莹的小象牙翡翠泛着绿莹莹的光。夫妇一看,不禁一阵痛哭:“凤儿,凤儿……”“我的乖女啊……”捶胸的痛,眼泪和着鼻涕,却还极力地忍着哭声。终于还是惊动了不远处的持刀大汉,只见他二话不说,即挥刀往这边砍来。刀起影落,惨叫声划破午后燥热的阳光。
        临河一座三层高的酒肆里,临窗的两人清清楚楚地看着这一幕,但他们显然不为所动,依然举杯对饮。当夫妇的惨叫声从楼下传来,他稍微皱了皱眉头,揉了下耳朵,向对面的人埋怨道:“喂!你也该出手管管了。”
        只见对面人嘴角微微泛起一笑,斜眼一瞥,“呸,关我屁事,他死他的,我喝我的。”说罢又自斟自饮。
        “妈的,你白老二啥时候变得这般没人性了。那楼下的声音吵死人了,还叫人活不?”
        “你吵嚷个屁,田里剥光的女尸还不是你干的?还有,不许叫我白老二,叫白老大!”那人长脸一拉,低声吼道,他此生最讨厌别人叫他老二。
        “白老二,老二,老二。哈哈哈哈!!”那笑声愈发张狂,白老二见此噔的一声拍桌站起。酒肆里的小二在旁连忙走过来,躬身劝道:“两位客官,有话慢说,有话慢说……”却不料此话一出,两人立刻将锋芒对准了他,齐道:“关你什么事,一边凉快去。”正当小二往后退时。那叫田剥光的伸手一招,道:“过来!”
        小二诺诺地走了过去,陪着笑脸道:“客官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田剥光上上下下地用他那田鼠一般的眼睛里里外外的瞧了他一遍,然后道:“哟,蛮俊的嘛,就是太瘦了。”说罢,左手“啪”的一声打在了这张秀气的俊俏的脸上,瘦小二转了半个圈,两眼直冒金花;还没反应过来,那姓田的右手一伸,又“啪”的一声转了半个圈。如此这般左右开弓,打了十巴掌,打得瘦子趴倒在地,方才那张秀气十足的脸此刻肿大非常。
        田剥光看罢,又哈哈哈哈大笑:“这就对了!以后你就叫胖巨吧。”店小二收起无辜的愤怒,轻轻抹掉口角的血,无比屈辱地一步一步爬了出去。他想活着,如此而已。
        在一角落独自靠墙闭目养神的黑发红颜男子,见此,终于忍不住,从他那发黄的牙齿里蹦出两字“胡——闹!”却不禁发现这声音阴阳怪气的。两人再仔细一瞧,终于知道他是谁了,他就是那个“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江湖中鼎鼎大名曾经无比英俊潇洒迷倒江湖无数女子的李停舟李公子。
        “久违了,李公子。”说罢,田剥光伸出自己的手去搭李停舟的肩,却被李停舟用扇挡住。田剥光见吃了个不讨好,嘴上却也不饶,故意叹道:“如今,公子也和田兄我是同道中人了。”说的时候故意将“同道中人”压了压声,然后嘿嘿嘿地笑过数声。
        李停舟如玉的脸上脸色陡然一变,却又见他和白老二在一起,掂量着不是他俩对手,方才强行忍住。 田剥光这话倒是不错,两人此刻确已是同道中人。田剥光是毫无遮拦地不分白天黑夜见少女即拉到田间剥光强行猥琐之。这个,李公子仅仅是换了黑夜,自从他鬼迷心窍稀里糊涂丢了元阳后,就只能用这种取阴补阳的方法维持他的武功和神采。
        这座三层高的小酒肆里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三人。他们一直沉默着。从他们独特的装扮上,他们马上就认出了他们是谁:占据左边方桌的就是能在眼皮上刺字的“疯笑愚”,一个最喜听人哀嚎之声最爱爆男人菊花的恶魔。占据右边方桌的是一络腮大汉,名号燕八行,一个最神秘最无情的杀手,江湖中的活阎王。还有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一直在桌子上用小手指逗弄着她那小蝎子玩。对,她就是无毒山庄庄主,玉暖夫人。
        这些江湖中的恶人忽然都聚集在这小小的酒肆里。绝对不是巧合。有那么一刻,一刻的沉默出现着。凝结的空气开始变得不寻常,每个人的警觉都在升高。
        “嘻嘻——嘻嘻——”天真少女的笑声打破了沉默的空气,只见一个怀抱着布娃娃的十一二岁的少女从楼梯里蹦跳着上来。她的身后是一个比她大一二十年的略带沧桑的女子,一身掩饰不住的风尘味道,万花楼楼主风陵渡!身后是一身紫衣、红衣、蓝衣的小紫,小红、小蓝。他们正簇拥着一个手持半卷《封神志》的男子上来。
        男子七尺昂藏,青衣如墨,须发飘飘,仙骨道风,俊逸非常。
        李靖岩!——黑峰寨二当家。
        “寨主有令,五月初五,围城;七月初七,屠城。在这里变成‘死城’之前,你们拼命地疯狂吧。”“是!”“嘿嘿”“呵呵”“哈哈!”“嘻嘻”。众人齐笑。
        ……
        黑暗中,冷笑一弯。看不清的表情诡异地变化着。黑影忽然站起,走到窗前,从身上掏出一件精致的肚兜,红色的肚兜上是青青的小草。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僵硬的脸竟然升起一丝温暖。映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温柔。

(二)归来
        温暖的阳光打在冒着热气的包子铺上,初夏的蝉叫和着青色的柳。小草儿挥袖抹了抹鼻子尖上的汗,在一桌子上坐下。包铺子里的夫妇连忙过来招呼,他们的一对女儿即在店门口搓粉儿玩,“扑”的一下那小的女儿弄了哥哥一鼻子灰,哥哥不服气,又弄回妹妹一身子粉,两人一下子弄得白蒙蒙的,嘻嘻哈哈的追着打闹。夫妇俩爱怜的爱着,然后上前阻止。
        看着这一幕,小草儿忽然笑了,她触摸到了“幸福”,如此接近。
        店家见有客人来,马上上前招呼,斟茶。
        “老伯,你好啊。请问到安城应该走哪条路呢?”小草儿指着布满青草的三叉路说道。
        “什么?姑娘你要到安城里去?”店家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穿着青色衣裙的女子,皱了皱眉头说。
        “是的。”草儿点了点头。
        “你不能去,万万不能去啊。姑娘你没听说过啊,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凡进去的人都没有活着出来的。”店家无比惊恐地说。
        “老伯,你可别唬人,我早就听人说,这城里的人都挺好的啊,很本分,个个安居乐业,快快乐乐。所以才叫‘安城’。”
        “唉,姑娘你这就有所不知了,那都是以前的事。自从这座城一月前来了一批恶人。城里就每天都在死人,死得毫无道理,都是突如其来的,你不知道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你了。而且死法各种各样,有七孔流血龇牙咧嘴的,有身首异处尸骨不全的,有被猛兽一口一口活生生啃死的,年轻的女儿家惨死前还要被众人凌辱,老老少少男男女女,都不放过。恐怖极了。外面的没敢有人再进去,里面的人都想方设法出来,却也出不来。罪过啊。”店家夸张的语气和恐惧的神色让草儿莫名的畏惧。
        “死城?!”
        “对,姑娘,你不要去。”草儿抬头的时候面前已经多了一个中年男子。
        “你是谁?”
        “王三石。”男子和蔼地笑笑,“人们都叫我磊哥。”
        “信磊哥,得永生。”很多年,江湖一直这么流传着。我的天啊,我竟然遇到他?传说中的预言者,智者。难道,我真的不该去?
        “不,我要去。”在那么一刻的犹豫之后,草儿坚定地说。
         “天意啊!”磊哥叹息道,“以后我们还会见面的。”
        
        通往安城的路,布满荆棘,划破草儿的衣服,殷红的血慢慢渗出。累了,草儿坐在临河的青石上呆呆地看急湍的流水,细细地回想着关于他们的一切。
        一切,似乎都在梦中。
        那一天,天空阴霾,她带着无边的绝望与痛悔走向那一片深海,她希望用深海最灵静的水洗刷她身上所有的尘垢,然后干净地离开这个曾经让她活了二十年的世界。就在她流下最后一滴眼泪坚决要沉没的时候,她忽然发现在她的脚下有一个不明物体,阻止了她的前进。她顿时,吓了一跳。居然是一个男人,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就是这样一个在海水里浸泡着快要死的男人,阻止了她的死亡。
        她,使尽全劲将昏迷的他拖回村子,让他在她那个整洁的小木屋里疗伤。
        像春天来了会开花一样,男女的事儿有时候很自然。
        为他解开扣子脱下衣服洗刷伤口的时候,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男人壮实的躯体,看到了厚实的胸膛下那跳动的心,看着看着,他竟然会忘情地去触摸。他一把把她搂住,温热的气息从他的鼻孔掠过她的发梢,她惊恐的涨红了脸,却无法挣脱那铁箍一样的臂膀。他的眼睛则由警惕逐渐变成审视,然后是放松的带着邪气的笑。
        “是你救了我?”
        “是的。我在海边捡到了你。”他放开了她,她马上退了几步,整理了下衣服,以掩饰自己的不知所措。
        “呃……捡?!”他缩了缩鼻子,“怎么用这个词?”
        从小就只在村里,没接触过多少男人的她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她看他醒来,马上端来热腾腾的饭菜。说道:“你昏迷了很久,一定很饿了,吃吧。”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她递过来的饭菜,吃完后不忘打趣:
        “你既然捡到了我,我就是你的人了。要不,你是我的人。任你选择,一还是二?”
        “这,这叫选择吗?”她嗫嗫地说道。
        “快说!要不然,我……嘿嘿……吃了你。”说罢,他作出一副凶猛异常的样子。
        “我……”草儿这次学聪明了,直接的不搭理他,径直往门外走去。
        “哈哈,哈哈哈……”笑声从背后传来,像光明扰乱黑夜一样扰乱她平静的心湖。
        伤势逐渐的复原,他开始可以走动了,武功开始恢复。他的话虽然不多,却每个字都落到她的心上,她的脑中。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村子,村子临山靠海,有很多小河。每天,她都会游到河里去捉鱼做鱼汤给他补充营养。这天,像往常一样,她为了能捉到大一点的鱼,都快游到河心去了。忽然,他发现后面有人。她转身一看,竟然是他。
        火辣辣的眼睛,粗喘的气息,上下扯动的喉结!她本能的往后游去。他从侧面转了个弯,从正面抱住了他。
        抗拒,无效;再抗拒,顺从。雪白的四腿互相交缠,偶尔窜出两个黑色的人头,溅起高高的水花,零碎的衣服从碧绿的河流里缓缓飘走。
        许久,河面终于平静。夕阳的余光打在俩人身上,他轻轻的背着她,温柔地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草儿。”
        “我没有父母,没有名字,他们就都这么叫我,你也这么叫我吧。”她扭着他的脖子,羞赫地答道。
        “嗯。我司马长天会好好对你的,只对你好。”斜阳映着他的笑,
        嗯,小草儿点点头,幸福地在他的肩膀上咬了一口。
        她的爱,彻底唤醒了他心底最深沉的爱;他的欲望,也彻底唤醒了她最原始的欲望。七天七夜,河里,青草地上,小木屋中,后院山前,处处皆成缠绵,皆有天地。
        这男人可真是个魔鬼,一个霸道又温柔的魔鬼,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将小草吃到肚子里去了,没剩一根骨头。可他却狠心地走了,走的时候却还偏偏留下俩字,“等我”。让小草儿每天魂不守舍,受尽相思之苦。
        他是谁,他就是黑峰寨寨主——司马长天。

(三)杀戮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昔日繁闹的大街如今竟然寥落无人,炙热阳光下的青石板仿佛人们干枯欲裂的眼睛。城里到处是高大的凤凰树,树上盛开的花朵绚丽若霞,以前曾经觉得那么好看,但现在显得那么刺眼,那么绝望。仿佛时刻都在提醒着人们死亡的到来。
        一个男人站在城中央的一座五层高的城楼上竭斯底里地喊道:“司马长天,你这死贼,有种你就出来一刀砍了我。你放了我的家人,放了城里的人!”说罢两手挠头,在城楼上走来走去,异常不安。忽然,他又连跪带求:“司马爷爷,你放了我吧,放了我的家人吧。求求你了。”
        语无伦次、孤独无助、抓腮挠耳,你根本就不曾料到,他就是那趾高气扬、不可一世、风度翩翩的安城城主——王不留行。
        明显,现在的他,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这个世界有一种活罪叫“生不如死”,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报应啊。
        “爹,我们回去吧。”女儿凤凰公主身穿红衣左肩挑穿云箭站在楼前,浑身散发着难以名状的震慑力和强悍。
        “别,你别过来!你别过来……”年过半百曾经威武一时的王不留行怯懦地往后退。
        “爹,是我!我是凤儿。”年轻女子小心的往前靠近,终于在女儿的搀扶下回到王府。
        如今的城主已非昔日的城主,现在的王府更非昔日之王府。现在的王府就是一座——炼狱。你会每日每夜地提心吊胆,要提防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道菜,还有每一滴水。你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刻死去,更不知道是被谁杀死的,怎样死。
        恐惧,——无边的恐惧。比死更难受。
        司马长天,这个魔鬼,已经颁下指令,城里的人若想在屠城之前离开,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杀死自己最亲爱的人,一是杀死王家或与王家有任何关联的人。即可活命。
        从此,王家就没过一日安宁。杀手,从四面八方涌来,再也没人敢同王家扯上任何关系,甚至连和王家说话的人都没有。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脆弱。
        第一个来的是王不留行的结义兄弟方邪真。白色的月光下,王兄为方兄的到来而大摆宴席。以为可以凭借多年的交情能够结成联手共同对付司马长天。但很遗憾,在宴席的期间,不留行城主看到酒壶里斟出的不是友情的酒,而是血色的红。血酒——方邪真,他的独门毒药,紧接着是闪亮的刀。只是,他的刀比他的更快,因此插进的是方邪真的胸膛,而不是他的。他侥幸没死。
        第二个是他的三夫人凡慕卿。倘若女人是水,她便是泪水的化身。平常只要一丁点事儿都能引她落泪,杀只小鸡都不敢的她,居然也敢拿银簪刺他。求生啊,为了求生,什么事不能做。
        第三位就是他的一个家丁,一个在他家扫了十五年地把他都当是自家人的家丁。居然敢操起扫把来杀自己的主人。那还有谁不敢对他下手。
    第四位是城里不知死活的小民,后来很快就有第五位,第六位……
        无穷尽的死亡威胁从那一道魔令颁布之后便开始生发,怵目惊心的死亡也从那一刻开始。从五月初五围城开始,这座几十万人口的城市注定要疯狂地死人;有与王家有关的,也有与王家无关的。首当其冲的自然是王不留行家,王氏家族最少每天死一人。
        第一个死的是王氏之母,最年长的长辈,被一婢女半夜刺死;第二个死的是王氏幼子,王不留最疼爱最聪明的一个小儿子;第三个是王不留行最欣赏的徒弟,某天夜里被人砍了七块却不知道是谁干的……王氏家族正逐渐死去,与王家有关的人也逐渐死去。王家成为众矢之的。
        有能力杀掉王家的人而逃出城外的并不多,王不留行既然能成为城主自然有他利害之处,王氏山庄机关密布,普通人连接近都难,更莫说进去。再加上王不留行有个利害的女儿,凤凰,人称凤凰公主,手下蓄养精悍死士若干。这样的人,要真正对付,还是得司马长天及黑峰寨的人。城里的只是普通的人。他们要想活命,要想逃出安城去就只能选择杀死自己最亲爱的人。
        于是,罪恶像瘟疫一样传播。
        人们为了生存,出卖最亲近的伙伴,杀死自己最亲密的爱侣,甚至毁掉最可爱的儿女。没有兄弟之义,没有夫妻之情,更莫说守望相助、共同进退。整座城市陷入空前绝后的疯狂境况。
        安城已经成为一只被司马长天唤醒的魔兽。生死王牌一出,不费吹灰之力就穿越了人们的良心、道德和各种美好的梦想,绷断人类最脆弱的神经,挑战人性的极限!
        明杀,暗杀,他杀,互杀,群殴。鲜红的血布满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暴力、色情、死亡张狂下的惨叫声,日日夜夜不停地回旋。人们终于无法忍受,无比绝望的他们,一批批地用他们自己的方式离开这个恐怖的城市,包括王家的人。自杀遂开始流行。上吊,溺水,跳楼,割腕,吞金,服毒……精彩纷呈,不断上演。
        
        “王不留行,我只是将你给我的,加倍的还给你而已。我只是将你们所给我的,加倍还给你们而已。”黑暗中司马长天冷冷地说。
        回忆,罪恶的深渊始于最初的童年。一个幼小的鲜活的生命被践踏被遗弃被逐渐的扭曲。没有爱,没有温情,他的生命从懂事开始就是为了生存为了报仇像魔鬼一样行走着。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由王不留行造成的。
        他,原本有一个可爱的家。每天父亲躬身教他写字,母亲愉快地坐在亭子里给他缝补衣服。他勤奋地练剑,闲余时享受温暖的阳光,日子过得那么快乐。
        可是,某一天,王不留行的到来,彻底地毁灭了他的一切。因为王家和司马家的世仇,王家对他们下了江湖诛杀令,司马家四处逃窜,苟且偷生。终于还是没能躲过,在一个风雨夜,王不留行截杀了他们。他们三人,跪在他的面前使劲求饶,他始终面无表情,铁石心肠。
        “你要我放了你?嘿嘿……”许久,王不留行开始说话,却是比冰川还冷,比山岳还让人震撼,“除非,你在你儿子面前杀了你最心爱的妻子,再让你儿子杀了你,或者你杀了你儿子,换你妻子杀也行。总之,你三人,只能一人活着出去!”最后那几字掷地有声,不容置疑。
        “恶魔!”父亲悲绝地吼叫。
        终于,父亲还是拿着白晃晃的刀泪流满面地来到母亲面前。母亲没有说一句话,同样的泪流满面,鲜血从她雪白的衣裙里涌出,她挣扎着用最后一口气,对我说:“天儿,你要好好……好好……活着。”
        父亲一步一步地向我逼来,我向后退。“父亲,不要杀我。”可是,父亲不由分说向我扑来。我拿着母亲给我的刀,闭着眼睛一阵乱刺,父亲鲜红的血染红了我一身。
        我大哭。王不留行却疯狂地笑。
        虽然这一夜他放过了我,却不准任何人收留我,昔日父亲的好友拜把兄弟对我惟恐躲之不及。在街上我衣衫褴褛,受尽欺凌,也讨不到一个馒头,寒风吹得我瑟瑟发抖。那时候我曾经对自己说,若谁肯给我一杯水,一碗饭,那么我就是他的人了。可是,始终没有。最后,我躲到雪山里,与狼为伴,凭借天资,自学父亲留下的武学经典,习得一身武功外,附带一身狼性。
        二十年后,我顽强的回来了。二十年后,他仍然没有放过我,四处追杀,差点险死海中。王不留行,道貌岸然的君子,你说,我能放过你吗?
        司马长天静静地回忆着,可是已经看不见他曾经的绝望和悲愤,冷静,狼一样的冷静。杀意,不可阻止的杀意在眼中升腾。
        “这是一个杀戮的世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杀吧,痛快地厮杀吧!”司马长天仰天大吼,将心底多年的压抑和控诉彻底释放。
        在死亡魔咒疯狂的笼罩下,安城何安?!

(四)诀别
        六月初六,小草儿到达安城。虽然离七月初七还有一个月,但那里俨然已是人间炼狱。走在街上,小草儿甚至能嗅到尸体的霉味。她想找人问路,可是,街道实在冷清。好不容易,抓住了一个人,她问,大哥,黑峰寨怎么走?我要找司马长天。那人听罢大惊失色,拨浪鼓似的猛地摇头,而后慌张跑掉。
        “怎么回事?”小草儿心内疑惑。正在她低头思考时,突然“彭”地一声巨响在前面震起,一个人从楼上坠落,砸在她的前面。她睁眼一看,那人身体血红,脑袋开花,脑浆迸裂,眼珠子都滚到了地上。
        “啊——”小草儿忍不住惊呼,并连带着人往后退,退了几步正好倒在一个人的怀里。她抬眼一看,是司马长天。一身黑衣的长天。她本能地抱住了他的腰,将头埋到他的怀里,眼泪汪汪地流出来,嘴里霎时不晓得说什么,只一味地唤着他的名字,长天。
        司马长天将她搂紧,亲昵地在他额头亲了一记:“草儿,不要怕,我在。”看到草儿他那么高兴,可是又那么害怕,一种不祥的预感莫名地萦绕着他。
        俩人回到黑峰寨,久别重逢,干柴烈火,自是不计。一番缠绵后,他把她带到一个院子里。院落的一切都如山中小村,小草儿实在感动。她走了一圈,发现花棚子底下的石桌上,有纸有墨。她走近一看:画上原来是她!——青青的草地上繁华盛开,她穿着青色的衣裙,光着脚髁走在河边,平静如玉的河水倒映她娇嫩的脸,浓黑的发上是七彩的花环。她记得,那是他给她戴上的,他竟然将这一切都记在心中。小草儿的眼睛有点湿润了,忍不住回过头去亲他。俩人又是深深一吻。爱与被爱真是幸福,幸福得小草都觉着虚幻。
        小草儿在黑峰寨过得很快乐,司马长天不让他出寨到山下的安城里去,小草儿也就乖乖的呆在那里。但是,有一天,小草儿觉得太闷,忍不住独自到城里逛逛。却在人群里发现了司马长天。
        她想喊他,却忽然发现,他与平常是那么的不一样。棱角分明的他骑着高大的骏马,却面无表情。众人垂首跟在他后面,噤若寒蝉。只见他对一人说道:“王不留行,你若想我放了你女儿和妻妾也行。让他们全部脱光了在众人面前走过去吧。”说罢狂笑。
        “这是什么话?”草儿似乎听错了,揉揉眼睛,却也是真的。这竟然是他的司马长天。
        只见王不留行的发妻凝氏不堪其辱,首先拔剑自杀,其他姬妻也纷纷跟随自尽。但有一个人却异常的沉默。对!凤凰公主。只见她走出来,把上裙一扯,上半身立即完全暴露,一对白晃晃的乳房在光天之下雄踞四方。众人无不猥琐地笑,甚至有人上前动手,却被凤凰一记打下。她的身上总莫名地散发一种震慑,使得众人不战而栗。
        王不留行疯了,直往墙上撞去。司马长天却是面无表情,让人拉住了他。却继续命令:“要想活命,脱!”
        正当凤凰扯把下身群裾的时候,小草儿从人群里喊了一声:“住手!”边说着边已把衣服拾了起来直往凤凰身上披,说道:“姑娘,你就这样走吧。你不会死的。”眼角的余光之处她忽然看到司马长天身边一双愤怒无比的眼睛,但很快这一双眼睛就消失掉。
        小草的突然出现,让司马长天很是错愕,他竟然不知道怎么去做。他只是觉得很愤怒,策马就往山上跑。
        晚上,司马长天拿着酒瓶,找到了草儿,他要诚恳地告诉他关于他的一切。当小草全部听完的时候,她流泪了。为司马长天艰难的过去,为城里无辜的百姓。
        此时,却走进一个人,在他耳朵里嘀咕着什么。当小草看到这个人的时候,身子一震,差点晕过去,拿着桌上的刀就要砍去。
        “小草,你要干什么?”司马长天一声沉吼。
        “我……我……”草儿眼泪哗哗往下流,却忽然怒道,“你司马长天,就跟这些人在一起啊?!”说完就跑了出去。
        怎么会是他?黄小楼,这个色魔,当初到海里自尽就是受了他的凌辱,如今,竟然在这里遇到他,该叫她怎么办?对,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他。
        她在林子里不停地奔跑,泪水布满了她的脸庞,晚风似乎是对她无比的嘲弄。她不知要到哪里去,也不知再怎么面对长天。
        就在这时候,突然面前出现一群人。他们跪在她的面前。
        为首的是凤凰公主,然后是王三石,还有名动江湖的姬无语、月氏火舞夫妇,以及好些城里的老百姓,全都跪在那里,用无比哀怜的目光看着他。他们求她,求小草舍弃小爱救他们一命,救全城的老百姓一命。甚至,其中有人持了短刀出来,对着小草说:
        “姑娘,我迟死也是死,早死也是死。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恳求姑娘,救救我的孩子,还有我的妻子。”说罢,一刀刺向心脏,立即倒地身亡。随后又有二三人效仿死亡。
        “疯子,你们都是疯子。不……我不……不要这样。”
        “不要逼我。”小草也跪到了地上,她垂着头不敢看那一双双哀绝的眼睛。
        姬无语、月氏夫妇见状,过去扶她起来,帮她抹干眼泪。安慰了良久,就轻声地将他们的计划说出,他们告诉她,深爱凤凰公主的李靖岩早已潜伏其中,只待时机成熟,……,最后还坚决保证不会杀害司马长天。
        魔鬼!又一群魔鬼!他们怎么能肯定小草儿会帮他们呢。那些哀怜无助的目光啊!他们真的不会伤害他吗?小草的神经备受冲击。
        
        夏夜,朗月星稀,习习凉风吹动柔软的纱幔。
        “长天,让我好好伺候你一回。”草儿一边用还散发着檀香香味的梳子梳着漆黑的鬓发,一边俯下身来在他耳边呢喃。一双手熟悉地游走,解开那带着厚重男人气息的衣衫,然后匍匐在地,用她那温润的唇舌细致地从每一寸肌肤吻起,脚趾、小腿、大腿、胸膛、鬓角,直到他再也把持不住,猛一转身将她突然的按到。挣扎、顺从、呢喃,直到高山仰止,万马奔腾,却戛然而止:
        “你,你鬓发、肌肤有毒?草儿,你……”
        “对不起,长天。你安静地睡一会吧。一会就好了。”
   
        王三石和姬无语确实没有杀司马长空,但意外的是李靖岩冲了进来,废了他的武功、跺了他的四肢,最后还在他身上放了一把火!熊熊的烈火燃烧他的躯体,小草扑将过去,却被阻止了。这把火一直烧了很久,从来没有熄灭过。
        “我之爱过你之后,再也不爱别人。”温暖的话语言犹在耳,夕阳的余晖那么温暖地打在身上,他轻轻的背着他,她亲昵地勾着他的脖子,走在青青的草地上。
        如今,都成故事。眼泪吧嗒吧嗒地流,她对不起他。
        从安城出来,她就死了,她之没有马上结束自己,那是因为她腹中蠕动的生命。
        
尾声:
        十月后,小草儿诞下一子,却不幸难产而亡,或许这是她最好的归宿。总之,她死了。王三石、姬无语、月氏火舞抱过她的孩子,他们决心要给这孩子世界上最温暖的爱,最敦厚的教育,决不成为第二个司马长天。
        “这个世界不仅仅只是杀戮,还有爱。”
        “这个世界不仅仅只有男女之爱,更有道义。”
        小草儿的话被刻在了坟头,祭奠她没有名字的一生。可道义是什么?泉下与司马长天相见,他们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姬无语贴杀李停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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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29【争精】【第一轮5区杀贴】拯救者
味就趁休克之际吞到意识里
直至身边的你说一句流下眼泪
道就借弯曲之处伸到记忆里
直至青春的我老一岁流下眼泪



王三石在橙色的斜阳余晖中醒来,神智逐渐清醒,他挺了挺肚子,看见无数的人漂浮在这橙色光辉中,互相嬉笑怒骂,那里面有许一刀的脸,有凤凰公主的脸,有张风流的脸,有江飞云的脸……他们向他招招手,转眼越飘越远,直至消失不见,王三石只觉得头疼欲裂,举起双手捧住头,手背上的青筋汩汩跳动,他只觉得全身的血液犹如大江奔流,铁骑银瓶,这股激流冲遍了他全身的筋脉,由下而上再再由上而下,将他逐寸点燃,那血液中的江河汇合成大海,大海掀起了狂啸,王三石觉得自己变得犹如天地间的一只火炬,浑身通明,然而瞬间他又觉得自己如尘埃,与那些死去的人们一起,漂浮在橙色的脉脉斜阳余晖中,如无数浮浮沉沉的尘埃,飘荡在广袤的空间中。

永远不会有人知道我就是那个抑制慕容愁飞蔓延拯救者,王三石哀伤的想,自我决定自负一生,从此就变得不可名状。从三岁起,被关在小房间里练功,到三十岁时,逐个击破慕容愁飞的蔓延,在他的身上,早已没有世俗的爱恨。如果生活的目的只是单纯的起步,无关是非,那么活着的意义和责任,生活之间的左右, 则是绝大多数人没法选择的。他忽然惊觉自己过往的生活仿佛已被设好的程序,有着太多的不能违背。父亲教他用剑,他便不去用刀;世人盼他阻击慕容愁飞,就算踏遍千里,血流成河,也要做到;那不可名状的自负,究竟应当何从期许,王三石竟而恍惚了。


那橙色的天空,忽然变得铅灰,落下了纷纷的雪片,他伸出手,接住那悠悠的落雪,雪在他炽热的掌心瞬间融化,仿佛心爱女子的泪水。

他想穿过大雪,将她揽入怀中,伸手却只触到冰冷虚空。在那片遥远的虚空中,他的目光直指东南方向的大囧村,在他目光的尽头,雪片密集与疏离,渐渐的在空中拼出她的名字:风聆渡。

王三石抬头仰望许久,直到被自己悲悯的情怀贯穿,直到那远远的天际,竟出现了风聆渡的虚无笑容,直到一滴眼泪凝结在他冰冷的眼角,那眼泪犹如万年的琥珀化石,里面竟也凝结着风聆渡的晏晏笑容。

第一日握住剑柄,王三石便已明白了,自己身为拯救者,强烈的责任感带给他不可名状的自负,但并没有人告诉过他,一旦开始思念,便走向了那自负的尽头。他忽然无力抬手,去握住眼角那滴泪水,唯有任由自己,坠入虚无。



爱太多应许
挥之不去刻入脊椎
挥之不去镶入耳墬
挥之不去涌入脑海不退全是眼泪



那天傍晚,多数大囧村的村民,都在十万尺的高空看见了纷飞的雪片,渐渐疏离与凝结,拼成一个名字,但是每个人的眼中,看见的却是不同的名字。

那晚田剥光哪儿也没去。而是静静坐在万花楼。

他不知自己为何如此低沉,无论是妓院头牌,还是大家闺秀,无论是爆乳人妻,还是贫乳少女,都无法再让他有分毫心动。他的刀在匣中嗡嗡作响,他的心却随着窗外的大雪落入万丈虚无。

有些人志在拯救地球,有些人志在开创时代,有些人志在双脚互点离开地球,而他唯一的乐趣只在流连花丛。师傅给他取名田伯光,他却偏偏改名田剥光,师傅教他用剑,他却偏偏喜欢舞刀,师傅带他拯救地球,他却偏偏喜欢沉迷万花楼,师傅自此不可名状,他却自甘贱格下流。

虽然是被逐出师门的劣徒,但王三石也不得不承认,田剥光将自己的傲娇学到了十成十。万花楼妈妈桑风聆渡曾断言,小红小蓝小紫得二可以安天下。但因为他是田剥光,一个真正傲娇的人根本不在乎天下谁属,所以无论小红小蓝还是小紫,根本无法阻挡他御女无数的梦想。

当王三石在多瑙河畔大败巨侠盟之时,田剥光在有毒山庄奸淫着玉暖夫人;当王三石在大囧村外三十里隐藏在漫天风雪中等待伏击慕容愁飞,田剥光却在万花楼饮宴八方;当王三石以便便大腹名扬天下,田剥光已成功上位成为凤凰公主入幕之宾。

每当采花得手,田剥光总是不忘留下名帖,而每一张名帖末尾都写着:
王三石弃徒田剥光。

据说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心结。

他一直想证明给师傅看。无论巨细,理想都不应当被歧视,哪怕是巨侠,都有着咸鱼般的理想。拯救世界是理想,媾女无数亦都是理想。哪怕参商终不见,都可以在不同的时空里相互辉映。那晚下着大雪,窗外风大的厉害,匣中刀鸣的厉害,他心悸的厉害。不知为什么,田剥光忽然觉得,哪怕穷尽一生,都已失去了向抛弃自己的师傅证明自己的机会。

田剥光推开窗,几个时辰前还是晴空万丈,此时却有暴风骤学扑面而来,鹅毛大的雪片扑入怀抱,倍感寒意。还在几个时辰前,大囧村民们敲锣打鼓,欢天喜地的庆祝慕容愁飞终于被消灭殆尽,而此时,田剥光却忽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他远眺西北方,大雪的尽头还是大雪,他一无所见,那迎面而来的茫茫的雪片却犹如万箭齐发,令他无从躲闪。



欲就算不知不觉翻到刺激里
别要解释一切对不对流下眼泪
望就叫今生今世铺到记忆里
没有方式可以更乾脆流下眼泪



江飞云放下手中的剑,她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重量,连同她身边的张风流一起,早以死于慕容愁飞的手下,她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漫天的大雪,可连雪片的分量也重过了自己,原来死亡就是瞬间失去了重量,仿佛万花楼窗台上一盆昙花般安静。

“世上万物,向心公转,沉没湖底欣赏月圆”她念出了一句歌词,仿佛感动了自己,身边的张风流“且~~”了一身,转头飘开。

在很多年之前,这个世界上除了比蒙并没有其他的动物,那时候既没有王三石,也没有慕容愁飞,既没有千金大少,也没有风流淫贼,既没有无休止的杀戮与战争,也没有世界的拯救者。

江飞云问张风流,我们究竟是被拯救了,抑或只不过是炮灰?

我们真的需要被拯救吗?

正如江飞云没有见过比蒙,她也不曾见过王三石与慕容愁飞。她只是在两位高手漫天神佛般的过招中被牺牲的小小炮灰。她迷恋凡尘俗世,迷恋万花楼柔软馨香的房间,迷恋巨侠与淫僧,迷恋一切淫/靡与美好的生活。即便王三石战胜了慕容愁飞,世界从此获得了和平与安宁,作为炮灰死去并不是她的本意。

任何炮灰想要的,只是福寿绵长的苟活下去。

张风流没有说话,在她思考的时候她从来不说话。在死去的瞬间,她想到的既不是被她轻佻过的美女,也不是迫她远走异乡的仇家,而是她最大的对手田剥光。

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张风流轻蔑的望了一眼江飞云,她却忘记了,即便生前他们有着云泥之别,而死后也不过殊途同归。



爱太多应许
挥之不去刻入脊椎
挥之不去镶入耳墬
挥之不去涌入脑海不退全是眼泪
挥之不去吹入市区
挥之不去飘入午睡
挥之不去写入永生里全是眼泪



窗外落雪的时候,风聆渡手执花剪,在桌边修剪着一盆兰花。

慕容愁飞死了,大囧村村民的欢呼早已把这个消息送到她的耳中。可是王三石也死了。

江飞云死了,张风流死了,在不远处的窗边,田剥光趴在窗台上,一动不动怔怔的望着窗外已经渐黑的夜空,王三石的死讯传来的时候,他仿佛也跟着死了。

这么多年,师徒两人避而不见,田剥光却常常喜欢在风聆渡的万花楼里坐一坐,饮一杯酒,不说话,仿佛追思着已经去了爪哇卖咸鱼的过往岁月。

当田剥光还小的时候,王三石来万花楼总会带着他。姑娘们的红衫绿缕是他童年最深刻的记忆。那时候师父不逼他练剑,那时候师父会给他买糖。

风聆渡放下花剪,“你师父总是有着不可名状的自负和从不对人言说的志向。”她望了一眼田剥光,“也许只有你和我才知道,他的责任是多么的远大和可笑。”

田剥光一动不动,仿佛在静静聆听。

风聆渡淡淡道,“当我还是少女的时候,也像其他很多很多少女一样期盼过,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踩着七彩祥云前来带我走。”

她仿佛说给田剥光听,又仿佛说给自己听。

“可我猜中了前头,却没猜中这结局。原来一切都不像传说中那样,”她轻轻的托起了腮,拨弄着手边刚刚修剪好的兰花, “早知道英雄的命运是去死,我又何必放他走。”

一滴眼泪从她腮边滑下,泪水仿佛镜子,倒影着她的忧伤,和田剥光死去般的背影。

天色渐晚,铅灰色的天幕终于变得深邃,连落雪的影子也已不见。

风聆渡顺着田剥光的视线向外望去,理所当然一无所见。

“喂,你死了吗?”风聆渡有些愠怒的质问一直沉默的田剥光。后者却依然沉默。

那滴泪水终于泫然落下,落在泥地里,摔得粉碎。

风聆渡看不见,在很远处的西北方,那漫天的飞雪中,也有着一滴琥珀般的泪水,被冻结、凝固、不朽之后,带着她的倒影,轻轻的被雪片掩埋。

仿佛很久很久以前,万花楼下的一棵柳树上,被轻轻刻上的一行字,风聆渡喜欢王三石。

那行字也已随着岁月的车轮碾过,慢慢变淡,直至被时光掩埋,消失不见,任雨水灌溉,也无法萌檗。

若你,看见两个二十年前刻下的名字,你会想到,叫这名字的两个人,终究是长相厮守,还是永不相见?


风聆渡 帖杀 田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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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6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38【争精】【第一轮9区杀帖】刀
引子

    辛十三郎打马过西洲的时候雨下得正猛。
    马是上等的好马铁连钱,性子烈得很,遇上下雨便喝止不住。辛十三郎趴在马背上破口大骂,天地古今虫鱼鸟兽骂了十几遍,那马却越发不停蹄了。辛十三郎很生气,挣掉斗篷和雨帽,用力朝马肚子狠踹两脚。
    霎时间只听得雨天雨地里爆了一声巨响,一道紫色光电平地乍起劈天而下,铁连钱载着辛十三郎疾驰如飞,一株老树在他们身后顿时着了魔般化作猩红一团。烈火在雨中熊熊燃烧得人心惊惶。
    又是一阵暴雷之后,雨越下越大,打湿了铁连钱和它的主人辛十三郎,以及烧焦了的老树。
    辛十三郎感觉自己的心肝肺像是拧在一处,他大口喘着气,双手紧箍着铁连钱,跟他走南闯北十年的铁连钱。即便不是下雨,辛十三郎此时也将额发尽湿了吧。
    铁连钱知道主人受了惊,左右转着脖子低鸣,像是和主人耳语,辛十三郎被它的鬃毛拨弄得连打几个喷嚏,似乎清醒不少。
    雨渐落渐歇了,四野俱寂,除了偶尔几只山鸡扑棱棱飞过山丘。荒草连天青翠欲滴,几株合抱之木立在不远处。辛十三郎滑下马,坐在一块大石上,左手提着刀。
    铁连钱自顾吃草去了。
    辛十三郎解开领口,撩起沙土窝儿里的雨水痛饮一番。天空很蓝,辛十三郎眯着眼睛看了一会才站起身来,嘴里嚼着刚刚随手拔起的薄荷草。
    前面是个岔口。一条平坦开阔,延伸至远方迷蒙处;一条荒草杂生,羊肠之道隐没其中。辛十三郎站在南风里嚼着满嘴的薄荷,望着两条道出神。
    下意识地,辛十三郎自怀中取出一个沉香木令牌,红面雕荼蘼花,黑面阴刻一个“咒”字。这就是江湖中谁人见了都不免汗毛竖起的荼蘼花令牌,武功独步天下的快刀辛十三郎也不敢视同儿戏。辛十三郎还记得十年前他听到的那句诗:
    一入江湖风波簇,十载功名半生误。
    荼蘼花到恩怨了,不吝庄下是非无。
    “不吝庄……不吝庄……”辛十三郎冷笑,“徒有虚名罢了,江湖不老是非不断,多少恩怨假汝之名。”
    每每念起这句诗,辛十三郎总会想到一个人,一个终日磨刀刀不离身身经数战战功赫赫的人。当年辛十三郎还是个孩子,他从这个人口中第一次听说了荼蘼花和不吝庄,也是从这个人手里接过了他人生中第一把刀,也还是从这个人身上辛十三郎学会了冷漠。这个人,辛十三郎他一辈子忘不了。
    一 英雄情
    十年前江湖中最负盛名的刀客姓高名羽毛,他的刀快得连他自己几乎都招架不住,幸好只是几乎。
    高羽毛常常在出手之后连叹三声,一叹逝者已矣,二叹刀法之妙,三叹知己难逢。之所说“常常”而非“每次”,是因为有一次例外。他一生历经大小数百战,仅在这一次战后未叹一声,而是跪倒在地,恸不能言。
    说起来,那一战也算是江湖近百年来最精彩的一次对决。
    那年高羽毛已师满出山五年,这五年他走遍中原诸郡,对各大门派各路刀法了若指掌,这五年夺命刀高羽毛的名字已渐渐成为人们谈论的对象。高羽毛一人一马走过一座城池接连一座,市井繁华熙熙攘攘充耳不闻,他只关心一个人,这个人值得高羽毛花时间和精力去对付。
    这个人叫一刺心。高羽毛下山的时候他的师父是这样说的:
    “用刀在快、在灵动、在攻其不备,唯有对决方见刀法之妙。勤练则熟之,对决则悟之,古人所言非死无以至极正是此意。峰儿,以你现在的功力,行走江湖已不遇对手,但是有一个人,你一定要小心。他使一把双刃绞丝黑口刀,刀名一刺心,他最厉害的招式也叫一刺心,你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
    “师父,他叫什么名字呢?”年轻的高羽毛表现出少有的认真和急切。
    “一刺心,”师父道,“江湖人称他一刺心,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你见了他的刀,自然也就认得他了。五年后若有缘,不妨与之一较高下。一刺心,你一定要记住他。”
    高羽毛当然忘不了这个名字。这五年里他处处寻找见过一刺心的人,他从很多前辈那里听来一刺心的出手之快之狠,也从很多尸体上见到了一刺心的快与狠。不愧一刺心,高羽毛服膺这个人的刀法。
    师父预料的不错,五年已足够积累实战经验,此时的高羽毛已收了锋芒脱了稚气,焕然为一个游刃有余的刀客,已很对得起手中那把刀。五年后高羽毛站在一刺心的面前,盯着他手中那把一刺心,那把双刃绞丝黑口的一刺心,不惊不急。
    一刺心也已有所耳闻夺命刀高羽毛,他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劲服少年,目光停留在他手中那把刀和握着刀的手上,心中一紧。庖丁善解牛,目不见全牛,一个惯用刀的人看一个用刀的人,往往只需一眼,即能清楚来者武功高下。一刺心半生阅人无数,但是眼前这个握刀的少年,他有点说不准了。一刺心看到的是一双很稳的手、一把很利的刀和一颗未满的心。年纪轻轻竟能有这么深的功力和这么平和的心态,一刺心不禁心生喟叹。
    年轻的刀客高羽毛嘴角略过一丝笑,道:“一月后,南山下竹林,你我以刀相争,前辈可有异议?”
    一刺心没想到这个刀客比当年的自己更加自信和直接,道:“我接受。”
    “好,”高羽毛笑了,道:“生不相干——”
    “死亦无憾。”一刺心接道。
    这是一场公平的决斗。以武相争,以命相抵,生不相干,死亦无憾。这本是江湖规矩,每个习武之人在踏入江湖的那一刻都应该知道的。这个少年非同一般,一刺心感受到一种无形的压迫,那是夺人的气势,比夺命的刀更可怕。这气势可以摧毁一个人多年的信念,可以让一个身经百战的高手怯场倒戈。
    高手相争,胜负往往在一瞬之间,一刺心明白这将是场恶战,一场你死我活的恶战。面对这个少年,一刺心的心态竟像他第一次决斗前那样,有些许的犹疑。
    他甚至不敢也不愿说,让他犹疑的正是这一丝怕。他不敢,他不愿,他已老。
    如今他已娶妻生子,不再是昨日单骑走燕赵,视死忽如归的游侠浪荡子,他有了挂念。他的年尚总角的儿子正伏案上临书,他的妻在一旁指点。他站在窗外看着他们,心静如水。
    他的妻乃名门之后,温婉博文,不曾劝阻他一次。他的儿子懂事极早,沉默和认真的个性皆来自他。每次一刺心决斗归来,总是很远看见他的妻牵着儿子站在门后等他,他狂奔而去,抱起她们。她们被他抱起的时候都哭了,她们一定是站了很久,沉默了很久,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从某种意义上说,做一个刀客的家属,比做一个刀客本身更加不易。她们承受的丝毫不少于他。有了家庭之后,一刺心想过退出江湖,他想在一个合适的时机放下手中的刀。高羽毛的到来似乎给了他这样一个机会。
    一刺心在高羽毛身上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接受高羽毛的决斗好像是在跟自己的一部分告别。只是他没有把握自己这个告别能不能足够潇洒。若这次全身而退,一刺心决意挈妇将雏退隐江湖。
    然而他也知道,这多半已成奢求。
    高羽毛送回一刺心的尸体到达百合庄的时候已经第三日中午。这三日内他不曾饮一口水不曾停马片刻。车内躺着的是他最敬重的刀客,尽管他倒在了自己刀下。
    离得很远高羽毛便看到一位妇人牵着稚子立在百合庄门口。道旁压满枝头的樱花沐浴在早春正午的阳光里,风里依然吹着料峭,带过一叠花瓣飘摇而上,纷纷下落。高羽毛打马而来,马后拖着车,车内躺着一刺心。
    喀晓琪很远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打马拖车而来时已站立不稳,她的儿子焦急得挣脱她的手奔马而去。
    她只是看到她的儿子长大了嘴巴,却听不到他的哭喊。她跪倒在车旁,看到她的男人冷冰冰躺在自己面前。
    她的儿子抬头看她,眼已红。她带儿子起身,谢高羽毛。
    高羽毛一直呆立在旁,看着这无声的画面,一言未发。他知道无论自己说什么都不能减缓这母子的悲痛。他自己甚至还未及冠,更没有家室,甚至还没有感受过失去至亲的心痛,而他给人带来了痛苦,他第一次失措起来。能与言说的是噩耗,不是痛苦。
    她们进去了。那个男孩走的时候对高羽毛说:“夺命刀,有一天我会与你一较高低。”他说这话的时候手中握着的正是一刺心,那把双刃绞丝黑口名为一刺心的刀。
    高羽毛说:“好,我的刀会等你。”
    高羽毛离开百合庄后喝了一夜的酒。他平生第一次喝那么多的酒,而且是自己跟自己喝。
    平生第一次,他不满意自己做过的事情,想到一刺心,他甚至有些悔意。
    决战前一天下午在竹林里,高羽毛与一刺心碰面,两人谈论刀法甚欢。一刺心见高羽毛年少便有如此见地甚是欢喜,将自己的刀法套路悉数说与高羽毛。高羽毛心下大惊,不知如何以对。想到为人不可一片心的古训,高羽毛暗自揣摩一刺心的动机。直到次日决战,高羽毛仍不敢相信一刺心如此坦荡,而他不得不信,一刺心已倒在他的夺命刀下。
    这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决斗,即便没有竹林那场谈话。有家室和孤身一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有孤胆英雄,有牵肠挂肚。
    一个刀客应该是忘情的,他才能心无旁骛,他的刀才能不留余地,才能所向披靡。然而岁月已经赋予一刺心的刀以情感。这世上或许没有什么比情感更能羁绊人的了。很多刀客不敢托付情感的原因就在这里。你选择了提一把刀,就是选择了孤独;你不甘于孤独,就不该不放下手中的刀。然而一刺心兼具了二者,这是高羽毛不能明了的。
    刀法传承靠的不是一个人,就算他痴迷一生也仅仅只有几十年。一代又一代的薪火相传才是永恒。可惜高羽毛明白这一点的时候已是多年之后。
    二 大漠叹
    辛十三郎当然是个有父有母的孩子,然而他未尝一日父疼母爱。
    他记事的时候就是跟在一群孩子后面满大街疯跑。那是一个漫天黄沙不分昼夜的地方,他们吆三喝四把听来的最肮脏的话吼了一遍又一遍,他们偷了老瞎子的铁皮鼓又把他领到河里去了,河干的时候老瞎子就一头栽进沙窝里了,辛十三郎和一群孩子大笑而返。
    然而第二天老瞎子总是又蹲在大街上,敲着他的铁皮鼓唱词了。太阳一蹦三尺高地偏离地平线,西风带来大漠的干燥和热浪,辛十三郎们又奔跑在大街上了。他们不知死活地不知疲倦着。
    终于有一天大街上不见了老瞎子,辛十三郎们无聊地坐在房顶上风吹日晒,他们似乎看到远处大漠里躺着老瞎子,然而漫天黄沙又看不清楚。
    掩埋了老瞎子的那片大漠里走来了一个人,一个提着刀的人,他口干唇裂,抬头看到房顶上坐着一排七八个面黑眸亮的猴崽子。他们接二连三跳下来,围着他问他怎么走到这个鬼地方的。
    “我要活下去,”那个人看到辛十三郎的眼睛清澈得像泉水,他蹲下来,用力地回答:“漫天黄沙,西风不止,忧伤不断。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让人想活下去了。”
    “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在这里住下。”
    从此之后辛十三郎有了更好的去处。他每天来看这个刀客,帮他从很远的地方托了木头回来,帮他把这些木头搭成房子,帮他在大漠里找水……辛十三郎觉得自己很照顾这个刀客。
    这个刀客当然就是高羽毛。
    高羽毛一路向西到达这里的时候脑子里已经一片空白。大漠征服了他,除了西风、黄沙和水,高羽毛想象不到任何东西。甚至摸到手中这把刀,高羽毛也是偶尔才能想起它的名字。
    但是他仍然每天花很多时间磨这把刀。
    高羽毛一如往日地磨这把刀,金色刀身红玉镶鞘。辛十三郎坐在旁边看得两眼放光赞叹不已:“这是一把好刀,一把真正的好刀。”
    那时候辛十三郎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高羽毛听到这话从他嘴里出来不禁笑了:“当然,这是把数一数二的好刀。”
    “可是你却荒废了它,这很可惜。”
    “你觉得可惜?”
    “当然了,”辛十三郎不禁手舞足蹈起来,“一个刀客怎么能让他的刀寂寞呢?”
    “你从哪里听来的这句话?”
    “从一个刀客那里啊。”
    “一个什么样的刀客?”
    “一个真正的刀客,”辛十三郎补充道,“从这里走出去很多刀客剑客,也有很多刀客剑客到这里来,他们都骂这个鬼地方混蛋,但是我知道他们喜欢极了这个地方。”
    高羽毛和辛十三郎并排坐在门槛上望着漫天黄沙,太阳沉下去了,西风起了,高羽毛擦好刀,给了辛十三郎。
    辛十三郎是从那一刻接过夺命刀的,高羽毛是在那一刻真正明白一刺心的。
    五年之后辛十三郎提着夺命刀离开大漠,他一路向东走到人烟处。夺命刀重现江湖的故事就此开始。
    辛十三郎离开大漠的那天天气一日既往的好,清晨的大漠静如处子,仅有的一条街死了一般寂静。辛十三郎右手提着刀,回望大漠,老瞎子的唱词似乎在大漠上空响起:
    如果我走了,就不再回大漠
    如果我死了,就送我回大漠
    如果我回来,就不再想大漠
    如果我死了,就葬我在大漠
    明月皎皎,行色匆匆;
    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平林漠漠,烟色暝瞑;
    知君何事,我泪纵横。
    如果我走了,就不再回大漠
    如果我死了,就送我回大漠
    …… ……
    辛十三郎走远了。高羽毛看着辛十三郎远去的背影想起了自己年少之时,如今他正值壮年,却有了垂暮之感。
    夺命刀威震四海的故事辛十三郎是听别人那里听来的,他从高羽毛那里接过这把刀的时候高羽毛只是告诫他要对得起它。辛十三郎常常在接到决斗帖的时候想起高羽毛这句话,尽管他并不怎么明白决斗贴的含义。
    “以武相争,以命相抵,生不相干,死亦无憾。”红袖看着自己偷来的竟是八张决斗贴很是生气。
    红袖很想知道那些提着刀剑打马远来的人背地里究竟干些什么勾当,她总是跟踪这些人,盗走他们秘密传送的东西,看着他们面面相觑心惊胆战红袖就很得意。只要她想得到什么,红袖就能得到什么,从未失手过。快手红袖绝非浪得虚名。
    辛十三郎是步行来这里的,当时红袖正在院子里给青菜浇水。那是个樱花开放的季节,也是个樱花凋谢的季节。
    辛十三郎看到一个女子趴着一根木头脚底下踩着一个轮子,她不停地踩啊踩啊那个轮子呼呼跟着转,木轮连着一个长长的木槽,水通过木槽流到菜地里去了。辛十三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木头装置,他也从没见过这么多的水源源不断。他觉得这一切接连这个女子都很神奇。
    辛十三郎发愣的时间有点长了,红袖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她看得出辛十三郎是从西边大漠里来的,她也知道他肯定是第一次离开大漠。她不认得辛十三郎本人,却认得他手中那把刀。
    “原来夺命刀高羽毛隐居到大漠去了呀,而且还收了个徒弟。”
    “你认识我师父?”
    “嗯,我偷过他的刀。”
    “你是快手红袖?”
    “高羽毛还提起过我啊?”
    “昨天我听酒楼里的人说的,他们说红袖六岁就偷得了夺命刀。”
    “胡说,我七岁才听说夺命刀,十岁才见到高羽毛。其实那刀呢,是你师父借我两天耍耍罢了。”
    “我十三岁见到师父,十八岁才能从师父手上夺刀。你很厉害啊。”
    “呃,你我术业有专攻,不能这么比较的。”
    红袖和辛十三郎聊得似乎很投机,红袖甚至还邀请辛十三郎一起踩翻车,辛十三郎早就脚痒了,他踩得这个神奇的东西转得飞快,很多年后他还忘不了那种快感。
    四月的花朵扎满枝头,微风拂过,片片下落到衣群褶间,落到水中飘零而去。红袖说这叫樱花,红袖说这花开完也谢完了,一点不留恋这世上的阳光。辛十三郎听红袖说到阳光的时候想起了大漠。
    他抬起头像一棵向日葵对着太阳张望着,他闭上眼睛却看到了漫天黄沙,巨日隐落,大漠的阳光才是世上最温暖的阳光。辛十三郎开始讲大漠的故事给红袖听,他讲了大漠的风和大街,讲了大漠的酒楼和酒,讲了铁匠、老瞎子和火烧云,还有大漠的剑客刀客们。红袖毫不遮掩地笑了,笑到竟然笑出泪来了,红袖含着泪问大漠里真的有这样一个混蛋地方么?
    辛十三郎说是的,那里西风不止,忧伤不断。
    红袖对辛十三郎最初的感觉就是这个清晨温柔的风和风里淡淡樱花香。假使有一天这个人与之为敌,红袖心想自己也一定舍不得对他出手,她觉得辛十三郎身上有种让她忍不住探个究竟的、刀割般的疼痛。终于在他讲完那些有关大漠的故事的时候,她笑着哭了。
    辛十三郎谢了红袖的盛情款待,继续向东走了,却不知道自己兜里的八张决战贴已全无。等他发觉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天之后了,他想到红袖,立即掉头往回走。
    红袖知道辛十三郎会回来找她,但是她没想到是这么多天之后,久得红袖几乎忘了辛十三郎这个人,当然,她不会真的忘记。
    辛十三郎再次见到红袖也是个清晨,樱花树上都冒出叶子来了,青葱的颜色惹人怜爱,而红袖仍然趴着一根木头踩翻车。
    辛十三郎客气地提到决战贴,红袖说烧火了。
    “你怎么能烧我的东西呢?”
    “那些东西没有用的呀。”
    “对你而言没有用,对我却很重要。”
    “怎么重要?”
    “接受了别人的决战贴,就一定要去决战,不去就是懦夫,就是赖皮。”
    “脚长在你自己腿上,你想去就去啊。”
    “时间和地点我都记不住,我去哪里啊……”
    红袖笑得很得意,道:“明知自己武功高于对方还参加决战,就是不仁不义,一样是懦夫是赖皮。”
    “我……”辛十三郎无言以对。
    “高羽毛肯放你一人出来,足以证明你的刀法已在他之上,所以,当今江湖有资格与夺命刀一战的已只有一人。”
    “谁?”
    “他会来找你的,你躲不掉的。”
    “我没有想躲。”
    红袖看着辛十三郎认真的样子,又笑了。
    三 西洲曲
    红袖在太湖边长大,她认识一点红的时候还是个整天想着吃鱼的小姑娘,而一点红也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
    一点红每天清晨到竹林里练功,他提着一把刀,一把双刃绞丝黑口刀。
    红袖早早就等在竹林里了,她知道一点红不会忘记带点吃的给她。红袖喜欢吃鱼,红烧的水煮的清蒸的她都喜欢。
    于是每天清晨都有一个男孩一手提刀一手提着饭盒走进竹林,等在里面的小姑娘欢喜地跑向他,鱼香顿时弥漫了整个竹林。他高兴的看着她吃鱼,她高兴的看着他练刀,他们都欢喜极了。
    湖水在不远处泛着粼粼波光,打渔的号子断断续续传来,夹着远山木叶香气。
    “阿末,你喜欢刀么?”
    “嗯。”
    “有多喜欢?”
    “像你喜欢吃鱼一样喜欢。”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吃鱼么?”
    “像我喜欢刀一样喜欢。”
    “差不多吧。”
    两人若有所思,似乎更了解了对方,并且达成了某种共识。
    后来红袖再也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鱼,那时阿末搬回家去住了。他走的时候跟红袖说:“你想吃鱼的就去百合庄找我。”
    “你还会回来湖州么?”
    “当然,不过百合庄才是我的家。”
    “你还会记得我么?”
    “当然,毕竟你是我的朋友。”
    阿末的船慢慢离岸,仍然不见红袖的身影,阿末若有所失地回到舱中坐下。
    “她不来送你,只是想告诉你,”喀晓琪道,“你再来的时候,她一定会去接你。”
    “她怎么知道我何时回来呢?”
    “她是个聪明的姑娘,自然有她的办法。”
    “如果我不回来呢?”
    “她知道你在百合庄,自然会去找你。”
    “若她不来找我呢?”
    喀晓琪不禁笑了,她忽然想起了当日牵着稚子阿末蹬上马车来湖州的情景。
    阿末怀里抱着那把双刃绞丝黑口刀,她揽着儿子。她们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同一个人的身影,感受到他的气息,好像寻找他存在过的证据,以证实过去的岁月不曾虚度,亦不会忘怀。
    “娘亲,我们几时再回百合庄?”
    “只要你想回来,我们就回来。”
    “娘亲放心,总有一天我会带你回来的,还有这把刀。”
    “阿末啊,”喀晓琪有些不知从何说起,“你有你自己的路,不是只有拿刀这一个。”
    “可是我只有一个爹爹,”阿末语气很坚定,“娘亲不想我学刀么?”
    “如果你想学,娘亲当然会授你心诀,指点你刀法,”喀晓琪顿了顿,又道,“但是娘亲不希望你活在任何人的影子里。做事情之前先自问到底想不想要,不要勉强自己,好么?”
    阿末点头,刀在怀里抱得更紧了。
    花满来时径。
    湖州的春雨湿了一树繁花绿柳,船在白雾蒸腾的湖上前行,喀晓琪坐在船里看着着一片迷蒙陷入遐思。她与一刺心即相遇在这五湖之上,当日他跨刀凌波而来;而今栉风沐雨一肩行,斯人去矣。想到这些,喀晓琪不胜唏嘘。
    她道:“阿末,离合本是人生常事,自然方能得万物。”
    阿末用了很多年体会“自然”二字。你越是珍视的东西、越是努力去追求,就越是容易失去。甚至可以说,你一旦开始去追,就意味着开始失去。自然,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
    有人追逐金钱名利,有人追逐绝世武功,也有人追逐旷世情缘,他们花了太多心思在上面,穷其一生却不能满足,而你无视它的时候,反而拥有了它。这个悖论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得到意味着失去。
    你若是能明白这个道理,也就不会这么急不可待了。等待,岂非人世间最美丽的事情之一?
    阿末一直等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这一天,他站在竹林里,对面站着的是他等待已久的人,无论是谁,手上必须是那把金色刀身红玉镶鞘的刀。一刺心对阵夺命刀,这一天他已等了太久。
    制胜的方法有很多,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子无疑是让对方死。阿末出手之快之准已无人可及,他的刀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刺对方心脏,人们只能看到那个人慢慢慢慢地倒下,心口慢慢地殷红起来。一点红的名号由此而来。
    一点红从先父那里继承了一把刀和世间最严谨的刀法,又不断融入自己的体悟。天资聪颖加上勤学苦练,一点红已经成为当今武林一等一的高手,他已不负父辈盛名。
    只是想到夺命刀,他仍心有不甘。他必须与之一搏,哪怕送命。一点红成人的时候高羽毛已退隐江湖,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不过高羽毛在离开的时候去见了阿末,他拔出手中的刀,将夺命刀法最精妙处仔细演练了一遍,说:“我已找不出破绽。”
    他做了当年一刺心对他做的事,他看着阿末的眼睛一如当日与一刺心决战前的自己,这之后高羽毛绝迹江湖。
    一点红得知夺命刀重现江湖的时候便写下了人生中第一张决战贴。辛十三郎如约到达明月山庄。
    两人对峙着。
    突然一个女子飘然而至,她扔下一个令牌。
    “荼蘼花令?”一点红和辛十三郎异口同声。
    “三日后,西洲不吝庄下,快手红袖命绝,不吝庄恭候二位来救。”那女子扔下一句话,旋即飘然而去。
    不吝庄的荼蘼咒无疑是当今江湖最令人悚然的令牌。不吝庄的人若要杀一个人,总是会问清楚那个人还有什么救兵,不管是天皇老子还是世外山人,不吝庄总会派人及时通知他;而不管是天皇老子还是世外山人,从来没有一个人能从不吝庄带走一个要死的人。荼蘼咒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你必须清清楚楚地看到自己无能为力,继而忍受这无力带来的生离死别的痛苦。
    自责,或许是人世间最难以自拔的感受之一。
    红袖被吊在洛阳城西门上三天了。三天里不吃不喝,甚至一动不动,就这样挂在西门上,像一具尸体。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红袖最喜欢一头扎进人海里感受这世间烟火铜臭气,她有着灵活的头脑和双手,她总是很有办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如今,她却被结结实实缚住了手脚,生不如死地挂在城门上。
    从城门上看洛阳城有另一番景象,她这样想。
    辛十三郎在第三日正午的时候赶到了西洲的。迎接他的是不吝庄庄主苏完美。
    苏完美一贯是个谨言慎行的人,即便在不吝庄最鼎盛的今天,她也一直暗藏行踪,极少在公众场合露面。见过她面目的人大多都已死在她的剑下。不吝庄苏完美,这是个足以让所有人动容的称号。
    这是一个性命很值钱的年代,没有人会为了见苏完美一面而去送命,除非他要你去见她。那么你不得不去见他,不得不拿自己的命作赌。
    “你比我预计的早五个时辰到达,我应该恭贺你。”苏完美道。
    “既然我来了,你就该放人了吧。”
    “你真的以为自己救得了红袖?”
    “不是以为,”辛十三郎道,“是确定。”
    苏完美袖着手绕着一点红和辛十三郎转了两圈,道:“凭你现在的状态,绝对抵不过我七成功力,我看,你还是准备收尸吧。”
    “那我们不妨一试。”
    “你并没有把握赢我,”苏完美道,“你知道我的剑可不长眼睛。”
    “我的刀也不长眼睛。”
    “年轻人最好不要总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否则会死得很难看。”
    “死不瞑目却更难过。”
    “哦?”苏完美道,“你说话的语气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一定是他教你这么说,因为我知道辛十三郎实在不是一个能言善辩之人。”
    “不吝庄庄主苏完美不仅武功盖世机智过人,也绝非滥杀无辜之人。”
    “这句话也是他教你的对不对?”苏完美笑道,“一点红果然有意思极了,他还教了你什么?”
    “他输了五成功力给我,又教我说这些话,还把马给我骑,他说只要我能及时赶到不吝庄,你就一定不会杀红袖。”
    “哈哈,他果然是个聪明人,你果然是个老实人,我妹妹果然没有看错你们两个。”
    辛十三郎不明白苏完美说些什么,直到红袖站在他面前、拍着他的肩膀说谢谢他来相救,他仍然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然后他看到红袖跨上铁连钱疾驰而去。
    尾声
    红袖打马到达百合庄的时候是个下午,太阳像个醉了酒的女子,面若桃花地眷恋着最后一杯迟迟不肯归去,晚风带来远山的清香,一点红坐在院中假寐,迷迷糊糊中他听到了铁连钱的声音。
    登时他起身出了门,他看到他的铁连钱载着那个他念念不忘的女人疾驰而来。霎时间,他想拥抱这世上的一切。
    红袖看到一点红站在远处,就像当年她偷偷看他离开一样,她觉得他那么远又那么近。她跳下马,被他一把抱住。
    他们似乎从不曾远离过。
    晚风沉醉。
    也许面对离别我们有太多无奈,再相聚时但愿你能抓住,但愿你没忘记。后来辛十三郎回到大漠见了师父高羽毛,高羽毛见到辛十三郎提着一把双刃绞丝黑口刀来到自己面前,他笑了。“一个刀客的生命就在他的刀上,互换刀对于两个刀客而言意味着已视对方为过命的朋友。”高羽毛道。
    “是的,朋友。”辛十三郎道,“可以互换刀的朋友,过命的朋友。”
    刀客追求刀法真谛,而又不为刀困,取与不取,这一代人已经提前走出了这个困境,高羽毛为他们感到高兴。
    有一天辛十三郎为了一个女人放下手中那把刀的时候,他才恍然大悟西洲之事,原来女人都是这么聪明,也是这么温暖的。
    红袖请不吝庄苏完美绑架了自己,一点红放弃决斗而选择救红袖,两人都没有让对方失望。辛十三郎走的时候红袖和一点红来送,向他道谢。
    以武相争,以命相抵,生不相干,死亦无憾。辛十三郎突然念起这句话,别有感慨。

红袖贴杀喀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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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7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47【争精】【第一轮8区杀贴】凤凰歌

  姑娘不知何许人也,只知其姓,未见其字。既能一呼而得百应,因以凰为号焉。说凤凰门下死士八百,朋党无数一点也不为过,因此不管凤凰是不是真的如同江湖传闻般有着皇家血统,这公主的名号倒是传便江湖。
  凤凰身边朋党无数,身边人换的到也勤快,最得亲信的倒是只有潋霜一个,每天乐呵呵地,嘴巴永不停歇,仿佛把自己和凤凰的话都说完了。这二人一起,不知是因凤凰的沉默造就了潋霜的多言,还是因为潋霜的好语导致了凤凰的寡言。
  凤凰身边的护卫常换,这样便没人会注意他们的离去是因为任务,或只是离职,甚至有些人再没有露面,也不曾有人发现,更不会有人在意。或许只因人人在意的都是能接近凤凰的护卫,而不是离开凤凰的护卫。


第一章 煮豆
  燕八行见到凤凰才不久,身为护卫一直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每日不过是站在门口,听潋霜絮絮叨叨地说这说那;又或是一桌子麻将的声音,且听潋霜在那里一人解说。若不是凤凰公主偶尔应答一声,燕八行倒真以为堂内只有那潋霜一人,自言自语,自说自话。
  那日潋霜将燕八行传入堂内,只见凤凰公主一人坐在玉珠串成的帘子后面,潋霜走过来给他上茶:“燕大侠,我们公主有事相求,还请大侠不要推辞。”
  燕八行微微一礼:“公主请吩咐。”
  燕八行本以为这任务也要自潋霜之口传出,哪知那珠帘后的凤凰公主竟亲自开口:“有劳杀掉此人。”随即潋霜将一卷纸帛递给了燕八行,上面除了首行清晰地写着‘窦志玲’三个字外,还在下面附上了有关此人的详细资料。
  燕八行尚未回答,潋霜又一个人在那里说开了:“燕大侠,这窦志玲在江湖影响不低,本来我家公主也不想与她为敌,但是最近她的行动着实为我家公主的计划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令我家公主这两年的心血付之东流。若是不除此人,任其发展下去,我家公主将来恐怕再难有活路了。所以燕大侠,你一定要救救公主啊!”
  话已至此,燕八行也找不到什么理由拒绝,况且食人俸禄,他便将那纸帛收入衣襟,道:“既然如此,那燕八行便去了。”
  凤凰在珠帘内微微点头:“多谢。”
  燕八行走后,潋霜走入珠帘,为凤凰的杯中添水:“公主,你说这燕八行此去,成功杀掉窦志玲的几率大是不大?我觉得公主选他定是瞧他还有些本事,也不会被那女人色诱了去。”看凤凰眼中带笑,却摇了摇头,潋霜微微偏头,想了想又道:“公主是否想说,这燕八行虽然厉害,那女人也小窥不得?公主,这女人情商再怎么厉害,终究也对个心如静水的木头没辙。我看,这次燕八行出手,必然不会空手而归,当然也有可能是二人同归于尽,虽然可惜了燕八行这样一个高手,但是不管怎样,我们也算是除去了窦志玲这一心头大患。”
  倒过茶水,潋霜将茶壶放在一边:“公主,今天午饭可有什么想吃的?立春大嫂昨日傍晚送来了一袋青豆,今天便叫厨娘婶婶煮了吧?”说完转过头,避开凤凰的视线,一脸的厌恶,“公主,西元前后昨日已到了我们梧桐谷中,今日可要她来见您?”
  凤凰闻言,便自那珠帘内走了出来,缓缓道: “请她一起用膳。”看见潋霜眼中一闪而逝的嫉妒,凤凰不禁翘了嘴角,“你同来。”


  第二章 同穴
  话说燕八行出了凤凰公主的梧桐谷,便往那窦志玲所在的地方赶去。他一路回想那凤凰公主的寥寥数语,果真如传言般有一股令人发自内心愿意服从的力量。再想那潋霜一幅不谙世事,一切以凤凰公主马首是瞻的样子,倒真对得起无忧无怖四个字。
  不过从这么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口里如此镇定地说出要除掉另一个女人,燕八行不禁瑟缩了一下,果然女人心是世上最不能理解的东西。
  窦志玲住在梧桐谷往北大约快马3日距离的镇子上。小镇在窦志玲的协助建设下是欣欣向荣一片歌舞升平的样子,燕八行倒是不急着上来便找她的麻烦,反而韬光养晦地住了下来,成为了小镇的一名樵夫。燕八行身形魁梧,面容却忠厚,他虽惜字如金,为人却十分热情友善,故而很得镇上百姓的欢迎。这日燕八行上山之前,便收到窦志玲府上的口讯,要他下山后到窦家庄园去一趟。
  燕八行这便提了斧头上山,又提了捆柴火下来,然后才一幅战战兢兢地样子来到了窦家庄园。到了庄园之后,庄园的下人热情地将他引入内院书房内,上了茶水后,便一一离开,只剩下他一人。燕八行环顾四周,这书房干净整齐,好似里面的书不过全是装装样子充充门面,而不是让人拿来读的。他好奇地走向一个书架,抬手便要抽出一本书来。
  身后传来一声轻咳,燕八行转过头来,又看到一个小丫头。“燕大叔,你虽在这镇子里口碑很好,但也不能在人家乱动东西吧?”那小丫头一脸鄙夷地道,“我家小姐礼遇于你,这才将你请到这间书房里,这书房每一本书都是千金难求的原本,你要是动坏了,怕是给我们山庄卖一辈子命也赔不起吧?”
  燕八行闻言好笑,传言这窦志玲情商极高,谁知却养了这么个仗势欺人的小丫头。他笑着遥遥头,装作一幅老实受教的样子:“多谢提醒,险些犯下大错。”
  二人相对无言许久,这才自外面传来脚步声,门悄然打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修长美丽的长腿,然后才是窦志玲那似笑非笑的脸庞:“小蒂,你下去吧。”那小丫头还想说些什么,看见窦志玲的笑容,竟硬生生地顿住了话语,退出了房外。
  那小丫头脚步声远去,窦志玲才转过头来,对燕八行道:“燕大侠,是什么风把你大老远地从江南吹来这里?”
  燕八行一惊,混说道:“窦庄主为何称我为大侠?我燕老八不过是个粗人樵夫,手头上的力气是足了些,但大侠是决计称不上的。”
  窦志玲冷笑:“燕大侠,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这砍柴人的乔装虽然能瞒过这镇子上的所有人,却瞒不过我,况且这飞书楼的消息是从来不假的。”
  燕八行闻言微微一笑 :“既然如此,你也知我目的。”
  窦志玲点点头:“此处不宜动手,燕大侠,你跟我来。”
 
  第三章 无元
  “后来呢?”西元前后懒懒地坐在软椅上,不急不缓地催促着间歇喝水的潋霜。
  潋霜狠狠地瞪了那个不老不死的妖怪一眼,心里忿忿:你身为飞书楼代楼主,这消息不亲自向我家公主交代,却要我代劳。又向高坐上的凤凰公主委屈地看了一眼,见她如同以往一般微笑等着,只得又低头看下去:“后来自然是二人打得稀里哗啦的,使出各自绝学,最后同归于尽了呗。”说着抬头冲凤凰公主道,“倒是可惜了燕八行这个人才。”
  “这不是很好?”西元前后调整着自己的姿势,伸手将桌上的蜜饯放入嘴里,享受地眯了眯眼睛,“照燕老八那木衲的个性,这辈子怕是打定了光棍,如今有个如此美人与他死而同穴,这对他来说也是大大的好事吧。”
  “哼,我怕他死也死的不安心。”潋霜瞪着西元前后自言自语, “若不是你多事告诉窦志玲那女人燕八行的身份,他恐怕也不是这样的结局。”
  上面凤凰轻打呵欠,潋霜急忙上前相扶:“公主,时候不早了,您快歇了吧。”
  凤凰对着西元前后点点头,便任潋霜将她扶入内室。西元前后摆摆手,却依旧瘫坐在那软椅上,懒懒地吃着桌上的蜜饯。少顷,潋霜自内室走出,脸上早变成了面无表情,她忿忿地坐在西元前后对面,冷着脸看她吃着蜜饯。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西元前后突然冒出了一句,抬了抬眉毛,她继续吃着蜜饯“这就是你给我下毒的原因?”
  潋霜打了个颤,道:“你如何知道?!是了,你身为飞书楼的代楼主,这世间自然没什么秘密能够瞒得过你。”她说着狠狠站起来,“既然你知道这蜜饯里有毒,为何还在吃?若是你一开始便停止食用,这毒不过只能麻痹你全身半盏茶的时间而已,如今这蜜饯泰半入了你的嘴中,恐怕你也已经离死不远了吧。”
  西元前后耸了耸肩:“反正我活的也够久了,死在我最爱的蜜饯之下,总比呆会儿死在你的剑下好上许多。”

  凤凰的闺房飘着一股淡淡的薄荷香气,她斜靠在床边,细细地读着手上的异志。脚步声远远传来,潋霜轻轻推门而入:“公主,按着惯例,我已将燕八行和西元前后的面皮做好了。”见凤凰公主淡淡地应了一声,眼睛却没有从书卷中移开,潋霜试探着道:“公主,刚刚西元前后大人说她在此地的任务已经完成,便离开了梧桐谷。”凤凰又轻应了一声,潋霜见此,眼中不知是庆幸还是悲伤,便退将下去。
  待潋霜走后,凤凰轻轻放下书卷,走到储藏各种人皮面具的阁子前面,道:“你出来吧。 ”只见一道黑影闪过,一个身形颀长俊美的男人站在了她的身后。
  “你料的不错,你那侍女果然将西元前后杀了。”那男人声音沉稳,到比容貌沧桑许多,“既然你有心要她死,为何还要借助那小丫头的手?”
  凤凰拿起西元前后的面谱,递给那男人:“你拿去吧,方便一些。”
  那男人只得接过面谱,眼中的爱慕一闪而逝,紧接转身离去。
  凤凰见那人离去,这才叹口气:“这世上的秘密,自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而这血腥,自然也是沾的越少越好。”

凤凰公主 贴杀 西元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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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终于找到地方了。。。。。。。原来在这里。。。。。。。睡醒了就干活。。。。。。。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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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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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13【争精】【第一轮13区杀贴】活着

人物:个人对燕子老爸及凤凰公主印象深,主角没啥印象。觉得咸菜可以再深点的,2分。
情节:有些老套的故事,可能才最经典而现实,3分。
文笔:娴熟流畅,个别长句子有些凹口,2.5分。
总计:7.5分。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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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1楼羽灵于2010-06-07 13:34发表的  :
13【争精】【第一轮13区杀贴】活着

人物:个人对燕子老爸及凤凰公主印象深,主角没啥印象。觉得咸菜可以再深点的,2分。
情节:有些老套的故事,可能才最经典而现实,3分。
文笔:娴熟流畅,个别长句子有些凹口,2.5分。
.......
拗口吧
我家藏马是最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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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12【争精】【第一轮2区杀帖】疯言疯语

人物:疯和尚——呵呵,其实没疯。赵春萧似真是假,菁云似假是真。2.5分。
情节:直到最后一转,奈何桥相逢一瞬,才柳暗花明,不知演戏者到底是谁。3分。
文笔:简练,干脆。3分。
总计:8.5分。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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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18【争精】【第一轮1区杀贴】死城之别

人物:纷繁,可能限于篇幅,不能过多展开。2分。
情节:疯狂,想到《五百磅》,但结尾没能放开手脚。3分。
文笔:粗犷,却有些粗糙,再稍加润色更好。2分。
总计:7分。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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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29【争精】【第一轮5区杀贴】拯救者

人物:好吧,王三石是子虚的英雄。田剥光是隐藏叛逆的傲娇少年。但,风陵渡该归为什么?2.5分。
情节:舒缓的叙述,模糊了起因,空留下段段歌词。引人遐思,但也叫人不解。2.5分。
文笔:诗意的吧?可惜过于空灵,没有红线连缀。2.5分。
总计:7.5分。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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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38【争精】【第一轮9区杀帖】刀

人物:我喜欢红袖,也喜欢一刺心。有了此二人,足矣。3分。
情节:不得不说,有始有终,最难得结局一片圆满。3分。
文笔:张驰有度,如果再用点心思注意点标点,会为读者的眼睛有很大好处的。2.5分。
总计:8.5分。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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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47【争精】【第一轮8区杀贴】凤凰歌

人物:潋霜可以再讨喜一点的,此时她的“天真无忧”却敌不过西元前后的一耸肩。2分。
情节:结尾处风生水起,可作长篇待续看。3分。
文笔:完成了讲故事的人物,若再有些特色最好。2.5分。
总计:7.5分。

啦啦啦,终于完了。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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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偏袒的很明显~~~~~
[color=#FF0000][b][size=6]来嘛~~[url=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196836]☞点我一下☜[/url][/size][/b][/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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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羡清于2010-06-07 15:03发表的 :
偏袒的很明显~~~~~

啥意思?你是说8.5的都是自己人? 不就你那个疯言疯语么?而且那个很。。。。。。。。好玩儿。。。。。。。。。我觉得。。。。。。。。。。
湖畔一痕初见,钟灵毓秀清颜,江湖共度意绵绵,偏叫风波惊变。孑然心忧你我,携手留恋桃源,人月圆时箫声断,晚风吹都成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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