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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差不多就读完了《英雄志》的现有章节,但由于时间不允许,也未能提笔感慨一番。现在那影子,那味道似乎都淡了许多,但想想如此经典的一部书,不诌上几句也太对不起自己。
人道是:“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这话未免夸张了些,然而《英雄志》的质量,在现今的武侠小说中也确实可以说是出类拔萃的。十年磨一剑,而今犹未铸成,但那纸间荡逸出来的古典江湖气息,那穷究天人的思索,那波谲云诡的情节,以及鲜明独特,跃然纸上的人物,却已是深深地将我打动了。
《英雄志》的语言在我看来还是挺不错的,孙晓的古文诗词及历史功底实际上还是很差的,而词句的优美与华丽也谈不上,但实在当得起“凝练”二字,尤其是书中人物的语言,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极大地缓解了书中压抑的气氛。而很多地方各种写作技巧的运用,也显得颇具匠心,似是得了古龙温瑞安的几分神韵。
孙晓此人似乎颇有些愤青的味道,是以《英雄志》的主题表现要远远大于情节,其中表现了不少作者对于人与社会的思索,而作者更是用笔将自己探索人生的过程体现在了书中的几位主角身上,几个主角分别承担着其中一种思想,用自己的方式坚定地实践着这些思想。不过其中大部分思考与人生态度也的确是发人深省的,因而这里的武侠不再是成年人的童话,也不再是商业化的YY,而成为了真正能够影射并反映一些现实的文学作品,是作者的心路历程与人生经验的释放。
看武侠的大都习惯了主角一出来年轻气盛,意气风发,指点江山,快意恩仇,想必没几个人喜欢看着几位大叔跑来跑去,潦倒落魄的不成样子的。因为对很多人来说,主角是用来带入的,是用来随着情节的发展感受到主角一样的快意的,英雄志的主角也是可以带入的,但带入是为了和主角一起受伤的。英雄志的几位主角一出来最小的也二十五岁,其他三位都差不多入了而立之年,十年一过,更是沧桑。作者本不是想来小打小闹地过家家的,他是想借书立论。看英雄志最大的感觉就是“虐”,主角一个比一个凄惨,秦仲海都残废成那样了,还要咬着牙爬珠穆朗玛峰,到头来仍是落得个众叛亲离,卢云更是被作者整的死去活来。作者本来是可以让读者爽的,读者爽,他也爽,然而这样一来,他就白写了。或许他笔下的这个社会,是阴暗得过分了点。但艺术表现往往是比较夸张的,振聋发聩的刺激,只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黑暗中各自隅隅独行的那几位英雄,以及他们并不成功的探索与挣扎。
杨肃观
看英雄志我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看杨肃观,有时真恨不得把书给砸了。回想下,这种郁闷与纠结也只有《大唐双龙传》中的师妃暄让我体会过,那种虚情伪善,标榜正道,打压众人,却偏偏让你无法反抗的郁闷。然而师比起杨肃观来说还差得太远了,在杨肃观眼里,他就是天,他就是天下的导航者,他制定的规矩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你们除了遵守不要想别的,只有他能够拯救世界,你们都不行。天,压死人的天,在这压死人的天面前,任谁都会被压得痛不欲生,于是寇仲被压退了,玄霄被压死了,秦仲海自然也讨不了好去。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没错,然而这责任,属于匹夫,全天下的匹夫,而不是你杨肃观一个人,你硬要用一个人的肩膀扛起整个地球的重量,以至成为孤家寡人一个,我或许只会觉得你可敬,可怜,又可悲。真正让我对你无比痛恨的是你那出神入化的演技,在我看来,杨肃观不得奥斯卡小假人,好莱坞那些影星们统统靠边站去。
演,一切都是逢场作戏,对长辈是,朋友是,婚姻亦是。所以你从来不相信任何人,也没有人真正愿意跟着你,他们之所以跟着你,是因为你的规矩,他们怕你怕的要死,所以他们就成了你的奴仆,还有些人,他们也怕,然而他们敢反抗,所以他们就成了贼匪。或许一开始谁也没想到,温文儒雅、精明能干、潇洒俊逸的风流司郎中,竟然会心机深到这样的地步,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不愿去相信卢云,因为他从来就只相信自己,然而真正紧要关头,却是他给全天下人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这或许从一开始能窥见些藩篱,原来的观海云远四人,其他三人都有些私交,而只有他,待人始终不温不火,孑然一身,也难怪最后纵然权倾天下,仍是孤家寡人一个。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持修罗法,普渡众生,好伟大啊!然而又好可笑啊!真是像极了一些RPG游戏或电视剧最终BOSS的嘴脸。掩饰也罢,真心也罢,对于权力的渴求却是不容置疑的。而杨肃观究竟也陷进去了,他在那位子上下不来了,理想与欲望已然混杂在一起,他可以在人前一副和蔼可亲,风流潇洒状,转过脸来就能把你吓死。他可以为了目标不择手段地干掉任何阻挠的人,却不能容忍任何人不择手段地对付他,哪怕那人只是为了有一口饭吃的苦哈哈。这样一个人,有谁愿意去亲近他,他自己痛苦,别人也痛苦。他举世无双的演技要达到的就是这种效果吗?真要把全天下的人都当成白痴吗?
然而你不得不承认他还是成功的,纵使众叛亲离,这天下还是他的,这规矩还是他定的。秦仲海,你根本斗不过杨肃观,因为你狠,他比你更狠,你开始学着去演,他却早已是资深演员,你虽然是魔王,但究竟还是活生生的人。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然而这仍是在人的范畴中说的。那位大掌柜早已成了行尸走肉,成了只会耍心机,玩手段,只会易容术与伪装术的工具,供自己所使用的工具。所以你秦仲海凭什么去跟他斗呵!
如果老天有眼,真不知该可怜谁,是怜惜那百般挣扎却无可奈何的秦仲海,还是那位机关算尽,却近乎疯狂,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孤家寡人呢?
话说回来,便是这以修罗法济世的目标也是颇为可笑的。破而后立,这个“破”就近乎不可能,更何况你怎么就能保证你毁灭了一个地球,还能还给世人一个更好的地球?而乱世用修罗法固然没错,但凡事好歹有个度,正所谓“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过度的压迫只会带来过度的痛苦,然后是必然纷至沓来的反抗。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戍卒叫,函谷举,怒苍一炬,可怜焦土!不切实际的佛国幻想终究只能是理想中的乌托邦,他以为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却茫然不知自己醉得却是最深。
杨肃观,真搞不懂你到底是聪明绝顶,还是愚蠢透顶?
秦仲海
书的前半部分,我最喜欢的人物,毫无疑问还是秦仲海。全书中,也唯有这时的他才当得起“至情至性”之人的评语,与杨肃观的八面玲珑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卢云是呆得可以,伍定远是闷得可以,让人几乎郁闷得喘不过气来,幸好有了秦仲海这个活宝,让人长出一口恶气,心境为之一舒。在卢云潦倒落魄,无家可归时,伍定远差点忘了他,也只有秦将军慧眼识英豪,雪中送炭,几经患难,更见真情。
然而这样一个豪爽任侠,洒脱不羁的人,却最终还是得师从对手杨肃观,他狠,你得比他更狠,这乱世比的就是谁更狠!于是最后一个至情至性的好男儿就此葬送了,葬送在无奈的现实面前,而后,或许也只有聪明伶俐的琼芳才继承了一些他的风采,洁如璞玉,悲天悯人,我行我素。
“我秦仲海此生再不必跪人”,这句话,在那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社会中,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一句话,而他的豪言壮语,比起“我命由我不由天”之类的话来说,无疑更进了一层,后者只是操控自己的命运,而秦仲海甚至想要操控天下的命运,这种睥睨万物的勇气,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是如曹雪芹所说的秉着正邪两赋的人才能拥有的。而秦仲海无疑是比谁都更有资格,也更有决心说这话的。他一个猛子扎进了生命的最低点,忍受着此生所能承受的最大的痛苦,只是在沉潜中慢慢继续着力量,他比苏秦更累,他比勾践还苦,他历经的磨难比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还多,然后他终于可以释怀的放声大笑了,在珠峰顶上,面对着绚烂如火的朝霞,完成了一个人的伟大回归。老子身躯残废,一无所有,照样能征服你这世界最高点。老天,你算个屁!
然而这话毕竟是太过理想主义,大多数人是不在乎跪不跪的,有钱才有人跟着他干,没利可图谁愿意跟着他干这些刀头舔血的勾当。甚至于“久不屈兹膝”的他,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还是不得不艰难地跪了下去。那一刻,估计真是比杀了他还难受。或许这一刻他才意识到,真正可怕的不是那个“自然天”,而是“社会天”。有人的地方便有社会,有社会便有规矩,就算你神通广大,不按这规矩办事,想一蹴而就,照样只能是痴人说梦,只能败得更加一塌糊涂。而杨肃观就聪明的多,他只是顺着这规矩做事,直到自己有能力真正去改变这规矩。你秦仲海妄想不按规矩办事,还是趁早找个深山老林猫起来,这个社会不适合你。
于是最后一个至情至性之人就这样消失了。用动漫术语来说,他“黑化”了。在读者眼中,他已逐渐抽象成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叫做“魔王”。没有人能猜到他想些什么,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强大,人们只知道,他所到之处,必将血流成河。这样一个人,还是我所喜欢的那个秦仲海吗?我无奈地摇摇头。然而秦仲海究竟还是秦仲海,正如阿秀所见的那个秦仲海一样,仍是大大咧咧,童心未泯。他永远也变不成杨肃观,因而永远也斗不过杨肃观。但为了生存,为了理想,他同样只能给自己披上魔王的外衣,在怒苍山头燃起熊熊的怒火。
好个“怒”呵!那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把天下搅得天翻地覆,这一“怒”,从此兵连祸结,更不知何时而终。然而他不能不怒,他的“怒”,如同卢云所背负的圣光一样,都是天下所赋予他们的使命,是这混沌乱世之中所留存的一丝希望。没有这怒,统治者更可以为所欲为,毫不担心自己的政权会受到多大威胁,于是随心所欲,无所不用其极,那样的天下,可能真要彻底沦为无间炼狱了。
但无论如何,他终究还是得做着一些曾经所不齿的事情,勾心斗角,机关算尽,逐渐变为一个连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以至于有时真想干脆把书随手抛开,让他们斗去吧,生活本就够烦了,何必再关注他们如何搅风搅雨呢。
不过有一个情节我却始终无法释怀。当朝廷大军兵临山下的时候,秦仲海与卢云为着一个孩子,大打出手,终成反目。他们的心情我都是可以理解的,相似的情节让我想到了卧龙生的《翠袖玉环》一书,书中的江湖危机竟然必须要通过一位女子的贞操来解决,而王修等人,虽然视作奇耻大辱,仍然不得不为之。只有那个白痴主角江晓峰还在不停追问着,“为什么要牺牲的不是你们自己”?是啊,为什么不是我们自己,然而终究是英雄气短,王修等人纵是想要牺牲,恐怕也改变不了什么,只能是糊里糊涂地做个死鬼而已。
而秦仲海同样如此,为什么死的不是我自己?我何尝不希望死的是我,只是就算我死了,能拯救山上山下这么多人的性命吗,我的理想究竟要拜托谁去实现?如果我是那婴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死,如果我的一死能够换回这么多人的生命,能够不让躲在京城的那个杨肃观继续奸笑,这是稳赚不赔的事情啊,何乐而不为,我在地狱都要放声大笑!然而我不是,我的一死改变不了什么,或许只能导致黑暗的现实将最后一丝圣火所吞没,当我的刀锋砍向那孩子的时候,我的心,同样在滴血。
血债血偿,这笔债,当然只能偿在杨肃观身上。
我好恨,恨我自己不是秦仲海,不能毅然封锁各条下山要道,将那孩子抓回来杀掉。我好恨,恨自己不是那孩子,不明白自己这条命本来就是捡来的,还要成为成千上万人的累赘,让他们代替我去死。我好恨,恨自己不是卢云,步步错着,无意间害死了柳候爷一家,还要害的怒苍从此覆灭,只成全了那个杨肃观的奸笑。我好恨。。。我好恨,自己若是秦仲海,哪怕暂时把怒苍解散也好,把这天下重新拱手让给皇帝,反正,就是不能让那个杨肃观得逞!
然而,我终究不是秦仲海,我就算是秦仲海,恐怕也下不了手。秦仲海还是秦仲海,还没有成为杨肃观,还没有真正能够不择手段。但我还有怒,我要让杨肃观知道,怒火并没有熄灭,只会烧的更旺,终有一天,我会要你杨肃观真正明白,这天下最可怕的,不是死,而是千万人的熊熊怒火。
卢云
长洲知州卢云,同样是天地间少有的可怜人。虽说未必有秦仲海苦得那么激烈,却是苦得更为深刻,苦得不堪回首。而同时,他也或许是天下第一衰人,第一扫把星,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无不落得个凄惨的下场。这样一个人,显然是众人所不待见的,于是他只有不断地去寻找着证明自己的方式,但那倔如烂石子搬得脾气还是让他一次次面临更大的痛苦。
纵观《英雄志》全书的四位主角,似乎只有卢云是最茫然的,其他三人都是很快就找准了自己要走的路,并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也只有他,迷茫了三四十年,依然在迷茫,当他从大水瀑中走出来的时候,昔年的“观海云远”只有他仍是一事无成,秦仲海虽是贼匪,却更是名动天下。而他,仍在一条条旧路上徘徊着,憋着一股生命所赋予他的吐不出来的闷气。
我总觉得在几位主角中,或许卢云,才更多地体现了作者孙晓本人的经历与思考。而孙晓对于这样一位主角,虽然让他饱受苦难,却同样给了他最丰富的经历和最多的戏份,希望这样一个角色能够真正说出他想说的一些话,表现出他对这个社会的无助与无奈。
而几十年的跌爬滚打,也让他逐渐明白了“方圆”的道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方圆,便包容了人世间的至理,做人以方,处世以圆。这种道理,又岂是苏颖超这种涉世不深的小青年所能自己领悟的,正如参禅悟道,既没入世,又何谈出世呢,又能真正悟到什么呢?而卢云,正是从人世的风霜雨雪中走过来的一个人,他的经历,甚至比许多饱经沧桑的老人更值得大书特书。因而也只有这样一个人,才能真正地体会到其中的深刻之处。
然而一个“方圆”概括不了全部,这也不是绝对的人生真谛,若是执着与于方圆,仍然是只方不圆。而卢云,更是有着一个不可逾越的底线,这个底线便是“善良”。面对着天性之中不可磨灭的善良,他究竟无法真正圆起来。所以他仍然只能做着痛苦的挣扎,他救赎不了自己,当然更左右不了别人,他只能按照自己的原则,去做一些自己应该做的事。或许这世间就没有什么人生真谛,到头来还是但求心之所安而已。
卢云的经历中唯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他那古典式的爱情。杨肃观基本谈不上爱情,秦仲海的爱情更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只有伍定远抱得美人归,不过也相应地平淡许多。全书中,除了娟儿那刻骨铭心但却最终只余不堪回首的绝望的爱情,也只有卢云的爱情能够真正吸引人一些了。孙晓也似乎很照顾卢云,一下子给了他四位情人或者红颜知己。知书达理,温婉可人的顾倩兮,狠辣与柔弱杂糅的胡媚儿,坚强而深明大义的银川公主,以及活泼可爱,却纤细善良的小琼芳。那江南小巷,撑着油纸伞凝望的,是伊人卓然独立的倩影。那小窗灯影下的细语绵绵,是情人秉烛夜话的身影。山顶的患难与共,大水瀑中的惊鸿一瞥,全都浓缩成卢云心头最动人的回忆。这独具古典韵味的爱情,仿佛冬日的一抹阳光,驱散了整个世界的阴霾,为死气沉沉的世界注入了一丝生机与活力。
但或许是造化弄人,或许是卢云的性格使然,如此丰富的爱情,却没有一段能够美梦成真的。于是留给这些女子的只有仿佛没有尽头的孤独守望,有时真让人觉得卢云有些混蛋。但他何尝不是矛盾的,因着自己的独特使命,他已经彻底葬送了一段爱情,他不想再背负更多,也不想再伤害更多人了。那就守望吧,守望到心碎,守望到刻骨铭心,纵然残忍,却从另一个角度见证着爱情的独特美感。
伍定远
这样一个人物,确实是几位主角中印象最模糊的一个了。一来是后来戏份比较少,二来也确实是他太闷了。但这样一位闷骚的大叔,却最终收获了一份宝贵的爱情,收获了荣耀与幸福,却又实在让人有些无奈,或许是“憨人有憨福”吧。
从一个最初默默无闻的小捕头,到后来手握天下重兵,叱咤风云的大将军,他也同样经历了不少苦难,但这经历,比起秦仲海与卢云来说,实在算不了什么,以至于在我看来,他总有几分暴发户的味道。襄阳城下的一场大战,他如天神下凡,把昔日的故交小吕布等人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怎么都有点恃强凌弱的感觉。面对着几乎无法战胜的强敌,小吕布爆发出最后的勇气,但仍然只能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那一瞬间,我真希望自己能化身成小吕布,狠狠地给伍定远几个耳光。然而我办不到,小吕布也办不到。因为他是暴发户,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只会用蛮力迫人屈服的暴发户了。这还是昔日那个为了别人被灭门而义愤填膺,战至最后一刻,为了追捕真凶而奋不顾身,与剑神忘死拼斗的伍捕头、伍制使吗?勇力使人淡化了对他的同情,于是他只剩下这个途逞匹夫之勇的躯壳,成为了供人使唤的工具。
工具,杨肃观的工具,这个严酷的国家机器的工具。然而更为凄惨的是,妻子与属下,也甚至都变成了别人的棋子,一切都没有什么情感可言。或许只有当面对着自己的孩子时,他的脸上才能绽开一丝发自内心的笑意。而越是把这些闷在心里,痛苦就只会愈发加深,然后麻木,然后到想怒都怒不出来。这样的人生,真不知究竟是幸福的,抑或不幸的?
读罢《英雄志》一书,总感觉学到了不少,也成长了不少,而孙晓的部分用意,或许也在于此吧。一部真正优秀的小说,或许不在于词句如何优美,情节如何奇诡,更在于立意是否深刻,人物形象是否鲜明,而《英雄志》确实做到了,虽然全局驾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到最后渐趋混乱,但仍不失为一部经典之作。或许再过上十年,重读此书,更是会有一种全新的感受,因为作者是在用心写作,而不是用笔,因而纵然昔日的英雄尽随逝水东去,那书卷间荡逸出来的深邃的思考,与美妙的意境,却早已成为永恒,成为经年萦绕脑海的美好回忆。而我辈英豪,同样将会如书中一样,在岁月中洗练,在摸索中成长,用自己的方式,品味着生命所赋予的曼妙与心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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