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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书话

 

 

 

  1、香港翻版书之怪现象

  金庸和我都曾被读者来信骂过,受骂得非常冤枉,原来他们在市面上看到《书剑》《碧血剑》《七剑》等翻版书,误会是我们印行的,大为不满。一位读者骂金庸道:“刮龙虽好,奈名声何!”又有一位骂我道:“印到这样卖几粒神的小册子,太低品了!”他还补充道:“问题还不在乎只卖‘几粒神’,而是纸质之劣,印刷之差,简直不堪入目!”
 

  香港翻版书之风,那是早已有之,于今为烈!其实说“翻版”,那已经是“落伍”的做法了,现在那些偷印者的做法是:“正版未出我先出,正版一出我爬头!”以百剑堂主的《风虎云龙传》为例,第一集的正版本现在还在印刷中,而市面上已经发现一种版本;我的《塞外奇侠传》上集正在付印,但盗印本早已出了一个多月了!金庸的《碧血剑》正版本出至第三集,我的《七剑》出至第二集,但市面上却已见到第七集了!
 

  翻版之快,也令人吃惊,百剑堂主的《风虎云龙传》在报上发表至四十六续时,我买一本盗印本回来一对,已经印至四十三续。据说,他们是每天在报上剪下来付排的,校对极马虎,或者根本没有校对,到凑至三万多四万字,立刻印好装订,赶去应市。所以就算作者要和他“斗快”,也不可能。因为比较正派的作者都愿意自己的书印得像样一些,不愿出那种低劣的小册子的。
 

  现在市面所见的翻版书,最普遍的是卖四毫一本,每本四十页的,另外还有卖八毫的“版本”和与正版书同价的版本。八毫一部的“版本”多数是“爬头本”,什么叫“爬头本”呢?拿金庸的《书剑》来说,“三育图书公司”出的正版本,每本约七万五千字,定价一元四角。出到第六集时,市面上突然发现一种“三有图书公司”出的《书剑》第七集,字数差不多,因为印的字是小字,排得又密,较正版却薄得多。这种“版本”一看就知是企图“鱼目混珠”的,因为它爬在正版本之头,所以称为“爬头本”。最吹胀金庸的是:盗印本第七集之末还另用较大的字体标着:请看第八集大结局。这等于声明,我又要动你的手了。
 

  与正版书同价的,那是名符其实的“翻版书”了。这些翻版书又分两种,一种是将正版本制电版印行,字迹较淡,《书剑》有一种翻版本就是这种“电版本”;另外一种是排字的,《七剑》第二集已发现有一模一样的翻版书了。这种翻版书在本港大书局不能发售,多数是运到海外去骗读者。
 

  谈了一些版本之后,再谈一些关于翻版的怪现象。
 

  暹罗有一家书店,盗印了一部武侠小说(不是我们三人的),印了上册,销路大约不大好,有千多本卖不出去。那时正版本尚未出,盗印者就写一封信给已购得版权、正准备出正版书的出版社说:请你排印下册时,在第几页印起,即接着我这个版本的上册,这样我们可以合作,我拿上册来换你的下册,省得我再翻,你也可以少印。当然这个“建议”是被拒绝了。
 

  据说翻版商也是有秘密“公会”的,谁想翻那本书,就跑去“登记”,“先到先得”,某部书已有人“登记”了,其他的人就不许翻,但后来这种“江湖道义”也破产了,大家抢着乱翻,因此每部畅销书都出现许多“版本”。
 

  因为抢着乱翻,于是又发生过“黑吃黑”的事。举个例说:巴金的《家》《春》《秋》最初是由某翻版家“圈定”的,后来有人不顾“义气”抢翻,于是乎“斗平”,从定价一元直降至最低价四角!那么厚的一部书,只卖四角,即算是翻版书也要亏本的。为什么翻版家肯亏本呢?那便是以斗平来“斗累”,亦即资本主义那套“大鱼吃小鱼”,打倒了你我独捞的手法也。
 

  有人或许会问,翻版商如此猖獗,权益受损害者(作者和出版社)为什么不“查究”呢?根据香港法规,翻版是触犯法例的,但要“现场破获”才能提出控诉(所谓“现场破获”,如正当他翻印时、装订时、排字时等等),而且即算破获了,一般来说,罚款也不会很多。据说某大书店的英文字典给人翻印,破获之后,只罚了四百元了事。那位翻版家转过身来又翻了,你吹得胀乎?
 

  写至此,我想起外国翻版商的一件趣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本小说,翻版本很多。有一次该书作者接到一位翻版家的来信,内附支票一张,信中说:“这是我从你这本书所获利益的千分之一,寄来给你,聊作补偿,敬希哂纳!”把作者气得要死!
 

  其实,那位翻版商还算“好”的了,有一本《七剑》的翻版书,封底还印着“版权所有,不准翻印”八个大字呢!幸好我为人还“看得开”,要不然岂不给他弄得啼笑皆非!
 

                             (选自《三剑楼随笔》)
 

 

  2、从香港小说谈到阮郎的《格罗珊》

  近年来香港的报刊都很注重小说,各种格式的小说,纷然杂陈,也颇有点“百花齐放”的光景,但真正有特色的小说却还很少。和许多作者谈起来,他们都有题材枯竭之感。用“香港话”来说,就是“扭不出新桥”了。我想,这和作者本身没有深入生活有关;另一方面,对于香港的地方特色,怎样去理解和表现的问题,似乎也没有好好解决,因此尽管有许多“香港风味”很浓的小说,却缺乏深度,直到今天,还没有一部比得上《虾球传》的作品。《虾球传》是一九四八年香港一家报纸的连载小说,作者是黄谷柳先生,距今已有八年了。八年来,香港的小说的水平,还停留在《虾球传》之下,我想这是值得作者们注意的事。
 

  其实,即以香港可能发掘的题材来论,也还有创作上的“处女地”,例如表现华侨的思想生活的小说,这几年来,我就只见过一部半。香港和南洋关系密切,香港近三百万的人口中,也有许多是海外归侨,而且听出版界朋友说,香港小说的主要销场也是南洋,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多位华侨创作一些东西呢?
 

  我所说的“一部半”,“一部”是秦牧著的《黄金海岸》,写的是美国华侨的故事,从华侨在香港被“卖猪仔”起,写到他们在美国所属的岛屿,怎样辛勤劳动而却不名一文,最后直到白发苍苍,才有几个“幸运儿”被华侨会所资助回国。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司徒美堂在谈华侨生活时就曾讲过这个故事。秦牧的小说最初在香港一家报纸连载,后来在香港和大陆都出了单行本。
 

  另外所说的“半部”则是指最近在上海书局出版的《格罗珊》。为什么说是“半部”华侨小说呢?因为它的故事地点是在香港,但所写的却是在香港的南洋华侨,海外风光也非常浓郁。《黄金海岸》写的是侨工的故事,而《格罗珊》写的则是华侨子弟的爱情。论思想的深度,《黄金海岸》较高,但对于华侨青年,则《格罗珊》也许更为亲切。
 

  《格罗珊》是马来话,即“娘惹装上的胸针”。有一部电影叫作《娘惹与岜岜》,这个“怪名词”香港读者恐怕弄不清楚。“娘惹”的“娘”字是照闽南音读为Nyo,连起来却读成Nonya,“岜”字读Ba音,“岜岜”的读音和“爸爸”完全一样。“岜岜”是南洋侨生的中国男子,“娘惹”则是侨生的中国妇女的统称。
 

  《格罗珊》中的主角是一位华侨青年,名叫顾旋,在抗日战争时代,跟随家庭东逃西躲,最后藏匿在一个靠山面海的小村里。他的父亲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爱国华侨,暗中资助抗日游击队。有一位“张伯伯”是游击队中的主要分子,给他们的家庭影响很大。顾旋在逃难中认识了一位小姑娘──贞娘,贞娘的一家也是“张伯伯”的朋友。两个小孩子在患难中建立了感情,到战争结束之后,两人已到谈婚论嫁的阶段了。
 

  后来贞娘的父亲与顾旋的父亲因为意见上的分歧,举家迁到印尼去了,顾旋也来到了香港。在香港他另外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小茵,小茵的文化程度比贞娘高,贞娘不懂中国字,连写信也是用马来文参杂英文。另外小茵懂得的东西也要比贞娘多得多,于是顾旋抛开了贞娘,和小茵恋上了,可是贞娘却痴痴地等着他。这个三角恋爱怎样解决呢?小说中有不落俗套的结局。在这里我卖个关子,不说下去了。
 

  这部小说还深刻地描写了华侨的爱国心理,我想它是应该得到华侨欢迎的。
 

  阮朗有好几部小说都改编成电影,中联公司新片,由吴楚帆等人主演的《血染黄金》就是他的作品;另外凤凰公司也在筹划拍他的另一部作品《华灯初上》。他的小说写得很流畅。我想,他若能够更深入生活的话,在创作上一定会有更高的成就。
 

                             (选自《三剑楼随笔》)
 

 

  3、世界最长的史诗

  在中国的旧诗歌中,最长的一篇是离骚,共二千四百九十个字。希腊著名的史诗《伊利亚特》(Iliad)长一万八千行,三十多万字;《奥德赛》(Odyssey)长一万五千行,也有三十万字。(按:《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称为希腊两大史诗,相传为“盲诗人”荷马所作。)把离骚的字数与希腊两大史诗相比,百分之一都不到。但希腊的《伊利亚特》还不算是最长的诗篇,世界自古至今最长的诗是印度的史诗《马哈巴拉泰》(Mhaabharata,或译《摩诃婆罗多》),其次是《拉马耶那》(Ramayana,或译《罗摩衍那》),这两诗并称为印度的两大史诗。《马哈巴拉泰》共分八十篇,包含诗句二十余万行,其字数八倍于《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总和。《拉马耶那》则短得多,只有二万五千行,但也比《伊利亚特》和《奥德赛》长。《马哈巴拉泰》的作者据传为委沙(Vyasa,或译毗耶娑),《拉马耶那》的作者相传为瓦尔米基(Valmiki,或译蚁垤),这两人都如同希腊的荷马一样,同为民间传说中的诗人,是否真有其人,现在还在争论中。
 

  当然诗的好坏,不在于字数的多少,而且拿《离骚》来与上述四大史诗相比,实在也是不大适当的。《离骚》是屈原的创作,抒写他自己忧苦愁闷的心情,含有极浓厚的个性在里面,大部分可以与他的生平相映照,在性质上说是“抒情诗”;而上述的四大史诗则是采纳民间的传说融洽而成,在性质上是记事的史诗。但一篇长诗,近五百万字,这样长的篇幅,在小说中也算得是“长篇”的了,何况是诗。更何况这四大史诗字数虽多,但一向的文艺评论家都认为它们是“可惊异的精炼”,绝非王大娘的缠脚布的,所以,论“量”与“质”,它们都是古典文学中的瑰宝。
 

  世界最长的史诗《马哈巴拉泰》的故事很有趣,它是写印度古代两大王族战争的故事,读之如武侠小说。书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特洛那,是当时武艺最高的人,尤精于射箭和战术。他和印度一个王国的国王特鲁伯达是童年的好友,但特鲁伯达在一件小事中伤了他的自尊心,他于是愤然离去,受聘为另外两个王家的家庭教师,教五个王子的武艺。教成之后才把五个王子聚合在一起,说道:“去把特鲁伯达捉来见我,这是我做你们教师的唯一报酬。”王子们集了车马,大举进攻,把特鲁伯达打得大败,并俘虏了他回来献给老师。特洛那解了他的束缚,笑道:“我现在之爱你,还如当日我们儿童之时,你愿与我为朋友如前吗?”于是他释放了特鲁伯达回国。他的报仇已经成功了!但特鲁伯达深深引以为耻,他回国后,到各处神庙祈祷,欲生一子,为他报仇。以后还引出许多后话,这里不提了。
 

  特洛那的性格写得生动,他不但武艺好,而且很懂“权术”。在他教诸王子的技艺时,有一个属于低阶级的王子,拜门求师,他不肯收留。于是那王子辞了回去,到森林中用泥土造了一座特洛那的像,向他跪拜,敬他为师,日日在像旁专心学射,竟成了印度的第一神箭手。王子们在森林中见了他的神技,既羡且妒,问他教师的名字,他说:“也是特罗那”特罗那知道了,就去见他,问道:“英雄,如果你真是我的生徒,那么请你拿出先生的报酬来!”那王子垂手说道:“什么都给你,请你吩咐!”特洛那道:“我要你右手的大拇指!”那王子毫不思索地将拇指割下,从此他就不能再射箭了。这一段把特洛那的心术写得很坏,但却反映了古代印度的阶级观念,低阶级的王子是不应与高阶级的王子比肩的。
 

  另一端写特洛那教武的小故事也很有趣。他把一只假鸟放在一株树顶上,叫生徒们去射,他一个个地问道:“你看见树顶的鸟吗?看见树么?看见我么?看见你的兄弟们么?”一个个地回答:“都看见的!”特洛那教他们都站开,最后的一个答道:“先生,我只看见树顶的鸟头!”特洛那快乐地说道:“你射!”那个王子一箭射去,果然鸟头落地。这段故事,说明学艺需要全神贯注。
 

                             (选自《三剑楼随笔》)
 

 

  4、爱之神的神话

  在中国的神话中,掌管姻缘的是“月老”,他的“法宝”是一条红绳,“赤绳系足”代表姻缘成就的典故,便是从月老的神话中得来的。在希腊神话中,掌管爱情的神却是一个名叫邱比特(Cupid)的小孩子,他的法宝是一支箭,谁的心若给他的箭射中了,便会燃起狂热的爱火。“月老”正经得多,而邱比特却很淘气,比较起来,我觉得邱比特更接近“人”。
 

  关于邱比特的神话,很有趣,也很有意思。他的母亲是美丽的女神维纳斯(Venus)。邱比特生下来后,不能长大,始终是生着两个小翅膀的婴孩。维纳斯害怕了,去问智慧之神。智慧之神答道:“恋爱没有热情不能长成!”维纳斯想了许多法子医治都没有用,直到她又生出热情之神安特洛斯(Anteros)后,邱比特才长成为美貌的少年。但当他一与热情的弟弟分离时,他又变回婴孩。
 

  邱比特淘气异常,常常捉弄天上的大神。日神阿波罗(Apollo)是众神中最漂亮的男子,他不但是日神,又是医药、音乐、诗歌以及一切美术的神。像这样的“神”应该是很得少女欢心的了,可是邱比特却偏偏和他开了个大玩笑,令他尝试单恋的痛苦。有一次阿波罗以他的金箭,射杀了一条为害人间的大毒蛇,高高兴兴地回去,在回家路上碰见邱比特玩他的弓箭,阿波罗说:“你这孩子,不要嬉弄弓箭!”邱比特笑嘻嘻地说道:“你的箭射中别的东西,但我的箭却能射中你的心。”于是他抽出两支箭,一支是激起爱情的,一支是拒绝爱情的,第一支射中了阿波罗的心,第二支则射中了河神僻纳士的女儿达芬(Daphne)的心。阿波罗为达芬而发狂了,但达芬却无意于恋爱。他跑在她后边,她遁逃着比风还要快.渐渐地阿波罗已将追上她了,他已感到她的呼吸,而她的头发也已飘拂在他的面上,她的气力消失了,快要倒下来了,她呼唤她的父亲道:“救我,救我!把地开了掩盖着我,不然便变易了我这召祸的身体吧!”当她说话时,她的全身立刻起了变化,她的身成了树干,她的头发成了绿叶,她的手成了树枝,她的足成了树根,她变成了永远发散着幽香的桂树。这个神话是写太阳对于露点的现象,阿波罗是日神,达芬是露水之神,太阳为露点的美丽所惑,欲迫近她,露点惧怕她热烈的爱人,逃遁了。当太阳的热力接触到她时,她消灭了。
 

  男子的狂热常常会吓退畏羞的少女,我想,读者之中也可能有过这样的体验吧。
 

  邱比特捉弄别人,后来他自己也中了爱情之箭。他的恋爱故事,很有意思。大地上有个极美丽的女郎普赛克(Psyche),地上的人称她为“美的女神”。维纳斯闻之大怒,她妒忌普赛克的美丽,叫她的儿子邱比特去杀她。邱比特带了弓箭和毒药,夜间悄悄地走进普赛克的卧房,一线月光照在她的脸上,显出无比的可爱!邱比特大吃一惊,给自己的爱情之箭刺进皮肉,他爱怜着她,发誓不加害这无辜的女郎。维纳斯见此计失败,又想出种种方法折磨普赛克。普赛克抵受不住了,跳下悬崖自杀。邱比特叫“西风”把她救了,带她到一个美丽的海岛去。到了夜间,邱比特来了,向她倾诉爱忱。普赛克虽看不见他,却爱上了他柔和的声音,于是便答应了。邱比特一切都顺从她,还把她的两个姐姐也带来陪她,就是不答应白昼见她。她的两个姐姐说:“你的爱人一定非常丑怪,不然何以不敢白昼见你?”她们教她藏一刀一灯在床头,偷偷地当他睡着时,就点灯来照他,如果他真是个怪物,便用刀把他杀了!普赛克依计而行,灯光照在邱比特脸上,原来是个美少年。她的心快活而骄傲,灯倾倒了一下,灼热的灯油落了一滴在邱比特的肩上。邱比特惊醒了,便从窗口飞了出去,叫道:“别了,没有忠实便没有爱情,而你的忠实现在已经死了!”后来又经过许多折磨,普赛克才再会见她的爱人,和他重归于好!
 

  希腊的神话很富于人情味,有许多许多美丽的故事,是一份丰富优秀的文学遗产。几千年来,不少诗人和艺术家都曾将希腊神话作为他们的题材。
 

                             (选自《三剑楼随笔》)
 

 

  5、水仙花的故事

  影娥池上晓凉多,
  罗袜生尘水不波。
  一夜碧云凝做梦,
  醒来无奈月明何!
 

  这是元代诗人丁鹤年咏水仙花的名句。水仙花在中国诗人的想象里,常被比喻为清丽绝俗的仙女,例如清代大诗人龚定庵所写的《水仙花赋》,就是将水仙花当作“洛神”的化身的。赋中有几句道:“有一仙子兮其居何处?是幻非真兮降于水涯。将黄染额,不事铅华。”读之真如见洛神仙女,在月色朦胧之夜,凌波冉冉而来。这首赋是龚定庵十三岁时候写的,才气真足惊人!
 

  说来倒很有趣,在中国诗词中,水仙花是仙女,但在希腊神话中,水仙花则是一个美男子。英文的Narcissus(水仙花)一字,本来就是希腊古代一个美男子的名字。
 

  据说纳西瑟斯(Narcissus)因为生得太美了,常常临流独照,孤影自怜。有一个仙女名叫爱可(Eche)在林中遇见了他,一见倾心,苦苦追求,但纳西瑟斯却不理不睬。爱可本来是一个活泼可爱喜欢谈话的仙女,失恋之后,终日悲郁,远离她的同伴,独自漫游于山林中,她美丽的身体也渐渐因忧愁而消灭,只有余音不灭,散在山岭水涯。她临死前向女神维纳斯祷告,要求惩罚这狠心的少年。
 

  维纳斯就是爱神丘比特的母亲,她也是司恋爱、美丽、欢笑与结婚的女神。她一方面恼恨Eche不知自重,有损仙女的尊严,于是罚她的幽灵居于山岩荫僻处,要复述她所听到的最后的声音,以儆戒其他仙女。英文中的“回声”(Echo)一字,就是这样来的。但另一方面她也可怜Eche的遭遇,决定惩罚纳西瑟斯。有一个诗人写道:“奥林匹斯山上的月暗云低,众女神在窃窃陈词,请将怒杯递给那狂妄的孩子,他委实轻视了我们众女的神祇。”描写的就是众女神请求维纳斯惩罚纳西瑟斯时的情景。
 

  有一天纳西瑟斯又临流自照,他为自己美丽的面孔所迷惑,忽然在他的幻觉中,他自己的影子变成了极美丽的仙女,他开口向她说话,仙女的红唇也微微开阖,但却听不见语声;他伸出两臂,水中也有如雪的双臂向他伸来,他俯腰伸手想去抱她,但水面一被触动,仙女又迅速消失了。纳西瑟斯因此发痴发狂,日夜守在池边,不饮不食不睡,终至于死,还不知道水中所见的仙女就是自己的影子。爱可的仇报了,但众神很可怜纳西瑟斯美丽的尸体,于是把他变成了水仙花,就以他的名字作花名。
 

  因为有这个神话,所以心理学上又有一个名词,叫做“水仙花情意结”(Narcissus Complex),意思便是“自恋狂”。不过心理学上有“自恋狂”的男子,却不一定像纳西瑟斯那样漂亮,而只是极端的“自我欣赏”罢了。有自恋狂的男子,多是心理上极端内向,而自尊心和自卑感都很浓厚的人。
 

  西洋诗歌也有不少以水仙花为题材,最著名的是法国象征派诗人保罗·梵乐希的《水仙辞》,此诗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中,当时的法国诗坛有人评论道:“有一件比欧战更重大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保罗·梵乐希发表了他的《水仙辞》!”这首长诗写得非常晦涩,据说一百个人看了就有一百种不同的解释。对于象征派的诗我不懂欣赏。法国当时的诗坛对梵乐希的诗那样推崇也正是代表了一种颓废的倾向哩。
 

  希腊神话中的水仙花故事太悲哀了,比较起来,还是中国的神话令人心情欢悦。中国神话中说:有一个老妇人名叫姥姥的,寒冬之夜梦见“观星”落地,化作水仙一从,又美又香,就吃下去了,醒来生下一女,非常聪明,因名“观星”。“观星”既是“天柱”下的“女史星”,所以水仙一名女史花,又名姚女花。美丽的少女既是天上的星宿化身,又是清丽绝俗的花魂化身,真会引起诗人无限遐想。
 

                             (选自《三剑楼随笔》)
 

 

  6、除夕讲童话

  昨晚帮妹妹温习英文时,给她讲了一课安徒生的童话,这个童话是说一个卖火柴的女孩子,怎样在除夕之夜,“幸福”地进了“天国”。安徒生的童话写得美极了,但却是极凄凉的美。除夕夜:凄风、冷雨、幽暗的横街的角落……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火柴没人买,她冷得要发僵了,于是她燃起一根根火柴,在火柴光中,她看见插着刀叉的烧鹅向她走来,看见彩色的圣诞树,最后她看见了慈祥的祖母向她招引……明天,欢乐过新年的人发现街头有冻毙了的女孩。
 

  讲完了,妹妹的眼睛,有晶莹的泪珠。
 

  不知怎的,我直到现在还喜欢读童话,我觉得有许多童话,成年人看了也许有更多的领悟。
 

  丹麦的安徒生有童话王之称,他的许多童话,都含有发人深省的哲理,我记得香港放映过从他的童话脱胎出来的《红菱艳》,他这个童话写一个羡慕虚荣的女孩,怎样被罚穿上了红鞋,作永不休止的跳舞。
 

  安徒生有一个以中国做背景的童话,叫做《夜莺》,安徒生没有到过中国,他想象中的中国是一个神秘的国度,中国有一个皇帝得了一只最会唱歌的夜莺,其后日本皇帝又送给他另一只夜莺,日本送的夜莺不是活的,而是用机械来发音,只会唱固定的歌曲的夜莺,这个“机械夜莺”也唱得非常好昕,甚至使中国的皇帝忘记了那活的夜莺。但后来,那只“机械夜莺”发条坏了,一年只能唱一次。爱听夜莺歌声的皇帝,在病到快要进天国时,还是活的夜莺用歌声使他再苏醒了过来。用人为的力量操纵的歌声,无论唱得怎么好听,都不及活的啊。
 

  俄国盲诗人爱罗先诃到北京时(记不清是不是一九二〇年了),曾为中国的孩子们写过一个童话叫做《红的花》,里面说一个哥儿知道只有寻到红的花,才能得到幸福,也才能使穷人得到幸福,他做了无数个噩梦,在梦中冒尽万苦千辛去寻找这朵红花,找到了又给别人说是假的,要将他推上断头台。最后一声鸡叫,天下大白,哥儿看见就在他窗前已经生长了一朵红的花。我读这个童话时,是在舅父的旧杂志《小说月报》中找到的,那时我还年少,但对里面的“哥儿”,直到现在,还未忘怀。
 

  中国作家,也有一些人是兼写童话的。例如张天翼的童话,就得过许多人的喜爱,我最欢喜读他的《金鸭帝国》,那是抗战时在桂林的一个文艺杂志连载的,好像一直到湘桂大撤退时还没有刊完。我最记得里面一段笑话,金鸭帝国有一位大资本家,他新建了一座别墅,非常美丽,在大厅内还有一尊稀世的艺术晶,爱神维纳斯的雕像,是他用了很高的价钱买回来的。别墅落成之日,他为了夸耀这尊雕像,招待了许多尊贵的客人去参观,郑重其事的揭开遮着雕像的幔幕,只见那个雕像美丽的胸部刻着一行大字:“本公司产品,亦有如此之优美!”这一个挖苦,真是入木三分。
 

  聂绀弩也写过一些童话,有一篇叫做《兔先生的发言》,我觉得很好,里面说森林里的大亨(如狮子、老虎),制有一种法律叫做“吃掉法”,每条收尾的两字都是“吃掉!”森林里的小动物的命运就是被吃掉!有一次狮子召开一个大宴会,请兔先生出席,要它发言,它在战战兢兢中歌功颂德一番,结果虽然免于被吃掉,但回家一吓就病死了。据说那是破森林中小动物死法的记录。除夕拉拉杂杂讲了一堆童话,但希望明天不致于在街上看见冻毙的小女孩。
 

 

  7、读苏联的小说

  这几年来,不论怎样忙,每年我都要读几部苏联新出版的小说,而且有好几部都是一读再读,闭着眼睛就可以想出书中人物的形象。
 

  苏联小说有一种巨大的对生活的热情,不论是在战争艰苦的年月里,或者是在荒凉的西伯利亚森林中,人们都是一样的快乐自信,唱着幸福的颂歌,开辟未来的道路亲爱的读者,如果你在意志消沉的时候,还是读一读苏联的小说,你将会在那里汲取精神的力量。
 

  我以前读过英国女作家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的小说《牛虻》(The Gadfly),苏联有一本著名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How the Steel Was Tempered),就曾受过牛虻的影响。可是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Pavel Korchagin),却是比牛虻更成熟的战士。他在双眼失明全身瘫痪之后,还能写出伟大的书。书中的故事,都是有事实根据的,原来保尔柯察金正是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化身啊!这本书其实是自传体的小说,他本身的经历,就是保尔的经历。这本书出版后(Nikolai Alexeevich Ostrovsky),法国著名的作家罗曼·罗兰(Romain Rolland),在七十岁的高龄,写信称赞这位年轻的作家道:“在我看来,你的名字就是最稀有、最纯洁的勇敢精神的同义语,我爱你,我因你而欢喜若狂,请你相信,如果你在自己生活中曾有过黯淡的日子,那么你的生活现在是、将来还是千万人的引路明灯,你在意志战胜叛逆的命运上,给世界作出了极好极高尚的榜样!”
 

  另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小说是《远离莫斯科的地方》,这本书的场面伟大,气魄惊人。作者阿扎耶夫描绘了一九四一年秋天和冬天在远东大森林中所发生的事件,苏联人要在那里用最快速的方法,敷设一条为战胜德国侵略者所必需的输油管。这条输油管原定三年才能完成的,结果只要一年就完成了。书中的三个主要人物,工程局长巴特曼诺夫、总工程师别里捷和副总工程师柯夫少夫,性格都很突出。这三个人是经常吵架的好朋友,书中描写了紧张的工作,也描写了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深情。
 

  有些人也许会有一种错觉,一位苏联的小说,可能是枯燥无味的,专讲“大道理”的东西,其实完全不是这样。苏联小说对以心理描写的细致,可以说是达到文学艺术的高峰,人类的心灵活动,在小说中可以让你亲切地感知。我只要举出两位女作家的书,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了。
 

  一本是格林纳尼古拉耶娃的《收获》,这本书的故事很有趣,一个拖拉机手,在战争中受了重伤,在医院里整整躺了两年,他以为自己的病永远不能医好了,为了不想耽误妻子的青春,两年中都没信给她。他的妻子以为他死了,和另一位青年房客结了婚。可是后来他竟然医好了,而且回到本村担任了集体农场的主席。他的妻子本来是热爱他的,但他们两人的感情上却有着矛盾,因为他不懂得关心自己的妻子,也不引导妻子到集体的生活中去。而且那位房客,性情兴趣和她更为投和,又懂得细致的关心人。因此她虽然和前夫复合,但却念念不忘后夫。这里面有少女的初恋、少妇的美梦、对丈夫的热爱和对情人的怀念,情感上的冲击起伏,震动心弦!直到后来这对夫妇在分居之后,又在劳动中重新认识,这才真正地复合。
 

  另一本小说是威拉凯特林斯卡娅的小说《勇敢》,这本书写苏联青年在远东荒僻的森林中建设一个新的城市。里面描写有各种各式的爱情,女性的心理,描写的尤其细致!有一个女孩子叫托尼亚,幼年生活非常不幸,长大后变得孤僻冷傲,但正因此,她突然被一个浮薄青年的感情所俘虏了,到她发现时她坚决地离开了他。可是那时她已怀了孕了。如果香港的女孩子碰到这类事情,不自杀也会消沉了,但托尼亚却更勇敢、更乐观地生活下去,后来她找到了一个理想的爱人。当然她的感情也不是没有波动的,尤其是当她看到孩子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像他父亲的时候。对托尼亚感情的描写,是书中最感人的地方。另外有一个女子吉娜,却似典型爱享受的那种香港小姐,她很漂亮,但却折磨她丈夫的心灵,最后终于不能不以离婚来结束。
 

  苏联小说中,以学生生活作题材的,也很有趣。如《大学生》、《一年级大学生》、《三个穿灰大衣的人》等,对青年人的性格,有生动的描写。读了之后,再和美国描写学生生活的电影,如《流氓学生》等作一比较,你将会发觉那是有着多么大的不同。
 

                             (选自《三剑楼随笔》)
 

 

  8、一部嘲讽武侠小说的小说

  我是写武侠小说的,但我却想谈一谈一部嘲讽武侠小说的小说。
  这部小说名叫《唐·吉诃德》,作者是十六世纪西班牙的大文学家塞万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 Saavedra)。这部小说把欧洲的武侠小说迷挖苦透了,从此,欧洲的武侠小说就声沉响寂,简直没有人再敢写了。
 

  西方的武侠小说“正名”是“骑士文学”(Romance of Chivalry),在中世纪曾盛极一时。西方小说的“骑士”(Knight)和中国小说的“侠客”,有相同处也有不相同处。相同处是大家都是勇武豪侠,锄强扶弱。不同处是西方“骑士”的称号,要什么国王或至少什么大公爵之类来封定的,而中国的“侠客”却绝非“钦赐”,而是民间尊敬的称号;西方的骑士总是效忠君主,维护“圣战”(即为拥护基督教而作战),中国的侠客却常常是笑傲公卿、行侠仗义的人物。在我看来,中国的“侠客”要比西方的“骑士”好得多了。
 

  “骑士文学”是欧洲封建制度全盛时代的产物,到了塞万提斯的时代,欧洲的商业资本兴起,封建制度逐渐没落,“骑士”的英雄事业已成为历史的陈迹,“骑士文学”也大不如前,小说中的“骑士”变成了“恶棍”,十六世纪中叶,新兴商业资本的作者甚至借用了“骑士文学”的形式去攻击“骑士”,说这些“英雄们”马上所载的“不是铁,却是酒;不是矛,却是乳酪;不是刀,却是酒瓶;不是标枪,却是炙肉的叉”。
 

  但这些作者的谩骂和嘲讽太低能了,并不能致骑士文学的死命。欧洲上存有大量的“武侠小说迷”,沉醉于前代骑士们英雄浪漫的故事里。直到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一出,才“以嘲笑来埋葬了骑士的世界和骑士的文学”。(弗里契语)
 

  唐·吉诃德是典型的武侠小说迷,他是古代西班牙小村庄里的老式绅士,年约五十岁,面上无肉,骨瘦如柴,因为搜罗所有的“武侠小说”抄本和孤本而破了产。因为他太入迷了,以致把自己幻想成为盖世无双的侠士,自己决定要去“闯荡江湖”“扶良锄恶”了!他找到了一副曾祖遗留下来的盔甲,用心弄干净了,配补了之后,却发现那盔是不完全的,只有罩在头上的盔顶,没有罩在脸上的“面具”,于是他花了一个星期的功夫,用硬纸做了一套面具,用剑试砍,只一剑就斩破了。他再花了一个星期功夫做了一副,并用洋铁皮衬在里面,这回他不敢再试砍了。
 

  弄好了盔甲后,他又找到了一匹骨头根根耸出的瘦马,给它取名为“罗辛安得”(Rozinante),含义为:“此马从前原是平常马,今后则为非凡马。”为什么会“非凡”呢?自然是因为被他这个盖世无双的侠士所骑过的咯。他认为他的“宝马”比亚历山大大帝的马还要好。
 

  塞万提斯把他的“第一次出马”写得很精彩,他到了一村庄的客店里,把胖老板认作城堡的总管,把两个乡下女人认作贵妇。豪气干云,大唱其诗道:
 

  世上没有一个侠士,
  这样受过美人们的供养,
  像那高贵的唐·吉诃德,
  第一次离开了可爱的故乡,
  贵妇们趋前为他解甲,
  公主们又照料他的马。
 

  当然,像这样的一位“侠客”,碰钉子是免不了的,最著名的一次就是大战风车的故事,他把风车当成巨人,挺矛向它冲去,结果被风车打破了头!
 

  塞万提斯并没有谩骂“骑士”,向他前辈作家所作过的那样。相反,他把唐·吉诃德写成一个极其善良、心地仁慈的人。这样,才更显得在十六世纪之时,还梦想去做骑士的可笑。
 

  塞万提斯是个穷文人,他这部小说只卖了一千多里尔(约合四百元港币),但出版后风行一时,在初版出世后数星期,里斯本一地就出现了三个翻版本。(和现在我们的武侠小说被人翻板的情形很为类似,古今同慨,一笑。)出版家赚了大钱,后来又送他四百五十里尔。
 

  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很欣赏这本书,说塞万提斯微笑地挥去了骑士制度。
 

  说老实话,我自己虽然写武侠小说,但却不希望武侠小说一直流行下去,所以我也很欣赏者部嘲讽武侠小说的小说。
 

                             (选自《三剑楼随笔》)
 

 

  9、闲话校对

  校对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高明的校对,不止于校出错字,还能校出作者错漏、谬误的地方。乾嘉学派,做的就是这种“校对”工夫。不过他们主要是考勘古籍的谬误,对像是古人不是今人而已。在古代,校对的地位也是很高的,例如《明史》的首席校对陈大受,不但是有学问的“经筵讲官”,且是现任的吏部右侍郎,吏部掌“铨叙”之政,其地位约略相当于今日的内政部副部长。历朝修史的校对,在完成任务后,也大都得到升级加薪(官俸)。
 

  《大报》退休老校对程鹤筹去世时,我曾替报馆撰一挽联云:

  校勘校雠,卅载辛勤悲化鹤;
  对人对事,一生正直失添筹。
 

  联中嵌入程君的名字和职位。谈不上好,但却是写实之作。程君为人笃实,淡泊自持,同事都是很敬重他的。
 

  “校勘”、“校雠”都是校对工作的别称。“校勘”者,同一书籍,用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与原文相互校对,比勘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订正错误也。这样的校对工作,已经是有“审阅”的味道,不限于逐字校对原稿了。校对的水平,往往是要比作者更高才能胜任的。“校雠”者,“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校雠”的工作方法,现在也还是常用到的。一个人读原稿,一个人改订出来的“小样”,就是校雠方法。这种方法必须聚精会神,手眼耳并用,否则稍一疏神,听错读音,便会出错。校对工作的辛劳可知。
 

  在谈了校对工作的重要之后,也说一些有关校对的笑话吧。“笑话”的产生不一定是由于校对的水平低,多半是忙中有错的关系。说些笑话,得个“趣”字,请从事校对工作的仁兄仁姐包涵则个。
 

  解放前内地的报纸,“中共”“中央”两字常常出错。有一次某报把“中共不得民心,错成“中央不得民心”,又有某报把“中共溃败”错成“中央溃败”,结果报馆险遭封闭,几经讲情,方始炒了编辑和校对的鱿鱼算数。
 

  有一种错是属于编辑的错误而校对没有看出,弄成笑话的。某报副刊编辑颇有文名,某次,他所编的副刊中有篇文章谈到一首近人写的《鹧鸪天》词,《鹧鸪天》共八句,五十五字,除了第五句是六个字(句子的构造形式是前后三个字分开来读,如:寻好梦,梦难成)外,其他都是七个字一句。这位编者大概比较少接触旧诗词,加以编者按曰:“此处疑少一字”。
 

  又一位更有文名的作者,在介绍某一位女作家的文中用了“艳帜高张”四字,被人在报上嘲讽。不过该作者的原文我没看过,也可能是他有意嘲讽那位女作家,而嘲讽他的人却没看出来的。
 

  有一种错是错得“似通非通”的,例如有篇文章,说清代的某种政制是沿用明代的,报上刊出时,把原文的“清仍明旧”错成“清明仍旧”。曹雪芹的好朋友敦敏、敦诚,见于报刊的文字,也有错成“郭敏、郭诚”的,原因可能是校对因为“敦”字不像“姓”,百家姓就没有姓敦的,就自作聪明改了。其实敦敏、敦诚是满洲人,而且还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六世孙呢。
 

  内地报刊校对比较少错,但偶尔也会出现莫名其妙的错误。例如有一本《香港作家散文选》,其中一篇《元宵杂谈》,就把朱淑真的词“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错成“去年元宵时,花市灯如画”。又把辛弃疾的“笑语盈盈暗香去”错成“笑话盈盈暗香去”。这可真是闹了笑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