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八 盖棺犹是女儿身,名联观止,梁羽生家园书库,梁羽生家园

 

 

六六八 盖棺犹是女儿身

 

 

 

  封建时代,女子每有未过门即殉夫者,被称为“烈女”,其实正是“礼教吃人”的一例也。而亦常有好事者代烈女作自挽联,此种在今人眼光看来极不合情理之事,见之于联亦不妨录其一二,以见旧社会的一种现象。清人陈淡然为某“烈女”拟自挽联云:

  东海中衔石以来,可怜暗里魂销,恨未能三日入厨,常把羹汤供二老;
  北山下张罗未歇,既是今生命薄,倒不如一刀两断,好留脸面见亡夫。

  吴熙(劭之)亦曾为某一为未婚夫“殉节”的“烈女”写过一副挽联:

  梦里人,生勿见;眼中泪,死勿枯;黄土莫埋情,午夜鸳鸯华表月;
  心上事,天为怜;身后名,地为载;白梅堪作伴,千秋冰雪墓门花。

  联中之“华表”指设在“烈女”墓前作为标志和装饰用的大柱,多为石造。“殉节”不值得提倡,但就联论联,此联倒是写得甚富文采,不愧出自有“近代挽联之圣”之称的吴熙手笔。

  有一佚名的挽“烈女”联云:

  同穴未谋夫子面;
  盖棺犹是女儿身。

  此联倒是“写真”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