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xzhaofeng 于 2024-12-7 11:59 编辑
胡说·胡扯·胡闹
刘国重的《金庸评传》近百万字,厚厚两册书,可以看出,作者确实是下过功夫的。然而细读全书,仍不免看到一些“似是而非”之处。
一 《金庸评传》(487页)在提及金庸作品时,谈到了小说字数问题,又联系到了梁羽生、古龙两位作家。
金庸说自己写的小说已经很不少,可以“封笔”了。这是实话。金庸写了十五部而梁羽生写了三十五部小说,好像是金庸的一倍多。但梁羽生超过百万字的小说只有一部,他写的字数确实比金庸多,金庸一千万字,梁羽生大约一千三百万字。并没有多得厉害。 《金庸作品集》三十六册,而河南文艺出版社的《古龙全集》是七十二册,似乎超过金庸一倍。实则,这套《古龙全集》中的《陆小凤传奇》(最初在金庸的《明报》连载发表)分为七册,实际字数(古龙经常一个短句是一段,我按照这一行写满了二十五个字算)可能不到《金庸作品集》四册的字数。
以上文字是用来比较三位作家的。对于从未读过三位作家作品的读者来说,可能没有感觉。但是对于比较熟悉三位作家作品的读者来说,可谓槽点满满。 笔者花了点时间,通过网络整理统计了三位作家的作品字数。
表1:根据各出版社书籍版权页所列字数统计
由于金庸作品出版次数较多,笔者参考《金庸评传》书后的参考文献,整理统计了最早的三联版,广州出版社最早的版本以及书籍上标明“新修版”的2008版。梁羽生三版中,海天版缺少了《武林天骄》和《武当一剑》,且三版都未包含《武林三绝》。古龙三版中,珠海版包含了1998年的续补文集,太白文艺和河南文艺两版都有部分书籍未收录。 刘国重说“梁羽生超过百万字的小说只有一部”,笔者统计发现海天版中《狂侠天骄魔女》《鸣镝风云录》《游剑江湖》;广花版中《狂侠天骄魔女》《鸣镝风云录》;中山大学版中《狂侠天骄魔女》《鸣镝风云录》《广陵剑》《风云雷电》《游剑江湖》《牧野流星》其版权页所载字数均超过百万。即使按照最少计算,梁羽生超过百万字的小说至少有两部。 刘国重提到“河南文艺出版社的《古龙全集》是七十二册”,笔者查阅后发现河南文艺出版社只出版了《古龙文集》,并未出版《古龙全集》。 刘国重说“这套《古龙全集》中的《陆小凤传奇》……可能不到《金庸作品集》四册的字数”,笔者特意统计了下,河南文艺出版社版的《陆小凤传奇》七册版面字数为166.1万,金庸三版书籍中字数最多的《鹿鼎记》五册为148.9万。 考虑到出版社版面字数可能有一定程度的“夸大”(约为实际字数的百分之二十),笔者又到各正版电子书城进行查证(为保证权威正确,未考虑用一般网上常见的TXT进行比较)。遗憾的是,只有微信读书同时提供了三位作家的作品,具体数字见下表。
表2:根据微信读书显示信息
至此,刘国重的所谓比较是完全不成立的了。 然而笔者还有一个疑问,刘国重说“金庸一千万字,梁羽生大约一千三百万字”,这个结论到底怎么来的。从上面的数据已经可以看出,刘国重并没有去统计书籍的版面数字,也没有到网上书城去查看,至于TXT更不可能(因为按照TXT算,金庸字数只会更少,梁羽生字数只会更多)。作为研究金庸的“专家”,作为《金庸评传》的作者,想来当不至于信口胡说,必定存在一种“版本”,符合或基本符合刘国重的结论。 为此,笔者开始了再次的搜集。既然所有正版书籍的结果不符合要求,那就找“盗版”的。由于刘国重不可能去统计版面书籍数字,那只要找版权页明显标有数字的“盗版合集”即可。见下表。
表3:几种盗版合集版权页字数统计
由于盗版的原因,笔者无法确认这些合集是否真是以上出版社出版,只是根据相应版权页显示罗列(实际盗版合集不止这几种,不过其他一些盗版合集由于版权页所列字数误差实在太大,故不予采用)。 从上表可以看出,刘国重说“金庸一千万字”而不是“金庸约一千万字”的底气了。然而“梁羽生大约一千三百万字”却实在找不到接近的了。笔者只能推测,刘国重可能不满意“1600万”,觉得太多;“880万”又太少,于是只能“二一添作五”,来个大约了。 如果笔者推测有误的话,那不好意思,刘国重就只能算“胡说”了。
二 在字数问题上,刘国重的问题不过是“未加考证”,至多算“信口胡说”。由于过于离谱,以至完全不可信。但在下面这个问题上,则“隐蔽性”很强。《金庸评传》783页,刘国重谈到了梁羽生《冰魄寒光剑》的署名问题。
1961年3月1日,金庸创办的《武侠与历史》杂志出版第42期,开始连载署名凤雏生的《冰魄寒光剑》。当时只有金庸知道凤雏生就是梁羽生,也只有金庸才能体会梁羽生这个新笔名蕴含的善意。 “凤雏”与“伏龙”齐名,而稍逊一筹,梁羽生为金庸的刊物写稿而自称“凤雏”,是以“伏龙”(或“卧龙”)推许金庸。 …… 梁羽生生平写作了三十五部小说,只有这部《冰魄寒光剑》不是以梁羽生的笔名发表的。
写得很“有趣”,只可惜不是真的。关于《冰魄寒光剑》的版本问题,梁羽生研究专家渠诚(私家侦探)曾经有专文论述。为了避免行文拖沓,这里笔者不再引用,而是直接上图。 下图为《武侠与历史》1961年7月21日刊登《冰魄寒光剑》的截图。其中第9页代表刊登的首页,第19页代表本期刊登的末页。
感谢渠诚(私家侦探)提供的杂志照片
通过上图可知,《冰魄寒光剑》刊登在《武侠与历史》上时,署名为“梁羽生”(其实是有两个版本,署名“凤雏生”的版本是专供台湾的。这里不赘)。而且《本刊启事》也表明在《武侠与历史》杂志社并非只有“金庸知道凤雏生就是梁羽生”。 另外,指出一个“常识性”的小问题,梁羽生并非“生平写作了三十五部小说”,在连载时,梁羽生实际创作了三十三部小说。正式出版时,《武林三绝》未出版,《绝塞传烽录》和《剑网尘丝》被各自拆分,导致实际出版了三十四部。所谓“三十五部小说”是三十四部出版小说加上一部未出版小说。 本来,“三十五部小说”也不能说错,但前面加上“生平写作”这四个字,则笔者不能不较个真了。 显然,刘国重手上并没有相关杂志,只是道听途说而已。由未经证实的所谓“证据”进行想象,这可以算是“胡扯”了吧。
三 从“胡说”到“胡扯”,属于引用材料不当,但“胡闹”可不仅仅是引用的问题,还涉及到了“改编”的问题。 《金庸评传》726页注解1,就属于这样的问题。
梁羽生回忆50年代与金庸在《新晚报》同事的时候,“我和他之所以能成为‘老友’,主要是因为大家都能忍受对方把自己当做‘字纸篓’。我们两人都很健谈,没有人听时,就将对方找来,把一箩箩的废话或者不是废话硬倒给他……”看来,金庸与熟朋友或比较投机的朋友相处的时候,“很健谈”,并非如他接受记者访问或演讲时那样似乎口才不好。
经查,这段所谓的“回忆”未出现在《金庸评传》最后参考文献中所列的那几本梁书中。笔者反复查证后,才发现本段引号文字是微信公众号“梁学研究资料汇编”中《〈梁羽生评传〉新稿:第十回》的内容。为作比较,特摘录如下。
金庸曾特别提到在《新晚报》时,和梁羽生的交情。据他谈道:“这一段时间是我们两人交往最多、关系最密切的时候。我们两人谈得最多的是武侠小说,是白羽的《十二金钱镖》和还珠楼主的《蜀山剑侠传》。我们都认为,文笔当然是白羽好得多,《十二金钱镖》干凈利落,人物栩栩如生,对话言如其人;但《蜀山》内容恣肆汪洋,作者异想天外,我们谈到绿袍老祖、鸠槃陀等异派人物时,加上自己不少想象,非常合拍。同室的陈凡、高学达等诸兄的武侠小说造诣远远不如我们,通常插不上口,听了一会,只好自做工作。那时文统兄每天下午往往去买二两孖蒸、四两烧肉以助谈兴,一边饮酒,一边请我吃肉,兴高采烈。我不好孖蒸和烧肉,有时只好开一瓶啤酒和他对饮。” 梁羽生则谈道:“我和他之所以能成为‘老友’,主要是因为大家都能忍受对方把自己当做‘字纸篓’。我们两人都很健谈,没有人听时,就将对方找来,把一箩箩的废话或者不是废话硬倒给他,就好像把废纸或者不是废纸(也许是杰作)抛掷给‘字纸篓’一样。”
由于作者渠诚发布本回内容时未列出相应注解(引号中文字的原始出处是梁羽生早年在《新晚报》上的一个专栏的开篇。),刘国重在参考引用时可能因为首段文字“金庸曾特别提到”,就误认为梁羽生也是多年后提到,在引用时就改成了“梁羽生回忆”了。 《金庸评传》725、726页记述的是金庸和周清霖的交往,使用注解是为了说明金庸在熟人面前很健谈。本来这里无须注解,即便需要注解可以直接找当事人周清霖,如果不方便,也大可到金庸亲朋好友的回忆资料中引用,结果刘国重在此处非要引“毫不相干”的内容,而且还搞错了。这真是何苦来哉! 值得注意的是,刘国重两次引用(或化用)了渠诚公众号的内容,但既没有给出出处,也未列入书后参考文献中的“网络资源”。这似乎有点不合适了。
四 以上列举了《金庸评传》中比较明显的几个问题,从中可以看出,刘国重对其他作家的作品和相关资料并不熟悉。既然不熟悉,又何必非要在《金庸评传》中去使用这些材料呢,不仅对《金庸评传》本身没起到好的作用,反而暴露了自己写作的“不严谨”。真是得不偿失。 然而,《金庸评传》中的问题又何止这些。 在下篇,笔者想谈谈有关当事人的回忆问题。
|